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647|回复: 1

转一些旧帖(4):吃素不是解脱的根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6-25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ONT face=Verdana>139<BR></FONT><FONT face=宋体,verdana,arial,helvetica>一星会员</FONT><BR><P><FONT face=宋体,verdana,arial,helvetica>注册日期: Apr 2003<BR>来自: <BR>发帖数: 83</FONT></P><FONT face=宋体><P><FONT face="隶书,宋体,verdana, arial, helvetica">赞叹吃素没问题,末学也很随喜。但说到其是解脱的根本,是不合佛陀的戒律的。提婆达多制定“五法”,将吃素等提高到根本戒律的程度,吸引爱好苦行的根器的比丘,分裂佛教,遭到佛陀的批评。佛陀制定的别解脱戒,允许吃三净肉,这是佛教共识。我们现在并非研究历史,只是要知道,吃素不是佛陀制定的戒律,不是解脱的根本。 <BR><BR>现在一些法师及支持者所举吃素的理由及根据,不出梁武帝强加吃素戒律所依据的一些经典,但戒律只有佛陀才能制定,谁都不能更改,即使他是皇帝。以皇权加上了,也不能成为佛教的戒律。现代一些法师也同样没有这样的权力。看索达吉堪布等五明佛学院学者的文章,只是赞叹吃素,也没有将吃素作为普遍要求甚至戒律。将其认作解脱所必需没有根据。 <BR><BR>“为满足自己口腹之欲而杀生”是犯杀戒,从汉语语法看重点也是在杀生,这和“为了好玩而打猎杀生”其实一样的,这不是三净肉。这种行为所有佛教宗派都遮止的。 <BR><BR>只是某些人将杀生和吃三净肉等同起来,所以弄出种种问题。吃素的看不起吃三净肉的同修,说他人无慈悲。又说只有成就者才能吃肉,但他们举的那诺巴吃生鱼的例子是杀生,不是三净肉,确实只有大成就者才可以。 <BR><BR>佛法受戒和修学的次第,是逐渐提高的,乱改受戒的次第或在戒律上另加条文是不知佛菩萨慈悲接引众生的密意,有违“戒和”。我们一般先受皈依戒,然后5戒随其择一而守,逐步再完全受5戒,初学吃三净肉没有问题。如果继续深入学习大乘,受持菩萨戒才会遇到是否吃肉的问题。 <BR><BR>1,如受汉地出家菩萨戒,不能吃肉。如受汉地在家菩萨戒(6重28轻),无不吃肉、不吃五辛的规定。 <BR><BR>2,如受藏地菩萨戒,对吃三净肉没有规定。三净肉是可以吃的。这点索达吉堪布也承认的。 <BR><BR>如要学习密乘,东密是不允许吃肉及五辛,鸡蛋也不能吃。而藏地无上密一般没有问题,但索达吉堪布认为不能随便吃。不同观点的分歧的原因可能在这里:金刚萨埵25种誓句中有不吃不净物,敦珠法王的注解是三不净肉不能吃,这和汉地对三净肉的解释是一样的。索达吉堪布翻译的另一注解本说为牟利而杀生所得的肉不能吃(原书不在手头,但大意如此),自然死亡的可以吃--那么在市场上买的肉也就不能吃了,因为屠宰场是为牟利杀生的,但这里也并非完全遮止吃肉。 <BR><BR>末学自己认为对这种有分歧的无上密的戒律如何解释应听自己上师的,争论没有任何意义。我的大恩上师认为无上密修行者不应去分别素、肉的垢净,佛陀吃肉成就了,过去无数的大德吃肉也成就了。所以吃三净肉没有问题。末学听上师的。吃素与否在自己喜欢,但戒律是怎么规定的要弄清楚。 <BR><BR><BR>其实即使在汉地出家菩萨戒,吃肉也只是轻垢罪,是否值得这么大张旗鼓地争论,请看看索达吉堪布的话吧: <BR><BR>但是,有些寡闻无智的人,认为吃肉的全是外道,或因此而戒律不清净,这却是一种偏见。难道佛陀在小乘经典中开许食用三净肉,于是这些经典也成了外道书籍吗?如今佛教信徒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泰国、不丹、斯里兰卡、缅甸等佛国的教徒们,不仅是居士食肉,出家人中也少见素食者,那这些国家的所有僧俗,全是戒律不净者吗?这是否仅是一个坐井观天的精彩故事呀! <BR><BR>有人认为只有汉地显宗崇尚素食,藏地学密者则全是食肉的,其实不然,除食用三净肉者外,藏地还有相当一部分僧众与居士倡导并奉行素食。五明佛学院每当打斋供僧时,总要准备一大锅素饭,以方便藏汉两族吃素的僧众。在四川省红原县,有一活佛,在他第一世时,发愿七世中不进肉食,现在是第二世,从小见肉就哭泣不已,至今已成年,戒肉茹素依然如故。 <BR><BR>若有人想:“汉地《梵网经菩萨戒本》中说:‘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食肉教徒对此经作何解释?”殊不知在藏地所传的两种菩萨戒,均有别于汉地,为属于由龙树、无著二大菩萨所传的瑜珈部。龙树菩萨的甚深见派中有十九条重罪,八十轻罪;无著菩萨的广大行派中有四重罪,四十六轻罪,在其戒条中,虽未见开许处,但也未见遮破食肉。另外,《梵网经》中此不食肉戒列为四十八轻垢罪之一,非犯根本重罪,与“别请僧”、“不行救赎”、“懈怠不听法”等轻垢罪并列,此后三条均极易犯,并未见重视,独重视此不食肉戒似亦非应理。若想:食肉过患既堕恶趣,则应非轻罪耶?答:此说为佛经所载,勿须生疑。又如《宣说轻重罪经》也说:“比丘犯一白衣轻罪,亦需在复活地狱受八万年苦。” <BR><BR>依据错那·西绕桑波的《毗奈耶根本论日光疏》所述,在末法时代,能保持根本戒不犯,即为戒律清净。法王如意宝的《教诲甘露明点》也云:“根本堕罪与自续,常非并存为净戒。”于食净肉者来说,别解脱戒未犯,菩萨戒中依《梵网经》也只犯轻垢罪,且此轻垢罪通过忏悔也即可清净。如汉地共称的清净比丘中,也有午后食饭或懈怠不听法者。是故,无论守持何戒,应以戒体之轻重为主,不能仅看表面形象。如今见有人犯根本重罪,不觉有过,对犯轻罪者,却极为见怪,并立为破戒,如是判断,是否应理,尚请三思! <BR><BR>诚然,戒肉茹素有无量的功德,食肉则有极大过患,但在藏地,佛教徒食用三清净肉于菩萨戒与别解脱戒均不为破,更不等同于杀生与外道的行为。所以,以藏汉为主的所有佛教徒,应该团结和合,互相尊重,不得诽谤,应知都为释尊所传下的清净教派,都有解脱道。广学实证的人,由此可证藏汉互通,显密不违,各派圆融矣。 <BR><BR><BR>--摘自《放生功德甘露妙雨--肉 食 与 素 食》 堪布索达吉 著</FONT></P></FONT>
发表于 2006-6-26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Re:转一些旧帖(4):吃素不是解脱的根本

如果食素可以成佛,那么,食草的马、牛、羊、象、岂不是早已经成佛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9 13:45 , Processed in 0.030807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