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6185|回复: 5

还原“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的真实语境和上下文,解读迥异。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2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索》2003年第一期
“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质疑
作者:夏毅辉  湘潭师范学院社会文化系副教授

摘 要: 晋释道安的“不依国主, 则法事难立” 一语, 是对十六国时期佛教传播情况的总结与批评, 而实际上他在倡导一种符合古代印度
传统的弘法之道, 即“ 教化之体, 宜令广布” 。在释道安的传教活动中, 他不仅要求其学生遵守此原则, 而且本人也身体力行。这一原则终于
由他的学生释慧远以《沙门不敬王者论》的醒目论题推出, 成为中国早期佛教在南方的弘法之道。
关键词: 释道安;释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


文章内容部分摘录如下:
一 “不依国主, 则法事难立”提出的初衷与原意

......
据汤用彤先生考证,释道安是西晋永嘉六年(公元312 年)生, 至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公元385 年)卒,在世凡72 岁, 而
这一段恰好是北方十分混乱的五胡十六国时期;又道安出家、从师传教多在北方, 主要在邺城、长安、襄阳三地活动。④
再从其在北方的经历来看,先后与后赵、前秦、前燕、后秦、后燕等几个政权打交道, 遭遇坎坷, 尤其是他们对待佛教的态度不一,
变化无常,致使宣化弘法全凭君主个人意志好恶而兴废。北方僧人传教弘法, 基本只能靠道术神通来显化, 如后赵石勒、石
虎,对于佛图澄的崇敬以及一系列佞佛行为⑤ ,皆因佛图澄及其弟子的实际利用价值,包括预知军事行动的结果、探知密谋、
治疗疾病等等。从《高僧传·佛图澄》中记载的一系列道术奇迹和神通显化来看, 他的这种弘法方式, 虽有一定成效,却是非
常粗糙的,它不能使佛教作为一种信仰深入社会民众之中。对此,他的学生释道安已产生了怀疑。而促成其弘法新思想的
产生是他经历了后赵的“冉闵之乱” 。《晋书·石季龙载记下》中记载冉闵曾访僧人法饶,问以军国大计, 不验而被杀。可能就
是这一事件,致使后赵境内佛教徒遭受厄运,他们纷纷逃离邺地, 成为难民, 释道安也是其中之一。当然, 因资料关系, 我们
无法了解冉魏政权是否有大规模迫害僧人的情况, 但按冉魏统治政策中的排胡倾向推测,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石氏曾竭
力标榜“佛是戎神” ;而整个冉魏时期, 胡汉冲突激烈,史称冉闵“躬率赵人诛诸胡竭, 无贵贱男女少长皆斩之… … 。” ⑥由此肯
定,作为敬奉“戎神”的寺院与僧尼, 也将遭到冲击。总之,从这时起,释道安及其弟子被迫离开了襄阳, 开始了避难和隐居的
生活,史称他“率众入王屋、女林山。顷之, 复渡河依陆浑,山栖木食修学” ⑦ 。大抵就在此时, 释道安提出了他著名的“不依
国主,则法事难立”论。《高僧传·释道安传》记载:“俄而慕容俊逼陆浑, 遂南投襄阳,行至新野,谓徒从曰:`今遭凶年, 不依国
主,则法事难立;又教化之体,宜令广布。' 咸曰:`随法师教。' ”

从上述记载看,释道安的一席话是针对当时北方混乱、佛教徒传教必须依傍“国主”的事实而言的, 其中“今遭凶年”一
句,应是特指“冉闵之乱” 。从后赵国佛教传播的情况来看,从石勒、石虎佞佛到冉闵废佛,的确有一个巨大的落差, 而这一变
化又与当时的统治者的个人意愿关系密切。所以, 释道安将其总结为“不依国主, 则法事难立” 。言下之意就是这种依傍“国
主”的方式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于是, 他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即所谓“又教化之体, 宜令广布” , 意思就是:单纯地依靠个别“国
主”扶持、靠道术神通来引起人们的注意,并不能真正使佛教广播弘传。真正的“教化之体” ,在于广布常宣, 培养一个深广的
社会奉法层。为此,释道安对其弟子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派法汰诣扬州, 曰:“彼多君子,好尚风流” ⑧ 。明确告诫法汰等人要
针对江东士大夫“好尚风流”的特点,发展士大夫佛教层。释道安的另一著名弟子释慧远后来在东晋传教, 成为南方佛教的
领袖,就是依照这一师教, 重点在东晋士族中发展对象, 终于形成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士大夫佛教” ⑨ 。因此, 释道安的“不依
国主,则法事难立”仅仅是对其师佛图澄等前辈大师传教弘法原则的总结与质疑, 至于他自己的主张则是后一句,即“又教
化之体,宜令广布” 。

二 释道安的弘法“新思路”
......
如果说,东晋的特殊历史环境不足以说明释道安的这种转变的话,那么他被前秦抢至长安后的情况应该可以说明问题
了。公元379 年(东晋孝武帝太元四年),道安67 岁那年,前秦苻丕的军队攻克襄阳, 将他掳至长安。时前秦国主苻坚“素闻
安名,每云:`襄阳有释道安, 是神器,方欲致之, 以辅朕躬。' ”11 。前秦攻打襄阳,乃志在必得道安, 其目的与后赵石氏获取佛
图澄如出一辙。释道安入秦后,住长安五重寺,以注经涉书为务, 很少干预朝政,倒是与长安衣冠子弟交往甚密,史称:“安外
涉群书,善为文章。长安中, 衣冠子弟为诗赋者,皆依附致誉。… …故京兆为之语曰:`学不师安,义不中难。' ” 12很显然, 释
道安的本意是想通过对经学的渗透,达到建立一个北方士大夫佛教群的目的。又淝水之战前,释道安曾应前秦一些大臣之
请,劝说苻坚放弃南征之行, 所言亦不是佛家法理, 而是一些轻描淡写的政务分析, 且重申自己是受人之托而谏之, 他对苻
坚说:“贫道轻贱,言必不允, 即荷厚遇,故尽丹诚耳” 13 。可见他对此并不关心,完全一副方外之士的态度。
......

三 “教化之体”与《沙门不敬王者论》的关系
......
综上所述,在佛教初传中国的魏晋南北朝时期, 从佛图澄到释道安、释慧远, 实际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一是佛图澄等
前辈大师一味依傍“国主” ,靠道术神通来显化的时期,其结果是惨淡经营、命运乖张;二是释道安提出弘法新思路并身体力
行,再到释慧远建立独立教团的时期,其结果反而是佛法的广播弘传。对此, 如果我们还是一味地用“不依国主, 则法事难
立”来说明释道安、释慧远师徒的弘法之路, 就不那么符合历史事实了。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社区

x
 楼主| 发表于 2015-6-20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宗教学研究》2012年第四期
再思东晋释道安之“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论

王再兴  哲学博士,湖北文理学院释道安研究所。

......
公元379年,前秦不惜以十万大军发动襄阳之战,将道安作为一件“神器”⑥ 掳入关
中,承担其“镇国之宝”的角色。后来苻坚决意发动淝水之战,群臣谏阻不得,乃求助于道安。
为苍生故,道安接受了这一请求。于是两人约定乘车在御苑中一边游览一边会谈。就在苻坚请道
安登上他的皇辇时,仆射权翼谏称: “臣闻天子法驾,侍中陪乘。道安毁形,宁可参侧?”这话
的意思是说,按照儒家伦理,和尚乃毁形之人,不配与天子同乘皇辇。苻坚听了,勃然大怒,斥
之曰:“安公道冥至境,德为时尊,朕举天下之重,未足以易之。非公与辇之荣,此乃朕之显
也。”⑦ 意思是说:道安道德高尚,甚至比整个王国更有价值,所以乘坐皇辇并不是道安的光荣,
而是苻坚的光荣。言毕,苻坚当即命权翼扶道安上车。尤其耐人寻味的是,车上两人交谈时,苻
坚自称“朕”,称道安为“公”,而道安则自称“贫道”,称苻坚为“檀越” (施主)⑧。无独有
偶,道安的得意弟子慧远也忠实地继承了乃师风范。公元399年,东晋权臣桓玄领军从建康前往
荆州征讨殷仲堪,路过庐山时令慧远出虎溪迎接,慧远“称疾不堪”,桓玄只好自行入山。见
面后,慧远在谈话中也称桓玄为“檀越”⑨,而这时的桓玄已是人尽皆知的东晋安帝朝中的实际
掌控者,并在此后不久(403)篡位称帝。由此可见,慧远后来写下犀利的护教名篇《沙门不敬
王者》,其思想源头还得追溯到乃师道安这里,或者说道安就是中国佛教史上第一个“沙门不敬
王者”。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社区

x
发表于 2015-6-20 16: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6-20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疑啥?好像……
本来不依国主,法事难立,
在今天以汉人为主体的国度里,还是适用的。这个和敬不敬王者,没有矛盾。

其实那些依国主的沙门,又有哪个不是虚与委蛇,或者忍辱负重,或者同流合污?真有哪个敬吗?
当然,所谓不敬王者论,是包括外在形式的,古代要磕头嘛。今天这种磕头,表现在态度上,态度上还是要跪,要舔的。
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度,一群承认有鬼有神,信仰万法唯心的人,要在不承认有鬼有神,信仰唯物的一团人领导下,才能“健康发展”。
发表于 2015-6-2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梵 发表于 2015-6-20 23:04
质疑啥?好像……
本来不依国主,法事难立,
在今天以汉人为主体的国度里,还是适用的。这个和敬不敬王者 ...

我看难。P的核心还是要把这些灭了,手段不一定是暴力镇压罢了。

现在“P组”建立在基层,“胡学”遍布教育机构,高大上的是没人信,但领袖给羣羊洗脑“麻醉人的鸦片”,日子久了就浸淫了!
发表于 2015-6-23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但是,人靠人抬。自己说不须敬,就不敬,有时候是没有用的。比如道安大师受敬,是因为符坚尊其在先,非和尚自矜,当然,和尚能摄符坚是主要原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6 02:37 , Processed in 0.033453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