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第十一届高级学衔暨第三届中级学衔授予活动举行
佛教在线北京讯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第十一届高级学衔暨第三届中级学衔辩经考试、论文答辩及学衔授予活动于2015年5月8日至20日在北京西黄寺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举行。 5月9日,藏传佛教中级学衔评审委员会三届一次全体会议在高级佛学院阳光楼召开,正式拉开了本届授予活动的序幕。参加第三届中级学衔考试的28名学僧均为格鲁派,考评委员会委员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将全程参与本届中级学衔的辩经考试和论文答辩。 本届中级学衔评审委员会委员主要由藏传佛教六大教派的活佛和经师、“拓然巴”高级学衔获得者等组成,涵盖了西藏和甘、青、川、滇四省藏区。 委员会副主任嘉萨仓活佛主持会议,13位委员全部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中级学衔评审办法和相关工作方案,听取并研究确定本届中级学衔考试及学衔授予的具体工作与安排。会议认为,高级佛学院第三届中级学衔评审委员组成人员体现了本届考僧的教派特点,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继续将毕业考试和学衔考试合并,务实高效;会议文件和会务筹备工作扎实细致,能有效保障第三届中级学衔考试、评审和授衔活动顺利开展。 藏传佛教学衔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高级佛学院副院长、第三届中级学衔评审委员主任那仓·向巴昂翁活佛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中央对藏传佛教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非常重视,对藏传佛教学衔教育和藏语系佛学院建设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我们要将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贯彻到具体工作中,着重在提高学衔考试质量上下功夫。他还对各位委员提出两点希望,一是珍惜委员荣誉,牢记评审使命,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评审水平,做好第三届中级学衔授予工作;二是不断探讨中级学衔评审办法,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我们各项工作高效、科学、有序地运行。 那仓活佛最后强调,中级学衔制度的建立和成功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藏传佛教工作的重视,对藏传佛教界人士的爱护,对广大爱国爱教僧才的关心。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研究和探索藏传佛教中级学衔制度的发展途径,在培养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的工作中,在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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