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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圣物的过失-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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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9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位流通商曾斥责我,佛经到底有哪一条说贩卖舍利、甘露有罪。
索达吉堪布开示:佛陀在《教王经》中说:“为了身体,我们可以舍弃财产;为了生命,我们可以舍弃财产和身体;而为了正法,财产、身体、生命全部都可以舍弃。”当然,不学佛法的人就另当别论了,他们为了生命可以舍弃佛法,为了财产可以舍弃佛法,为了名声可以舍弃佛法,甚至有些人为了养活自己也舍弃佛法。现在有种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居士和出家人为了生存而把佛法作为买卖品,经常贩卖佛像、佛经、佛塔,这是非常有过失的。有些人恐怕是不懂因果,有些人还认为自己在弘扬佛法。实际上,如果将这些卖佛像、佛经、佛塔的钱自己使用,过失是极为严重的。宁可自己饿死,也不能用这些钱财过活。
还有,在《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中,有人问:“买卖佛像有怎样的过失?”答:“罪同买卖父母。”所以,这方面务必要注意。

另外在《梵网经菩萨戒注》下卷:佛言:「佛子!佛灭度后,显佛在世及正法一千年中,皆无此恶。于恶世中,正当像末五浊盛时,若见外道,痴狂无识,憎嫉佛法,作此恶也。一切恶人、十恶之人,劫贼,亦即恶人以劫盗增复名此也。卖佛菩萨父母形像,佛菩萨出世父母,亦有卖生身父母,贩卖经律,此事极多。」佛像都如此,何況是舍利、甘露。

发表于 2014-7-10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uyuh 于 2014-7-10 19:17 编辑

倘无这类贩卖者,则本人一本经书、一串念珠也不会拥有。
另外,寺院的法物流通处的法宝,难道不收钱?算不算贩卖?
 楼主| 发表于 2014-7-10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eon590 于 2014-7-10 19:54 编辑

莫要混淆结缘与贩卖的概念。所谓的贩卖是指,以不合理价格,赚取利润去满足自我的贪嗔痴的享受,而不是为了利益众生而结缘。收到的钱,要去供养三宝,这没有过失。如果自我享用,会有因果。法宝,不能当作商品去贩卖。
发表于 2014-7-10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uyuh 于 2014-7-10 22:04 编辑
leon590 发表于 2014-7-10 19:45
莫要混淆结缘与贩卖的概念。所谓的贩卖是指,以不合理价格,赚取利润去满足自我的贪嗔痴的享受,而不是为了 ...


贩卖的意思是,本身本不生产某种产品,进货后,然后再卖出,赚取中间的差价。
阁下说的“以不合理的价格”这种内涵,并不包括在基本含义之内。
本人所供的佛像、所读的经书、所用的法器、所烧的食子等等等,基本上都是从商人手上买来的。除此之外,我基本想不出还有什么稳定的渠道能获得,虽然上师也送过我少数的法器等。
 楼主| 发表于 2014-7-1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放心,倘若世界上一个贩卖的商人都没有,我们依然会有办法得到法宝。除非,佛法灭了。
发表于 2014-7-17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听途说:据说南方在家居士到别人家念经啥的,一个月下来,收入颇厚。
此事末学并未经历过,不知真伪。
尚若是真的,此事楼主如何观待?
 楼主| 发表于 2014-7-17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丹珠 发表于 2014-7-17 13:37
道听途说:据说南方在家居士到别人家念经啥的,一个月下来,收入颇厚。
此事末学并未经历过,不知真伪。
...

如果钱给自己花,就不如法,如果发心去利益众生,才有功德。
发表于 2014-7-1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leon590 发表于 2014-7-17 13:59
如果钱给自己花,就不如法,如果发心去利益众生,才有功德。

师兄可否听到一种逻辑,钱即使是给自己花,也是利益众生,因为自己也是众生?
另外,据说到人家念经的在家居士还得多拿,否则人家瞧不起你——连这点钱你都不敢拿,可见得你不行!
 楼主| 发表于 2014-7-1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丹珠 发表于 2014-7-18 09:09
师兄可否听到一种逻辑,钱即使是给自己花,也是利益众生,因为自己也是众生?
另外,据说到人家念经的在 ...

当我们是凡夫的时候,众生是指法界众生,你自己就是你自己。
发表于 2014-7-18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leon590 发表于 2014-7-18 11:23
当我们是凡夫的时候,众生是指法界众生,你自己就是你自己。

额,按照您的说法,自己是游离于法界之外啦eLe
 楼主| 发表于 2014-7-1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丹珠 发表于 2014-7-18 12:49
额,按照您的说法,自己是游离于法界之外啦eLe

倘若到了无人相,无我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的境界,那也就没有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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