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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西法与提婆达多——教主身边最亲近的人背叛教主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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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路西法和提婆达多,据基督教和佛教的说法,两者之间有以下共同点:

1、相貌庄严、美丽。
2、与教主(上帝、佛陀)非常亲近。
3、具有很大能力、神通。
4、反抗教主、造下大罪。
5、迷惑他人,率领他人反抗教主。
6、自定重要教义。
7、两者都博学多才。
8、最终都堕入地狱

两者有以下不同点:


1、分属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教义。

2、堕落原因不同,一个是傲慢、嫉妒和神约,另一个是纯是因为我慢
3、提婆达多是佛陀的亲属,路西法是上帝创造出来的。
4、路西法担任过天使长、天国副君,大概相当于副总统,提婆达多没这机会。
5、堕入地狱路西法当上了地狱之王,类似于阎魔王。提婆达多是纯粹在无间地狱受苦。
6、提婆达多是菩萨示现,将来会成佛。路西法没机会成上帝了。

因为看路西法效应,想起来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所以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附上两者的简介:


提婆达多



提婆达多,梵名Devadatta ,巴利名同。又作提婆达兜、揥婆达多、地婆达多。或作调达。略称提婆、达多。意译作天热、天授、天与。为佛世时犯五逆罪,破坏僧团,与佛陀敌对之恶比丘。为释尊叔父斛饭王之子,阿难之兄长(另有为甘露饭王、白饭王或善觉长者之子等异说)。



中文名提婆达多


外文名Devadatta



出    身刹帝利释迦族


祖    父师子颊王









目录▪ 名字来历▪ 其人其事▪ 经典记载▪ 功德者得半佛功德经典


提婆达多出身刹帝利释迦族,祖父为师子颊王,师子颊王有净饭王、白饭王、斛饭王、甘露饭王四子。提婆达多之父各经典则有异说。
提婆达多为释迦牟尼佛堂兄弟,侍者阿难罗汉亲生兄长。佛典中又记载其“四月七日食时生,身长一丈五尺四寸 ”、“大姓出家,聪明,有大神力,颜貌端正 ”。
2
出家
释迦牟尼成佛后,返回故国迦毗罗卫城,向宗族说法,净饭王鼓励臣民出家追随佛陀,有五百释迦族人出家,中如拔提王、阿难阿那律陀优婆离、提婆达多等人。
《十诵律》中记载提婆达多:“出家做比丘,十二年中善心修行:读经、诵经、问疑、受法、坐禅。尔时佛所说法,悉皆受持。”《出曜经》中则言其:“十二年中,坐禅入定,心不移易,诵佛经六万”。由此可见其广学博文,精进难得。
3
提婆达多编辑
名字来历

提婆达多(天王如来)[1]


梵名Devadatta ,巴利名同。又作提婆达兜、揥婆达多、地婆达多。或作调达。略称提婆、达多。意译作天热、天授、天与。为佛世时犯五逆罪,破坏僧团,与佛陀敌对之恶比丘。为释尊叔父斛饭王之子,阿难之兄弟(另有为甘露饭王、白饭王或善觉长者之子等异说)。幼时与释尊[2]、阿难陀共习诸艺,其技优异,常与释尊竞争。佛陀成道后,随佛陀出家,于十二年间善心修行,精勤不懈。后因未能得圣果而退转其心,渐生恶念,欲学神通而得利养,佛陀不许,遂至十力迦叶处习得神通力,受摩揭陀国阿阇世太子之供养。由是,提婆愈加憍慢,欲代佛陀领导僧团,亦未得佛陀允许。此后提婆率五百徒众脱离僧团,自称大师,制定五法,以此为速得涅盘之道,遂破僧伽之和合。其所立之五法,诸书记载不一,据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载,五法为不食乳酪、不食鱼肉、不食盐、受用衣时不截其缕绩(即用长布)、住村舍而不住阿兰若处。又据《十诵律》卷四、卷三十六载,五法为尽形寿受着衲衣、尽形寿受乞食之法、尽形寿受一食之法、尽形寿受露地坐法、尽形寿受断肉法。其他有关法义解释等,提婆亦倡其异说。

其人其事提婆达多破僧事、提婆达多五法
《五分律》记载:1.不食盐,2.不食酥乳,3.不食鱼肉,4.乞食,5.春夏八月日露坐、冬四月日坐于草庵。《四分律》记载:1.尽形寿乞食,2.尽形寿著粪扫衣,3.尽形寿露坐,4和5.尽形寿不食酥、盐、鱼与肉。《十诵律》记载:1.尽形寿坐着纳衣,2.尽形寿受乞食法,3.尽形寿受一食法,4.尽形寿受露地坐法,5.尽形寿受断肉法。南传上座部律藏记载:1尽形寿应为住兰若者。至村落者罪。2尽形寿应为乞食者。受请食者罪。3尽形寿应着粪扫衣者,受居士衣者罪。4尽形寿应为树下住者。住屋者罪。5尽形寿应不食鱼肉。食鱼肉者罪。《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记载:1.不食乳酪,2.不食鱼肉,3.不食盐,4.衣服长绩,5.住在村中、不住阿兰若。《大毗婆沙论》记载:“云何五法?一者尽寿著粪扫衣,二者尽寿常乞食,三者尽寿唯一坐食,四者尽寿常居回露,五者尽寿不食一切鱼肉血昧盐苏乳等。”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原文:提婆达多谤毁圣说,决生邪见,定断善根,但有此生,更无后世。作是知已,于其徒众,别立五法。使告知曰:‘尔等应知,沙门乔答摩及诸徒众,咸食乳酪,我等从今更不应食(1)。何缘由此?令彼犊儿镇婴饥苦。又沙门乔答摩听食鱼肉,我等从今,更不应食(2)。何缘由此?于诸众生为断命事。又沙门乔答摩听食其盐,我等从今更不应食(3)。何缘由此?由其盐内多尘多故。又沙门乔签摩受用衣时,截其缕绩,我等从今受用衣时,留长缕绩(缕绩:使用长布)(4)。何缘由此?坏彼织师作功劳故。又沙门乔答摩住阿兰若处,我等从今住村舍(5)。何缘由此?弃捐施主所施物故。”......“不餐于乳酪,鱼肉以及盐,长绩、在村中,是天授五法。”

提婆于摩揭陀国王舍城拥有独立教团,受阿阇世之礼遇,势力渐大,佛陀曾屡次告诫比丘众,勿贪提婆之利养。后提婆教唆阿阇世弑父,并谋藉新王之威势,为教法之王,阿阇世遂幽禁其父频婆沙罗王,而自登王位。提婆亦欲迫害佛陀,以五百人投石器击杀佛陀而未果。又于耆阇崛山投下大石,虽为金毗罗神接阻,然碎片伤佛足而出血。又趁佛陀入王舍城时,放狂象加害之,然象遇佛陀即归服,事亦不成。其时,舍利弗及目犍连劝谕提婆之徒众复归佛陀之僧团,阿阇世王亦受佛陀之教化,忏悔归依。提婆仍不舍恶念,扑打莲华色比丘尼至死,又于十指爪中置毒,欲由礼佛足而伤佛陀,但佛足坚固如岩,提婆反自破手指,乃于其地命终。古来以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放狂象、杀莲华色比丘尼、十爪毒手等五事为提婆之五逆,又特称破僧、伤佛、杀比丘尼三事为三逆。

提婆达多谋害神佛[3]



经典记载

经典中多载提婆所为,谓提婆于命终之后堕地狱中。据《大唐西域记》卷六室罗伐悉底国条载,玄奘曾于祇园精舍废址之东,得见提婆生身堕于地狱之大坑。又据《大唐西域记卷》十羯罗拏苏伐剌那国条、《高僧法显传》所载,法显、玄奘游学印度之时,印度尚有遵行提婆达多之遗训者。另据《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七载,提婆堕地狱后,佛陀谓其将历经一劫地狱之苦,并为授辟支佛记别。后世对提婆与释尊之关系,产生许多本生谈,如《萨昙分陀利经》(即《法华经》的译音)及《法华经》卷四提婆达多品等,即记载提婆过去世为善知识,曾为释尊宣说大乘经典,释尊遂因而得以成佛;经中又载,提婆将于当来无量劫后成佛,号曰天王如来。[《杂阿含经》卷十六、卷十八、卷三十八、卷四十八、《中阿含》卷二十七阿奴波经、《增一阿含经》卷五、卷九、卷十一、卷十二、卷二十三、卷三十八、卷四十八、卷四十九、《起世因本经》卷十、十二《游经》、《修行本起经》卷上、《过去现在因果经》卷二、《出曜经》卷十四、卷十五,卷十六、卷二十五、《大方便佛报恩经》卷三、《佛本行集经》卷十三、《菩萨本行经》卷上、《撰集百缘经》卷四、《贤愚经》卷六、卷九、卷十三、《大庄严论经》卷十三、《毗尼母经》卷四、《萨婆多部律摄》卷四、《有部毗奈耶卷》十四、卷十五、《摩诃僧祇律》卷七、《大毗婆沙论》卷八十三、《法华经文句》卷八之四
《大方便佛报恩经》
提婆达多。常怀恶心毁害如来。若说其事穷劫不尽。而如来常以慈悲力。愍而哀伤。我以值遇提婆达多故。速得成佛。念其恩故常垂慈愍。
尔时如来。即遣阿难往到地狱。问讯提婆达多。苦可忍不。尔时阿难受如来教。至地狱门外。问牛头阿傍言。为我唤提婆达多。牛头阿傍言。汝问何佛提婆达多。过去诸佛皆有提婆达多。阿难言。我唤释迦牟尼佛提婆达多。尔时牛头阿傍。即语提婆达多。阿难在外欲得相见。提婆达多即言。善来阿难。如来犹能怜念于我耶。阿难言。如来遣我问讯。苦痛可堪忍不。提婆达多言。我处阿鼻地狱。犹如比丘入三禅乐。佛言。菩萨摩诃萨。修大方便引接众生。其受生死无量大苦。不以为患。若有人言。提婆达多实是恶人入阿鼻狱者。无有是处。如来尔时。即为大众显发提婆达多微密妙行大方便。时无量百千菩萨得无生法忍。无量百千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无量百千人得须陀洹果乃至阿罗汉道。虚空神天雨众天华。遍覆大众。作天伎乐放大光明。赞言善哉。如来所说法未曾有也。一切大众闻佛说法。头面作礼。欢喜而去
《大宝积经》第二十八卷:“佛言:善男子!若无提婆善知识者,终不得知如来具有无量功德。善男子!提婆达多是善知识,共我诤胜,现作怨家,得显如来无量功德。善男子!提婆达多善友知识,在于宫内语阿阇世王,令害如来,时王故放护财象,王令灭如来。善男子!如来见象即调伏之!尔时,无量无边众生,见象调伏生奇特心,即生正信归依三宝,所谓佛宝法宝僧宝,显三宝故。善男子!如此之事应如是知,提婆达多是善知识,久来随逐示现怨家。而诸愚人如实取之,作如是言,提婆达多是害佛者,是怨家者。善男子!乃至过去五百世中所生之处,提婆达多是善知识,示怨家事,悉是示现,显诸菩萨,及显如来无量功德。而诸愚人如实取之,提婆达多是害佛者,是怨家者,以是不善取义因缘,堕三涂中,所谓地狱、饿鬼、畜生诸苦恼处。何以故?善男子!提婆达多善知识者,善修无量诸胜功德,善修善根,亲近诸佛宿殖德本。心向大乘,顺向大乘,向大乘彼岸,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善男子!彼(愚人)坏心故,于未来世,生于地狱、饿鬼、畜生诸恶道中。”
《法华经》:佛说偈言:“我念过去劫,为求大法故,虽作世国王,不贪五欲乐,椎钟告四方,谁有大法者,若为我解说,身当为奴仆。时有阿私僧,来白于大王,我有微妙法,世间所希有,若能修行者,吾当为汝说。时王闻仙言,心生大喜悦,即便随仙人,供给于所须,采薪及果蓏,随时恭敬与。情存妙法故,身心无懈倦,普为诸众生,勤求于大法,亦不为己身,及与五欲乐。故为大国王,勤求获此法,遂至得成佛,今故为汝说。”佛陀赞叹提婆达多,为他授记作佛:“由提婆达多善知识故,令我具足六波罗密,慈悲喜舍,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紫磨金色,十力,四无所畏,四摄法,十八不共神通道,成等正觉,广度众生,皆因提婆达多善知识故。告诸四众,提婆达多,却后过无量劫,当得成佛,号曰天王如来。”

功德者得半佛功德经典
尔时众中有婆罗门名曰善德。白佛言。世尊。如来之法甚深秘密。为诸众生分别演说。而是薄福钝根愚痴提婆达多。不听不受不知恩分。纯与六群弊恶比丘同其所行。增长地狱。出佛身血。破坏众僧。生于释种增长憍慢。实非人类强名为人。察其行迹畜生无别。复从无量阿僧祇世。常于如来生恶逆心。其有施者无有果报。自所修善亦不成就。如尼乾子等无差别。尼乾子说无受无施。提婆达多亦复如是。真是魔党非佛眷属。何以故。常于如来起害心故。虽名沙门无沙门义。犹如袈裟裹覆利刀。实是秃人名为无命。所有徒众亦复如是。实非世尊作世尊想。世尊如来若是一切智者。何故听此弊恶之人。出家剃发受具足戒。如来所说普令众生生于善根。是人何故独不得生。如来慈哀常以乐说。为诸众生广宣正法。闻者蒙润善根开敷。提婆达多。何故不得预斯利益。如来性净身净心净。眷属应净。何故众中而有此辈。尔时大云密藏菩萨。承佛神力语善德言。善哉善哉。大婆罗门。一切声闻辟支佛等。于是事中都不能问。汝今乃能咨问是义。至心谛听。我当承佛威神道力为汝广说。汝不应言提婆达多不知恩分。是人知恩。非不知也。虽与六群同其所行。不名为恶。提婆达多不可思议。所修业行皆同如来。如来业行即是提婆达多业行。一切众生不能开显如来世尊真实功德。提婆达多能开示人。令阿僧祇无量众生安住善根。如来业行非地狱种。云何而言提婆达多是地狱人。汝言同于六群所行。汝今当知六群比丘。实非弊恶所行之法亦同佛行。大婆罗门。如来身血实无有出。提婆达多亦不能出。若言树影有出血者。无有是处。如来之身亦复如是。若言出血。当知即是善权方便不可思议。大婆罗门。释迦如来种性清净如绀琉璃。所有弟子无有毁禁。我亦不见如来弟子有破戒者。如来所说无上正法。实令闻者生于善根。非不生也。如来大众成就持戒悉入佛境。徒众眷属如栴檀林纯以栴檀而为围绕。不可沮坏如金刚山。亦不见有能得坏者。有怖畏者则可破坏。如来弟子永无忧怖。若无忧怖云何可坏。不可破坏如师子群。如来法王如师子王。纯以师子而为眷属。如是眷属难可测度。非是声闻缘觉境界。不可毁灭如灰覆火。如来无上一切智人。若听剃发受具戒者。终无毁禁一切众生。皆入如来所知境界。是故如来名一切智。提婆达多。具足如是不名坏僧。大婆罗门。假使千万无量诸魔亦不能坏。若言弊恶提婆达多坏众僧者。当知即是善方便也。云何而言行同畜生。提婆达多。真实生于释迦如来净种姓中。不生畜生。若言释种作诸恶者。无有是处。提婆达多所行恶行。为欲显示释迦如来功德力故。释种中生名秃人者亦无是处。提婆达多。善能护持解脱净戒。云何而言尼乾子耶。有恶欲者乃名恶人提婆达多心无恶欲。云何而言恶比丘耶。修行如来善方便者。提婆达多即其人也。大婆罗门。若有人言提婆达多集地狱业。当知即是菩萨业也。菩萨业者即是神通。为化众生故在地狱。当知实亦不处地狱。譬如二人道路共行。后各别去一东一西。若言是人故和合者。亦无是处。若言如来提婆达多相远离者。亦无是处。大婆罗门。有人杀生造作恶业。法应无量百千世中地狱受果。有人修善法。应无量百千世中天上受报。有修善者地狱受果。行恶之人天上受报。此乃诸佛如来境界。非诸声闻缘觉所知。如来成就无量微妙真实功德。云何而言提婆达多能坏佛身。实无量世中于如来所生恶逆心。提婆达多实无害心。何以故。是人真实决定了知善恶报故。知一念恶无量世中地狱受报。以是义故。提婆达多终不造恶。如来已于无量世中永断诸恶。云何众生能于如来起恶心耶。若言提婆达多是地狱人。云何得与如来法王同一种姓。地狱众生得与如来同眷属者。亦无是处。若言提婆达多无量世中造作诸恶。应无量世地狱受报。云何得与如来一处。若与如来同一处者。当知是人非是弊恶。若提婆达多真实恶人。云何得与如来和合。如彼二人东西路乖理无和合。提婆达多随顺佛语。闻东则东。不违圣旨。云何当名地狱人耶。若令至东故违西去。则不得名非地狱人。若言提婆达多地狱人者。是无恶人。所以者何。地者名人。狱者名天。往来人天名地狱人。复次地者名常。狱名无相。提婆达多亦常无相。故名地狱。复次地名为乐。狱者名断。乐断生死。故名地狱。复次地者名善方便。狱名能说说善方便。故名地狱。大婆罗门。如来世尊有善方便。复能宣说不名地狱。云何得名提婆达多为地狱人。提婆达多所有境界。实非声闻缘觉所知。大婆罗门。如来世尊常所称赞。黄头大士即是提婆达多比丘。六群比丘亦大菩萨。提婆达多与共同行。云何得名地狱人耶。如栴檀树栴檀围绕。如香象蹴踏非驴所堪。还是香象之所能忍。大婆罗门。如来世尊大香象王亦复如是。所说深义非是二乘之所能知。还是香象诸大菩萨乃能受持。提婆达多成就如是无量功德。汝应忏悔恭敬供养尊重赞叹。大婆罗门。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能知提婆达多功德了了不疑。当知是人真佛弟子。得佛功德二分之一。得佛一目。得佛半身。大婆罗门。提婆达多所有功德。一切众生所不能知。如来功德所有境界。一切众生亦不能知。复不能见如来法身。大婆罗门。提婆达多。真实能知如来所有微妙功德。声闻缘觉实所不知。惟有提婆达多了了不疑。亦能示现如来所现无量神通。能示众生如来所行。知佛如来所有国土。提婆达多是大丈夫。如来所游在在处处。提婆达多亦随逐行。以是义故名大丈夫。诸佛如来境界甚深。秘密之言不可思议。惟有提婆达多比丘能得了知。如来今者当开密语。仁可善听。尔时大众异口同音。而赞颂曰
假使魔波旬 其数无有量
尽其神通力 不能坏众僧
如来无上尊 大慈怜愍心
为诸众生故 示现业果报
尔时世尊。赞叹大云密藏菩萨摩诃萨言。善哉善哉。汝今快说提婆达多真实功德。一切声闻辟支佛等不能解了。大乘方等功德势力。汝将欲坏一切众生所有疑心。是故开显提婆达多菩萨功德
4
相关佛名
(佛名)提婆达多未来成道时之佛名也。彼既生堕无间地狱,当时弟子皆以彼为极恶人。佛言彼为权者。往昔为阿私仙时受持法华经,我于其时依彼闻法华经,故今日得成佛。彼实非恶人,为权诫世人作逆罪耳,故今在地狱。未来必当成道,号天王如来。是法华经提婆达多品所说。经曰:‘告诸四众,提婆达多,却后过无量劫,当得成佛,号曰天王如来。’[囗@又]过去有天王如来,以俗形成佛,是异例也。自在菩萨经下曰:‘过去燃灯佛前,威德佛、提沙佛、光明佛前,有佛号天王如来。(中略)是天王佛及诸菩萨不着袈娑,皆着自生净沙天衣。’智度论曰:‘如天王佛,衣服仪容与白衣无异,不须钵食。’

路西法(神话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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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译本中的路西法Lucifer是拉丁文,由lux(光,所有格 lucis)和 ferre(带来)所组成,意思是光之使者。在古希腊神话中,路西法名为晨曦之星(破晓的带来者),即黎明前除了月亮之外在天空中最亮的星体-金星。古罗马天文学家发现,金星、维纳斯实为同一颗星,因此有不少诗人将爱神“维纳斯”又名“路西法”。路西法原为上帝身边最美丽最权势者。



目录▪ 反叛▪ 不服从▪ 文学▪ 电影


1
简介
路西法,也可译为鲁斯化。是中国天主教会的通用翻译版本。“路西法曾经是天堂中地位最高的天使,在未堕落前担任天使长的职务。圣经《以赛亚书》第14章第12节有对路西法堕落前的描述,通常指被逐出天堂前的魔鬼撒旦
注: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
——《以赛亚书》第14章第12节至第15节
2
来源
Lucifer意为晨星、金星;撒旦
路西法的来源分两个说法,一是翻译问题,同时断章取义。
“路西法”是拉丁语Lucifer转汉语的音译。而旧约原本是希伯来语,读音不是“路西法”。
最初起源于旧约圣经以赛亚书第十四章,“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希伯来原文字为“הילל בן שחר”(helel ben-shachar )读作赫莱尔 本 沙哈尔,意思为照耀(发光)的星,黎明之子。其中被其中的“הילל”(helel)即是“路西法”这个词的最初形态。
原文是讽刺巴比伦王的,“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
  这里的“明亮之星”就是“路西法”。准确的说,是路西法的发音。其原文希伯来语里并不是特指名字,而是指“晨星”。

原本希伯来文里是“Helel”[1]
接着经由希腊语翻译“eosphoros”[2]
再转拉丁语武加大译本翻译时就变成了“lucifer”[3]读音变成了“路西法”,但意思还是“晨星”。也就是说,此时的“路西法”还只是拉丁语里“晨星”的音译而已。
但是在拉丁语往下翻译时出了岔子,KJV英王钦定本[4],在翻译时完全没有动这个词,直接就用了拉丁语“Lucifer”。在翻译中,词汇完全不变的只有一种东西,名字。在这时路西法才正式出现。由星辰,被拟人化为人。接着糅杂了大量其它的神话,路西法的形象逐渐丰满。
第二种说法
希伯来字“הילל”(helel)没有用在旧约其他经节。很多解经家,不论古今,都认为是指金星。这个诠释是早期希腊文,以及拉丁文武加大译本翻译这个字的根据。
多数现代解经家认为以赛亚使用了为人熟知的神话故事,比喻巴比伦王的背叛与狂妄造成的悲惨后果,即迦南神话中有个晨星之神“Helel”嫉妒太阳神的荣光,在征战中落败被从天上摔下。不过已知的文献找不到“Helel”背叛的故事佐证。
关于路西法一词,解经家有两种解释[5]
其一认为明亮之星是影射巴比伦王。
  其二认为明亮之星是影射巴比伦王的同时也暗指撒旦
  堕天使路西法(明亮之星拉丁语读音)源自第二种解释,路西法作为表述撒旦过去荣光与堕落原因的"名字"。

3
圣经记载
路加福音第十章十八节: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旦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
以赛亚书第十四章十二节:明亮之星,早晨之子,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
以赛亚书第十四章十三节: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
以赛亚书第十四章十四节: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
启示录第十二章三节: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
启示录第十二章四节:它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
启示录第十二章七节: 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
启示录第十二章八节: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
启示录第十二章九节:大龙就是那古蛇(注1)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启示录二十章二节: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旦,把它捆绑一千年,
启示录二十章三节:扔在无底坑里,将无底坑关闭,用印封上,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国,等到那一千年完
  了。以后必须暂时释放它。

启示录二十二章十六节: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为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注2)。
注1:古蛇=萨麦尔的理论缺乏依据,萨麦尔的希伯来原字中并没有蛇或者龙的含义;犹太教正典塔纳赫中撒旦就是撒旦自己而非萨麦尔的代称,在塔木德与摩西遗训中萨麦尔是以天使长、死亡天使的身份登场,被描绘成"身上遍布着闪耀的眼睛"(基路伯)。伪典巴录三书中将萨麦尔描绘成引诱人祖犯禁的蛇,不过此书完成时间在公元1~3世纪显然是抄袭摩西五经·创世纪(公元前1445年完成)撒旦引诱人祖的段落。
注2:所谓撒旦战败被耶稣夺走晨星之名的典故。
4
文学描述

路西法的堕落,《失乐园》的插图


但丁的《神曲》约翰·弥尔顿的《失乐园》,都是说路西法因为拒绝臣服于圣子基督,率天众三分之一的天使于天界北境举起反旗。经过三天的天界剧战,路西法的叛军被基督击溃,在浑沌中坠落了九个晨昏才落到地狱。此后,神创造了新天地和人类,路西法为了复仇兼夺取新天地,乃化为蛇潜入伊甸园,引诱夏娃食用了禁断的知识之树的果实,再利用她引诱亚当也犯下了违抗神令的罪。于是路西法如愿使神的新造物一同堕落,而且为诸魔神开启了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自此罪、病、死终于遍布地面。

另有一说路西法是古罗马的神,形象是一持火炬的神。最早把路西法作为魔鬼坠落前的名字,据说是早于中世纪的早期的教父。这用法是如此的普遍,使至当弥尔顿写《失乐园》时,很自然地用了路西法。真正的拂晓之星路西法,应该是民间神话的衍生传说。在迦南、埃及和波斯都有类似的传说。迦南人认为拂晓之星是唤为赫莱尔(helel)的神祇,因为妒忌荣光远胜的太阳神,发动叛变,以惨败告终,并从天上被扔了下来。比较少见的传说还有路西法的兄弟是米迦勒或基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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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原因

神在创造亚当后由米迦勒带领到第十至高天,并将天界其余九天的天使全部召集,
宣布弥撒亚为自己的继承人,要众天使对这位弥撒亚膜拜。

立在第九原动天的最前面,最初的天使,拥有“光耀晨星”,“神之右翼”,“天国副君”,“万物的创造者”,“上帝身边最伟大的天使”等一系列称号的路西菲尔也就是路西法,断然拒绝了向亚当参拜。因为:“为何要逼我参拜他呢?我绝对不会参拜如此卑劣,比我晚出现的东西。在他形成之前,我就已经存在了,他才应该要参拜我。”
路西法因为拒绝臣服于圣子(注意,是拒绝臣服于圣子),率天众三分之一的天使于天界北境举起反旗。经过三天的天界剧战,路西法的叛军被圣子击溃,并被打入永劫的无底洞Abyss中,其他所有跟随他的天使则都蜕变成丑恶的形象,所以仍保有天使光辉的翼形象。另一说是上帝不忍看到自己最杰出的作品蒙尘,所以让他就算在地狱里也能放光。“明亮之星”。傲慢可以说是路西法堕落的最大原因。
反叛路西法这些堕天使背叛神的原因,有一个说法是憎恨而非傲慢。神先创造了天使,之后又以土块创造人类,然而神宠爱人类甚于天使,把人类放置在高于天使的地位上。路西法和一些天使不满能力低劣的人类较受宠爱,而群起反叛。《失乐园》中也有一段路西法说明自己背叛神的理由是憎恨人类而非傲慢的独白。
不服从当神创造人类时,天使被告知要服从这个新的被造物。但是,诞生火炎的天使无法服从生于土块的人类而反抗。还有,曾身为炽天使长并且备受宠爱的路西法,在神最初创造天使时,就被告知只能尊敬神、对神忠实、不能服从神以外的人。所以当神忘记这个命令而要他服从人类时,路西法便拒绝了,因此被天界放逐。被放逐到地狱的路西法自然相当憎恨人类。但是实际上,一切的诱因依然是在神对这条命令的遗忘上,路西法只是严格遵守了他和神的约定。
6
堕天使

在基督教教义中,堕天使是指被从天堂驱逐出来的天使,通常原因是由于背叛上帝。著名的堕天使是路西法。路西法率领三分之一的天使反叛,挑战上帝的权威,因而被逐出天国,赶到地上。按照一些传统的记载,堕天使一直在地上漫游,直到审判日来到,它们就会被扔进火湖。
附:人的七宗罪--傲慢、贪婪、贪食、贪色、嫉妒、懒惰、暴怒
注意:在圣经中并没有明确的七宗罪概念,更没有把七宗罪当做恶魔的职务,这些理论是后世基于圣经上对部分恶魔的描述幻想出来的,并不权威!








 楼主| 发表于 2014-3-15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百度百科在这个词条上的准确性绝望了,不懂基督教,懒得从头学起,不参与这个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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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3 14: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纸牌屋和邪恶力量的节奏么?
发表于 2014-3-13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对比不太对得上呀!如要对比,应该用彼德或者犹大对比提婆达多才对,因为:
1,释迦牟尼是人间化现成佛,提婆达多是他人间徒弟;耶稣是上帝儿子在人间化身为人类解罪,彼德和犹大是耶稣的人间徒弟。
2,路西法背叛的传说和上帝相关,和耶稣关系不那么大。而,上帝和释迦牟尼很难对等,更对等的是耶稣。
3,路西法根本不是一个人,而相当于菩萨或者空行、勇父,最起码也和出世护法对等,并不是一个人间活生生的人。天使似乎也无法变化为人。
4,此外,路的特征、真正身份也并不见得就是现在流行的解读。流行说法来自文学,不来自圣经。用它来解释神学相当于用西游记解释佛教。

 楼主| 发表于 2014-3-13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4-3-13 17:01
这个对比不太对得上呀!如要对比,应该用彼德或者犹大对比提婆达多才对,因为:
1,释迦牟尼是人间化现成佛 ...

我也找了彼得和犹大的介绍看了,觉得对比性并不大,彼得虽然三次不认耶稣,但却是首任教皇,应该属于大迦叶这类的,犹太虽然出卖耶稣,跟提婆达多有相像的地方,但是跟路西法相比,相像之处少很多。
哪里有比较准确的路西法的介绍?俺去看看。
发表于 2014-3-13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跨文化比较研究?路西法效应有中文本么?
发表于 2014-3-13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似水流年 于 2014-3-13 18:55 编辑

挺有意思
 楼主| 发表于 2014-3-13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仁静 发表于 2014-3-13 17:56
跨文化比较研究?路西法效应有中文本么?

路西法效应有中文电子版,百度一下就能找到。但是和这个帖子的讨论关系不大。
发表于 2014-3-14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4-3-13 17:32
我也找了彼得和犹大的介绍看了,觉得对比性并不大,彼得虽然三次不认耶稣,但却是首任教皇,应该属于大迦叶这类的,犹太虽然出卖耶稣,跟提婆达多有相像的地方,但是跟路西法相比,相像之处少很多。

我觉得,如果要比较,应该是找对等身份的角色,然后进行比较。彼得和犹大身份才和提多对等。至于后来的“却是首任教皇”,只能说结局不同。反而,路西法在本质上就不同,根本无从对比。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4-3-13 17:32
哪里有比较准确的路西法的介绍?俺去看看。

这个得看你要做哪种对比。路西法在圣经里的描述,和后来我们认为的堕落天使成为魔鬼的版本,实际上距离很远,很多是后期演义、文学创作而已。譬如说,如果你要对比译师生平,就必须用譬如说《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对比《晉書·羅什傳》,而不能用《西游记》对比《晉書·羅什傳》,对不对?如果用圣经以外的路西法故事作为对比,大概类似以《西游记》作为玄奘生平传记然后加以研究那么奇怪。
在我们说我们要研究路西法的时候,其实我们实际上可能是别的意图但自己不清楚,所以,我们必须搞清楚我们到底想知道什么?譬如:

  • 堕落天使长
  • 撒旦
  • 魔鬼
  • 路西法
这四个人物通常被民间传说视为一回事,但实际上如果根据正统神学来说并不如此。


给一段比较关键的圣经依据:
7 Now war arose in heaven, Michael and his angels fighting against the dragon. And the dragon and his angels fought back, 8 but he was defeated, and there was no longer any place for them in heaven. 9 And the great dragon was thrown down, that ancient serpent, who is called the devil and Satan, the deceiver of the whole world—he was thrown down to the earth, and his angels were thrown down with him. Revelation 12:3-14
这里从来没有说路西法是堕落天使,只说堕落者是“龙”、“魔鬼”、“撒旦”。

发表于 2014-3-14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犹大和提婆达多  更为接近,

提婆达多为佛陀侍者
犹大为耶稣近侍 ,皈依耶稣后为其掌管钱财,

佛陀知道提婆达多以后一定会背叛
耶稣也知道犹大以后一定会出卖自己

提婆达多有神通,犹大也有耶稣赐给的使徒权柄     

犹大在十二门徒中本是一位佼佼者,众门徒都希望犹大能做他们中间的一员。他容貌英俊,见多识广,精明强干。所以门徒在耶稣面前推荐他,说他对主的工作将是个有用的人材。


提婆达多堕入地狱  但有佛经说他是逆行菩萨,是为了佛陀示现

按基督教诺斯底派的说法: 耶稣将“其他门徒所不知道的秘密”──真正的天国之谜,告诉了犹大,并让犹大帮助他重归天国。 耶稣对犹大的话:“你将超过他们所有人(耶稣其他门徒)”, 但你终将在他们之上。”

 楼主| 发表于 2014-3-14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异界 发表于 2014-3-14 13:05
犹大和提婆达多  更为接近,

提婆达多为佛陀侍者
按基督教诺斯底派的说法: 耶稣将“其他门徒所不知道的秘密”──真正的天国之谜,告诉了犹大,并让犹大帮助他重归天国。 耶稣对犹大的话:“你将超过他们所有人(耶稣其他门徒)”, 但你终将在他们之上。”


这段属于犹太福音,正统基督教是不承认的,并且认为整个犹太福音是伪造。
理由是犹太在出卖基督之后,很快就自杀了,不可能有时间来写此书,此书出现时间也很晚,是后人编造出来的。
发表于 2014-3-1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异界 于 2014-3-14 17:21 编辑

其实是不是假的也很难说, 诺斯底派被教会判为异端,是因为他们的学说接近于轮回说,而不是现在主流教会认为的天堂是永久的,地狱也是永久的,到底耶稣当时说的法是怎么样的,有没有经过后世因为政治或者其他的原因篡改过,也没有办法证实, 比如耶稣的首徒被称为执掌天堂钥匙的彼得为什么没有著作流传下来,想起来很可疑,他应该最有权威解释耶稣的教法吧
就算不会写字,也应该有人帮忙记载吧,怎么可能什么都没留下来
犹太在出卖基督之后,很快就自杀了,不可能有时间来写此书,如果是在之前写的呢,

转网上一段
http://www.baike.com/wiki/犹大
学者推测耶稣门徒应该有更多篇福音书的论断。目前《新约》中共有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四篇福音,这四篇中,只有两篇是耶稣的门徒所写。但使宗教学者疑惑不解的是,福音书不过是传教讲演的讲话稿,耶稣共有十三门徒,为什么没有其他人的,因为那些门徒并没有闲着呀。特别是后来成为第一任教皇的彼得,以其在基督教中的显赫地位,没有福音书传下来是最不应该的。
所以,《犹大福音》的被发现证明了学者们的疑惑,福音书确实不止四篇。如果犹大能传下福音书的话,其他门徒肯定也有福音书。那么,《新约》只保留下来四篇福音书的原因就引起学者的怀疑了。


福音
第二,确认了《新约》编辑成书时的倾向性问题。如果你认真阅读《新约》中的四篇福音书,你会发现其中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四篇福音书内容几乎雷同,合并成一篇几乎没有任何观点上的损失。
但熟悉基督教历史的人知道,在这个时期,基督教内部曾出现了严重的观点对立和斗争。一派是以彼得为首的、以耶稣亲传门徒为主的基督教元老派,另一派则是以保罗为首的基督教改革派。观点的对立主要在于耶稣是人还是神,以及是否向外邦人传教等问题。那么斗争的结果我们已经知道,由耶稣门徒组成的基督教元老派在斗争中一败涂地,圣保罗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犹大福音》的发现证明了当时确实存在很多的福音书,耶稣的门徒中也确实存在对教义的不同理解和解释。但由于他们这些元老是斗争的失败者,因此在《新约》成书时,掌握编辑大权的人肯定把这些人的东西统统删掉了,没有把观点不同的福音书收入《新约》之中。因此,《新约》是这次宗教内部论战中胜利者的宣言书,而不是一本研讨宗教教义综合文集。也就是说,在《新约》编纂的时候,已经明显倾向保罗一派了,而那些与不同保罗观念不同的福音书自然也就不能编进《新约》
第三,否定了犹大因为三十银币出卖耶稣的可能性问题。熟知罗马帝国历史的学者,一直对犹大为了三十银币而出卖耶稣的这个理由表示怀疑,这篇《犹大福音》的出现证实了这些学者的怀疑是有道理的。
首先,三十银币在当时是个小钱。罗马帝国在经过短暂的鼎盛期后,迅速开始衰落,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由于连年征战、骄奢淫逸而导致财政紧张。为解决这个问题,罗马帝国制造了严重的通货膨胀,所谓的罗马货币后期的含金量几乎等于零,贬值了三千万倍,已经一文不值。百姓拒收罗马帝国的货币,民间交易恢复以物易物。耶稣的门徒之一马太是个税吏,就是因为收不上税,走投无路跟了耶稣。
那么三十银币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新约》中记载耶稣讲了一个“主人和三个奴仆”的故事,说是某家主人外出,分别给三个奴仆每人几十银币,让他们用在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里。
这说明三十银币只不过是主人给奴仆的零花钱而已。也就是说犹大就是为了这么点相当于赏给奴仆的零花钱就出卖了耶稣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出现这种错误,表明后世的人写作时完全不知道当时物价实际水平。
其次,犹大要想弄钱有更简单的办法。所有憎恨犹大的人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犹大是耶稣指定管理教会经费的人。犹大的工作相当于耶稣的财务部长。
我们知道耶稣在基督教有了初步发展后,经常组织几千人以上的集会,按照惯例,保证这么多人的吃喝拉撒都要由犹大去打理。掌管这么大笔财务支出的犹大如果是贪财的话,随手从中为自己弄点钱岂不极其容易?那可绝对不是几十个银币的油水啊。一个极其自私的人,放着近水楼台的事不干,非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干只有利于罗马帝国的事,害人又害己,岂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总之,说犹大为了那点小钱出卖耶稣理由不足。从另一方面说对于一个社会组织,掌管财务的人选是极其重要的,至少在人品和可靠性上应该没有问题。如果说耶稣错选了一个小人到关键岗位,那是和耶稣的智慧不相符的。但是,如果这件事是在耶稣的命令下进行的,是由犹大具体执行的,而犹大也不指着什么赏金。这样的理解,所有的矛盾之处就突然变得合理了。因此,《犹大福音》提供的解释有其合理性。
第四,加深了对耶稣被钉十字架和复活的怀疑。《犹大福音》只写到犹大把耶稣交给大祭司后便结束了叙述,没有提及耶稣被钉十字架或复活的事。
实际上,关于耶稣被钉十字架或复活的事一直是宗教学者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历史上当基督教被立为罗马帝国国教的时候,曾经为此产生的一个重要的争论,按照罗马的法律,对于十几个人的教派,即使耶稣的观点不为当时的犹太社会所容纳,以其能够产生的影响来说,似乎也到不了判处死刑的地步。因为犹太教那时的小教派成千上万,根本管不过来。
当时的人们也曾经查找过对耶稣的审判记录和行刑记录。我们知道罗马帝国是一个法律比较严谨的国家,罗马的法制思想甚至是资本主义文明的一个来源。所以耶稣如果真的是由罗马当局判刑,是应该有记载的。但最终,没有找到这方面的记录文件。显然,这种考证结果使争论更加激烈,如果这次钉十字架的事不存在的话,那么所谓复活也就不会发生。
另外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耶稣的十二个门徒中,绝大多数对耶稣被钉十字架或复活的说法都表示了集体性沉默。《新约》中没有这些门徒的福音书以便让他们有机会见证那个重要的事件。学者们正是从这种奇怪的集体沉默出发,对那两个门徒的叙述产生了质疑。为什么耶稣的绝大多数门徒不提耶稣被钉十字架或复活的事,那么这两个人的叙述可信度有多高呢?而《犹大福音》在这个问题上也绝口不提,于是进一步证明,学者们的怀疑是有理由的。
实际上,基督教发展历史上有许多谜,令神学家头疼不已。而犹大之谜也是其中一个最主要的谜团。《犹大福音》的公布也许会有助于一些问题的进一步讨论。虽然过去有神学家提出犹大并非叛徒的假设,这次是首次获得古文献支持。
那份在一九七○年代在埃及沙漠中发现的古文献,还有六十四页的内容没有公布,也许那上面还有一些更加令人感兴趣的东西。
发表于 2014-3-1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路西法的说法也有很大的争议性,可见维基词条和百科词条
http://zh.wikipedia.org/wiki/路西法

http://www.baike.com/wiki/路西法?prd=so_1_doc
发表于 2014-3-14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现在发现很多被主流认定的事,细细地究下去,都有不少是争议的或者和事实有出入,比如经常被人引用的”方孝孺被屠十族“”
发表于 2014-3-15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路西法曾经也是高帅富,我还以为他一开始就是屌丝。
发表于 2014-3-15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耶稣的首徒被称为执掌天堂钥匙的彼得为什么没有著作流传下来,想起来很可疑

呃...您到底读过《圣经》没?
彼得有著作流传下来啊,《圣经》里就有两本canonical epistles 是被基督教官方主张是他写的啊!

他应该最有权威解释耶稣的教法吧?就算不会写字,也应该有人帮忙记载吧?怎么可能什么都没留下来?

不只是他自己有著作,哪怕“有人帮忙记载”的也有!
《马可福音》就是教廷官方认为是其徒根据他的解释纪录的啊!而这最初就是被那个爱曼纽什么的主张的。谁是爱曼纽?他就是最初编订《圣经》那个人啊,够权威不?
兄弟您到底懂不懂呀?

福音书不过是传教讲演的讲话稿

呃....您到底读过《福音》没?
这四本主要是述说耶稣生平(accounts describing the life, death, and resurrection of Jesus of
Nazareth),而并不是“传教讲演的讲话稿”(虽然也包括了部分这样的内容)

如果根本没读过就侃侃而谈发表观点,相当于一个没读过《西游记》的人在侃侃而谈“这不过是玄奘的佛学观点”一样傻。


《犹大福音》的被发现证明了学者们的疑惑,福音书确实不止四篇。如果犹大能传下福音书的话,其他门徒肯定也有福音书。那么,《新约》只保留下来四篇福音书的原因就引起学者的怀疑了。

胡说八道!
“学者们”从来就没有对福音书的“不止四篇”产生“疑惑”。从耶稣死后年代开始,一直至今,学者都知道并能接触到其他non-canonical版本福音书,分别只在于它们并不被包括在《新约》里,也不被基督教承认为“神启”“准确”而已。《犹大福音》的被发现也并没改变这个情况。


《犹大福音》的发现证明了当时确实存在很多的福音书,耶稣的门徒中也确实存在对教义的不同理解和解释。

以上这两句话是彻底的傻话啦!
对于“耶稣的门徒中也确实存在对教义的不同理解和解释”和“当时确实存在很多的福音书”,这从来就是地球人都知道、教廷也承认的嘛,何须《犹大福音》的发现来“证明”?否则就不必搞《新约》汇集官方口径版啦!

如果你认真阅读《新约》中的四篇福音书,你会发现其中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四篇福音书内容几乎雷同,合并成一篇几乎没有任何观点上的损失。

呃...其实....如果您自己有认真阅读《新约》中的四篇福音书,你会发现一个和您所说相反的现象。那就是四篇福音书内容并不“几乎雷同”!这也是其中三本在神学和史学上被称为Synoptic Gospels的原因。
顺便一提:


  • 历史上倒确实有“合并成一篇”的先例,在神学和史学上被称为称为Harmonies,类似我们净土经会集本的概念。
  • 三本Synoptic Gospels内容几乎雷同的原因,是能合理解释过去的,这涉及“Q源假设”概念。然而,您似乎连福音书本身都没读过就信口开河,和您讨论这些没有实在意义。我猜想,您连什么是“Q源”都没听过吧?没听过不是错,可是,如果连这个都没听过,就没有资格开始讨论福音书的雷同现象,正如如果您不知道什么叫三藏,那么您的任何对于佛典的推论、观点都只会是傻的,根本不必理会。


熟知罗马帝国历史的学者,一直对犹大为了三十银币而出卖耶稣的这个理由表示怀疑,这篇《犹大福音》的出现证实了这些学者的怀疑是有道理的...为了这么点相当于赏给奴仆的零花钱就出卖了耶稣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出现这种错误,表明后世的人写作时完全不知道当时物价实际水平。

这还是胡说八道!
哪怕《新约》本身也从来没说过犹大出卖耶稣就是为了三十银币啊!以下两段来自《新约》,里面清楚说明了他是因为被附体所以出卖耶稣嘛!

Then Satan entered Judas, called Iscariot, one of the Twelve. And Judas went to the chief priests and the officers of the temple guard and discussed with them how he might betray Jesus.  Luke 22:3-6

As soon as Judas took the bread, Satan entered into him.  So Jesus told him, “What you are about to do, do quickly.”  John 13:27

又,哪怕持非教廷观点的独立学者,主要也只是主张他是因为别的原因,譬如对耶稣的不满、政治原因等等,而出卖了老板。不论教廷还是教廷以外,大概都没多少靠谱的主流学者在认为“犹大为了三十银币而出卖耶稣”。

那么三十银币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新约》中记载耶稣讲了一个“主人和三个奴仆”的故事,说是某家主人外出,分别给三个奴仆每人几十银币,让他们用在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里。这说明三十银币只不过是主人给奴仆的零花钱而已。

这还是胡说八道!
对于“三十银币”到底是什么概念、是哪种货币,2000年来一直没有定论,一直存在不同的说法、争论、争议,并不如您说的就是“给奴仆的零花钱而已”。

犹大要想弄钱有更简单的办法。所有憎恨犹大的人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犹大是耶稣指定管理教会经费的人...掌管这么大笔财务支出的犹大如果是贪财的话,随手从中为自己弄点钱岂不极其容易?....放着近水楼台的事不干,非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干只有利于罗马帝国的事,害人又害己,岂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这段落假装很有推理精神,可是却再一次的显示了这是连原文都没读过就侃侃而谈发表各种各样阴谋论的情况。
在《新约》里,开宗明义就描述了他有“随手从中为自己弄点钱”啊!

He did not say this because he cared about the poor but because he was a thief; as keeper of the money bag, he used to help himself to what was put into it.  John 12:1-6

这不都明明白白写着吗?
这完全就是一个根本没读过《红楼梦》的人在装红学家,假装很有逻辑、很有推理能力、得意洋洋地在侃侃而谈“种种证据显示葬花的应该是黛玉,绝对不可能是刘姥姥”的、全世界本来就知道的“结论”一样傻。对于这样的神推理、神结论,我们还能说什么?


按照罗马的法律,对于十几个人的教派,即使耶稣的观点不为当时的犹太社会所容纳,以其能够产生的影响来说,似乎也到不了判处死刑的地步。因为犹太教那时的小教派成千上万,根本管不过来。

虽然历史上存在一些细节分歧观点,但基本上,耶稣并不是因为“观点不为当时的犹太社会所容纳”而入罪判死,而是因为叛国、造反的罪名,在群众暴动压力的情况下“按照罗马的法律”判死。如果纯粹因为被认为是神棍,当时的传统是石头砸死,不是十字架刑。
有关最后入罪的名义这点,关键在于INRI一词上,懒得为您开天辟地科普了,有兴趣的话自己去研究或者请教老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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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那些疑问,其低级错误的级别大概好比在说:

如果我们认真研究《大唐西域记》,就能看出,学者们对于《广论》乃由玄奘法师所著之观点存疑不无道理。在书里,我们根本无法看到法师有写作这本书的依据,不论他自己,乃至其门徒悟空、刘备、林黛玉、吕纯阳一等,对《广论》的著成集体沉默.....

对于这样的“推论”、“疑点”,还真不知道该从哪点开始修正!
如果要讨论《圣经》,我们可以依循教廷或其他主流教派的观点,又或者可以采取阴谋论观点,这都可以。这里并不是说您不能主张阴谋论。可是,您得有最最最基本的认识才能发表疑点什么的啊!您现在主张的并不是阴谋论、反权威观点论,而是完全无知的装X话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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