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法如幻 于 2013-12-17 19:34 编辑
文:张瞻 为了强拆瑞云寺、侵吞补偿款,地方政府使尽了十八般武艺、祭出种种绝招,让整件事于千回百转之后更显扑朔迷离——我不仅要拆你的庙、毁你的佛、抢你的钱、赶你的人,还要把你钉在道德耻辱柱上,再踏上一万只脚、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下面就历数毁佛者犯下的“十宗罪”: 一、冒名顶替,炮制非法协议 晋安区王庄危旧房改造历时三年多,但寺院却一直没见过拆迁办的人、也从未接到过拆迁通知。直到2012年下半年,瑞云寺住持明参法师才突然被召集参加会议,由区宗教局工作人员口头通知其搬迁计划,并在未经瑞云寺允许的情况下建起了安置用的新寺院。 为什么区宗教局敢于如此明目张胆地先斩后奏、强奸民意?原来,不是没有签协议,只是,在区宗教局积极运作下所签署的这份协议,根本见不得光。因为,这份全然无效的非法协议,是由区佛协会长修达法师顶替瑞云寺签署的。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经各方协商同意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屋、构筑物予以重建,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被拆迁房屋、构筑物的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作为该宗教活动场所的唯一法定代表人,却被全然剥夺了对拆迁事宜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签字权。知法犯法的区宗教部门利用人们对宗教事务不甚了解的薄弱点,精心构造了一个冒名顶替的法律骗局,制造了支付补偿(实则已被侵吞)、建设新庙的既成事实,并在接下来的强拆暴行中,靠着这份“伪”协议有恃无恐地“假传圣旨”,将自己的违法暴行进行了合法化伪装。
二、隔离正主,私自截留补偿款 只有冒签了非法协议,才能冒领别人的钱,区宗教部门才能将本应支付给寺院的拆迁补偿款据为己有。连拆迁协议都没摸到的瑞云寺,又怎么会见到一分钱的影子呢? 根据12月12日福州市宗教局副局长饶春贵谎称瑞云寺无对公账户的回应,我们不难还原出以下贪腐事实:在区民宗局与区佛协合谋签下非法协议后,又以瑞云寺无对公账户为由(其实账户早已存在)要求拆迁方将70多万元补偿款打到了区佛协的账户。 拆了人家的庙,钱却打到了领导账户上,这样的拆迁方式真是闻所未闻、绝无仅有。区宗教局陈桂松和区佛协修达法师,最终以75.6万元的成交价格将瑞云寺出卖。 如果按照区宗教局领导威逼老法师搬迁就范的强盗逻辑,那么,是否也应该对上述两个部门查一查账呢?如果陈局长或修达法师不能清楚说明其中任何一项的相关财务明细,是否也应该送去劳改呢? 光天化日侵吞佛教财产,福州市的老虎与苍蝇,是不是也该打一打了?
三、借刀杀人,制造人民内部矛盾 旧城改造要建小学原本是件好事,可令人不解的是,远日无冤、近日无仇的小学和寺院,怎么就被丢进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僵局?王庄将近500亩的偌大改造区里,不拆佛寺就找不到盖小学的地方? 还是说城市规划方方面面都要照顾到、唯独不用考虑佛教的存亡?是不是只要哪里有需要,瑞云寺的地皮就可以大手一挥找补给哪里充作扩建之用? 城市规划中对佛教的极度漠视,给日后区宗教部门制造寺俗纷争、向瑞云寺大扣“阻碍教育发展”的帽子提供了绝佳的机会,更反过来成了当地政府授意下的福州媒体对瑞云寺大加挞伐的借口。 对周边居民来说,瑞云寺该不该搬已经由不得他们进行道义考量了。瑞云寺,该搬得搬,不该搬也得搬,因为回迁之后,别的管不了,自家孩子的学总不能不上! 于是,拒绝搬迁的老法师便被扣上了“阻碍教育发展”和“抵制旧城改造”的帽子。打定主意要让鹬蚌相争的有关部门,巧妙地将“宗教信仰”和“孩子教育”拉进了同一个决斗场,而游戏规则,却只能有一个活着出来。一边是两位七八十高龄的法师,另外一边是七千多户回迁家庭,结果可想而知。 福州地方媒体也当然不忘再加一把火,“2010年3月以来,晋二小学生都被过渡性安置到晋五小,孩子每天都要早早起来等车,孩子和家长都很辛苦。”七千多回迁户子女的就学压力、不明真相公众的千夫所指,就这样硬生生强加到了瑞云寺头上。
四、扶植傀儡,抢夺寺院管理权 有人说瑞云寺是“钉子户”,耗着不走、“闹事”无非是想套钱。但不知他们看了如下事实真相,又将做何感想? 首先,拆迁补偿款已被上级宗教部门截留,原应属于瑞云寺的钱老法师们一分也没拿到; 其次,在当地政府的策动下,成立了由21名象园村村民组成的村民管委会,企图非法顶替住持法师、接管瑞云寺。根据中央政策法规,这个所谓的“瑞云寺管委会”已经严重违法了我国法律规定,“别说村民、政府宗教部门插手宗教内部事务都违法”! 然而这个非法的“管委会”,竟然还真煞有介事地将瑞云寺强行“接管”了过来。12月8日瑞云寺强拆当天,可以看到以“瑞云寺管委会”名义发布的乔迁通知与表彰喜报,文中“自报家门”介绍了非法管委会的成立、非法做出搬迁决定的经过,并以瑞云寺主人和管理者的口吻对捐资瑞云寺的村民进行了表彰。海报中称: “2010年政府重视瑞云寺拆迁工作,拨伍百多万元新建瑞云寺,成立瑞云寺管委会,由村民柯培惠、柯兴妹、柯栋侯、陈昌新、柯经(?)等21人进行管理工作,拟定2013年12月8日进行乔迁,望广大村民与信士积极参与,为祈平安,弘扬佛法。管委会共同祈福平安。” “陈昌新……在象园瑞云寺乔迁之际,捐资贰万叁仟元人民币,为瑞云寺开展活动,再次添砖加瓦。特此张榜表彰,鸣谢!” 落款均为非法组织“象园瑞云寺管委会”。 对此,瑞云寺明参法师曾正式发布《通告》,强调“瑞云寺住持明参法师为瑞云寺的法定负责人,其他任何形式的组织均没有得到法律及主管部门的认可,为非法组织。 虎视眈眈冲着夺寺而来的管委会,会把陈昌新等人的捐资和信众的供养交给瑞云寺的真正主人常住法师吗?这个问题,不言自明。 鉴于夺取瑞云寺管理权,在旧寺院里不好直接下手,那就索性在新庙里重新开张。目前,该村民管委会已在新寺庙二楼设立了办公室、门口安排有看守,相当于“鸠占鹊巢”变相接管了新瑞云寺。两位老法师被置于他们的软禁之下,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也出不来。明参法师直呼,我生活在“活地狱”! “一句话:老法师们在旧寺院主持宗教事务的合法权利,没有被复制到新寺院”,她们已经沦为了“新瑞云寺”的被收容者、村民管委会的“阶下囚”。通过旧寺换新寺,当地政府已经实现了瑞云寺管理权的转移,抢夺了老法师们主持寺院的权利,并企图随时遣散僧团。“居士圈儿里的明眼人都在猜,新寺院的新主人又会是谁呢?” 据悉,区佛协会长修达法师已经为瑞云寺迎请新法师一事签了字,一位男众法师正在等待入主新寺——地方政府对瑞云寺的掌控,说什么也要有一位出家人做幌子,一个明晃晃的非法村民管委会实在扎眼,难堵国人悠悠之口。届时,根本无须驱赶,根据佛教男女众不公住的规定,两位比丘尼法师也不得不离开。 这显然等同于已经变相对两位比丘尼法师下达了驱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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