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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所造恶业有果报吗?请为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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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2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freesky 于 2013-11-12 19:28 编辑

多次听闻:善恶业在于发心(动机)。

但看到以下故事产生疑惑,请大家帮忙分析解惑!(请某些同修不要又说问你上师去,谢谢!)

故事如下:(即破瓦法的由来)


        当时,国王手下有一大臣名叫尼玛,白天工作繁忙,晚上为了能够读诵修习佛法(此红字是我加的,因为我原来看见此文的时候,文章是说大臣要修习佛法,现在搜到的却没有,只提到读诵修习,可以分为2个探讨:1为修习佛法而点灯 2为世间工作而点灯),就在家里点了油灯,由于火星落地所致,引发大火,将应供的喇嘛、父母等男女十三人,以及三百余口大大小小的牲畜烧死,造成了极大的无间罪业,死者也漂转至恶趣。该大臣悲伤苦恼欲死不能。
        这时,国王知道了这一情况,就想:“邬金大师是三世之佛,他一定有能使大臣解脱出痛苦,死者证得佛果的口诀,应当向他祈请。”于是,国王就去了红岩桑耶钦普盖公的措加洞。国王来到大师跟前,供上曼扎,讲明了所来的因由。之后,国王就返回了王宫。

        于此同时,措加也在大师跟前真诚地祈请,莲花生大师就将披风收好,紧紧防在胸前,手臂一伸顷,以大神变来到了无量光佛面前,示现金刚亥母化身瑜伽母的种种姿态而做通告,以会供轮相围绕,详细地说明了大臣尼玛之事的前前后后。无量光佛就赐给了莲花生大师此甚深的教授,在赐予时,出现了种种奇异的景象。接着,无量光佛言道:“此颇哇教授,过去诸佛未曾宣说,现在诸佛没有宣说,未来诸佛也不会宣说。现在并非此法盛行之时,在未来五浊恶世之时,此法会极大地利益众生。大臣尼玛将成为此法的唯一传承之人。之后,会出现一个名叫尼达桑杰大掘藏师,他会发掘出此法,流传于世。”说完,即加以印封。

        莲花生大师随即对措加说:“去请国王来。”国王来后,莲师就对他讲述了以上之语,国王非常高兴,又一次供养了珍宝曼扎。这时,莲花生大师言道:“去把尼玛叫来,此法应教授给大臣尼玛。”就在该洞中,莲师和国王师徒二人,为了以威猛之力使大臣尼玛不生痛苦,就令其坐在大车中来到洞中。大臣奉上犹如日月一般大小的金子和银子,遣开闲杂人等,以丰富的会供轮相围绕。然后,莲师就向大臣尼达桑杰传授了颇哇教授,令其观修,在三昼夜即消除了尼玛的苦恼暗昧,五昼夜后,大家均见那些死者全部证得了佛果,并且出现了极其稀有的征兆。


        后来,国王虽然也真诚地向莲花生大师请求此法,但是,莲师却未曾许可。莲师刺指出血,将此法写在多罗树叶上,放入金匣中,再依次放入银、玉、水晶、铁匣中,埋在达拉刚波山边形如曼扎的湖边,嘱咐顶宝龙王严加守护。

       由于大臣尼玛供养了一块如日的金子,一块如月的银子作为法资,也就写上了他的名字。后来,大掘藏师尼达桑杰在迎请深奥法门时,龙王携眷属将此口诀交给了他,同时,龙王允诺不再恼害众生,生活于彼湖中的所有众生都得到了解脱,都在身心刚一分离时就证得佛果。从此,此法渐次传承,从大掘藏师尼达桑杰以降,依次为无比的南卡江村、具备证悟的桑嘎巴扎、勇士直美洛珠、法王桑杰江村、无比的玛底村金、大师彭措朗加、大导师嘎玛法王、咒师白玛旺扎、大悲嘎玛乔美、成就者白玛仁增、大导师南卡埃萨,一直至我的上师,以上的特伽罗传承未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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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无有杀生动机,但造成了业果?以上文意为巨大恶业

请为解惑!谢谢!


发表于 2013-11-12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听说的说法是,无意中犯下的杀业,果报是被人无意中杀死。因为心有执着故。
发表于 2013-11-13 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造成了极大的无间罪业

故意殺父母才是無間業吧?點燈不小心導致失火燒死父母怎麼能算無間業呢?
发表于 2013-11-13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缘起除障 发表于 2013-11-12 21:57
我听说的说法是,无意中犯下的杀业,果报是被人无意中杀死。因为心有执着故。


被故意杀死、无意被杀死,对“我”来说结果没有两样。这个说法,您是哪里听说的?
发表于 2013-11-13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鸿泥 发表于 2013-11-13 08:05
被故意杀死、无意被杀死,对“我”来说结果没有两样。这是哪里听说的?

被人故意干掉,可能很有很多附带的痛苦。
发表于 2013-11-13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故事并没有说尼玛已经造了重罪,而只说他看到“将应供的喇嘛、父母等男女十三人,以及三百余口大大小小的牲畜烧死”,非常负疚,担心“死者也漂转至恶趣”、担心自己“造成了极大的无间罪业”(显然该位大臣没有学过业果法则,否则他一定心安理得——哼,又不是我故意滴!哈哈),因而“悲伤苦恼欲死不能”,所以才有后面的破瓦、超度亡者,解开他的心结。
发表于 2013-11-13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八掌 发表于 2013-11-13 08:16
被人故意干掉,可能很有很多附带的痛苦。

被无意干掉,一样附带很多痛苦,而且死得很冤,心里将是更大的痛苦。比如说,被人用树枝砸死,被狂风吹折的树枝砸死,两种死法有什么不一样的痛苦吗?我认为没有。
发表于 2013-11-13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心杀害,也是业啊,而且还是恶业,所以应该会报的。
发表于 2013-11-13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agile.guo 发表于 2013-11-13 12:07
无心杀害,也是业啊,而且还是恶业,所以应该会报的。

还是那句话,你的依据呢?
发表于 2013-11-13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子挥起宝剑,向龙树菩萨的头颅砍去,然而头颅却并没有被砍掉。龙树菩萨和蔼地向目瞪口呆的王子解释道:“我刀兵劫的罪业已尽,所以你用宝剑杀不了我,但往昔我在刈割茅草时,曾无意杀过一只小虫,因为这个罪业,所以用吉祥草便可以砍断我的头颅。”王子遵言而行,果然如愿割断了龙树菩萨的头颅。
发表于 2013-11-1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缘起除障 发表于 2013-11-13 12:33
王子挥起宝剑,向龙树菩萨的头颅砍去,然而头颅却并没有被砍掉。龙树菩萨和蔼地向目瞪口呆的王子解释道:“ ...

这个传说有N个版本,很难说哪个是真的,此其一。故事的理必须有相应的理来支撑,才能算数,此其二。
发表于 2013-11-13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缘起除障 于 2013-11-13 14:21 编辑

祈竹活佛几则开示:
比如我们去花园散步或在路上走时,会无意中踩死很多生命。因为我们是无意中杀死了它们,并没有杀生的动机,所以我们并没有违犯(杀戒)这一条。这样无意中的杀生多少会有业报,但这并不是一个圆满的杀业,不是一个真正、完整的杀业。



不完整之杀业并非完全无果报,但完整之杀业与不完整之果报轻重及性质不同。


在西藏曾有一富户延请一僧到家中作法事,并对高僧供养饮食。在晚上,高僧突然全身疼痛难当,自觉此并非寻常病痛,便以神通观察,竟见无数的经字在肚中穿插!高僧向他的本尊观音祈请,观音现身向他说:「你今天应供时所吃东西,乃富户卖经所得。幸好你业障轻,此业马上显现为轻微之果报。如果换了是业重者,此不善业不马上轻报,而会在来生招致极重之果!」由此可见,即使无意中犯了这类业之后果亦很严重。


佛经中有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只苍蝇,它追逐粪便的气味,无意中飞着绕过了一个佛塔;它在后来世转生为人,还遇上了佛陀,这都是出于无意中曾绕塔一圈之善因。在无意中绕过一个佛塔已经有这么大之善因了,何况以敬信心绕拜十万佛像或佛塔呢
发表于 2013-11-13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缘起除障 发表于 2013-11-13 14:13
祈竹活佛几则开示:
比如我们去花园散步或在路上走时,会无意中踩死很多生命。因为我们是无意中杀死了它们 ...


你说“祈竹活佛几则开示”,“几则”之后的文字全是活佛的开示?还是部分是、部分不是?建议严谨一点,标注清楚。不严谨,让俺泥眼昏花,搞不清哪是哪不是,这等于是有意、或无意在坑害老泥——本来想反对你,却变成反对活佛,须知无意祸害老泥也是有果报滴。哈哈

后面两个故事,是因法(三宝)的力量,所以才有大的果报——譬如流水长者子给鱼儿说法,鱼虽无心,但因见形、闻声,而成就大福报。这两个例子也是如此,因于三宝而造的业,所以重,这不能作为“无心造业有果报”的依据。

无心造的业,显然是支分不圆满的业,虽或有果报,但很轻,比如说,虽是杀生,但可能只感头疼一下下,果报就消除了。且,这样造的业,很容易忏悔清净,令其不感果。
发表于 2013-11-1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鸿泥 发表于 2013-11-13 15:01
你说“祈竹活佛几则开示”,“几则”之后的文字全是活佛的开示?还是部分是、部分不是?建议严谨一点, ...

都是活佛的开示
发表于 2013-11-13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祈竹仁波切:《福慧明灯》--佛法入门导引 因果、业力和十善业

杀生乃身之三种恶业之最重者,其果报极为严重。杀生并不狭指杀人,而指杀害任何有情生命。大家切勿误解以为十恶业乃佛教徒之戒律而已,非佛教徒若作杀生等不善业,一样有果报。但凡杀生都有极重果报。

  一段完整之杀生业引致一系列杀生之完整果报。甚麽是「完整之杀生业」呢?这具备四个因素,一为对象,二为动机,三为行动,四为事件之完成。在对象方面,杀害任何有生命的对象皆为杀生。在动机方面,杀者无误地认定要杀之对象,基于贪、瞋或任何一种烦恼而动杀机,这便具备了第二因素。如果在无意及无动机的情况下杀生,这因素便不具备,故此并非一段完整杀业,譬如说你不小心踩死了一条虫,这是无动机的,所以其业报当然与蓄意杀虫不太相同。在行动的定义方面,这不只包括自己亲手操刀杀生,教唆别人动手亦同,或自己利用下毒药、用神通力或用邪术等方法杀生也算在内。有些笨人在杀海鲜时命人代杀,以为这样便不算杀生,其实这样做比自己动手杀更为不好。最后,若欲杀的对象的确因此死去了,四因素即告完备。若对方不死,虽亦有杀生之部份业报,但不完整。

  我们讲一讲完整的杀业与不完整的分别情况。完整杀业乃以上所说、四因素齐全的杀生,譬如说你在海鲜餐厅里见到一尾鱼,你明知它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你生出了贪吃其肉而欲烹杀之动机,然后你叫厨师代你宰杀,最后这条鱼的确死了,这便是完整之杀业。杀业之动机都是基于贪、瞋或痴三烦恼的,譬如说你贪吃鱼肉而欲杀,便是因贪而起的动机;如果你因憎恨仇人而欲杀之,这是因瞋而起的例子;有些外道误以为杀生祭祀便能求福,这是因愚痴而起的动机之例。在甚麽情况下会有不完整的杀业呢?譬如说你想杀一个仇人,但你却找不到他,或者你动了手但却未能成功地杀死他,又或者你虽动了杀机,但后来理智地克制了这念头,这都是非完整业之例子。不完整之杀业并非完全无果报,但完整之杀业与不完整之果报轻重及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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