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者会违背戒律,主要由于【无知】、【放逸】、【烦恼炽盛】和【轻慢】四种原因:
当知这四种因,是有【递进】及【兼具】、【染净】三种关系。
1、由无知故,于所犯不了知,无有觉悟,对所犯罪起无犯想,如此而犯众罪。
2、虽已了知所犯罪,但因放逸忘失正念,由不住正念而犯众罪;
3、由三毒烦恼炽盛故,虽知此事不应做,但身心无自在而犯众罪;
4、由轻慢故,虽于所犯有所了知,但因信解极为下劣,无有强盛宿善因行,于涅槃无忆念,对佛法僧无敬、无惮、不乐所学,因轻慢而随欲犯罪。
当知四缘违犯中,前二所犯为非染违犯,后二所犯是有染违犯。对治这犯戒四因,应当如《菩提道次第广论》中所说:
1、了知诸戒律学处,对治【无知】
2、勤以戒律观察自心,有惭有愧,恒常安住正知正念,对犯戒的业果怀有恐怖之心,对治【放逸】
3、学习对治所犯的善巧方便,例如五停心观等,对治【烦恼炽盛】
4、恭敬大师佛菩萨,尊重所学圣教学处。对治【轻慢】。
以下红色字,是广论原文,其余是讲解:
四犯因中,无知对治者,谓当听闻,了知学处。 四种犯因当中,无知的对治是应当在善知识、善友处听闻,求得对学处的了解。《正法念住经》说:“一切法觉,要因闻法,若不闻法,于法不觉。”(所有对法的觉知要通过闻法而获得,如果不听闻,就不会理解法。)通过长期听闻戒律学处,知道戒律的开遮止犯,就能对治无知。 放逸对治者,谓于取舍所缘行相不忘忆念,及以正知,率尔率尔观察三门,了知转趣若善若恶。 放逸的对治有二方面:一、不忘记、忆念取舍的所缘行相,时时铭记于心;二、以正知时刻观察自己的身口意正在做什么,知道自己是在趣向善、还是在趣向恶。《入行论》说:“欲护学处者,策励当护心,若不护此心,不能护学处。” 依自或法增上力故,羞耻作恶是为知惭,恐他讥毁羞耻为愧,及由怖畏恶行异熟怀恐惧等。 这一段宣说了“知惭”、“有愧”、“怀恐惧等”三个方面。知惭有愧又有依自和依法两方面。 “依自”是以自己而言,内心自责:“我是菩萨,不应当做这种行为。”如是对作恶羞耻,是知惭。或者想:“作为修行人我如是而行,连世人都会讥笑。”这样害怕别人讥毁,是有愧。 “依法”是以菩萨藏衡量自相续:“我这样做与菩萨藏相违,完全是明知故犯。”如此羞耻作恶,是知惭。或者想:“我这样做,别人会批评我根本不符合戒律。”这样羞耻是有愧。由于怖畏恶行的异熟果报,心里害怕严厉的因果等(“等”字包括害怕由作恶会使善法功德消失、不善法增上)。当如是学。 应当这样以“正知正念”、“知惭有愧”、“常怀恐惧”来对治放逸。 不敬对治者,谓于大师师所制立,同梵行所,应修恭敬。 “大师”是佛,“师所制立”是戒,“同梵行所”即按照佛法修行的道友。 不敬对治,就是对于佛、佛所制立的戒律以及同梵行的道友,应当修持恭敬。如果能从内心深处行持恭敬,就会断除不恭敬、轻舍之心。 烦恼炽盛对治者,应观自心何烦恼盛,励修对治。 烦恼炽盛的对治,即应当观察自心何种烦恼炽盛,时常针对这种烦恼努力对治。比如,贪心强,努力修不净观;嗔心强,努力修慈心观;痴心强,努力修因缘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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