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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密宗法本能否公开及能否阅读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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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次看到似乎是jefffangji发的帖子,说某师兄看了上面印有金刚杵的密宗法本,被上师严厉训斥。
前两天有暇,去沈阳听法,请教恩师夏坝仁波切,说是否有这类规定,如果有,适用于哪些密宗法本?例如本续,释续,仪轨,导论这类的。
仁波切说,的确有一些法本,上面印有金刚杵,但是还有一行字,一般是说,没有受过这类密法的灌顶和听闻过修法导论的人,不应阅读此法本。
但,这是没有固定类别的,例如,密集续、胜乐续这类的密续,以及金刚鬘这类的释续,都没有印这类字。
不止格鲁派,藏传佛教其他派,也有一些法本印有金刚杵标识及封禁文字。
但一般例如金刚瑜伽母的法本,会有这类要求,还有就是上师做如是要求的,这样的法本会印金刚杵标识及封禁文字,这是不固定的,视乎上师的要求。
密集续由【六边四理】进行封印,不懂六边四理,是看不懂密集续的,但这是孤例,仅仅是密集续有如是封印,讲解密集续的是金刚鬘释续,里面就有关于六边四理的讲解。这和不能看密宗法本的要求不是一回事。
根据我的记忆,当时仁波切是如是开示的,如果有遗漏的,希望和我一起听到的人给予补充。
下面是个人的看法。
在藏地,一般书肆里会有各类显密典籍,可以随便迎请,没有必须的限制。
但这是建立在藏地民众及僧众,普遍知晓【想要得到密法成就,必须如理依止善知识】这个基础上。
所以,也许,这类做法对于汉地就未必适用,汉地有些弟子可能比较迷信法本,常常对法本给予过多的重视。
甚至,没有上师的讲解和开许,就照着法本盲修瞎练,这很容易出问题。
所以,在汉地,也许并不适用随便流通密法的法本这种规矩,更不用说是上面印有金刚杵和封禁文字的那种。哪怕是公开出版物,里面有很深密的部分,也会舍去,例如大威德证分,及金刚瑜伽母起分,这两本书里都有故意缺失的部分。

宗喀巴大师在《密咒戒釋悉地穗》里面在讲到关于【密乘十四根本堕】的时候专门讲过这问题,转引如下:
  释第七根本堕:
  “于未成熟者,泄密为第七。”
  此中分二:
(1)境者,《红、黑降阎摩》二续与《教授穗》、《集密庄严》与此中所说相同。《金刚心庄严》说“示密于非器”,《金刚幕》云“于无缘不说”。“未成熟有情”者,即未以灌顶令成密器,亦称“无缘”。如《根本堕难义释》与《甘露月》中说,若法密于彼,彼生不信。
那波巴说未成熟有五:因器不成熟者,即一阐提;因仪轨未成熟者,未获瓶灌顶;因圆满仪轨未成熟者,未获秘密与智慧灌顶;因坏戒未成熟者,所犯根本堕等未还净;因畏甚深法未成熟者,未获第四灌顶之真实。
然彼师未明言何为根本堕之境。馨底巴说是“未净治”,未积聚智慧者,即无了解密义而起信之慧。
  (2)于彼境作何事成堕者。于彼泄密。所泄之密,馨底巴说:
  “于彼不应说‘秘密’,具足空性之语。”
  亦即非仅空性、乃具足空性之咒秘密。那波巴以曼荼罗、三昧耶印、相密三昧耶、会轮等集会、双运智为“密”,说不应为彼开示。简言之,即二次第等咒秘密之真实义也。《金刚幕》中所言“真实”,亦即此意。吉祥生说需双方解义、明知(对方为未成熟者)、无特殊需要。“需要”指调伏他方之殊胜需要。
  有智者说,若示以六严、绘像、经函、鼗鼓等密物,亦是根本堕,此不应理。诸续与释说此是宣泄密法于耳之过,而非示密物为眼之过。
  于唯得下下续部灌顶者,不可示以上上不共诸秘密。无上瑜伽部中,于唯得弟子灌顶或瓶灌顶者,不可示以与上三灌顶相关之不共诸秘密。不入事行部以上曼荼罗、未得水灌顶以上灌顶者,绝不可修自生等本尊法。《摄真实》第一品云:
  “汝不应为未见大曼荼罗者说,说则当失坏三昧耶。”
  又:
  “金刚萨埵尊,今日入汝心,
    若说此理者,彼无间离去。”
  此说宣泄者三昧耶失坏、心间先前所住金刚萨埵不住而去等,众多教典力诫泄密。如前所引《平等和合》之教,说不入曼荼罗者修不成就,彼弟子纵修亦定不获殊胜悉地,故无益也。《佛颅》第三品亦云:
  “譬如家无子,死后便空虚,
    如是无灌顶,诸智皆空无。
    犹如琵琶身,无弦不可弹,
    如是无灌顶,咒定不能成。”
  听讲双方过患亦极大,彼云:
  “实无有灌顶,愚妄说云有,
    乃至佛在世,师弟堕地狱。”
  《无畏文释》中说,乃至地狱未空当住彼中。《佛颅释难具智论》配此三颂为上三灌顶。以此为表,《无畏文释》总说云:
  “此说决定当受一切灌顶。”
  《大印明点》第二品云:
  “若无灌顶者,慢心说密教,
    师弟纵成就,死即堕地狱。”
  此说纵获少分共同成就,师弟双方亦堕地狱。故获“白不动”等随许,入事、行部以上曼荼罗以上之法是所必需;获“明慧母”等随许,入无上部曼荼罗以上之法是所必需。未得灌顶,但传彼等随许而修本尊等,绝不可行!
  如是未经灌顶成熟;于所说秘密不生信心;明知对方;宣泄不共秘密;对方解义;不具调伏他人之殊胜需要,若此六法具足,即是第七根本堕。
  如前所说,不授灌顶亦可入坛,此是开许之业,无泄密过。毗奈耶中亦有少分类似者。若于非器授性相乘法,虽非根本堕,然是支分不具之过失。



(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12-5-2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efffangji 于 2012-5-2 17:20 编辑

竟然可以做沙发~
偶只是说有一次秘密灌顶的时候,有一个僧人开了点门缝透风,就被白雅活佛骂哭了。
至于看到经书掀开一角而提早往生是另一个师兄的故事。

我自己的经验是,我们萨迦的很多经文,特别是最近几年翻译过来的仪轨,几乎所有的的仪轨前面都写了,未经上师灌顶和口授,不得翻阅,然后有些我问师父,他会告诉我里面某些其实是能看的,没什么秘密的。比如萨迦去病文(藏地发生疾病,任何咒语药物都失效,萨迦寺将要空时,唐东杰布教大家念观音心咒和皈依文,后面加上的去病文,后来疾病就渐渐停止了传播,大家身体又恢复了健康),上面也写了,未经上师灌顶和口授,不得翻阅。但还没有口传我们已经开始念了。

犹如有的人说,只要你能在网上看的到的,或者你能看得到的书,都是你有缘,你可以修的。不过就比如网上有人公开萨迦十三金法之作明佛母,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到那天帖子的师兄就可以修作明佛母了。所以师兄说的,即使现在公开发行的很多书籍都有可能是有秘密法的,原来我看普贤上师言教,师父就说,哦,不过那个里面不是所有的你都能看哦。
发表于 2012-5-2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缘份啊!干脆认了笨者师兄作干哥啊
赞叹好文章。
发表于 2012-5-2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也有些书籍仅为了装饰就把金刚杵印上去,弄得我们难以适从。
 楼主| 发表于 2012-5-2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rvn 发表于 2012-5-2 19:32
不过也有些书籍仅为了装饰就把金刚杵印上去,弄得我们难以适从。

不光是金刚杵,还需要印有专门的话,例如妙音丛书上常说的,【本书纯为保留密教法宝于汉土而翻译出版,以供具正统传承上师灌顶口传者阅读。恳请得此法宝者在求得具量上师传授及指导前,请勿随意翻阅修习。】
发表于 2012-5-2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后文,谢分享
 楼主| 发表于 2012-5-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密咒戒釋悉地穗》中的解释可以看出:
密乘反对为【未成熟者】开演密法,并且谓之曰:【泄密】。
所谓【未成熟者】,亦即是【泄密】的对境,分为以下几种:
1、没有受过该密法的灌顶(例如四灌)。
2、对密乘的法义没有信心。
3、不具足堪能了解密乘法义进而生起信心的智慧。
4、种姓下劣者,也就是所谓的【一阐提】,中观宗认为这是善根不具足,没有净信,具足邪见之人。如《涅槃经》云:【不信因果,无有惭愧,不信业报,不见现及未来世,不亲善友,不随诸佛所说教戒。如是之人,名一阐提,诸佛世尊,所不能治。】,唯识宗将其分为有性及无性两种,或者分为断善、大悲、无性三种,与中观所说,略有不同。
5、坏戒、无戒之人。戒品释在解释第七根本堕的时候虽然没有说到无戒,但前文专门有提到,没有具足律仪的人,不应施与灌顶。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对这类众生也是可以施与灌顶的,这个【特殊情况】,指的是为了【调伏他方之殊胜需要】,亦即是在菩提心的摄持下,为了调伏众生相续中的烦恼,令众生获得暂时与究竟的利益,金刚阿阇梨也可以对其开示密法。

所谓【泄密】的【密】所指为何呢?
《密咒戒品释》说为:【那波巴以曼荼罗、三昧耶印、相密三昧耶、会轮等集会、双运智为“密”,说不应为彼开示。简言之,即二次第等咒秘密之真实义也。】此处应是泛指生圆二次第的修法,这是绝对不应公开的。
另外还有要求,即学人,只能根据自身所受灌顶的层次,去闻思修相应层次的密法。
如得到事部灌顶,便仅能闻思修事部密法,不能旁及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
得到行部灌顶,便仅能闻思修事部、行部密法,不能旁及瑜伽部、无上瑜伽部。
其余以此类推。
在无上瑜伽部,如果【于唯得弟子灌顶或瓶灌顶者,不可示以与上三灌顶相关之不共诸秘密。】,亦即如果仅得到宝瓶灌顶,便不应闻思修与【秘密灌顶、智慧灌顶、句义灌顶】相关之密法。密法的闻思修所及层次,应依据灌顶层次而定。不能越等冒滥。

从犯戒的角度讲,对境指的是【未成熟者】,当【明知】对方为【未成熟者】的前提下,对其讲说了【需要相应灌顶才能闻思修的密法】,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生起的界限为所说密法,对方听懂了,领会意思了,即构成犯戒。如《密乘戒品释》所说【如是未经灌顶成熟;于所说秘密不生信心;明知对方;宣泄不共秘密;对方解义;不具调伏他人之殊胜需要,若此六法具足,即是第七根本堕。】


《密咒戒品释》专门在这里澄清一点,【有智者说,若示以六严、绘像、经函、鼗鼓等密物,亦是根本堕,此不应理。诸续与释说此是宣泄密法于耳之过,而非示密物为眼之过。】,也就是说,给【未成熟者】示以六严(疑即骨冠、骨项链、骨耳坠、骨钏镯、骨腋络和骨腰带)、唐卡、经函、双头皮鼓等密法所用之物,这并非是违背了第七根本堕,盖因这些密法所用之器物,仅仅是被【未成熟者】眼睛看到,这并不构成犯戒,在密续中常说,哪怕是非器,也就是【未成熟者】,也可以入曼荼罗,亦即坛城,但不可施与灌顶,这样做对众生是有好处的,会种下未来成就佛道的种子,如《金刚顶经》说:【一切有情界悉皆无余,均可入此一切如来大秘密王曼荼罗。不应观察是器非器。喜入坛者悉皆摄受。何以故?一切有情甫见之下即成不退转故。虽多有不信、不积善根、相续未成熟与无信解者,亦但令见坛。】,故虽然属于【未成熟者】,也可以给他看密法器物,这对于出示者来说,并不构成犯戒。

因为这里说到【经函】,或许有人会有疑问,既然如此,看经函也不应算违背密戒?然而此处所说的看经函,指的是看经函外观,而不是看经函的内容,因为【未成熟者】看到经函内容,了知其内容,给予【未成熟者】经函者按定义即属犯戒。


(未完待续)

发表于 2012-5-2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好,笨者师兄!
发表于 2012-5-2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去了,没有看见你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fsgreen 发表于 2012-5-2 22:25
我也去了,没有看见你啊。

呵呵,去沈阳听法,当然应该去看夏佛嘛,我等小人物,哪有什么好看的。。。
发表于 2012-5-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5-3 08:19
呵呵,去沈阳听法,当然应该去看夏佛嘛,我等小人物,哪有什么好看的。。。

呵呵,听法的时候,离佛爷很远,未能看清楚佛爷,有可能离你很近,倒是可能一睹你的尊容。
发表于 2012-5-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是個大問題。
嚴格說起來,連一樓這樣貼出誓言內容都是犯規的。而且在法本上面寫上"未經傳授不可翻閱"云云,也不能讓當事人免於洩密之責,只要有不具器的人看到,洩密就成立。但是現在實際狀況當然不是如此,尤其在網路上。

譯師法護(曾慶忠)說他也曾經非常擔憂,但是他的上師多次告訴他沒關係,而且鼓勵他出版。可能是保存與流通法教,在許多上師心中優先於保密。但是這都要看自己上師怎麼說。薩迦派的堪布阿貝就說,無上部本尊的照片唐卡,不可給人看到。弟子就問,可是到處都有賣啊? 堪布回答,別人犯規是別人的事,你自己不應該犯。

至於能否閱讀,新派的說法好像是,只要接受過無上瑜伽部的所謂大灌頂,就有權閱讀所有典籍。舊派因為把無上瑜伽又分為三乘,所以只受馬哈瑜伽灌頂是不適合閱讀阿底瑜伽續部。說到舊派,其實舊派大德對一些'限閱"典籍的限制往往不是是否受灌,而是是否已經完成五加行等實修上的資格。
发表于 2012-5-3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jefffangji 发表于 2012-5-2 17:10
竟然可以做沙发~
偶只是说有一次秘密灌顶的时候,有一个僧人开了点门缝透风,就被白雅活佛骂哭了。
至于看 ...

看到经书掀开一角而提早往生是另一个师兄的故事   具体事情是怎么样的?请师兄讲讲,将经书掀开一角就导致提早往生了 ,这业报也太恐怖了吧
发表于 2012-5-3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网上到处都可以搜到作明佛母的咒  但是我的师父说必须有灌顶才能修那个法的
发表于 2012-5-3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stibet 于 2012-5-3 19:40 编辑

外国人的根性比国内的好
美国人都将藏文典籍数位化,利益世人
国内的汉人还在讨论能不能看?
我觉得研究是可以的,但修法必须找师承
研究是种下以后修法的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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