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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人閱讀《律藏》是否合適的一種觀點,可否呈請格魯大德加以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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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問:請問尊者:聽説在家人閱讀出家人的《律藏》會構成盜法重罪,終生不得出家,是真的嗎?
   
答:並非如此。在不得出家的五十幾種人當中,並沒有「閱讀《律藏》的盜法重罪者」這種人。在佛世時,三藏還沒有結集,佛陀所開示的法和所制定的律,只由弟子們展轉背誦而流傳著,所以佛陀不會制定「閱讀《律藏》的盜法重罪者不能出家」這一規定。在不得出家的二十幾種人當中,有一種稱為「賊住者(theyyasa§vàsaka)」。
   
在註釋書解釋:「『賊住者』有-外形之賊、共住之賊與(外形和共住)兩者之賊三種。

當中,凡自己出家後,沒有計算比庫的雨安居數、沒有依長幼接受比庫或沙馬內拉頂禮、沒有擋住座位,也沒有在伍波薩他時出席,這種以非清淨的心性而只是外形的盜賊者,稱為外形之賊。

凡有沙馬內拉前往外國後,計算比庫的雨安居數、依長幼接受(比庫或沙馬內拉)頂禮、擋住座位,並在伍波薩他時出席,這種只是共住的盜賊性者,稱為共住之賊。由於他的(袈裟)外形是比庫們所給與的,所以不是外形之賊。

凡是自己出家後,前往寺院,依長幼接受(比庫或沙馬內拉)頂禮、擋住座位、計算比庫的雨安居數,並在伍波薩他時出席,這種以外形和共住的盜賊性者,稱為(外形和共住)兩者之賊。這三種賊住為這裡的意趣。 」
   
因此,「賊住」與在家人閱讀《律藏》無關。在家居士學習比庫戒律,一方面,可以護持比庫持戒;另一方面,也對有心想要終生修梵行者,在出家時有個戒律基礎,能儘快進入狀況。
   
《普端嚴註》在解釋制戒十利時談到:「『為了令諸無信者生信』-當有制定學處時,假如無信的人們在看見而知道所制定的學處,或者看到依所制定的學處而奉行的比庫們時,説:『凡是世間大人的煩惱、污穢、愚昧處,這些沙門釋迦子住於離、遠離,實在做了難作、實在做了難事!』因此生起信心,就如見了《律藏》聖典的邪見感恩婆羅門一般。以此而説:『為了令諸無信者生信』。
   
『為了令諸已信者其信增長』-當已信佛教的良家之子,在看見而知道所制定的學處,或者看到依所制定的學處而奉行的比庫們時,説:『好啊!尊者們做了難作之事,他們守護終生一食、梵行、攝護維那亞。』如此而生起更多、更多的淨信。以此而説:『為了令諸已信者其信增長』。 」
发表于 2012-1-24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下阿蒙 于 2012-1-24 10:09 编辑

我也问过一些法师,各个宗派说法不完全相同。
一下几点仅供参考:
1.律藏中没有说不允许在家人看比丘戒律,但是也没有说允许在家人学习比丘戒律。所以没有明确说不允许并不等于鼓励在家人学习比丘戒。反而在一些规定上,比如不允许在家人听诵戒及其它羯摩,实际上限制在家人全面了解比丘戒。
2,佛世尊“为了无信者生信,为了已信者增长”这是两项制定诸学处的目的,所以制戒时很多戒条经常表现随顺当时当地俗人的习俗而与修行没有直接关系。并非是说明在家人学习比丘戒律很有必要。---汉传某法师

3,出家篇只限于出家僧人阅读。一般而言,居士不能阅读出家戒律,但佛在《律本事》中又作出了开许,即居士若能在阅戒后对三宝、戒律增上信心,便可阅戒。----益西彭措堪布 走向解脱(三乘戒律)
发表于 2012-1-24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ake 于 2012-1-24 11:10 编辑

上座部系统中,允许、鼓励在家人学习律藏,颂戒的时候在家人也可以在结界之外听。
上座部僧人持戒非常严,比方说不捉银钱,过午不食,如果居士不了解这些,连供养僧人也不能做得规范,当然这也能起到监督僧人的作用。
据说迦叶尊者主持第一次结集的时候,反对小小戒可舍的理由之一便是,很多在家人知道僧人的戒律,如果舍弃一些戒律,大众就会说佛陀的教法随着佛陀的涅槃,烟消云散了。这说明,当时的在家众对于那些微细的戒律也是普遍知晓的。
发表于 2012-1-24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erake 发表于 2012-1-24 11:06
上座部系统中,允许、鼓励在家人学习律藏,颂戒的时候在家人也可以在结界之外听。
上座部僧人持戒非常严, ...

佛值规定连比丘尼都不可以监督比丘,怎么可能让居士监督比丘。
 楼主| 发表于 2012-1-24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必是监督

假如知道居士也或多或少地知道点出家戒律,那么,某些出家人在打算放松自己的原则前或许会多考虑多虑

格鲁派又自称善律派,不晓得格鲁的大德普遍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发表于 2012-1-24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发表于 2012-1-24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在泰国,如果僧人去珠宝店或者娱乐场所,居士们会客气地劝阻:“尊者,这不适合您!”
发表于 2012-1-2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家人看了比丘律就不能出家了,这种说法肯定是错误的,后弘期藏地律统二种传承,藏地大德普遍承认二种传承都清净。喇钦贡巴饶色请求出家,堪布饶色就给他毗赖耶经函看,说,看了若生起信心,就可出家。喇钦贡巴饶色是朗达玛灭佛后,藏地第一个受出家戒的大德。弘一律师也说,在家人可看律藏。
在家人可看律藏,但汉地要提倡,这确实不敢说可行。看了,可能于出家生信,也可能看出家人的过失。居士想看律藏,最好还是要征求自己上师的意见。
发表于 2012-1-24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吴下阿蒙 发表于 2012-1-24 09:58
我也问过一些法师,各个宗派说法不完全相同。
一下几点仅供参考:
1.律藏中没有说不允许在家人看比丘戒律 ...

对于第三点,居士怎么知道自己在阅戒后会不会对三宝、戒律增上信心呢?
发表于 2012-1-24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末学曾经请教过恩师夏坝仁波切,仁波切说,居士是可以看律藏的,但有限制条件,一般都是学的很好,对佛法很有信心,不会曲解误读戒律,也不会因为看到戒律了对不守戒的僧人生起邪见,这类的大居士是可以看的,例如波斯匿王。
个人觉得,既然要求这么严,居士看律藏其实又没啥必要,对修学的增上可能也相当微小,不看也罢。
发表于 2012-1-24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如此,把有限度的时间精力放在对居士修心修行更有帮助的内容上吧,没必要空追求一些自己力不能及的地方。
发表于 2012-1-2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律藏不能仅仅理解为出家中的戒条,还有许多制定戒律的历史背景,和佛陀众弟子的生平故事,对于了解佛法的历史传承很有帮助。
发表于 2012-1-25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傳佛教居士可以讀律

南傳佛教《巴利文大藏經》未有任何禁止居士讀律的記載,南傳上座部佛教允許居士閱讀全部律藏。南傳上座部僧團亦鼓勵在家居士學習和了解比庫學處。

《巴利文大藏經》·增支部·第3.13.129 經:


諸比庫,這三種東西是亳無隱瞞的照耀給人們看的。三者為何?一為明月、二為炎陽、三為如來經、律也。

《巴利文大藏經》·長部·沙門果經(Samannaphala Sutta)


佛陀向在家人阿迦答沙都王(Ajātasattu)詳細解說了「比庫如何具足戒行」的「小分戒、中分戒、大分戒」。

《巴利文大藏經》·律藏·九十二巴吉帝亞法(pācittiya)·第一 妄語品


〔九〕任何比庫,將某比庫之粗罪,向未受比庫戒者說的,除非得到該比庫同意外,巴吉帝亞罪。粗罪者:四巴拉基嘎及十三桑喀地謝沙。

規定

佛教制度中半月誦戒主要進行羯磨和誦出戒文。羯磨(梵語:karma)就是做「如有犯戒者必須先行發露懺悔」等事情。比丘羯磨時必須先清場,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居士等不得在場,在這個問題所有部派都是一致的沒有任何爭議。漢傳佛教有「白衣不得聞律」[1]、「不為未受具足戒者說」[2]的說法。

摘自維基百科
发表于 2012-1-25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噶瑪敦珠寧波 发表于 2012-1-25 16:14
南傳佛教居士可以讀律

南傳佛教《巴利文大藏經》未有任何禁止居士讀律的記載,南傳上座部佛教允許居士閱 ...

南传弥兰王问经卷上
“大王,世尊亦曾作此说:‘诸比丘,如来所宣示的法与律当显露时则照耀,隐覆时则否。’另一方面,《波罗提木叉》及全部律藏的讽诵是不公开及隐覆。但此非对一切人说,既结界则秘匿。大王,于结界后讽诵《波罗提木叉》。有三种为世尊所秘匿:依照往昔诸如来的习惯则秘匿;对法尊重则秘匿;对比丘地尊重则秘匿。”

“如何为依照往昔诸如来的习惯于结界后讽诵《戒经》则秘匿?大王,此为往昔诸如来的习惯,即在比丘众中讽诵《波罗提木叉》,而对其余的人则秘匿。大王,譬如刹帝利的密咒只为刹帝利及流行于刹帝利中──此为世间刹帝利的传承,对其余的人则秘匿。大王,此为往昔诸如来的习惯,即在比丘众中讽诵《波罗提木叉》,对其余的人则秘匿亦复如是。大王,世间行业各类,诸如:角力者、变戏法者、软工戏法者、法山演员、婆罗门演员、跳舞者、演戏者、翻筋斗者、拳术家、敬摩尼贤人者、敬圆满贤人者、敬月神者、敬日神者、敬吉祥神者、敬伽里女神者、敬湿婆神者、敬婆薮神者、敬云神者、吞刀者、敬贤人者──每一行业的秘密只流传于本行业中,对其余的人则秘匿。大王,此为往昔诸如来的习惯,即在比丘众中讽诵《波罗提木叉》,对其余的人则秘匿亦复如是。此为依照往昔诸如来的习惯,于结界后讽诵《戒经》则秘匿。

“如何为对法尊重于结界后讽诵《波罗提木叉》则秘匿?大王,法甚尊严与重要。于此正行者获得智慧,无论彼以正行继续得之,或以非正行继续得之,皆作想念:‘不应让此真实之法、最胜之法落于非正行者之手,而使遭受轻视、侮蔑、轻贱、责备、呵斥;也不应让此真实之法、最胜之法落于恶人之手,而使遭轻视、侮蔑、轻贱、责备、呵斥。’如此为对法尊重,于结界后讽诵《波罗提木叉》则秘匿。大王,譬如真正最胜、极胜、名产、特产赤旃檀木入于萨瓦罗城,则遭轻视、侮蔑、轻贱、责备、呵斥,大王,若人心念:‘不应让此真实之法、最胜之法,继续落于非正行者之手,使遭受轻视、侮蔑、轻贱、责备、呵斥,也不应让此真实之法、最胜之法落于恶人之手,而使遭受轻视、侮蔑、轻贱、责备、呵斥’亦复如是。如此为对法尊重,于结界后讽诵《波罗提木叉》则秘匿。

如何为对比丘尊重,于结界后讽诵《波罗提木叉》则秘匿?大王,比丘地位不可秤、不可量、无价亦无人能估计、秤量及衡量,若心念:‘莫使此住于如是比丘地位者与世间(俗人)等同。’因而只在比丘众中讽诵《波罗提木叉》。大王,譬如世间最胜、极胜物品,如纨服、绒毯、或象、骏马、车乘、金、银、摩尼、珍珠、女宝等,或功绩无比的勇士,一切皆归属于国王。大王,当世间尚有善逝之传承、经典、自制、正行、善戒等律仪之德的修学,这一切皆归属于比丘僧伽亦复如是。如此为对比丘尊重,于结界后讽诵《波罗提木叉》则秘匿。”

“尊者龙军,善哉!其事如是,我接受它。”
发表于 2012-1-26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菩提道次第廣論 卷十

第三解釋學習學處次第分二,一 於總大乘學習道理,二 特於金剛乘學習道理。初中分三,一 淨修欲學菩薩學處,二 修已受取佛子律儀,三 受已如何學習道理。  今初

  律咒二中,若先未受各各律儀,不可聽聞所有學處。此不同彼,此諸學處先當善知淨修相續,次樂受者,乃可授與諸律儀故。如菩薩地云﹕「欲受菩薩淨戒律儀,先應為說菩薩法藏摩怛履迦。其中所說菩薩學處及犯處相,若慧觀察自思擇已至心愛樂,非為他勸非為勝他,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如受戒法,彼亦應受亦應授彼。」故先了知諸所學處,為作意境。若於學處至心愛樂,修欲學已,次受律儀則極堅固,是善方便。此及下文二處宣說,文恐太繁,當於後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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