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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反体:应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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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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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理解为某物的在心识上的显现吧,就是概念。如瓶在我们心识上显现的瓶的概念。
发表于 2011-1-26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aishuwen88 于 2011-1-26 14:45 发表
反體(ལྡོག༌པ)
定義:於思維中,與異類或別類相反顯現之法。(རྟོག༌པ༌ལ༌མི༌བཐུན༌པའམ༌ཐ༌དད༌པ༌ལས༌ལོག༌པར༌སྣང༌པའི༌ཆོས།)
另譯:本體。理由:能成事之法,其反體即是自身之故。
條件:能成事(གཞི༌གྲུབ),才有反體,反體為常法。
譬喻:瓶的反體,為瓶。兎角的反體,不存在。


在逻辑上来说,比如对于“瓶”,把所有的一切可以了解的东西汇总过来,分成两类,一类是“瓶”,一类不是“瓶”。
然后,把不是“瓶”的那一类拿掉,就得到了“瓶”。这个就是所谓的“反体”。
从这个必须排除“不是瓶”而得到“瓶”的角度,这个是分别识来的,是常法。

对于眼识现量所见的“瓶”,这个是根识的显现境,是无常法,所以不是“反体”。所以似乎在脑袋里转了一个圈抽象出来的“瓶”,似乎才是“反体”。
不知道是不是说对了,欢迎纠正。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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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着只不过是另外一种表述方式吧?
特别是对于翻译,译师们的脑袋稍微转点小圈,可能就是一个新词或新的表述,我觉着抓住关键就可以了,不然,我们就要学得像是孔乙己那样的“学术”了。特别是对于非专业搞学术的,不可能有那么多精力,也不可能真能那么专精。
发表于 2011-1-26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以为本体之翻译极为不妥。
本体颇有自性的味道。
如3楼所言,反体是由分别识而来
发表于 2011-1-26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的帖子

同意。ldog pa绝不能译为“本体”。
例如,瓶与瓶自性空,我们说“体性一返体异”,这总不能说“本体一本体异”吧?
发表于 2011-1-26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排除“不是瓶”而得到“瓶”的角度,这个是分别识来的,是常法。
-------
3楼说的对。

摘录《藏传佛教认识论》中的定义,供楼主参考——
返体法的定义是:非自身成立而由分别思维所设立之法,或者排除非己诸法而在分别思维中形成的自体虚象。如排除非树的一切事物而在思想上形成的“树”的虚象,这种虚拟像称作返体。
返体法、名有法、常住法、共相意义相同。
发表于 2011-1-26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问的“本体”,《藏传佛教认识论》中叫“实体法”——
实体法的定义是:非分别思维所设而自身成立的,具有实际作用的事物。实体法、实有、有为法意义相同。

圣护,这里说的都是经部宗的法相名词,经部宗是承许有自相的。
发表于 2011-1-26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的帖子

问题是“本体”无论在哪种哲学里都是指自相,而ldog pa是共相,所以ldog pa绝不能翻成“本体”。无论承不承认自相有,都一样。
发表于 2011-1-26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眼识现量所见的“瓶”,这个是根识的显现境,是无常法,所以不是“反体”。所以似乎在脑袋里转了一个圈抽象出来的“瓶”,似乎才是“反体”。
------
根识所见的瓶,是实体法,也就是一楼说的本体,属无常法。
闭起眼睛想起刚才看到的的瓶——意知的瓶,是常法。
“脑袋里转了一个圈”,确定说——“这不是非瓶”,即是瓶。这是思维分别所得的瓶,属常法。
发表于 2011-1-26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0楼:
翻译的问题,就不劳俺这个外行操心了哈。同意bigg说的,咱这些初学,关键是透过字能解义就成。
发表于 2011-1-26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的帖子

  这我同意,但应在不会造成误解的前提下。比如多识仁波切有时把皈依翻成“救星”,那对初学佛者就很好嘛。可是本体和返体一个自相一个共相,分明是两码事,不能替换啊。
  哈老兄翻过《理路幻钥》,也是哲学科班出身,应当同意吧?
发表于 2011-1-26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例如,瓶与瓶自性空,我们说“体性一返体异”,这总不能说“本体一本体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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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进兄,不管人家怎么翻译的,“体性”、“返体”不是“本体”唉。
比如“礼进是人”,礼进和人是同一体性。礼进本人是本体;不是非礼进,这是反体或返体。
发表于 2011-1-26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教条主义害死人!: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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