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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理性讨论之权利的艰难----读茨威格《异端的权利》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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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5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茨威格的《异端的权利》是一本传记。茨威格选择了写过《基督教原理》一书的作者,同时又是统治日内瓦达二十年的精神独裁者加尔文,用对他夺权、固权,甚至扼杀一些自由的独立思想者的罪恶记录,揭露了加尔文对虽然都是神学家,都是新教人士,只是由于彼此之间细节观点不同,而使其遭受不同寻常的迫害过程:

卡斯特利奥:被卸职、驱逐出城;甚至在巴塞尔也没有出版著作的权利,因穷困、衰弱,心理压力过大,小6岁的他早于加尔文一年病逝。

塞文特斯:一位堂吉诃德式的神学家,1553年被绑上火刑柱用文火烤死。


这是两个著名的人物,不是出于世俗的抢劫、强奸或偷盗,只是观点不同,差异还没有新旧教的那么大。只是加尔文没有宗教宽容,没有容纳异己的胸襟,即使自己早年在《基督教原理》一书中也呼吁有自由思考的权利。但当他掌权之后,一切发生变化,不仅自己身体力行,实行禁欲主义,而且城里的所有人也必须遵守,包括饮食穿着,极其众多的不许,随时准备着宗教警察的破门而入检查。也许这些都没什么,但这两位的悲剧,极少数人如他们,敢于以生命为代价的呼吁恳请。

加尔文由精神独裁跨到世俗独裁。通过自己的铁腕,他稳固了以日内瓦为代表并最终影响世界的新教清规戒律,不容许丝毫与自己不同的意见的精神独裁。对于基督教来说,罗马教皇有宗教裁判所,新教则有宗教法庭,名称虽然稍有区别,但意义一样,都是迫害所谓“异端”的场所,丝毫不见容属于纯精神、思想的讨论,哪怕只是一丝差别拥护新教的人们,恐惧宗教裁判所选择离开旧教的同时,实际上却也踏入新教的宗教法庭,接受审判,除了忍辱负重,抛弃自我,唯唯诺诺。


那黑暗的中世纪,究竟有多少人被施以火刑?该书的最后附录了一个《16世纪大事件表》,其记录有:

1.1533年约翰·弗里特以异端罪在史密斯菲尔德受火刑而死。

2.1540年1月,三位路德派信徒在里昂遭火刑活活烧死。

3.1546年8月3日,艾蒂安·多雷因犯无神论罪在巴黎处以火刑。

4.1556年3月21日,克兰默在牛津被处以火刑。

5.1600年2月17日,布鲁诺于罗马鲜花广场被处以火刑。



连带塞文特斯一共有6条(有记录可查,而且估计是较为有名的神学家、学问家)。其中,多数是派别细节,也有是否信仰上帝涉及基督教的根本地位,如布鲁诺坚持真理相信哥白尼的日心说。

统治者乃胜利者,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强迫别人必须无条件接受自己的信仰,否则便是投入监狱、杀死、烧死。这似乎与他们信奉的耶稣被害的黑暗时代一样。但从记录或《圣经》来看,耶稣比他们宽容,即使犹大告发了他,即使刽子手要杀害他。他知道他们因为金钱或者愚昧蒙蔽。他想用自己与小偷一道被钉上十字架鲜血淋淋的事实或象征来唤醒普通人的良知。他是殉了道,可后来自称坚定信仰基督耶稣的人们,却对同是信仰基督的人们,或者不信仰基督却同为世界一份子的善良的人们,大开杀戒,排除异己,甚至远征亚洲、非洲。

世界的悲剧也就是在此吧。茨威格的忧伤深深地隐藏于字里行间,种族歧视、教派歧视……渗透了殷红的鲜血。写成此书时的1936年,二次世界大战已经开战。历史何其相似,轮回不已。那些历史的粗暴践踏者没有吸取教训,虽然美国有了《独立宣言》(美国是清教徒建立的国家),法国有了《人权宣言》,却仍在狭隘地理解世界,是建立理想的纯粹的国家,忘却人类共同生存、允许人们对世界的不同理解之基本,以血流成河来浇灌心中偏狭的恶之花

1925年,美国著名的人文学者房龙曾出版类似看法的《宽容》一书(1940年再版)。相对来说,房龙的著作因为中译本出版较早,因为纵谈人类历史,给以人们很大的震撼,但与茨威格的这本《异端的权利》相比,却让人读得轻松。虽然其中也有血淋淋的事实,但远没有如今阅读《异端》来得沉重,来的悲哀与落寞。茨威格经历一战,又将经历二战的心态,以一个从精神到世俗都妄图统治人类的神学家加尔文的成功心路历程入手,想揭示的远不止房龙的那么些。

以史鉴今,悲悯人生,让人类的悲剧不再重演应该是每一个人的职责。我们普通人也有权利去劝说、制止一些非人性、人道的悲剧,借着宗教的名义不断地上演的独裁。反观今天宗教上日益汹涌的暗流,同样亦如此吧。但愿我们能早日正视,而不是一味躲避。



[ 本帖最后由 自由行走 于 2010-9-15 14:52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9-15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附:茨威格之《异端的权利》中的一些句子,供我们思考。

一、别的神学家言论

1.对于异端,不应用武力压服,而应用上帝的言语辩驳,因为异端邪说属精神范畴,断不可以尘世水火一洗而光。——路德(新教宗教改革家)P145



2.只有我们控制了自己的不宽容,我们才能和平相处。即使我们时不时还会意见相左,总可以相互理解,彼此友爱,和平相待,直到有一天我们达成信仰的统一。

——卡斯特里奥(新教宗教改革家)P167



3.把人活活烧死,并不能捍卫教义,而是对人的屠杀。日内瓦人迫害塞文特斯,他们不是在捍卫教义,而是让人牺牲。我们不应通过烧死别人来证明自己的信仰,而应准备因为自己的信仰,去被别人烧死。——卡斯特里奥(新教宗教改革家)P195



4.若是有人想不分青红皂白地获得最大数量的支持者,那他就活像一个傻瓜,那个傻瓜有个酒桶只盛了一点酒,为了得到更多的酒,却把酒桶灌满了水。其结果是,不仅没增加酒的数量,反倒毁了傻瓜原有的好酒。对那些被迫宣称拥有一种信仰的人,谁要是相信他们的誓言,那真是荒谬之极。若是他们能自由地追随自己的信仰,他们一定会说:“我真诚地相信你们的不公和暴虐,而且你们强迫我立的誓也是假的。”坏酒并不会因为强迫人们豪饮而变成好酒的。——卡斯特里奥(新教宗教改革家)P228



二、茨威格的言语

5.历史无暇顾及公正。历史作为不偏不倚的编年史家的工作只是记录各种各样的成功,至于这些事情的道德价值,她极少评估。她的目光只是盯着胜利者,而把失败者晾在一旁。于是这些“无名战士”便被随意弃入遗忘的阴沟。既没有十字架,也没有花环来记录他们徒劳无功的牺牲。然而事实上,心地纯洁的人们所作的努力,都不会徒劳无益;道德能量的任何消耗,也不会消散长空,毫无回响。那些人虽然生不逢时,虽然被击败了,在实现永恒理想的过程中,却自有意义。因为理想是一种凡人难以看得见的观念,只有通过这些人的构思,这些人的全力以赴,还要准备着为它步上尘土扑面而来的死亡之路,才能在现实世界中得以实现。从精神方面看,“胜利”和“失败”两个词都有了新的意义。从此以后,我们一定要不断提醒这个眼里只有战胜者丰碑的世界,我们人类真正的英雄,不是那些通过堆积如山的尸体才达到昙花一现的王国的统治者,而是那些毫无抵抗力量,被高高在上的势力压倒的人们。——《异端的权利》之“译序”P004



6.卡斯特里奥引用了路德的话,大意是说世俗的国王只能操纵人的身体,至于灵魂,上帝可不希望任何世俗的法律凌驾于其上。国家有权要求每一个臣民遵守外在的或政治上的秩序。因此,对于任何内在的道德、宗教以及(容我加上)艺术上的信念,只要他们不包含对国家实体的明显反叛——用现代的话讲,只要没有政治煽动——那么对其进行官方干涉,就意味着职权的滥用和对个人神圣权利的侵犯。……国家和人们观念上的东西没有联系。——《异端的权利》P166-167



7.在思想者之间,分歧只能通过思想的工具来解决。——《异端的权利》P193



8.任何一场流血事件,总能找到某个特定的个人来为其负责,而谋杀者也永远不能因为一些抽象的哲学原则而被原谅。真理可以用以传播,却不能强加于人。……观念和见解完全是个人的事情和体验,除了拥有它们的人以外,它们不隶属于任何人。——《异端的权利》P195-196



9.我们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作为世界潮流的反映,历史的行为方式没有道德与非道德之分。它既不惩恶,亦不扬善。它的基础是强力,而非公正,于是它经常把胜利归于拥有强权的人。在世俗事务方面,无所顾忌,胆大妄为,往往给那行事者和为非作歹者带来了无尽的好处,而不是坏处。——《异端的权利》P206



9.暴君的永恒悲剧就在于,他们总会害怕那些思想独立的人,哪怕这些人已被剥夺了武器,封锁了言论。对手已被打倒,一言不发,但只要他拒绝委身于暴君的佞臣走卒之列,他继续活着也就成了烦恼的源泉。——《异端的权利》P208



10.心灵若是叫仇恨所蒙蔽,就永远不能清澈明净。真正精神领域的伟绩不可能由狂热分子来完成。它只听命于这样一群人,他们沉默冷静,善于自控,温文适度。——《异端的权利》P220

11.我们道德本质的矛盾之一就在于,那些理论家们,一旦囿于一种狭隘的思想,就会对其他的思想视而不见,因而不管这些吁求多么富有人文色彩,他们也不会为之所动。思想上的偏见不可避免地导致行为上的不公正。一旦个人或国家被狭隘视野的狂热所钳制,就再也没有了相互理解和宽容的空间。——《异端的权利》P225


12.永恒的错误和罪过,只属于这样一种企图,那就是试图将信仰强加于人。世上的罪恶,全出自这种“forcement des consciences”(良心的强迫)。——《异端的权利》P227



13.最终证明,温暖的情感要比抽象的教义更强有力。——《异端的权利》P246


全文转载完毕。

[ 本帖最后由 自由行走 于 2010-9-15 14:54 编辑 ]
发表于 2010-9-16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教已经很宽容了,而本坛尤为宽容,对你口哨真是无比宽容,再说自己标榜自己“理性”,大有自我“贴金”之嫌啊!

读死书固然不足取,读书活到动不动代入其中,也很危险吧?:lol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EN.C 于 2010-9-16 11:29 发表
佛教已经很宽容了,而本坛尤为宽容,对你口哨真是无比宽容,再说自己标榜自己“理性”,大有自我“贴金”之嫌啊!

读死书固然不足取,读书活到动不动代入其中,也很危险吧?:lol


噢,是吗?亲亲你:kiss: :lol
发表于 2010-9-16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自由行走 于 2010-9-16 11:47 发表


噢,是吗?亲亲你:kiss: :lol


不敢当,留着给您的所有偶像吧!:lol
 楼主| 发表于 2010-9-16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EN.C 于 2010-9-16 15:51 发表


不敢当,留着给您的所有偶像吧!:lol


好的,我的偶像是流浪猫!:k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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