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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10-7-29 14:12 发表 新的译文: 丑一、成立离“真实的一” 以彼(基、道、相三者)作有法,应该不成立为“真实的一”,因为是“具支”的缘故。在例如瓶的诤依之上,此因依靠现前(大陆传统上译作:现识)成立;在不由现前成立的诤 ...
原帖由 liangar 于 2010-7-29 22:38 发表 哈兄所译:遮遣“无方分在所知中可能存在” 然后在说明证明过程中,出现了:现识不能见的(比如......),依理证明必定是具分 这样,不是所知的事物,怎么又能“依理”“必定是具分”呢?
原帖由 yuwin2 于 2010-7-29 16:45 发表 大致同意。 科判 1.癸二、成立彼理。分二:子一、成立宗法;子二、成立周遍。初中分二:丑一、成立離諦實一;丑二、成立離多。今初 彼有法,諦實一不成,是有分故。……丑二、成立離多…… 子二、成立 ...
原帖由 yuwin2 于 2010-7-30 08:21 发表 1) 证明基道相三者不成立为真实的一,因为是具分的缘故。 1.1) 成立宗法 1.2) 成立周遍 --->這樣說,好像也可以。 我的意思是,心要疏的科判是針對最開始的論式,不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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