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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个不很重要的业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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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30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业可以分为引业和满业。也就是说一个业感果,可能存在三种可能;
(1)只作为满业感果,
(2)只作为引业感果,
(3)作为引业和满业都感果。

我理解(1)肯定是可能的。但是(2)(3)不大肯定。总结(2)(3),问题就是:一个引业,同时是否可以是满业?
欢迎解答,最好有根据,猜也行。
 楼主| 发表于 2010-4-3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附送一个业果问题

造一个业,可以有造业究竟和造业不究竟两种状况。
比如我和张三都很讨厌邻居李四的狗,于是想偷偷毒死这只狗。
我做了半天准备,万事俱备,只欠下手。但是张三先下手且得手了。于是张三造业究竟,而我没究竟。
请问:张三的这个业是不是一定比我重?
补充一下:那是没学佛也不了解佛教的我。张三也是。

[ 本帖最后由 bigg 于 2010-4-30 10:38 编辑 ]
发表于 2010-5-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引業(往生何趣)滿業必然伴隨(在該趣的一定會有內外的受用(領受等流(在該趣的別業)及士用果(該趣的共業))

業的強弱除了意樂等(意樂 加行 無治 邪執 事等故重 ,《本地分》中說有六相,成極尤重。加行故者,謂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無彼三毒,發起諸業。串習故者,謂於長夜親近修習,若多修習善惡二業。自性故者,謂屬身語七支,前前重於後後;屬意三支,後後重於前前。事故者,謂於佛法僧諸尊重所,為損為益。所治一類故者,謂乃至壽存,一向受行諸不善業,未曾一次受行善法。所治損害故者,謂永斷除諸不善品,令諸善業離欲清淨。《親友書》中亦云:「無間、貪著、無對治、從德、尊事所起業,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應勤修善行。」其三寶等為具德事,其父母等為有恩事,開二成五。) 造業的對象也決定其強度(福田 所依 事物 意樂等四門)
所以究竟與否不見得是業的強度,畢竟意業是很容易達到究竟,意業的圓滿條件要比究竟多一條件(第五覆蔽心)
 楼主| 发表于 2010-5-5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葉小釵 于 2010-5-5 08:48 发表
有引業(往生何趣)滿業必然伴隨(在該趣的一定會有內外的受用(領受等流(在該趣的別業)及士用果(該趣的共業))

業的強弱除了意樂等(意樂 加行 無治 邪執 事等故重 ,《本地分》中說有六相,成極尤重。加行故者,謂由猛 ...


呵呵。我这两天也在考虑。对于(3)同时作为满业和引业成熟,这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我也想找教证,但是很多公案里没有明说是引业感果。但是我相信单一一个业是可以同时作为引业和满业成熟的。然后疑问就只有(2)一个业仅作为引业成熟。

我自己思考,感觉(2)也是可能的。比如对一些别别的业,不一定是某一趣的众生都要领受的。那么这个众生因为这个别别的业投胎了,但是a:投胎后没出生就死去了;b出生了但是在满业感果以前就忏悔干净或已经解脱了。其他例子或许也有,但是其实只要一个例子就可以了。不知您认为这里假设成立吗?
发表于 2010-5-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1:
造业究竟和造业不究竟两种状况,别的因素完全同等情况下,张三的这个业当然一定比你重,这个似乎没有什么可疑之处。

2:
不明白4楼内容指什么


3:
“投胎后没出生就死去了”的情况,不但不是“一个业仅作为引业成熟”的例子,反而已经同时完整包含了满业感果和引业感果在内。

4:
“出生了但是在满业感果以前就忏悔干净或已经解脱了”--- 我们在讨论业果的时候,一般习惯会以小乘角度讨论,并不涉及忏悔原理,否则无法说清楚。
发表于 2010-5-5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不很明白你的问题。
什么是只作为满业感果?
什么是只作为引业感果?
什么是作为引业和满业都感果?
 楼主| 发表于 2010-5-5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0-5-5 09:37 发表
3可以肯定,是有很多公案的,比如某人一世很穷困,但发大心供养佛陀,于是以后生生世世生于天上或人中91亿劫(很奇怪为什么很多都是91亿劫),然后下来到人中,还是很富有,并且闻佛说法证得阿罗汉。他投生人天应该是引业的结果,同时人天中他自己的富乐应该是满业,而且同是来自于那一世供养佛陀的业。
但是我觉得2很奇怪,这就是说他造了一个善业,只是让他受生于某一道(这是引业),但是不影响他在某一道的苦乐(因为在某一道的苦乐是满业)。


我想了一下,91億劫可能是兩個佛陀出世的間隔。不確定,似乎應有一定合理性,呵呵。

[ 本帖最后由 bigg 于 2010-5-5 10:2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5-5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0-5-5 10:03 发表
其实不很明白你的问题。
什么是只作为满业感果?这个是说一个业不影响有情结生,只影响他结生后的苦乐。
什么是只作为引业感果?这个是说一个業只影响结生,不影响他结生后的苦乐。
什么是作为引业和满业都感果? 这个是说一个业既导致有情结生,还影响他结生后的苦乐。


廣論:
第三、顯示餘業差別中,引滿差別者,引樂趣業是諸善法,引惡趣業是諸不善。諸能滿者,則無決定。於樂趣中,亦有斷支、關節殘根、顏貌醜陋、短壽多疾、匱乏財等是不善作。於諸旁生及餓鬼中,亦有富樂極圓滿者,是善所作。由如是故共成四句,謂於能引善所引中,有由能滿善所圓滿及由不善圓滿二類;於諸能引不善引中,有由能滿不善圓滿及由善法圓滿二類。

[ 本帖最后由 bigg 于 2010-5-5 10:19 编辑 ]
发表于 2010-5-5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說引業感果:
廣論提出大小乘觀點:具舍認為是一對一,大乘(引寂天菩薩論箸)認為有四種可能:一與多配對
有了引業必定有滿業,真要說特殊情況有引業沒滿業的情況可能只有無色界眾生,

#8所引廣論文是說惡的引業並不代表其滿業也是惡的,它有可能是善的,所以說滿業不一定,並不是說有引業就沒滿業

[ 本帖最后由 葉小釵 于 2010-5-5 10:22 编辑 ]
发表于 2010-5-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7楼可以不理会。因为那是你对我的根据对你问题的错误理解的答案的回应,我本来回应是基于误解,所以没有意义。
 楼主| 发表于 2010-5-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葉小釵 于 2010-5-5 10:16 发表
先說引業感果:
廣論提出大小乘觀點:具舍認為是一對一,大乘(引寂天菩薩論箸)認為有四種可能:一與多配對
有了引業必定有滿業,真要說特殊情況有引業沒滿業的情況可能只有無色界眾生,

#8所引廣論文是說惡的引業並不 ...


具舍認為是一對一,有出處嗎?還有引業一定帶滿業,這個有出處嗎?我說了別別的業並非這一道所有眾生都能領受,就是否認引業一定帶滿業。
可以貼一下出處嗎?呵呵
发表于 2010-5-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温你说的:
造一个业,可以有造业究竟和造业不究竟两种状况。
比如我和张三都很讨厌邻居李四的狗,于是想偷偷毒死这只狗。
我做了半天准备,万事俱备,只欠下手。但是张三先下手且得手了。于是张三造业究竟,而我没究竟。
请问:张三的这个业是不是一定比我重?


重温我说的:
造业究竟和造业不究竟两种状况,别的因素完全同等情况下,张三的这个业当然一定比你重,这个似乎没有什么可疑之处。


重温你说的:
业增长广大里面,内因果增长比外因果大的多。如果考虑到生性暴恶之流,比如掌中解脱折磨虱子可以导致堕落地狱的公案,我怀疑我如果意乐很强的话,可能业会比造业究竟者更重。呵呵


回应:
在上述讨论中,我已经提供了“别的因素完全同等情况下”的前提局限。
在这类讨论里,你必须限制我们要讨论的是什么,然后给前提局限,否则漫天游花园是根本无法达到结论的啦!
以上讨论中,你一开始没有提出考虑生性暴恶之因素,然后我也说了“别的因素完全同等情况下”的前提局限,然后你又提出考虑生性暴恶了。这样是不可能有效进行讨论的。在科学精神里,你要研究一个课题,也是必须局限了“别的因素情况不变的前提”的,对不对?
 楼主| 发表于 2010-5-5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上善如水 于 2010-5-5 10:26 发表
重温我说的:
造业究竟和造业不究竟两种状况,别的因素完全同等情况下,张三的这个业当然一定比你重,这个似乎没有什么可疑之处。
重温你说的:

重温你说的:
造一个业,可以有造业究竟和造业不究竟两种状况。
比如我和张三都很讨厌邻居李四的狗,于是想偷偷毒死这只狗。
我做了半天准备,万事俱备,只欠下手。但是张三先下手且得手了。于是张三造业究竟, ...  


呵呵,我把你的限定词给忽视了。
不过照我原意,是让其他人自己思考所有这些变量的。我那贴最后加了限制,就是两人都没学佛,就是排除戒律作为所依门这个因素。但其他限制没有,呵呵。

不过抓细节我真的很佩服老大。不过即使都很讨厌,那么讨厌程度是一样的,但是还有讨厌的时间长短区别;然后造业意乐分三,即想、等起、烦恼。那么讨厌属于烦恼,想和等起可能还是有区别的,对吧?

[ 本帖最后由 bigg 于 2010-5-5 10:36 编辑 ]
发表于 2010-5-5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葉小釵 于 2010-5-5 10:16 发表
先說引業感果:
廣論提出大小乘觀點:具舍認為是一對一,大乘(引寂天菩薩論箸)認為有四種可能:一與多配對
有了引業必定有滿業,真要說特殊情況有引業沒滿業的情況可能只有無色界眾生,

#8所引廣論文是說惡的引業並不 ...



滿業,基本上可以理解为生活质素。所以,我想,虽然無色界眾生的“生活”和我们惯常理解的不同,但也还是能说哪怕他们也还是有滿業的吧,只是他们的滿業和大部分其他什么的不同性质而已。
发表于 2010-5-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gg 于 2010-5-5 10:31 发表


呵呵,我把你的限定词给忽视了。
不过照我原意,是让其他人自己思考所有这些变量的。我那贴最后加了限制,就是两人都没学佛,就是排除戒律作为所依门这个因素。但其他限制没有,呵呵。

不过抓细节我真的很佩 ...



如果考虑你后加的性格暴力的因素,你说的可以成立,是有可能你最后买单结账的综合后果比他还重的。没错。
如果讨厌的时间长短区别,结果当然还是有区别的,对。譬如某经说你对师父憎恨一刹那,就会多少劫倒霉。那么,很明显,如果另一个人是对师父憎恨两刹那,下场就会是2 X 多少劫倒霉了。所以,在其他因素不变、一样的前提下,很明显讨厌的时间长短区别会导致结果的分别。
此外,不是我抓细节厉害,而是你要做任何研究都必须这样的。科学试验就是要把其他其他因素排除,留下单一因素,而观察变化、测试假设理论成立与否。如果你不排除其他因素,或者你同时在许多因素都在变化的情况下,是无法观察测试的。在理论的讨论中,也是如此才能达到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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