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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如何求受准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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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准提弟子 編輯

一、曠古佛咒

《六字大明咒》、《大悲心咒》、《准提神咒》三首都是曠古佛咒,非同凡響,都與觀世音菩薩有著深厚淵源,更與此娑婆世界眾生有著廣大法緣!

准提佛母更是與中土最有緣的大菩薩,以前之中國,哪裡有土地公廟,哪裡就有准提庵,供奉准提觀音的寺院遍及各地。

禪宗大德見性以後,也密持准提法護持心性,故禪家有言:准提只念三句咒,便得名超一切人。禪修時如有外魔來擾,准提法用來保護自己,且修准提法可得龍天護法、天地神祇就近護佑。



二、如何求得灌頂或口傳

若沒有灌頂的機緣,可先請具德上師口傳咒語,因緣具足再求授完整灌頂。本表為目前專修專弘准提法之道場,若欲親近該道場,請自行觀察適合如法與否,本文僅供資訊提供參考,不負任何責任。目前有專修、傳授准提法的道場如下(請自行觀察適合與否):

一、台灣地區

(一) 清明寺

總指導上師:十七世如來大寶法王烏金聽列多傑、覺囊桑吉俄熱活佛

傳承:噶瑪噶舉17世大寶法王認可加持之漢傳准提法、龍樹菩薩傳規一面四臂准提菩薩傳承灌頂、多羅那他尊者傳規三面二十六臂准提佛母傳承灌頂

住持:持教法師

聯絡資訊:

地址:彰化縣埔鹽鄉南新村好金路3巷4-12號。

電話:04-8819110

傳真:04-8828602

共修活動:每週一、五pm7:50~9:40准提法共修 歡迎參加!

網址:http://www.ucchusma.net/chingmimg/

(二)十方禪林

主持法師:首愚法師

傳承:顯密圓通傳承 南懷瑾老居士傳承

聯絡資訊:
台北道場:台北市信義路二段271號11樓。
電話:02-23923100。傳真:23225300
峨眉道場:新竹縣峨眉鄉湖光村14寮8鄰5之2號電話:(03)5806275-6

相關活動:十方禪林即日起,每個星期六、日、一此三天為準提共修日,時間由早上8:00至晚上21:30,詳細內容請洽十方禪林台北道場

共修:每週日、一晚各7:30~9:30.每週一、六上午9:00~11:20

傳法:采事先報名方式,待一定人數才擇期傳法
網址:http://www.tdbc.org.tw/



(三)高野山真言宗台灣台中住嚴院

主持上師:圓智阿闍黎
http://www.koyasan.tw/about%20Liao.htm

傳承:真言宗高野山中院流(胎藏五十三葉,金剛界五十四葉。)
阿闍黎、教授師

聯絡資訊:
住嚴院道場:台中市北區北興街326號
http://www.koyasan.tw/index.htm


三、因緣不具足的方便探討

以下開示只限於因緣不具足(無阿闍黎師傳時),及普傳的咒的情況下所開許,若因緣具足則應於具德上師前求法,此為尊重法門之表現。

.(1)諾那活佛開示因緣不具足時如何受持:

『問:有人聞其友人云:凡修密宗者,無論持誦何咒,必須經阿闍黎親行傳授與灌頂後,方可持誦;否則即為盜法,不但無功,且為有過。不知是何理由?叩求開示。

答:凡經上師傳授之咒,行者持誦功德甚大;如未經上師傳授而自行持誦之咒,則功德較小,其差別只在功德之大小。任何經典,亦未言有盜法之罪,蓋十方諸佛均普度眾生故。再者經上師所傳之咒,行者可以轉傳他人;未經上師傳授之咒,只可自誦自修,不能轉傳於人。若偽說已蒙上師傳授,而轉傳於人,則有妄語之罪。行者如欲持誦某佛之咒,但又苦於無阿闍黎師傳時,可在壇中供一某尊佛像,供養禮拜,至誠懺悔後,即叩求某佛親口傳我某咒,再自誦三遍,並默想本尊親授於我,一切功德均已賜給於我。如此作法所得之咒,與阿闍黎所傳者功德相等;但只能自修,仍不能轉傳於人。』(錄自--諾那上師開示集)

(2)獅吼棒喝--大藏寺祈竹仁波切問答選錄

○學習持咒及修本尊法是否一定要先受灌頂呢?

◎如果是普遍流行的咒,例如觀音六字大明咒、度母咒、彌陀咒等,即使沒有傳承也可以修,這並無盜法或不如法之嫌,大家毋需擔心。但如果能得該本尊之灌頂或口傳,則更加好了。為甚麼呢?因為你的修持更具足了由本師釋迦牟尼至自己之清淨及從未中斷過的傳承加持,所以會變得更有力量及更易成就。如果是其他的咒及法門,則必須先得具有傳承及有作灌頂上師資格的明師授灌,最好又再求受傳承導修開示,這樣是最圓滿的。否則只得口傳及導修開示也可,其至只得口傳也可以去修。較深妙的法門,必須從師受灌頂,再得口傳,再得傳承導修開示及上師之個人心要傳授,這樣才最圓滿。而且並非只受一次,每逢有機緣時都要多受同一法門及本尊之灌頂及重複聽受講解。有關經典的修學,雖然並不需要任何灌頂,仍以得到口傳及傳承法師之講解釋義為最佳,因為歷代不斷之口耳傳承是有其殊勝加持力量的。修法的人,不是在求得傳承後就可以不依止師長,獨個兒躲起來修,不再理會恩師。在求得傳承後,這師徒關係是一生一世乃至直至成佛的。師徒關係與傳承二者一樣重要,絕不可以在求得傳承後便自以為日後與傳法師長不再有關係。如果以這樣的態度去修持,不論傳承如何殊勝,是肯定不會生出成就的。

(3)多識活佛網上問答

問:唸佛菩薩心咒和聖號有什麼異同?是否只有灌頂後念心咒才能取得成就?

答:基本一樣,但心咒最好要得到傳承,有傳承的加持力。在密法中,有些咒語必須要灌頂才能唸誦的,比如無上密中大威德、空行母等;有些沒有灌頂也可以念,主要下三部的,比如六字真言等。但即使下三部,最好也要得到灌頂傳承。



(4)印光大師文鈔(傳說為大勢至菩薩化現)嘗開示云:

復德培居士書四 :

『密宗不經阿闍黎傳授,不得誦咒結印,否則以盜法論,此系至極尊重之意。若有有道德之阿闍黎,固當請彼傳受。若無,則自己至心誠誦,即有感應。既有感應,當不至有罪。若定有罪,未經傳受念結,均當遭禍,今為一喻。如讀書人按書所說而行,即為聖賢之徒。而以身率物,令一切人皆敦倫盡分,閒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即是不據位而教民,亦能移風易俗,補政治之闕歉,則無有能議其非者。若自以為我之所行,超過地方官之所行,即發號施令,以實行其勤政愛民之道,則跡近反叛,必致國家以刑罰加之矣。祈詳思之,自無疑誤。當此人民困苦艱難,一無恃怙之時,不仗佛菩薩經咒之力,其能安寧者鮮矣。若死執未經傳授,唸咒結印,皆犯盜法之罪,然則未經傳授之人民與孤魂,均當不蒙其法益。彼既能蒙其法益,此必不致因依法修持而遭禍。若以此推之,固兩相成而不悖也。(六月初五日)』

復崔德振居士書五(民國二十一年):

『(其五)佛法圓通無礙,密宗固有不經阿闍黎傳授者,則為盜法,此乃極其尊法之意,非令永斷密宗之謂。若依汝說,未受三昧耶戒,
不可念蒙山施食。何但蒙山施食,即一切咒皆不可念,以未經阿闍黎傳授故。然自古至今,普通人念大悲、准提、各咒,有感應者甚多。乃至儒者由碑帖而知有心經,病瘧而力疾念之,瘧鬼即退。若如汝說,當瘧鬼更為得勢矣。今為汝說一喻,譬如盛德君子,以身率物,一鄉之人,聽其指揮,悉皆安分守己。其人之以身率物,勝於官府之發號施令,切不可以其德化勝於官府,即效官府發號施令,則人皆以為友叛矣。但自修持則有益,若自僭冒則有罪。如此,則不至斷滅密宗,亦不至破壞密宗矣。今人多多是以凡夫情見說佛法,故致遍地皆成荊棘,無處可下足行走矣。僭冒者,謂妄充阿闍黎也。作法何礙,畫梵字作觀,均可照儀軌,但不可自命為已得灌頂之阿闍黎耳。彼能知此義,則光之喻更為明瞭矣。今人學佛,皆是瞎用心,弄成法法互礙,一法不成了,可歎之至。 』

(5)佛學問答類編 (密宗第十一)李炳南老居士(傳說為地藏菩薩化現)解答

問:佛母准提陀羅尼經內有印契觀,如無上師灌頂,可以如行持否,密咒一項,須法誦幾遍始有感應。(某居士)

答:准提咒極為普通,有「顯密圓通」一書,記載頗詳。不必有師,即可修法,茲檢一冊敬贈,恐貴處或無流通也。再有奉告者,學宜博,所謂「法門無量誓願學」。行宜專,所謂一門深入也。然行分正助二功,必擇一作正,餘者為助,方有重心易成。



四、愍念未來薄福惡業眾生的准提咒

在准提經典裡卻提到,得聞准提咒,不揀根器、善根善業、薄福惡業,皆能得利益。表示了准提咒應機之廣,如下經文所述:

1、一時薄伽梵。在名稱大城逝多林給孤獨園。與大苾芻眾並諸菩薩。及諸天龍八部前後圍繞。愍念未來「薄福惡業眾生」。即入准提三摩地。說過去七俱胝佛所說陀羅尼

2、若有薄福眾生。無少善根者。無有根器之者。無有菩提分法者。若得聞此陀羅尼法。速疾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訶羅譯)

3、若有薄福眾生無有少善根者。無有根器之者。無有菩提分者。是人若得聞此准提大明陀羅尼。若讀一遍即得菩提分根器芽生。何況誦持常不懈廢。由此善根速成佛種。無量功德皆悉成就。(智譯)

4、若人無宿善根。無菩提種不修菩提行。才誦一遍則生菩提法芽。何況常能念誦受持(不空譯)

5、若有眾生。作大惡業無有善種。於菩提心無由生起。菩提分法永不獲得。如是之人忽遇知識。誦此大明一歷耳根。重罪減劣善種即生。何況行人恆常持誦專注精懃。如是之人求成就者決定獲得(法賢譯)

6、若在家人。縱不斷酒肉妻子。但依我法無不成就(善無畏譯)

7、若在家人飲酒食肉有妻子不簡淨穢。但依我法無不成就。(無畏譯)

並且經文中說到,此咒是能利益「一切」眾生、「三世一切諸佛菩薩」皆宣說之法,經云:

「1、又此准提大陀羅尼大明咒法。過去一切諸佛已說。未來一切諸佛當說。現在一切諸佛今說。我今亦如是說。為利益「一切眾生」故。令得無上菩提故。(訶羅譯)

2、又此准提大明陀羅尼。諸佛菩薩所說。為利益「一切眾生」無邊菩提道場故。(智譯)

3、此尊那大明。乃是一切如來及諸菩薩同所宣說。能與眾生作大利益。乃至獲得無上正等正覺(法賢譯)」

佛說此咒能利益「一切」眾生,並無排除檢擇。

一切眾生的意思如下:

「一切 :梵語 sarva。乃總賅眾物之詞。音譯作薩婆。大智度論卷二十七(大二五.二六○中):「薩婆,秦言一切。」翻譯名義集卷五(大五四.一一三四下):「一以普及為言,切以盡際為語。」

一切有情(一切眾生):梵語 sarva-sattva。指具有生命之。又作一切含識、一切眾生。包括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類、天道等。大般若經卷五七八(大七.九九○中):「一切有情皆如來藏。」法華經譬喻品(大九.一四下):「一切眾生,皆是吾子。」

王弘願阿闍黎說過:『況灌頂受法,惟兩部為嚴,若顯密雜部,如釋迦如來所傳密咒,更未嘗以為沾沾矣!

法華般若,暨一切顯教之經,大抵皆說咒加持,而未嘗有灌頂師受之囑。即大悲、准提、陀羅尼集經等,純說密咒者亦然!』

故可知准提咒是釋迦佛為了憫念未來薄福惡業一切眾生所說的殊勝陀羅尼。
发表于 2009-4-30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赞叹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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