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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烟供施之分析》、《煙供探究》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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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9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ratnanga 于 2017-11-19 08:52 编辑

《焚烟供施之分析》

一、佛经共通之理
我们在研读佛经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此经在何处宣说,何时宣说,对谁说,如何说,所说内容为何,与所说内容不相符的说法有哪些,对所说内容,是否有正能力,这些一定要去了解,否则,本师释迦牟尼有时说诸法为有,有时说诸法为无,有时分开说有无,有时说暂得闻法而成佛,有时说不可能不修成佛;另外,佛经总中说,不能伤害任何众生,在《阿阇世王悔改经》里却说父母为所杀等,这些都变得看似相违。

在西藏,除了有些智慧不足者之外,但凡是个智者,没有不引用心中牢记的佛语和印度智者的话语,作为论说的依据;即便如此,具有辨别能力的人,会对所有佛语做归类,以圆满详察,就算是佛语,若经辩证与事实相违,就要依靠,解释诸法实相之圆满智者的方式。

在解释佛经之意义时,我们一定要知道,弥勒菩萨在《经庄严论》里所说的关于不了义经的论述。彼亦《经庄严论》云:言词不同于含义的不了义经,分为意趣语和秘密语二类,意趣语又分为四,一、平等意趣语—如「本师说,彼时我成毗婆尸佛」等,二、别义意趣语—如「父母为所杀」等,三、别时意趣语—如「仅发愿生极乐界」等,四、补特伽罗意乐意趣语—如「有我」等。

秘密语也分为四,《经庄严论》云:「为令入秘密,为性相秘密,为对治秘密,为转变秘密。」彼皆略说,对治秘密语—如「本师斟酌懒汉说,唯念诵无垢月光如来之名号,必得无上菩提」等,同样地,转变秘密语—如「了知无实为有实,若于颠倒中安住,将得菩提」等。如是等等,若不了解《经庄严论》所说的这些关于不了义佛经的解释,对于佛经共通之理就无法完整的理解。无著菩萨在《摄大乘论》里说:「当以四意趣语和四秘密语掌握一切佛经」谓说。

至于密法,龙树师徒们主张,即便是密续的一个词语,须知也要从六门四说,共十种来解释密续内容。此文仅是作为初阶说明,若是说得过为详细,恐有繁琐之过,有兴趣者可以自行深入学习。

因此,是经意而非佛意,是佛意而非经意,俱是佛与经文两者之意,俱非佛与经文两者之意,此四类当好好观察。

二、总持咒力

一个一心相信三宝和密乘的人,仅凭念咒就有功 德,这种说法佛确实说过,没有任何显密经典否定过 这道理,事部有四总续[1]之《后静虑经》说:「菩提心 与三真实,知则堪为成就器,若于彼等无所知,尔等 如何得成就」。如上所述,若不了知菩提心与三真实 或住火静虑、住声静虑、声后给解脱静虑,是任何成 就不得;此中所谓之「成就」,事部四总续之《苏悉 地经》之悉地差别的性相品云:持明、神通、知诸论 皆等为上等成就;隐身、合乐、疾行等为中等成就; 摄召、刹逐等事为下等成就。这些佛密论师在《后静 虑释》中讲得非常清楚。

因此,用专一的信心念总持咒,是由信心和总持咒产生利他,这仅仅是信心和总持咒力,却不是任何成就。

《苏悉地经》云:优劣士夫所造的总持咒力也不 同,而在《文殊根本续》和诸多密续里,都说仅凭念 总持咒就有无量威力;如是法称论师亦曰:「作某等 密咒,彼是主者力」谓说。

三、香气施给饿鬼是否饶益?

烟供和煨桑烟净的修持都属于香施,《生甘露续》 说举凡烧香的香气都是供养,由此点来看,以火烧酥 油糌巴的香气,去施给饿鬼的可行性,岂不是非常不 明确?施食和施香气二者如何区别?若是认为大多数 饿鬼不能享用香气,则也无法施水和食子给饿鬼,因 为大多数饿鬼若不能享用香气,就也不能享用水和食 子之故。若说能够享用,凡是能享用水和食子的,就 必须能享用火烧食物的香气,因为一个诸根齐全的补 特伽罗(士夫),只要能吃食物就没有不能闻香气 的。

除了一些特殊情形,一般饿鬼都齐全诸根,又是 处在欲界,所以可以施五妙欲,问题在于对于施对象 -饿鬼,此布施是否有利;倘若施水和食子无利,本 师在《劝慰焰口母仪轨》里说:「把食子以念咒加持 为无漏智甘露而施,将利无数饿鬼」,龙树菩萨等人 所造的《水食子仪轨》岂不都无意义。

若是认为大多数饿鬼一辈子都不能享用食物和香 气,这些是饿鬼的异熟果,所以连佛也无法转变;关 于这种说法,首先,一辈子不能享用香气并无根据, 其次,就算是异熟果,也非绝对无可转变,比如寿命 确定为六十岁的人,因为见法受业的累积(译注:即 此生累积善业),可使寿命延长,这在显密经典里都 有宣说;饿鬼也有新积累的十善业,这些情形由下段 内容可知。总之,异熟果并非完全没有办法可转。

另外,本师在《律藏》中:「众生须以食为生」等 说故,如是指出饿鬼和地狱的众生均依赖食物之理, 在地狱,仅有显现十不善业里的三种,而在饿鬼道, 十善业和十不善业二者都有显现,如「视他人财物为 我所有」等等,如是情形可以从《俱舍论》得知,因 此,对于饿鬼能不能享用食物这点,就无须再去质 疑。

布敦仁波切和第五世DL喇嘛也曾撰写过《焚烟 供施仪轨》,因此,他们并没有主张不可以放烟供, 但是在此仅仅是探讨关于火烧食物这种习俗,在印度 典籍中是否有据可循;这点也不能说没有依据,主要 是佛说关于中阴有情,若对他们施舍粗食或衣服等 等,没办法让他们获得利益。若认为施焦烟供并无依据,因佛语不清,那么不可施焦烟供同样也无依据,不合理破除。佛在佛经里,类似不可施焦烟供的话语一点也没说;反而类似可以施焦烟供的话语,在佛经里有各种话可引用。因此,施焦烟供是合理的。

唯一有点令人疑惑,就像《请问如何转世经》里 所提问的问题:犹如在印度施食,不能消除美国人的 饥饿一般,自己所施焦烟,如何能解中阴、寻香[干达 婆]、饿鬼的饥渴?对此问题的回答为:此施并非自己 恣意之施,而是需要依赖总持咒加持而做的布施,中 阴的有情不同于人,仅须心念一动就能来到当地,本 师说:「念七次总持咒放烟供」,能利益无数饿鬼。又 阿难和龙树菩萨都做过施水和食子给饿鬼众,由此 「施水和食子有助于消除饿鬼道众生饥渴之苦」是可 信的。

就算凡夫自己没有能力,在具足信心的前提下念 总持咒,仅凭总持咒就能产生效力,在《大藏经》, 密教部中,不仅一次地宣说,此点又有谁能够诬赖呢?

譬如,《大藏经》〈密教部〉[2]云:「对于天女起正 信,凡有心者信持诵...持诵二三七等数,欲求子者 当得子」谓等说。

色拉美学院-仰丁祖古 写于西元2017年3月12日

注:
[1] 事部四总续:秘密总续、后静虑经、苏悉地经、 妙臂问经。
[2] 藏文《大藏经-甘珠尔》拉萨版〈密教部〉第五 册。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9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煙供探究》

首先,「桑供」:

《金光明經》雲:「世尊,彼時其燒香之煙一剎那間遍覆虛空至我等諸天宮中,燒香之煙使我等諸天眷屬受用殊勝香氣。」

又云:「安息香、旜檀香、安春香(柏樹)、搭噶婆羅香皆等分合燃,手持爐器中燃香供養也。」

「摩羯陀善女於自屋頂煙供(桑)之煙雲使居舍衛國之佛陀跟前彌滿供養雲聚。」

由此等本生而成藏地煙供與屋頂煙供之來源。

並且藏人於迎請佛像與上師時燃燒煙供,乃依氐宿天阿羅漢所云:「若言迎佛身,至城鄉等處,如是應清掃,小徑叉路地,佈置種種花,極為嚴飾之,檀香與沈香,燒諸香供養。」

於此相順,可見此乃承自於印度之傳統也!

是故若人主張煙供(桑)與供世間神乃佛法未傳至藏地前之習俗,而非印度佛法傳承,則極不合理。

此外,《律上分》亦云:「世尊居舍衛國祈樹給孤獨園中,六群比丘之年少者乘馬車至路中,一車之車軸斷折,其商主更換新軸棄斷軸而去。鄔波難陀持彼車軸置叉路口而言,難陀、鄔波難陀,此者,我等之軸木,為成為大自在天之神堡而豎立也。」如所言故事至為顯明。 (明藏地「神堡」之來源依據)

總之,「桑煙供」與「餗煙供」二者是為「香氣」之供養,《波斯匿王經》雲:「燒沉香以供養之。」等依經續中佛陀諸教言而燒香供養之類,知「桑煙供」與「餗煙供」為同義。然而主張為食香鬼與餓鬼而布施香氣與水等佛經未明,則見後述。

第二,有關「焦煙供」(餗):

所供養與布施物:三白三甜之物,揉合糌粑與酥油之物等,燒於火中之特別香氣以供養也。

所供養與布施之對境:三寶敬事賓,怙主功德賓,六道悲憫賓,魔障冤債賓等四者,而焦煙供時主要為中陰眾生與依香氣活命眾也。

如何供養?則物質、咒、禪定加持而供養也。雖禪定力不堅固,然必得咒與物質二者。無物質則亡失供養與布施之根本;無咒之加持而布施則無法利益布施之對境,為《焰口母陀羅尼》所言。

若思布施者須有證悟方有能力誦咒加持布施食香眾與餓鬼?則毋須。
佛陀親自勸慰焰口母之儀軌,開示阿難有滿足諸餓鬼之方法陀羅尼咒,此法本師教敕阿難必須教導出家比丘、比丘尼,在家優婆塞、優婆夷等,是故《勸慰焰口母儀軌》雲:「阿難,汝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夷等,恆常不斷為四周講述。」如所教言。

為利益中陰與食香眾而布施焦煙供之氣味者:
《甘露源續》中:「為一切六道有情備置香、藥、饈饌之大供養………..一切有情皆得安樂。」有言道布施香與所有六道。

《焰口母陀羅尼》:「善男子,善女人……….誦此陀羅尼七次而稱念四如來聖號。」其後:「稱念廣博身如來名號之加持,使眾多餓鬼離渴而滿足。」如所言。

龍樹:「餓鬼食子之咒與手印也!」及「以沉香等香氣使皆充滿。」等言。
《阿貝菩提大道》:「慈心緣一切餓鬼而施水也。」及「如是者得各布施一切餓鬼各一大升米之食哉!」如是言。

《頂髻尊勝佛母​​品》:「造惡有情凡命終時,為其誦此陀羅尼滿廿一次咒白芥子撒於屍骨,若彼等有情當生地獄、旁生生處、閻羅世間,或餓鬼,或生於其他惡道亦可,彼等以此陀羅尼力脫於彼等惡道而生天界。」及如是「頂髻無垢」與「剛嘎尼」(指不動佛咒)咒之利益等亦如是宣說。

《金剛帳續》亦:「畫製沙壇城而後,灌頂亡者如生者,縱使已生三惡道,亦從彼處解脫之。」如所言。

世尊之《律本事》:「復次佛告長老摩訶目犍連:目犍連,施水與諸餓鬼,仁者,如教行之!長老摩訶目犍連聞世尊言,施水與諸餓鬼,彼諸餓鬼口如針眼而無能之,如是佛以神力令彼等生口,長老摩訶目犍連施以水,彼皆渴甚故多飲令腹充滿也。」如是諸多教言。

第三,其餘教理之能立:

若施餓鬼香氣無用,需施水食子亦無用。如是經典與印度班智達、成就者、龍樹與以下提及者等皆不合理。

又言餓鬼不得食者,得而以內外障礙無能食者,其有異熟痛苦而恆常不得食與不能食,此不定也。如人皆有生老病死之異熟痛苦,然非恆受病苦般也。無任何經典言外障內障餓鬼恆常無食也!

說餓鬼不能食,如生盲不得見,毫無依據。

《勸慰焰口母儀軌》:「能令等萬俱紙恒河沙餓鬼滿足。」如教言,清楚能知多數餓鬼皆得持咒施食而利益之。

並且,《正法念處經》:「名津津食餓鬼,食不淨便溺,或食自肉。」
《律本事》:「亦有食自子。」等等。

《富樓那等傳》清楚記載餓鬼吃食之事。 《涅槃經》與《律本事》中,佛制定諸比丘須恆常布施餓鬼食子與食團。

然而,《授記命終情狀經》與《佛說勝軍王所問經》雲,迴向飲食、坐騎、衣物與中陰者,皆不得。審思施餓鬼香氣等或無利益,彼二經之義乃:中陰者須香氣而活,我等之飲食無利益;唯以神通行走,毋須坐騎;身軀甚為純淨,無須任何衣物。依彼經典能知其義也,如是藏地學者布頓仁波切、第五世達賴尊者言迴向食物與中陰者無意義。

第四,示布施餓鬼水食子之出處

教言布施餓鬼水與食子者,《甘露源續》,《文殊六千萬寂靜續》,二《焰口母陀羅尼》,龍樹之各種食子,雜雅薩納阿阇黎所著《水食子儀軌》,及其註解釋迦友所著,阿底夏尊者所著之《水食子》,勝軍之《食子儀軌》,及其註解不動金剛阿阇黎所著,《阿貝菩提大道》,智慧金剛之《道次第》等探求而得明之。

若欲從藏地上師之教言探討上述諸事,《密勒日巴尊者傳》:「尊者問:『彼時汝等何為?』對曰:『他等獻圓寂供養也。』尊者言道:『世間人為中陰造福,果真有益!』如所言。波多瓦之《喻法寶積》亦作如是言。
布施餓鬼水食子儀軌傳承:阿難,難陀,莊嚴比丘尼,阿羅漢,眾喜金剛瑜珈士,金剛座者,金洲大師,阿底夏,仲敦巴,三昆仲,波多瓦,壤丁巴等傳遞無間斷之傳承也。

因他人勸請須寫此《煙供探究》,仰丁化身名者作於2017年3月3日


发表于 2017-11-19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吐蕃語的「焦煙供」(餗),在梵文中有對等字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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