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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与无常\作\有为法等同义的质,其定义是物质所成,并不是我们生活中用的物质的那个词.生活中我们往往把物质理解成色法.但这里的质,在摄类里的意思,是指不唯分别心安立才有,有实际功用的法.即与自相\无常等同义的质,不但包括了色法,也包括了心与不相应行法.
2)喜饶兄所说的质即是"实体法",把这两者之间的意思搞混了.
在说明理由之前,先做一简单说明.喜饶兄这里用的是实体法,我个人理解是雪佛所用教材里的质法,有的书里也翻为实质法.而体法,也有翻为反体法.摄类学有专门的章节讲解质法与体法.这里明显不是体法,因此树叶解读喜饶兄说的实体法其实就是实质法或质法.)
因为"实质法"的安立与(与有为法同义的)"质"的安立方式不同.比如实质法的安立根本没有提及甚至也没有隐蔽式地含有实体法是自相法\无常法\有为法这层意思.而是按照规定的三个条件来安立:
A)是成事,即是存在的法.
B)尔是尔
C)非尔者非尔
比如,所知不是有为法,但是实体法(或称为实质法),因为:
A)所知是成事.
B)所知是所知.
C)非所知不是所知.
当然,很多有为法是实质法,比如瓶.但并不表示凡是有为法都周遍于实质法.
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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