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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葉小釵

灌水---放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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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不詳
廣論止章白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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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裡流通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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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6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團體的根本道場搞了十幾年吧
網路上的會議記錄只有第二次
內容如下:
重點是:要經過國有財產局同意後,才能開發,不是買私人的地?為何要牽扯到國有財產局?
決議:仍請開發單位補充相關證明文件後始得核發開發許可,後續由業務單位審認,另待國有財產署回文後如有疑義簽會本府法制單位進行確認。
苗栗縣政府辦理
「變更苗栗縣通霄鎮月稱光明寺開發案」第2次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審議會議紀錄
一、會議時間:104年3月3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
二、會議地點:本府第2辦公大樓3樓B301會議室
三、主持人:鄧委員桂菊代                       記錄:蔣欣怡
四、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如後附簽到簿
五、主席致詞:略。
六、承辦單位報告:略。
七、開發單位簡報:略。
八、出席委員意見:
  (一)王委員文祥:
1.本案第1次審查會議討論有關邊坡安全及崩塌地的整治相關問題,開發單位已提出說明,本次變更係因地籍圖重測致面積減少,其重測之原因非屬開發單位,加上原擬變更師長樓暨會議中心名稱仍維持原名稱使用,且清楚說明建築使用性質、量體等,故建議專責審議小組可同意變更。
2.有關國有財產署土地使用同意文件為必要條件,應要求開發單位取得上述同意文件後始得核發開發許可。
  (二)王委員翠霙:有關本案基地北側大客車停車場與8米計畫道      路(中山路334巷)之距離,前次會議多位委員建議與道路出入口之間有一段適當距離或隔離,惟開發單位簡報仍維持原配置,因停車場具相當規模,雖面積較原核定減少537m2,且有留足夠迴車空間,但建議開發單位仍針對大客車的停車格重新調整,並加強停車場與8m計畫道路之間隔離,例如可採綠籬或其他方式隔離,以避免大客車進出8m聯外道路時造成衝擊。
(三)王委員大立:有關大客車停車場對面倒三角形交通用地部份可以適度利用作迴車使用,以使交通運轉更便利。
(四)張委員梅英:
1.提會審議事項(一),已回應前次審議意見,基本上傾向同意本次變更計畫。
2.提會審議事項(二),除依國有財產署核發之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外仍請補附當時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以證明原核准開發許可行政流程無瑕疵,如經本次審查會議通過,後續相關資料及流程建議由府內法規相關單位確認。
(五)黃委員麗明:
1.停車需求皆以法定需求量為設計配置標準,建議考量實際使用之需,以免造成周邊交通阻塞。
2.A棟建築物離大客車停車場及配電室,有至少5M以上高差,是否適合維持自然邊坡,請詳細考量〈開發後造成之土壤攘動〉。
  (六)林委員亞蓁(代):
1.有關本開發案I區建築物「師長樓暨會議中心」與環說書第3次變更內容對照表核定為「研習教室及會議中心」名稱不符,開發單位已確認建築面積、配置及使用性質…等均未變更,請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7條第3項:「變更未涉及環境保護事項者,函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備查」之規定辦理。
2.未來開發單位如涉及變更環說書內容及審查結論時,仍請依環評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蔡委員佳慧(代):建議取得國有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後,再核發開發許可。
(八)曾委員佑文(代):
1.聯外道路由開發單位切結於營運前自行拓寬至8米,請依回復意見確實考量道路坡度、轉彎半徑,以符合大客車行駛條件。
2.聯外道路非縣、鄉道編號道路,請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拓寬)。
九、相關單位意見:
  (一)本府工商發展處(產業發展科):
1.有關「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附件一 第一、二級環境敏感地區查詢表,尚未檢附本案開發基地是否位屬國家公園內之一般管制區及遊憩區之查詢公文,爰若查詢結果位屬上述環境敏感地區範圍內,仍須提請本縣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審議。
2.有關申請書P46-47本府民政處函提及本次變更計畫,土地涵蓋範圍較原計畫增加341.69平方公尺,與開發計畫變更內容之申請範圍減少261.51平方公尺不符,請重新取得未變更核准供宗教使用性質之同意文件後始得核發開發許可。
3.請將原核准計畫中和本次變更內容不一致之圖表應製作變更前後圖表,例如配置剖面圖應補製。
十、提請討論問題:
問題(一):提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變更審查作業
專責審議小組」進行審議,是否同意本次變更計畫內容如下:
1.        因地籍圖重測後致申請面積減少0.026151公頃。
2.        調整I區「師長樓暨會議中心」之建築形態,以符合使用者需求,其餘將維持原核定(含使用量、人口數及使用性質)內容不變。
3.        為降低公共設施之損耗,調整區內公共設施位置(配水池、污水處理廠)集中至I區,II區土地使用強度降低。
決議:1.經委員審查後同意本次3項變更計畫內容,惟北側大客車停車場仍請開發單位就停車場與8m道路以綠籬作為隔離,若無空間規劃大客車用地可利用對面三角形交通用地,是否涉及整地,加上本案設計地形似存在高差仍請確認,本項後續由業務單位確認是否留設綠籬及21格大客車停車空間。
         2.請依委員意見向環保局申請環說書備查後,始得核發開發許可。
問題(二):有關本案開發基地含有國有土地(通霄鎮五南段577號),申請人雖於民國102年4月15日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訂定專案委託經營契約,惟委託經營契約不得作為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開發許可使用之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人已另向國有財產署申請土地使用同意證明文件,爰提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進行審議是否同意於取得國有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後,本案始得核發開發許可。
決議:仍請開發單位補充相關證明文件後始得核發開發許可,後續由業務單位審認,另待國有財產署回文後如有疑義簽會本府法制單位進行確認。
  十一、本縣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審議決議:本案予以修正後通過,請申請人依據各委員、相關單位及提會討論問題意見予以修正,將修正後申請書暨開發計畫書圖送本府(業務單位)確認無誤後,再據以核發開發許可。
十二、散會:下午15時30分。
 楼主| 发表于 2017-6-26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苗栗縣通霄鎮五里牌段羊寮小段51、68、69-2、71、71-1、72、73-1、75、75-1、76、77、77-5、79、85、85-39、85-41、85-42、88、88-13、88-25、88-26地號等21筆土地,合計土地使用面積144,642.00平方公尺
144642*0.3025=43754.205坪

土地-成交日期:2013年08月-苗栗縣通霄鎮 五里牌段羊寮小段51~100地號
區域: 苗栗縣通霄鎮
交易標的: 土地
交易年月: 2013年08月
交易總價: 1,725,527 元(172萬5527)
交易單價約: 4,089 元/坪
土地移轉總面積: 421.90 坪
4,089 元/坪 *43754.205坪=178,910,944元
土地開發送環境評估的報告很好玩
1.原始開發土地:
開發行為場所:  苗栗縣通霄鎮五里牌段羊寮小段51、68、69-2、71、71-1、72、73-1、75、75-1、76、77、77-5、79、85、85-39、85-41、85-42、88、88-13、88-25、88-26地號等21筆土地,合計土地使用面積144,642.00平方公尺  
2.後來開發土地:
開發行為場所:  計畫範圍包含通霄鎮五南段775號等18筆土地、苑裡鎮興隆段1號等20筆土地、苑坑段1028號1筆土地,共39筆土地,總面積為38.060873公頃。  
主管機關:  苗栗縣政府  
開發單位:  財團法人台灣省苗栗縣月稱光明寺  
聯絡人姓名:  釋性莊  
1公頃=10000平方公尺
38.060873*10000=380,608.73平方公尺
所以單是土地就買了5億多
登記的資料算老實
法人代表董事長李衍淇
設立登記日期2010-09-23
主事務所苗栗縣通霄鎮五南里中山路334巷66號
目的本於佛教慈悲濟世精神,以傳播佛教教義及辦理社會公益慈善事業為宗旨。
捐助方法本法人之設立財產(現金、不動產)由月稱光明寺等捐助,捐助總額為新臺幣15,113,000元整。
許可機關日期苗栗縣政府中華民國99年9月2日府民宗字第0990162295號函
財產總額5億1266萬
異動日期2016-02-01
登錄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发表于 2017-6-2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頭啦..呵呵ps:豬頭躲在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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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7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南 发表于 2017-6-27 13:34
人頭啦..呵呵ps:豬頭躲在後面

大偵探
快去查那本書:白話廣論觀慧章(李學長臉書貼出來的)在哪裡流通?別再呵呵了
发表于 2017-6-27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柯南 于 2017-6-27 15:13 编辑

阿哉..呵呵
ps:
《大乘起信論》:
「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
   畢竟平等, 無有變易,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要看破放下隨緣自在念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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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7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葉小釵 发表于 2017-6-22 21:49
作者:不詳
廣論止章白話版

俺找到這個 http://www.ffs.org.tw/CulturePublish.asp?item=SeriesBook
..呵呵
ps:
佛法山全球資訊網(聖德禪寺) http://blog.udn.com/yoyoman/705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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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7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南 发表于 2017-6-27 14:37
俺找到這個 http://www.ffs.org.tw/CulturePublish.asp?item=SeriesBook
..呵呵
ps:

這我知道
那邊也沒觀慧章
李學長臉書那本?
发表于 2017-6-27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柯南 于 2017-6-27 15:59 编辑
葉小釵 发表于 2017-6-27 15:34
這我知道
那邊也沒觀慧章
李學長臉書那本?

要看破放下隨緣自在念佛..呵呵
ps:命中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強求會有障礙 會聽不進去 想不起來 修不出來..光找就很累
故一切時,當勤精進供養三寶。若如是行,由於勝田種善根力,於諸道次,慧力增長。故於聽聞不能持文,思惟不能解義,修習相續不生,慧力至極微劣之時,依福田力,是要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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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南 发表于 2017-6-27 15:36
要看破放下隨緣自在念佛..呵呵

佛法山台中聖德禪寺創辦人聖輪法師(俗名楊贊儒),2011年11月被爆料涉嫌性侵女信徒,強逼玩3P、拍攝性愛光碟,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0年。

法院調查,佛法山台中聖德禪寺創辦人聖輪法師,從1991年開始即以雙修名義,先後和4名女弟子搞淫亂關係;2011年11月,1名女信徒遭他舌吻、摸胸後不願再隱忍,事件才爆發,還有1名男信眾指證聖輪以供養增設禪寺設施為由,詐財上百萬元。

聖輪法師還被指控藉由「心靈對話」猥褻女義工,還有比丘尼涉嫌藉雙修名義介紹女信眾給聖輪,事發後,陸續有信眾致電警局控訴聖輪罪行,有受害人指控被聖輪奪走童貞。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楊贊儒15年,但楊上訴並賠償350萬元與其中2名被害人和解,台中高分院二審依強制性交罪改判他10年,另4名協助楊性侵、猥褻女信徒的女弟子,分別被判3月至1年1月不等,仍可上訴。
发表于 2017-6-27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葉小釵 发表于 2017-6-27 15:39
佛法山台中聖德禪寺創辦人聖輪法師(俗名楊贊儒),2011年11月被爆料涉嫌性侵女信徒,強逼玩3P、拍攝性愛 ...

還有這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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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4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法科學總集——廣說三藏經論關於色心諸法之科學論述(兩冊)
Science and Philosophy in the Indian Buddhist Classics (Volume I and II)
作者: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 總集編著小組  
譯者:蔣揚仁欽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17/07/06 (誰的生日?)
語言:繁體中文
定價:1200元
優惠價:79折948元
優惠期限:2017年08月20日止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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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4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法科學總集:廣說三藏經論關於色心諸法之科學論述》上、下兩冊中譯本近日出版發行。該書是在達賴喇嘛尊者的極力推動並指示內容大綱之下、由多位佛學博士編匯而成的“佛法科學與宗義總集”系列叢書中的一部。中文版譯者為達賴喇嘛尊者的華語翻譯蔣揚仁欽。

達賴喇嘛尊者的華語翻譯蔣揚仁欽近日於其臉書官網頁面發佈消息,指出《佛法科學總集:廣說三藏經論關於色心諸法之科學論述》中譯本上下兩冊,已經開放預購。

達賴喇嘛尊者長期推動佛教僧侶與科學家之間的對話交流,更安排印南寺院教授現代科學知識。尊者曾解釋說:佛教經典可分成三個部分,其中一個部分是經得起現代科學考驗的內容,可以令不信仰佛教甚至無信仰的人都能夠從中受益。

蔣揚仁欽曾在接受本台專訪時解釋說,尊者所提到的這個部分被稱作“佛教科學”,即為佛教對色體的解釋、對心識的解釋,屬於佛教對真相的詮釋。

此次出版的《佛法科學總集》中譯本,便是在達賴喇嘛尊者的極力推動下,由數十位佛學博士共同按照尊者指示的大綱內容,而從2010年開始彙集佛陀親言及那爛陀學者論著中的科學與宗義論述,編著成書的成果之一。

據該書的簡介資訊,“佛法科學與宗義總集”系列叢書共有七部,包括此次出版發行的“佛法科學總集”上下二冊中譯本、“佛法宗義總集”、“概述佛法科學”、“概述佛法宗義”以及“略述佛法科學與宗義”。

《佛法科學總集》中譯本簡介中寫道:“集結了三藏經典中有關色心諸法之科學論述,其內容含攝現代科學中之形式邏輯,知識論,心理學,語言學,腦神經科學,天文學,宇宙論及時空理論種種研究範圍,除了廣說佛法中對於世間諸法之如實觀察,更有助於佛法科學與現代科學之間的會通交流。”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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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7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南 发表于 2017-7-4 22:17
《佛法科學總集:廣說三藏經論關於色心諸法之科學論述》上、下兩冊中譯本近日出版發行。該書是在達賴喇嘛尊 ...

1247樓那本書我找到了
是海濤師的弟子湛護師寫的
http://www.puremind.org.tw/index ... st_ser=B10018900001
雖然說不以人廢言
但是
其上師是海濤師
那就不請該書了,妙音也有白話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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