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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ursky1058

在地震天灾面前,我们是不是应该捐款--请看香港立法会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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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講事就講事,說理就說理,沒有必要針對個人指著鼻子說。如果認為是討論的必須,需要指名道姓,那就指對方使用的網名,請勿按照自己想像給對方胡亂戴帽子。比如甚麼“海外爱国华人伐折羅伊喜伐羅 ”,請問你如何知道我是“海外愛國華人”呢?我在論壇這樣自稱過麼?

不能就事論事地討論,離題萬里,用洗版的方式“粘帖-複製”來論證“愛國主義的謬誤”,這正好證明了我昨日說的“傳教型人格”的病態嘛。

當然,我承認,沒有這種病態人格的人,至少在網絡討論中,是敵不過傳教型人格患者的。我並沒有標榜自己愛國,也沒有那種旺盛的精力(在我看來是一種病態)為自己的立場辯護,並以傳教士的熱情宣傳自己的立場。我不過有空有心情,想說就在論壇說幾句,而這種閒暇與心情不是常常有的。所以,如果是要與我辯論的話,我現在就認輸,我不是瘋子,不會認為自己也有赤手空拳降伏醉象的能力的。

指名道姓針對我批判的革命小將們,你們找錯對象了,我不是“黑幫”“走資當權派”“反動學術權威”,只是一個升斗小民,不要說用文字把我批倒批臭,就算從肉體上將我消滅,對我國歷史的發展,世界局勢的進程,都是毫無影響的。

发表于 2013-5-5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心法如幻 于 2013-5-5 08:01 编辑

伐折羅伊喜伐羅
你自己有就事论事吗?

看看你 “按照自己想像給對方胡亂戴帽子”:
“公開宣布自己是小人   仇視與之立場不同的人 內心深處對自己的信仰有懷疑  敵視異己  病態地非要大家都承認他這麼做很好  根本不贊同代議民主體制 文革式的“大民主”  有一股勢力在操控媒體,製造輿論 傳教強迫症  絕大多數中國大陸的人所難以接受的 某些香港政客的此種病態心理 對我批判的革命小將們”

难道以你的意思:别人只能表达观点,但不能去诠释这个观点,否则就是怀疑自己的观点,仇视异己,以体现唯一终极真理?
发表于 2013-5-5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心法如幻 于 2013-5-5 07:58 编辑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3-5-5 00:30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看見乞丐,他要么選擇不施捨(這當然是他的自由,沒甚麼不對的);要么只是施捨,不要多事,比如追究這個乞丐是真是假,是不是會善用你施捨的錢等等(若你認為他很大機會是假,或者會用錢去吸毒等等,你可以不給嘛;但給了,沒有道理說你一個非親非故的人施捨了錢,就能介入到他人的私生活中去)。

回到剛才布施的例子:如果你拒絕布施一個窮人,這個窮人難道有理由恨你麼?(除非其心智不正常)但如果你拒絕布施窮人,又非要用種種理由來論證你不布施很對很高尚,這個窮人窮是罪有應得,他一定不會善用我的布施等等(這些話,你可以用在自己心裡說服自己不布施,但沒有道理說給這個窮人聽,更沒有道理廣而告之,到處宣揚),那就很混帳了,這樣做的話,窮人恨他也是理所當然。

你这是就事论事吗?
就以你的例子,布施给乞丐,但不是交给一个毫无信誉劣迹昭着的混蛋来转手给乞丐,
拒绝布施穷人,这穷人就有理由恨你???!!!还除非不正常的才不恨你?
这是怎样的一种病态思维啊。
或者你把接受捐款的政府或红会之类的当成布施对象(穷人或乞丐)了吧?

拜托你下次千万不要说这是“佛教說的布施的心態”

发表于 2013-5-5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菩提道次第廣論 卷十
當以何等加行而捨者,謂舒顏平視,含笑先言,隨對何田,皆應恭敬。親手應時,於他無損,耐難行苦而行惠施。此等果者,如諦者品云﹕「由恭敬施感親友等而為敬重,由舒手施感得承事,由應時施感一切事應時成辦。」又云﹕「不損他施感得堅固資財,由忍苦施感知心眷屬。」
发表于 2013-5-5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会应该给百姓信心。而不是含糊其词。相关有关人员应该用法律制裁。而不是草草免职了事。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ckm0012001 发表于 2013-5-5 08:40
红会应该给百姓信心。而不是含糊其词。相关有关人员应该用法律制裁。而不是草草免职了事。

您说的这个要求,是所有慈善组织成立的基石,没有了这些,何谓慈善。

他们不说自然是他们有无法揭开的后果,往往是篓子越捅越大,他们选择只有是捂咯
发表于 2013-5-5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你一开始说就是说有部分政客什么挑起事端,将政府和红会组织在公众中的信任危机避而不谈,反怪人家不爱国,不捐还找明目对抗。
当找出4月香港《文汇报》社论,大骂对于捐款给政府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士是反x反xx,用大帽子盖人,引起后面的一系列反弹,这些就沉默了,就该怪我们没气度,还xxx性人格。
你的风格就是偷换概念指鹿为马进而加以污蔑,当被驳斥的时候,却要说别人xxxx.
这样合适吗? 如果你在内地开一个论坛(当然要先获得集会许可)宣扬你这样的观点,不同意见的人就是红卫兵就是。。。。,我看你碰到的民意就会给你实际而又响亮的回复!
另外想了解大陆,有一种方式叫微博,多看看也是好的,在那里发言的话会遇到更多你所说的病態人格,有没有想过这些人怎么来的?!!
发表于 2013-5-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3-5-3 19:58
您这是内地思维法,把广告和报纸混为一谈了。
香港传媒不是这样运作的。广告,和报纸立场,不是一回事。 ...

苹果能算是好的传媒吗?不能把,

在大陆不爱国也不是死罪,相反非常的时髦,例如蓝色光标广告公司(公关第一名)还利用公知攻击国家,来为客户炒作提高业绩。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的爱国论,其实是这个事情发展后,有专门的机构给香港来的一个标签。其实在香港议员的讨论中,主要说的是捐款如何落实不被腐败吞噬。是这样一个问题。不是不爱灾区人民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概很多人不知道,有钱人做慈善,掏一块钱是可以赚回两块钱的,越有钱、捐助的越多,赚的也越多。不是贪慈善的钱,而是慈善所产生的各种效益所致。这倒不是坏事,毕竟这是个正循环。而普通人的慈善则更为纯粹,那是没有效益的,捐助一分就是一分。前者需要发展,后者更值得尊敬。
发表于 2013-5-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红会是国家慈善会的最大,以前没有想到会出那样大的丑闻,现在郭美美的坏影响很大,人们对红会信心不大,怕钱又进某些人的腰包。其实红会也需要监管,不监管就会有腐败,除非都是用的清官。可是,现在的人有职务就要贪污,所以重新树立人们对红会的信心,才有可能有很多人会捐款支援灾区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监委给出的关于郭美美的调查报告,全文1500字,里面撇清了红会和郭美美的关系。 郭美美的确不是红会的人,她也不是主角。主问题是红会和与郭美美有关系的中红博爱是怎么样的商业关系,红会是不是涉及不正当交易,这恰恰是问题的焦点。报告没有提到这些,这,正是红会希望看到的结果: 撇清与郭的关系,不深究中红博爱的关系。所以红会前几日大叫不要在查。而社监委拍马屁,他们觉得上次大众不接受,现在要弄个更好的版本。可是大家需要的是这个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上我看到家人在看央视的“面对面”节目, 内容恰巧是记者采访了红会社监委的秘书发言人王永谈红会危及,王永承认他们这家机构的运作费用是来自红会,”是红会当初请他们来的“。我第一次看到红会社监委和红会的关系是红会的秘书长说的和王永相同的事实,后来这些内容网上找不到了,取而代之看到的内容是:红会社监委“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所有委员和中国红十字会均无隶属关系,也不从红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现在事实明白了他们是红会请来的,给钱做事的人。广大的人民不仅被社监委代表了一回,莫名的他们成了我们的发言人,而且又被耍了一回。

红会的赵白鸽2013年领了一个什么品牌女性奖,颁奖机构“品牌中国”是在红会社监委里面任职的王永创立的另外一个机构,他说赵女士是免费出台。 监督红十字会的给红十字会的掌门人颁奖,还是自己掌控机构的奖项。这红会社监委给红会放电抛媚眼拍马屁到了极点,近亲结婚也没有这样玩的,

王永说社监委可以查看红会的帐目,红会的任何会议都可以参加,红会必须回答他们的提问等等。似乎社监委这个机构权力特别大像为红会特制的反贪局。可是当那些艺术家8千多万元被用作它用时,可以看帐目,参加任何决议的社监委到哪里去了,红会的会议参加后就忘记性了?挪用善款是违法的,社监委站在公正立场应该让检察院介入,惩治红会的管理混乱。但事实,这个高调的反贪局给红会提出师爷高参谋:让红会和捐款人签一个捐款补充协议。还一边安慰他们到: 红会这样做将要经历很痛苦的历程。那么恶心阿谀表演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言而喻的。这一系列来看,社监委更像是红会的公关公司,为红会拼命的补漏洞,红会在后台操纵社监委这木偶的线。
发表于 2013-5-6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有文章说,奶粉事件其实背后的推手是中乳协,给港府施加压力,加上港府内一部分官员亲中央,就出台了这个法律,现在香港奶粉大量滞销了
发表于 2013-5-6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中國旅客到世界各地旅遊都愛買奶粉,我覺得中國人應該是很愛喝奶,奇怪香港怎會大量滯銷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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