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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mmy

"龟毛兔角"是不是属于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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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0# 的帖子

回哈兄:
这里面最大的一个疑点在于:
当我们说“所知是常”时,这里“所知”是指所知的义共相(宝僧法师称之为自返体),而这个义共相是常法,而且又是所知。
而当我们说“无是所知”时,这里的“无”也是指无的义共相,而无的义共相是常法,但是无的义共相是不是无呢?这个就有争议了。
发表于 2008-6-27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虚空的问题,我试试用因明分析一下:
攻:虚空作有法应是所知吗?
守:何故?
攻:虚空作有法应是所知,存在故。
守:因不成
攻:虚空有法应是存在,能被量所缘故
守:因不成
攻:虚空有法应能被量所缘,以分别心可缘一切存在之容纳场所故
守:不周遍
攻:如何不周遍?
守:凡是一切存在之容纳场所皆是虚空不周遍
攻:凡是一切存在之容纳场所界是虚空应周遍者,以是虚空之性相故
守:承许(性相与名相周遍是公理只能成许)
攻:嚓!
守方落败!
发表于 2008-6-27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c: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大地:成许
你如果让我举出差别。
我就举出缘无之总相之量和缘兔角之非量之差别
c:无之总相(義)應非是"無."
发表于 2008-6-27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3# 的帖子

这正是我所头疼的。
我快输了。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c: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大地:成许
你如果让我举出差别。
我就举出缘无之总相之量和缘兔角之非量之差别
c:无之总相(義)應非是"無."
大地:何故?
发表于 2008-6-27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08-6-27 12:48 PM 发表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c: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大地:成许
你如果让我举出差别。
我就举出缘无之总相 ...


总相 是常法。 你举这个就昏头了。
发表于 2008-6-27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6-27 09:53 AM 发表
关于虚空的问题,我试试用因明分析一下:
攻:虚空作有法应是所知吗?
守:何故?
攻:虚空作有法应是所知,存在故。
守:因不成
攻:虚空有法应是存在,能被量所缘故
守:因不成
攻:虚空有法应能被量所缘, ...


这个虚空的性相,非常古怪。哪里看来的?  通常应该是一个无遮的表述:“无障碍触”或者其他类似的。
发表于 2008-6-27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6-27 09:53 AM 发表
攻:虚空有法应是存在,能被量所缘故
守:因不成
攻:虚空有法应能被量所缘,以分别心可缘一切存在之容纳场所故
守:不周遍
攻:如何不周遍?
守:凡是一切存在之容纳场所皆是虚空不周遍


老兄: 不周遍,应该是说 是以分别心可缘一切存在之容纳场所,定是量所缘 不周遍,  “凡是一切存在之容纳场所皆是虚空不周遍”,你这样说马上就输了
发表于 2008-6-2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7 04:27 PM 发表


总相 是常法。 你举这个就昏头了。

我知道总相是常法,所以是所知嘛。既然现在都不讲规矩了,我也照样可以反问或者反抛应成。
先看译师如何接招吧。
静观其变
发表于 2008-6-27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7 04:32 PM 发表


这个虚空的性相,非常古怪。哪里看来的?  通常应该是一个无遮的表述:“无障碍触”或者其他类似的。

查佛学字典来的。我也不敢确定。
不过这个性相可有什么不周遍之处吗?我现在还没有发现。
虚空在各部的定义好象是不同的。
发表于 2008-6-27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6-27 04:41 PM 发表

我知道总相是常法,所以是所知嘛。既然现在都不讲规矩了,我也照样可以反问或者反抛应成。
先看译师如何接招吧。
静观其变


要不讲规矩就没有意思了。呵呵。大家都不讲规矩还要取乐的方式多了去了,干吗一定要辩论呢? :-)

辩论过程中还有一种抵抗途径就是:
是缘到无, 一定不是量;  同意! 因此对方说 缘到兔角,从而是缘到无, 一定不是量;
缘到无 不是量  不同意!    缘到无不是缘到无,是量。。。
这个是和 无是所知,但凡是无一定不是所知 一致的。
发表于 2008-6-27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7# 的帖子

一样的,这样也可以驳倒。
攻:虚空有法应能被量所缘,以分别心可缘一切存在之容纳场所故
守:不周遍
攻:如何不周遍?
守:凡是以分别心可缘一切存在之容纳场所故,皆可被量所缘
攻:凡是以分别心可缘之法皆可被量所缘应周遍者,以分别心可成为量故
发表于 2008-6-27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6 03:47 PM 发表


嗯。现在讨论的不是龟毛是不是所知。 而是 “无,是不是所知”。



如果把无定义为“虚空无为-----是指诸色法的生存空间,即我们所说的宇宙空间,空洞无物,寂然不动,不生不灭,故称“无为”,它是地球和太阳系众星星存在的空间。”,那这个无属于无为法,常法的一种,可以把它归为“所知”。
如果把无视为与广义的有(包括有为无为法,空间在内)即存在,相对的虚幻的无(龟毛兔角类不存在物),那它就不属于“所知”。
发表于 2008-6-28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c: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大地:成許
你如果讓我舉出差別。
我就舉出緣無之總相之量和緣兔角之非量之差別
c:無之總相(義)應非是"無."
大地:何故?
c: 無之總義是有故.以無之總義作有法,應是有,是執"無"分別之顯現境故.凡是顯現境定有故.
发表于 2008-6-2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c: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大地:成許
你如果讓我舉出差別。
我就舉出緣無之總相之量和緣兔角之非量之差別
c:無之總相(義)應非是"無."
大地:何故?
c: 無之總義是有故.以無之總義作有法,應是有,是執"無"分別之顯現境故.凡是顯現境定有故.
大地:承许 无之总义非是无,可再举一例缘有之反义之量与缘兔角之非量之差别。
发表于 2008-6-28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人发一只棒棒糖,休息休息: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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