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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笨者之帚

关于封禁【青鬃狮子】ID一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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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rraboth 于 2012-12-28 20:33 编辑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12-28 12:03
结合我给他发的私信全文,意思是很明确的,仅是通知他,并没有委托他通知别人的意思。
再者,他也不是管 ...

他的瞋心是很明顯的,我同意。不過說他扭曲管理員指示嘛... 以後還是別用 "敬請周知"了吧,就算他是故意挑你語病,總也得有語病給人挑才行
发表于 2012-12-28 2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糟糕!我反而沒文化,當有不肯定事情會先問問小學班主任; 儘管敬請... 是否小學生甲便周知。 哈哈 幸好我沒文化。
否則一人一囗酥,被人殺頭祭旗示衆
发表于 2012-12-2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狮子不说,我本来不想说话了。狮子说了我也说几句吧。
狮子不必客气。  我也是看不惯而已。    92楼以上,都不必咬文嚼字,狮子也说了,他就是故意的,就是有不满。只不过找个借口来做文章罢了。问题的关键是狮子在上楼说的那两条,是不是有道理:他受到了警告,再发就直接删除;而他明明看到有同一人的两个以上的帖子是别派的嘛。狮子引用60楼也说得明白了。狮子被封当然应该,但是是不是他该挨打70大板,管理员们该挨打30大板?好吧,狮子该挨打99板子,管理员1板子行不行?可是态度呢?

其实说白了,还是那句话,就是他戳了“所谓的真利美”的人的肺管子(这里不是说利美问题,这里说版规问题,只是最近上善管理员发了个帖子说“什么是利美什么不是”)而已。如果不是他在甘丹墀巴的开示后面问了很多问题(其实他也就是问问题而已,不信翻出来看看,有没有大不敬的话),然后另发了一个大宝法王说吃素的帖子,我理解其本意就是想大家参与讨论,多方面的里探讨一下,可是却被管理员理解为挑衅行为,予以警告了。这一警告,狮子也不满了,明明是有人发帖子两个以上没被删啊。于是就发泄了一下不满。       如果真讲公允,请公断。如果管理员一板子也不挨,实在比那些强拆的不法地方政府还暴力了。那些事情也还受舆论谴责呢。




说我不在国内,我就乱说。在国外又不是定居,马上就回国。回国再和你们这些混人算账。我没说混蛋噢,混蛋是骂人,混人是我对你们的正确认识。狮子的例子举的很好。道德有很多种,公共道德,政治道德,法律道德等等,你们的地盘,也不一定就是应该由你们说了算,这是网络的公开空间,你们手握着权利,就好像国家机器也有权利,但是有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上善混人,说我的地盘我做主,敬酒不吃吃罚酒,滚。这种做法,真不是混人能干得出来的,得是浑蛋才行了。



发表于 2012-12-28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喜绕热丹违反版规,语言不文明,禁止发言7天。
七天后欢迎文明发言,如果不改永久禁止发言。

青鬃狮子的问题我等会再说

发表于 2012-12-28 21: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是搗蛋便直認搗蛋,聲討"敬請周知"很悶很磋砣歲月
发表于 2012-12-28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望月懷遠 发表于 2012-12-28 21:52
其實是搗蛋便直認搗蛋,聲討"敬請周知"很悶很磋砣歲月

承认捣蛋会被删ID的啦好像。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上善说的很直白了,网络是公共的,但是社区是我们版务组建立的,规则由版务组说了算,愿意接受,我们欢迎,不愿意接受,可以去其他论坛,在我们社区这里,所有抗议无效,只能是版务组说了算。
而且,当初青鬃狮子的那个帖子也没有被删除,只是提醒一下他,就这么大的嗔心,一定要版务组删除别人的帖子,这明显过分了吧。
发表于 2012-12-28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鬃狮子的问题
首先回复你的举报,你所举报的帖子我看了,发言人是为了证明自己观点而引用大宝法王的开示,这在论坛是允许的,回过来看你发的贴,就是没头没脑的贴上一段开示,毫无自己的观点,这个很明显违反版规,即使如此管理员也只是善意提醒一声而已,可是看看你接下来的行动,完全就是在无理取闹,你被禁言不是因为发帖而是因为不服从管理员根据版规做出的处理。

再看你现在干的事,刚恢复发言马上开始继续挑衅,举报并不违规的帖子,污蔑管理员是看心情处理违规行为,一楼管理员已经提醒过,希望你认真阅读版规,不要再有违背,如果实在不认同版规,可以直接移驾,免得干扰他人,如果下次明知故犯,将直接永久禁言。

既然你如此的不认同本论坛的版规,不服从管理,那么只好请你移驾别处了,
按版规I、不服从管理员管理、不听警告、屡次警告无效者,封ID并摈出社区。
青鬃狮子将被封id并出摈出社区,永久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2-12-29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俗人 发表于 2012-12-28 22:29
青鬃狮子的问题
首先回复你的举报,你所举报的帖子我看了,发言人是为了证明自己观点而引用大宝法王的开示 ...

随喜赞叹
发表于 2012-12-29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嘉江悲祥 发表于 2012-12-29 18:20
随喜赞叹

其实说起来青鬃狮子还是阿扎仁波切弟子,跟我算是没见过面的同门,可是违规只能处理,随喜赞叹就不必了吧。
发表于 2012-12-29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俗人 发表于 2012-12-29 21:35
其实说起来青鬃狮子还是阿扎仁波切弟子,跟我算是没见过面的同门,可是违规只能处理,随喜赞叹就不必了吧 ...

办论坛和管道场,这两件事都发生在同一批人身上,有时恐怕很难抉择,没有各是各的那么轻松。

就比如办论坛可以禁止某人来宁可得罪他,管道场就没这么简单,因为涉及同门金刚兄弟这层关系。

这么一想,所谓的论坛规则和佛教戒律,怎么协调呢。

还是闲人好,落个安逸。
发表于 2012-12-29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发生过一件真事,一群天南海北学佛人去见同一位上师,受戒,回来路上,因为不熟,眼看着戒兄弟经历磨难,全不当回事,还插科打混,看乐子。

敦不知,全是麻烦。
发表于 2012-12-30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俗人 发表于 2012-12-29 21:35
其实说起来青鬃狮子还是阿扎仁波切弟子,跟我算是没见过面的同门,可是违规只能处理,随喜赞叹就不必了吧 ...

要教训教训这些捣蛋者,这是应该的。
发表于 2012-12-30 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曼陀罗 发表于 2012-12-30 00:03
要教训教训这些捣蛋者,这是应该的。

我个人希望我能做到对事不对人,以后他来论坛发言,如果我知道了是他,那么我会尽量不因为他原来行为不妥而有偏见,虽然作为一个俗人,完全做到似乎不太可能,但我会尽量做,不过既然是俗人,做不好也不奇怪,哈哈。
发表于 2012-12-30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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