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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精勤

为什么性欲望是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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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arraboth 于 2012-2-16 23:33 编辑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2-2-15 22:08
真是太令人驚訝了。原來真的有人認為,可以通過某種形式的僧伽羯磨來更改戒律。以及戒律是應該隨著時代的 ...

有啊,那個"有人"還不是普通人呢。

但是你應該注意到此處的所謂戒律乃是在家五戒,而在家五戒本來有在大迦葉尊者對於誦律時"佛已制不改"的規範中嗎?  佛其實也提示過隨方毗尼的概念,所以尊者的想法也不能說是不對吧。隨方毗尼的概念,用於比丘戒當然有爭論,但是也還是有古德做了;用在在家戒的細部定義上也不會是更嚴重的事吧。

一群比丘通過僧伽羯磨更改在家戒,其實我也不是很懂這個邏輯。不是能不能改戒律的問題,而是,在家戒是佛當初跟在家居士宣講的 (甚至根本也不是佛這樣定義的,而是某菩薩補充說明的),中間沒有出家僧眾的角色啊? 誰能幫我查查,在藏文經典中,佛語部中,哪個經說到在家五戒的邪淫定義包括了男子口穀道? 我目前查到的都出自論述部 (例如瑜伽師地論)。我不認為修訂論述部中的(別解脫)戒律定義,可以被認定為更改戒律,即使當初給予定義的人是彌勒這樣的大菩薩。

我寧可認為這不是"通過羯磨更改戒律",而是對於一個佛陀本人沒有給予明確定義的在家戒規(至少在上座部是這樣),集合各部派僧眾來研討某種特定狀況是否違犯。
发表于 2012-2-17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narraboth 发表于 2012-2-16 23:20
有啊,那個"有人"還不是普通人呢。

但是你應該注意到此處的所謂戒律乃是在家五戒,而在家五戒本來有在 ...

即使是在家戒律,其制定,廢除,更改之權,應該也是唯獨佛陀才擁有的。
隨方毗尼確為佛制,比如皮革堪達中即有明文,有何可疑?
是否可以以僧伽羯磨的方式來放棄論部中的一些觀點?依照傳統觀點似乎不可。至少個人從未聽聞過如是觀點:毗奈耶、修多羅不可捨,阿毗達摩經僧伽討論可以重新取捨。甚至,按照某些授記,佛法之滅,起自阿毗達摩,由帕坦那次第而滅。這樣說來,以僧團決議來廢止論典,豈非滅法行為?
至于各派承認的論典范圍不一,那是各派傳承和前輩祖師的抉擇所致。若以為某派的抉擇與自己不對機,那麼選擇他派就好(這也是有先例的,比如覺沃傑出家前也觀察過各部律,最後選擇了適合的一部)。但在一個教派內部,因為“時代和大眾認識的變化”而以“僧伽大會”的方式來改變自己的傳承,似乎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



发表于 2012-6-2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忘了这辈子第一个make love的对象?谁又还记得昨前天吃了什么?
发表于 2012-6-21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末学同意西行童子的看法:性欲&淫欲是不同的概念。淫,过量、过分的意思。中医七日来复,夫妻房事应时隔7日,否则为淫。过分,即指“非时、非处、非人、非缘起。。。”:非时,不可白日行房、不可忌日、祭祀期内、不可女子经期,不可节气内等;非处,不可佛堂神位前,不可坟前、不可厕中,不可水中等;非人,不可自慰、不可同性恋,不可猥亵,不可交染畜类等。。。犯之皆为淫。印光大师编纂《寿康宝鉴》中有较详说明。性欲,众生因此而有性命,但也因此而轮回,所以说证命!淫欲、淫心,在凡夫位,互为表里,互相影响,肉体生殖升起欲望时,心里是很难把持的;心里升起淫染之念,躯体亦在展现。因而,这个话题,并非三言两语可以解决的。《首楞严经-二十五圆通》中,那位菩萨是通过观息冷暖来调伏的,大家也可以试试,这是功夫、真是的修为。另外,在我们孩童时,淫欲为啥没有展现?大家不妨思维下。。。“是人其心不淫,则不随生死相续”
发表于 2012-6-21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想到的是性欲望和食欲的不同,是性行为有时候是两个人的事情甚至会关系到第三个人,所以比起食欲得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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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欲也会关系到第三个人啊,例如屠夫,还有牛羊,如果你吃素,那么杀虫剂呢?
发表于 2012-6-21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性欲&淫欲是不同的概念??

不过是语文上的措辞而已,淫,还有分邪淫和正淫呢,你说那些是邪淫
发表于 2012-6-21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噶瑪敦珠寧波 发表于 2012-2-10 17:50
說尊重不尊重,不是因為您說她是不是邪淫,而是您說別人精神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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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卵擊石,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

回味这句话,好感动!

但是,怎样判断哪边是鸡蛋一方呢?有时候,真的很难说啊。。。请指教!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来看到印顺导师有一篇讲到这个。贴出来。
“一、淫欲不是生死根本,但在現實人間,淫欲「是障道法」,這是我從佛法得來的見解。世間是苦,「苦」體是每一眾生(依五蘊、六處和合而有的)自體。何以有此生死苦果?「集」起生死的是愛,愛的內容為:「後有愛,貪喜俱行,彼彼喜樂」。佛曾深感眾生的難以教化,問題為每一眾生,有「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深藏的愛著窟宅。以上,是佛法根本,阿含及廣律所說。眾生生死不已,原因是煩惱,煩惱是無量數的,可分二類:一、「分別生」的:主要是人類文明發達所引起的,文明越進步,煩惱越多。這在現實人間,是嚴重的,可以造成最大的惡業;但斷除了,還是在生死中。二、「俱生」的:其中一分,是一切眾生所同有的,一切眾生所必有的。這雖是微細的,不妨得人天善果,但卻是最為難斷的。如末那相應的四種煩惱,「我癡,我見,我 [P250] 慢,我愛」(一切都加一「我」字)。佛法以愛為集諦;經說:「愛莫過於己」,這是有意識或無意識中所必有的,所以說:自我愛為生死根本。你以自殺殉情來表示是淫欲而不是自我愛,這是不知愛的內容。從自我愛而延擴起來,經說三愛:「欲愛、有愛、無有愛」。欲愛是物欲(淫欲在內)的愛著;有愛是自體存在的愛著;無有愛是否定自己、超越自己(自殺,愛著涅槃解脫等)的愛著。如「殺身成仁」,「捨生取義」,如沒有尊重自己(人格道德)的一念,能為仁義而死嗎?其他,有些在生死中的眾生,是沒有淫欲的,你既然知道,那也就不再說了。

  二、解脫生死,重在斷除煩惱。欲界人類,如淫念與淫事多,不論什麼法門,都是不可能解脫的,所以說「淫欲障道」。在某一期間(長短不定,依根性及精進程度而不同)暫斷淫欲,精進修行,止觀相應,引發無我淨慧,就能斷我見而得初果。證果後,在家弟子如為事業與淫欲所累,就不能進修得二果。得二果的也是這樣,所以初果、二果的在家聖者,依然能生男育女。如離欲界煩惱,進 [P251] 得三果,那在家也不再有淫念了。如得四果,雖然年富力壯,女性不再有月經(身體健康正常);男性也不會夢遺不淨。出家的可得四果,在家可得三果。在家而得四果,那就不是當下涅槃,就一定出家了。但有的部派說:阿羅漢也有在家而不出家的。三果聖者如死後生天,那是沒有淫欲的色界;但凡夫依禪定力,也能生色界,所以沒有淫欲,並不等於斷除生死根本。欲能障道而不是生死根本,這是我對佛法的理解。

  三、生在人間,維持個體生命的,是飲食;延續種族生命的,是淫欲。古人說:「食色性也」,性是出於本能的。一般人的飲食或行淫,是不離煩惱的。如恰當──適合個體的正常需要,適合當時社會的正常制度,這不能說是罪惡,不會因此而生天、墮地獄,也不會因此而流轉生死(不感總報)。煩惱有二類:一是惡(不善)的,一是無記(不可說是善是惡)的。無記的雖然微細,到底是不清淨的,所以名為有覆無記。本能的自我愛,也屬於此。引起淫欲的欲愛,與瞋、疑等不同。人及大多數畜生(鳥獸蟲魚等),淫欲是本能的。到一定時期,生 [P252] 理變化而自然發現。凡屬本能的,不能說是善是惡。如食草的牛、羊等,不能說有「不殺生」的美德;蜘蛛結網捕蟲而食等,也不能說是專造「殺生」的惡業。如煩惱依本能而起,率性而動,無記所攝。所以在世間法中,飲食男女是正常的,否則人類都要下地獄了。眾生以自我(我是「主宰」義)愛為中心。欲界人類的欲愛──愛著、佔有的「物欲」非常強,貪心熾盛。食,發展為經濟的爭奪;淫欲也一樣,每逾越正常。食色性也,而食色成為人與人間永不解決的困擾(苦,並不限於食色)。人類的知識進步,依自我(主宰)愛而來的佔有欲,人是不可能沒有的,於是有家庭,國家、國際(到現在,還沒有形成有效的秩序),這是容許私欲而又加以限制。從容許說,是保障私有,所以要保障私有,正因私有欲出於人性,不可能沒有的(共產制否定私有經濟,於是大多數怠工,造成不可免的貧困)。但過於縱容私有,又會造成另一型態的困難,如自由經濟制的週期性衰退。私有、佔有,可說有正常的一面,但從佛法(出世法)來說,源於人性而來的私有、佔有,世間是不可能有徹底的解決。從個人(在世間)來說,衣食 [P253] 等經濟事項,如能少欲知足,是容易解決的(當然不是徹底的解決),而淫事有關雙方,不能專憑自己意志來決定,如漠視對方,會增添家庭的糾紛困擾,比衣食問題是更難解決的。所以佛制出家,以不畜私產為原則,而淫欲則完全禁止。總之,根源於自我愛而來的私有佔有,世間是永不能解決的。共產黨否定經濟私有制,造成永遠的貧困;一杯水主義,在一般民眾來說,那是說不完的悲慘事實。佛制出家的完全禁止淫欲,如不能安心於佛法喜悅之中,即使持戒謹嚴,不敢違犯,內心矛盾,也不過人天功德,不能趣向聖道解脫的。真正的「梵行已立」,是無漏聖道的成就。 ”——華雨集第五冊.三八、答昭慧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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