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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odrak

就如來藏问题回tin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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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回得了个“鸭蛋”,都不对吗?我可真的是上学第一天,我会好好努力的,谢谢鼓励!

回77楼——
可以这么说吗?
未生(A)一定不存在(B),比如 明年的禾苗(C)。
明年的禾苗也不一定不存在的,我今年已经开始育种了,天一暖和便会发芽。
发表于 2007-10-20 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uke 于 2007-10-20 01:53 AM 发表
呵呵,这回得了个“鸭蛋”,都不对吗?我可真的是上学第一天,我会好好努力的,谢谢鼓励!

回77楼——
可以这么说吗?
未生(A)一定不存在(B),比如 明年的禾苗(C)。
明年的禾苗也不一定不存在的,我今年 ...



不可以!

記得您也說過正確的比喻必須要屬於A及B嗎?
所以請看:
明年的禾苗C,屬於【一定不存在】的B嗎?

知道問題了嗎?


哈哈! 再加油
发表于 2007-10-20 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题粗心大意,先没看全题目,光看乙没看甲的理路,按昨天您出的题目思路想的。惭愧!

甲說:常法【A】一定是無為法【B】,如法【C】。
乙反駁:不妥!常法【A】不一定是無為法【B】。如色法。
--------------------------------------------
5,【色法】是【法】。

是这个答案,因为乙与甲的论点相违,却举了一个与甲相同的例子。对吗?
发表于 2007-10-20 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80楼:
明白了,我是自相矛盾。

现在回头看懂H兄说的话了——
4 已经足够。对于这个特定的例子而言,5当然本身也成立,5进一步也保证了4的成立,但不能作为一般法则使用。“一定是”的否命题是“不一定是”,而不是“一定不是”。
发表于 2007-10-20 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uke 于 2007-10-20 02:08 AM 发表
这题粗心大意,先没看全题目,光看乙没看甲的理路,按昨天您出的题目思路想的。惭愧!

甲說:常法【A】一定是無為法【B】,如法【C】。
乙反駁:不妥!常法【A】不一定是無為法【B】。如色法。
---------- ...




這也不對! 因為在【色法是法】的觀點上,甲乙兩者都一樣。
接近了,再想一下,加油!

提示:
乙想,既然色法是法,甲又說【法】是常法,豈不等於色法就是......? 知道了嗎?
发表于 2007-10-20 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uke 于 2007-10-20 02:31 AM 发表
回80楼:
明白了,我是自相矛盾。

现在回头看懂H兄说的话了——
4 已经足够。对于这个特定的例子而言,5当然本身也成立,5进一步也保证了4的成立,但不能作为一般法则使用。“一定是”的否命题是“不一定是”, ...



恭喜您!

但上述論言仍有少許的不足點。
請看我之前發的帖子

harrypotter兄
您思慮地很周到。
但是,正確的答案是4。5不能成立。
很多人都卡在這個問題上,一直無法跳脫這個概念,我想這就是您要加強的地方。(我覺得您這有這方面的天份,加強!)
1,A屬B,不等於 A一定屬B。如:
2,A一定屬B,也不等於 A屬B。如:
只要您突破這關,我想您又可以更精準地抓到邏輯公式的運用。

我想您和Harry兄都到了這個程度,只要您們倆能突破這關,就更恭喜了!


(希望我不會太急,讓您們亂了腳步!如果太急了,請提醒我一下。)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0-20 02:39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0 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tin兄!您不要太辛苦,偶尔来改改作业就是——这是法友说的话。

有一句因明中的话叫“未见未必不存在”,正好破我那句“未生一定不存在”,是吗?

回83楼——

乙說:色法是不是法。
甲說:是。
乙說:法是不是常法及無為。
甲說:是。
---------------------
答案是6,【法】雖是【常法】及【無為法】,但【色法】不是。

[ 本帖最后由 youke 于 2007-10-20 04:01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0 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uke 于 2007-10-20 02:31 AM 发表
回80楼:
明白了,我是自相矛盾。

现在回头看懂H兄说的话了——
4 已经足够。对于这个特定的例子而言,5当然本身也成立,5进一步也保证了4的成立,但不能作为一般法则使用。“一定是”的否命题是“不一定是”, ...



C不一定是B 但仍屬正確的喻
如HARRY兄所說的

小王【先不談有法,不談宗,故此先不立代號】,【有薪水可拿A】,是【一種職業B】故。如【醫生C】。
(這裡的比喻正確,只是宗與因有錯誤而已,但我們現在針對喻來訓練)

【醫生C】屬【有薪水可拿A】,也屬【一種職業B】。 但【醫生C】不一定就是【一種職業B】。如小王!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0-20 02:48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0 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H兄是学过因明的,对我们这样的完全新学,我们需要在课后再补读些什么学习资料,请tin兄指点!
发表于 2007-10-20 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給自己多安排三邊及四邊的功課。

像是:
1,A屬B,及B屬A有甚麼關係。
2,A定屬B,及B定屬A有甚麼關係。
3,A定非屬B,及B定非屬A有甚麼關係。(一定不是)
4,A非定屬B,及B非定屬A有甚麼關係。(不一定)
5,A屬B,及A定屬B有甚麼關係。
等等。 有太多太多了!
发表于 2007-10-20 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您上半年来论坛发的“因明训练”帖,因论坛后来升级时丢失了不少时的数据,已找不到旧帖了。我马上把原先收藏的您的帖再新发一下吧。

另外,有兴趣学因明的法友,可直接点击此因明专版——

http://bbs.foyuan.net/forumdispl ... =type&typeid=28
发表于 2007-10-20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一个A与后一个A是同义吗?

tin兄的表达式:

1,A屬B,不等於 A一定屬B。如:

2,A一定屬B,也不等於 A屬B。如:

请教TIN兄:

表达式1中的两个A是否同义? 若同义的话, 表达式1不成立

表达式2中的两个A是否同义? 若同义的话, 表达式2不成立

对于表达式2, 若表达式2中的两个A不是同义, 那么我可以举例:

2,A一定屬B,也不等於 A屬B。

如:伦敦(London)一定屬英国, 也不等於伦敦(London)屬英国. 因为有一个伦敦(London http://www.london.ca/ )在加拿大的安省, 不屬英国.

伦敦(London)一定屬英国, 这里的伦敦(London)是特指英国首都.

也不等於伦敦(London)屬英国, 这里的伦敦(London)是所有叫伦敦(London)的城市的集合.

也就是说前一个伦敦(London)是集合的某一元素. 后一个伦敦(London)是一个集合.

请教TIN兄, 我是否正确理解了您要表达的意思?
发表于 2007-10-20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JIMMY兄

您在90樓時問道:

表达式1中的两个A是否同义? 若同义的话, 表达式1不成立

表达式2中的两个A是否同义? 若同义的话, 表达式2不成立



-------------------


我答:

無論表達式1或2,兩者的A都屬同義。

A屬B,但A不一定屬B,如HARRY兄舉的例子:

【醫生A】是【一種職業B】,但【醫生A】不一定是【一種職業B】,如外科醫生小王。
外科醫生小王,非【一種職業B】,但是【醫生A】。
在表達式1裡的兩個A都屬同義。


表達式2較為複雜,給個提示:
若【自性有A】則定成【常法B】。
但【自性有A】非【常法B】!【自性有】若是【常法】,豈不存在?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0-20 11:21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1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tin兄在举例因明论式的例子时,能否用传统因明中的名相?譬如显色、形色、色处、色法等,这样大家都有共许的标准和界限。对于医生是职业也是人等等,恐怕大家也有认识上的岐义,不容易统一。您看呢?
发表于 2007-10-21 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表達式1裡的兩個A都屬同義---不承认

TIN兄说:

A屬B,但A不一定屬B,如HARRY兄舉的例子:

【醫生A】是【一種職業B】,但【醫生A】不一定是【一種職業B】,如外科醫生小王。
外科醫生小王,非【一種職業B】,但是【醫生A】。
在表達式1裡的兩個A都屬同義。

我答:

兩個【醫生A】都屬同義---不承认, 举例也不成立.

比如小王, 是职业军医(既是职业军人, 又是职业医生). 当你说小王(的職業occupation)是醫生时, 必定是【一種職業B】, 因为前面已经设定了一个条件即"【醫生A】是【一種職業B】".  

另外, 如果【醫生A】是指一个概念(object of knowledge)的话(比如職業) , 连"小王(作为一个人)是【醫生A】"都不成立, 因为小王不是職業, 小王不是醫生.  但是可以说小王的職業是医生.

若有错误之处, 请TIN兄指明若有错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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