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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的以上討論有幾個感想:
1.隨喜如此深入討論,即便有許多概念仍待釐清.
2.如果能提供相關藏文典籍,提示相關頁數,於疑義處可提出藏文出處,讓有心討論者可直就藏文參閱,更好.畢竟有些問題會出在藏文的解讀及翻譯上.
小弟提出個人相關看法,並就教諸位方家:
一是有關於虛空的問題
1.經部所說常法是世俗諦,唯由分別假立,主要是因為常法非自身存在,故是無事(或說非實事).勝義諦則是自身存在之法,即是有事(或說實事),而實事唯是無常法.
2.並無實事之常法,常法是遮法,也就是以非無常而安立為常.所以無為虛空與有為虛空須加以區分,後者是因果法,如塑成陶瓶後才有陶瓶中的空間;前者是由遮有質礙而安立,並沒以其本身存在的無為虛空.有為虛空如孔竅空,即使不在分別上顯現仍然存在.無為虛空則只是分別所假立,然而不在你的意識分別上顯現,仍可以由他人合理安立.
3.有為虛空因為是實事,故能為根識所緣取;無為虛空則非根識所見,唯為意識分別所緣取.在此情形下,可否說無為虛空是義總呢? 而有為虛空則可就作為共相的義總及作為自相的虛空實事兩方面來討論.
二是有關於攝類學的問題
許多攝類學的討論似乎是就合理語句的建構而言,譬如說同義問題,互相遍是是指 若是A則遍是B,若是B則遍是A,A.B二法都在述詞位置; 決不能改寫成A是B,B是A.且若兩者互相遍是,則八門周遍就必然成立了.
又譬如"性相不是性相,是名相",從主詞.述詞位置去看就一目了然了.或許從這個角度,也就是合理語句的建構看攝類學的討論,很多問題會較容易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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