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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mmy

"龟毛兔角"是不是属于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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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5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9# 的帖子

"在藏传的辩论过程中,当攻方(问方)提出「宗」来问时,守方(答方)只允许回答「同意」或「为什么」中的一种:"

這不是一開始我就向你說明的嗎?現在反過來教訓我?
发表于 2008-6-25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6# 的帖子

用反拋式是爲了快刀斬亂麻,在實際辯論里雖不常見,但是允許的,見貼47. 何況你根本不想顧及什麽規則,不是嗎?
发表于 2008-6-25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0# 的帖子

我没想到规矩居然如此不统一。我并不是说你不懂规矩,我只是觉得你的规矩很奇怪。您反抛应成也就罢了,可是您的应成和我的立宗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没有说“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是量”啊。
及时这些我都不在争论,我已经就您的应成式作了回复:“因不成”
接下来您应该继续回复我才对?
不要告诉我按照您的规矩您可以不回复。

我们只是在练习因明,胜败我并不关心,还望译师不要放弃。请继续:
译师: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接下来该译师了。。。。。
发表于 2008-6-25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08-6-25 08:58 PM 发表
"在藏传的辩论过程中,当攻方(问方)提出「宗」来问时,守方(答方)只允许回答「同意」或「为什么」中的一种:"

這不是一開始我就向你說明的嗎?現在反過來教訓我?

请注意黑体字。
提问和立宗是两回事。我前面说的很清楚了,只是您没有仔细看吧?
发表于 2008-6-2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译师的防备心似乎太强了,我们只是练习因明。不存在“教训”“做人”“厚道”这些。
如果辩论时候参杂这些想法,这样的辩论实在非我所愿。

嗡 阿(日阿)巴杂纳 滴.滴...滴。。。。。。。。..
发表于 2008-6-25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5# 的帖子

你這又不是在說教嗎,看來都成習慣了.
发表于 2008-6-2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6# 的帖子

那实在不好意思了。
译师怎能让我来“说教”
辩论结束吧。:handshake
发表于 2008-6-25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辯論可以繼續,只是請不要再提什麽規則.(提问和立宗是不是两回事,我也早已答覆了。)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发表于 2008-6-26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 好!坦诚相待,求同存异,如法辩论!:handshake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发表于 2008-6-26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c: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发表于 2008-6-26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08-6-26 08:24 AM 发表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c: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大地说“不周遍”, C 就应该去证明周遍成立,或者反问大地:举一个但凡是 “缘无”(可能是‘缘到无’的意思),却不是量 的例子
大地硬要举个缘到无的“再决识”,就能成立其非是量,因为但凡是量,必定是新生的了别(按摄类学中的惯例,先别扯到更高的中观宗义上去)。

而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其有法应该是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现在去说一句“应有缘到无的量和缘到无的非量”的差别, 和上面比多了一重间接,大地说“同意”,然后再要他举缘到无的非量。

其实就大地原先设想的想法: a) b \无是有, b) 但凡是无却一定不是有 而言,用 “执龟毛之分别 应该不是邪智”去攻,是攻不破的,因为他可以承认这个,但这个只是说他承认 B, 他还是可以不承认 A
发表于 2008-6-26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6 09:21 AM 发表

因为他可以承认这个,但这个只是说他承认 B,  


修正一下:他可以承认 执兔角的分别是邪智, 但这个和 执无的分别是邪智 仍然是两回事
发表于 2008-6-26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6 09:21 AM 发表
他还是可以不承认 A


修正一下,他还是可以坚持A。 这个玩意比看上去的难攻击,就和证明 虚空是有 一样。

A. 以虚空作有法,应该是有
B。为什么?
A. 以是所量的缘故
B。因不成
A. 应该是所量,以是能为量所缘到的缘故
B。因不成
A。应该是能被量所缘到的,以是能被比量缘到的缘故
B。因不成
A。。。。
(后面要证明 虚空能被比量 缘到, 就看A是不是足够强能成立一个比量式去缘到虚空了,我是没有那么强。吊诡的地方是,这个比量的形式如果还是  以虚空作有法,应该是有。。。 ),那就兜回了辩论的开头。 如果改一下:

A. 以虚空作有法,应该是有
B。为什么?
A. 以是常的缘故
B。因不成
A。 应该是常,以是无遮的缘故!
B。因不成!
A。应该是无遮,以是遮遣。。。。。。

(但问题是,要成立为遮遣,也先需要成立其为 有, 也兜了回去)。。。
发表于 2008-6-26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译师:
实在不好意思,您不让我讲规矩,可是您这种辩论规矩我实在没有见过。
按照我所学的规矩,当我说“不周遍”您要么证明其周遍成立,要么让我举例。您这一句:“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我第一次见到。呵呵,我只是说我的感受,不是教训。
好吧,我回: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c: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大地:承许
发表于 2008-6-26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c:執龜毛兔角等非所知之分別應非邪智,是量故。
大地:因不成
c: 執龜毛兔角等分別應是量,緣無故。
大地:不周遍
c: 應有緣無之量與緣無之非量之差別.

想了一下,我应该可以“嚓!”了,因为您的第3句和第2句是矛盾的。;P
按照辩论规矩您应该是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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