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细细的风 于 2016-5-11 16:25 编辑
引一下《南山律在家备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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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项 重受通塞 ▲资持云“重受中。意令行者审己所受、更求增胜故也。” ▲事钞云“依萨婆多宗、戒不重发、亦不重受,依本常定。” 资持释云“言不重发者。彼云、木叉戒者无有重得、若微品心受得五戒、后以中上品心受十戒、先得五戒更无增胜、于后五乃得增耳。 不重受者。彼计一受即定。既不重发、更受不增、故不立也。” △事钞又云“成论云。有人言、波罗提木叉有重发否。答云。一日之中受七善律仪、随得道处更得律仪。而本得不失、胜者受名。其七善者谓五戒八戒十戒具戒禅戒定戒道共戒也。” 资持释云“成宗开重受本得不失者从前体增为后体故。胜者受名从后彰名、前名没故。 成论离禅定为二戒、色无色别故。多宗合为一、俱不动业故。 问、重发重受如何分别。答、重发据多戒、重受约一戒。 若尔、论明重发、那见重受。答、由体重发、即得重受、以彼重受一体发故。”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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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萨婆多宗(十诵律、宗义偏有部):(1)不重发:先受了在家五戒,再受了沙弥十戒,那么受五戒时的发心,会约束受十戒时的发心。因为现前受在家五戒的发心,即是此生五戒的发心之量。(2)不重受:以下品心受五戒,后面再以上品心受五戒,但是“更受不增”。
###发心高下有三种,对应声闻乘、缘觉乘、大乘各自的发心。
***成宗(四分律、宗义偏唯识):可以重发,也可重受。
基本上,破戒、犯戒与否,应当查看各自戒律所依的戒本,这肯定是有区别的,不然当初就不会分为那么多部。
藏地据说属于有部律;汉地属于四分律。唯独不确定藏地戒律是否还符合道宣律师依据《十诵律》等所作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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