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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ez

无常本身是常还是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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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6-2-4 22:57
我们俩和永真又开始夏虫语冰了。

无为法的定义是离生、灭、住。怎么会是常法?

发表于 2016-2-5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6-2-5 19:37
怎么可能!
昨天说了:无为法的定义是:离生、灭、住的法。肯定是常。
无常和有为法是同义词。

发表于 2016-2-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rake 发表于 2016-2-5 19:42

写错了。昨天心不在焉。
发表于 2016-2-5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这是我混论坛以来,论法上看到的最严重的故事返转了。。。。。。
发表于 2016-2-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师率真,哈。
发表于 2016-2-5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还是需要在宗义上要做出抉择,说无为法是常,很容易让人误解。
除非对无为法和常做出很精准的定义,然而这定义本身还是基于不同宗义的对境而言,或者说无为法和常这两个词本身就已经被默认为是经部以下的对境主张了。

换而言之,从格鲁自宗说这并非究竟。
发表于 2016-2-5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erake 发表于 2016-2-5 21:26
法师率真,哈。

错了就错了,认错。辩论时算是“自违认输”。
原文改正了。
发表于 2016-2-15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吟 发表于 2016-2-5 21:37
其实还是需要在宗义上要做出抉择,说无为法是常,很容易让人误解。
除非对无为法和常做出很精准的定义,然 ...
其实还是需要在宗义上要做出抉择,说无为法是常,很容易让人误解。
除非对无为法和常做出很精准的定义,然而这定义本身还是基于不同宗义的对境而言,或者说无为法和常这两个词本身就已经被默认为是经部以下的对境主张了。

换而言之,从格鲁自宗说这并非究竟。

您认为格鲁不承认无为法是常的?
发表于 2016-2-15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erake 发表于 2016-2-4 23:05
作为佛教徒的身份与那种对于恒常的执着是永先生心底永恒的痛!

您白偷着乐啦!法师已经将31楼“无为法的定义是离生、灭、住。怎么会是常法?”的观点更正为:“无为法的定义是离生、灭、住。怎么会是无常法?”
发表于 2016-2-15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ake 于 2016-2-15 23:35 编辑

没啥可乐的,我不懂格鲁派是如何认为的,请教下面的问题:
无为法如果不是因缘法,那么是否应该通过创造条件证得?还是说无为法不是缘起法,“证得无为法‘这个事件是缘起法?
无为法如果是常法,那么同样是乐、是净,对么?
发表于 2016-2-16 0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永真 发表于 2016-2-15 20:10
您认为格鲁不承认无为法是常的?

从格鲁来说是承认四部宗义的,但也很清晰各宗的究竟与不究竟。所以格鲁也承认无为法是常法,但这种主张属于经部以下的,并不究竟。从中观应成派的主张来看,根本就不是这个说法。
发表于 2016-2-16 08: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6-2-16 09:11 编辑
erake 发表于 2016-2-15 23:33
没啥可乐的,我不懂格鲁派是如何认为的,请教下面的问题:
无为法如果不是因缘法,那么是否应该通过创造条 ...


经部宗和应成派都会承许:"无为法"是常,"有为法"是无常,
但这两派对于"缘起法"的判定范围则有差异。

经部宗:
"无为法"不是缘起法,因为缘起法只限于有为法。
"证得无为法"是缘起法,因为它是有为法。

应成派:
"无为法"是缘起法,因为缘起法可涵盖有为法和无为法。
"证得无为法"是缘起法,理由同上。
发表于 2016-2-16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rake 于 2016-2-16 10:13 编辑

感谢两位,继续请教。
说无为法为常法,非缘起法,从彻底性上说有遗憾,但是逻辑上自洽,符合多数人的固有观点,容易理解。
但说无为法是缘起法,缘起法应该是生灭法,如何是常?有点矛盾。我感兴趣的是应成派的解释。
发表于 2016-2-16 1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6-2-16 12:15 编辑
erake 发表于 2016-2-16 09:44
感谢两位,继续请教。
说无为法为常法,非缘起法,从彻底性上说有遗憾,但是逻辑上自洽,符合多数人的固有 ...


"经部宗"说的缘起法,指的是因缘和合而生,好比种子遇水而发芽那般,所以必须是有为法、不能是无为法。

"应成派"说的缘起法,指的是互相观待而立,而由于有为法与无为法,都是自性无、唯依名言假立而有,所以都是缘起法。

应成派认为「业果、因果、缘起」这三者的范围是由小到大,
"业果"只跟身口意有关,
"因果"扩大到一切有为法,
"缘起"更扩大到一切有为法与无为法。
发表于 2016-2-1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非常感谢。
向来不明“观待”意,这下有所领悟:不从认识论的角度琢磨,会困于人类思维之隅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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