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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笨者之帚

父母皆祸害?《为何家会伤人》、《为何爱会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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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3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说做到接纳父母不容易啊。。。
发表于 2014-7-14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doumaimai 发表于 2014-7-13 22:06
想说做到接纳父母不容易啊。。。

是呢……从小处说,这样的心结对自已的人生也是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从学佛修行来说,这应该是修行途中遇到的比较大的一个考验吧……毕竟要从心里真正接纳,意味着内心真正的改变……。修行修心,修行从来不是一条容易走的路呢。
发表于 2014-7-1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空空 发表于 2014-7-11 22:12
 有两种方式:1,以他人为对境,修慈悲,修菩提心,随着慈悲,菩提心的增长,那么对父母给予的伤害,对 ...

我们这里说的是:有人受了父母的伤害,所以一直耿耿于怀,不能原谅父母;即使住在父母身边,也一直生起怨恨,而根本无法相处。这是症状。

一般来说:菩提心七支修法,首先要修平等舍。平等舍中,就是考量到父母虽然对自己有很大的恩德,但是过去世也杀害(伤害)过自己。由此思维之后,内心里对父母等众生,谈不上亲近,也谈不上怨恨,安住平等之中。

所以,那些对父母心生怨恨的而无法平息的,连第一关平等舍都过不去。第一关平等舍管不去,那么后面的念恩能过得去?No。

所以对治是什么?应该说菩提心平等舍修法本身即是对治。他虽然伤害过你,但是对你也有恩德。你如果这个在内心里成立,平等舍才能成立。所以七支修法上来并不勉强你,当然承认亲近的人也伤害过你。在此基础上,才修知母念恩。

那么,前面有些人说:七支修法不适合他,而自他换适合他。这其实表示:他不是广大行派所摄的根机。我个人不承认广大行派会有不能摄受的根机。我想,那些抱怨父母对自己伤害太多的人,缺的是对他自己的暇满之身来自何处的感激,而且,他自己并没认识到自己修菩提心具有障碍,而障碍是需要通过忏悔去清净的。广大行派对于不知忏悔的人,倒的确是没办法的;但所有传承对于这种人应该都没办法。如果话说重了,我表示很抱歉吧,但我认为道理就是这样。
发表于 2014-7-14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从修行的角度,如何转为道用,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父母,我们不可能有人身,就不用谈修行了。
发表于 2014-7-14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父母都可以去恨的人,还会真的去爱任何一个人么?
发表于 2014-7-14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空空 于 2014-7-14 14:57 编辑
邱阳洛耶 发表于 2014-7-14 11:56
我们这里说的是:有人受了父母的伤害,所以一直耿耿于怀,不能原谅父母;即使住在父母身边,也一直生起怨 ...

我以为菩提心七支修法,目的无非是修菩提心,七支修法在很多方面有相关联的……那么是否一定要按照教法的顺序去修呢?教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每个人的心性不同,那么适合自已的才是最好的……。如果亲子关系是个很大的障碍,那么先去解决,或是想法解决……再回过头来,修平等舍,修知母念恩,那又有何不可呢?

至于对治,也并非是死硬的只有什么某种法才是对治……。经论有很多方法,可以说,用世俗的知识来暂时减轻执着,再由佛法真正去解决,也可以说是一种对治的方法。

当陷入烦恼之中,如果非要用佛法去对治,那么如果超过了个人的心力,那么可能是事得其反。而你说的:有人受了父母的伤害,所以一直耿耿于怀,不能原谅父母;即使住在父母身边,也一直生起怨恨,而根本无法相处。这是症状。 我个人认为是已经陷入了极大的烦恼之中了,那么简单用修法去对治,不是不可以,只是比较困难,大多数初学者不一定有这样的心力。如果用世俗的学问,如心理学,暂时缓解这种烦恼…………再用佛法去对治,会比较有可行性。

人的一生总是会遇到对自已有恩的人或是事,那么缘于这些去修菩提心,有何不可呢?菩提心增长了,也就是业力清净了,那么再回过头来按菩提心七支修法去修,也是事半功倍。

这些是我个人的一点经验……。不一定适合所有的人……只是说出来供同修参考借鉴而已。

说点题外话,经过了各种运动和文革的人,心理多少少都会有些扭曲,对下代的影响可续两三代人,那么能在有生之年碰触到内心这些东东,不论是否学佛都是好事,因为有机会碰触,才会有机会去解决,去减轻,对自已的人生都将会有正面的影响!
发表于 2014-7-14 17: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前面的出离心没说,一下就跳到菩提心了
发表于 2014-7-1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1. 当陷入烦恼之中,如果非要用佛法去对治,那么如果超过了个人的心力,那么可能是事得其反。……如果用世俗的学问,如心理学,暂时缓解这种烦恼…………再用佛法去对治,会比较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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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解决烦恼不一定用佛法的方法。的确,佛法不必是所有人的皈依处。对某些人,心理学可能比佛法管用。
发表于 2014-7-14 17: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倒是看过一篇外道对伤害过自己的人宽恕的。可能可以作为参考吧。转一下。
“卢刚事件”爱与宽容的背后
  大约在十多年前,我曾经在一份资料上见过一件让人十分感触的事件。一名中国留学生枪杀了1名美国某大学副校长,而这位副校长的家人却在第三天给制造这起悲剧的留学生家属写了一封十分“特别”信,信的内容充满了宽容。我看了感受很深,当时便抄写下来了。遗憾的是后来遗失了。最近在网上意外地再次发现了,欣喜之余顺利摘录如下,希望朋友们喜欢。
震惊世界的“卢刚事件”
  1991年11月1日下午三点半左右,美国爱荷华大学中国留学生卢刚进入了正在进行专题研讨会的爱荷华大学凡艾伦物理系大楼(Van Allen Hall)三楼的309室,在旁听约五分钟后,他突然拔出左轮手枪开枪射击。
  他首先击中他的博士研究生导师,47岁的戈尔咨教授,并在戈尔咨教授倒下之后,又在教授脑后补了一枪;然后,他又朝他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助理史密斯(Robert Alan Smith)副教授身上开了两枪。
  此时,在场的众多人士刚刚有所醒悟,纷纷逃离现场。这时卢刚又瞄准了当时在场的另一位中国留学生,27岁山林华博士,接连向山林华的的脑部和胸膛连开数枪。
  随后,卢刚离开了第一现场到达二楼208室系主任办公室,一枪射杀了44岁的系主任尼克森。在确认尼克森死亡之后,卢刚又返回第一现场,发现几个学生正在抢救奄奄一息的史密斯教授,于是又朝史密斯的脑部补发了致命的一枪。
  然后卢刚持枪离开物理系大楼到达生物系大楼,由一楼走到四楼,似乎在寻找一名女性目标(有目击者见他进入女厕所寻人),其间遇到师生多人,但卢刚并未开枪滥杀。
  在未找到射击目标之后,卢刚又进入了行政大楼,冲入一楼111室的校长办公室,向副校长安妮克黎利(T. Anne Cleary)前胸和太阳穴连开两枪,又朝办公室内的学生秘书茜尔森(Miya Sioson)开了一枪。随后,卢刚到达二楼的203室,饮弹自尽。
  整个枪击过程不足20分钟,卢刚在自杀前总共向六个人开枪,除女学生茜尔森(Miya Sioson)被击中脊椎,颈部以下全身瘫痪外,其余五人全部丧命。
  警方在随后的调查中又有些许的发现,杀人者使用的武器为38口径连发左轮手枪 。此外警方也截获并扣押了卢刚在事发前几天寄回国内的包裹、家信、汇款等,并查到了卢刚的遗书。
  关于杀人者的枪杀动机,警方未有正式的结论,但据部分媒体报道,枪击的直接原因可能是由于博士论文最高奖学金没有由卢刚获得,而是由另一名中国学生山林华获得。
  事后在爱荷华大学有不少关于在那次惨案中被枪杀的副校长安柯莱瑞的感人故事。在这座小小的大学城中,有一条街道被命名为“安柯莱瑞大道”,以纪念这位惨死的全美著名的测验专家。
  爱荷华是一个风景如画的小城,爱荷华大学的医学院在全美首屈一指,这里安宁而静谧,宛如世外桃源。爱荷华的街头不像纽约街头那样,几乎就见不到一个警察的身影。一般居民也很少听说犯罪的现象,因此也少有不安全的感觉。
  
  惨剧发生之后,当地的许多人开始对中国留学生产生了排斥心理。然而,就在安柯莱瑞女士遇难之后的第三天,她的家属发表了一封给卢刚家人的信件:
致卢刚的家人:
  我们刚经历了突发的巨痛,我们在姐姐一生中最光辉的时候,失去了她。
我们深以姐姐为荣,她有很大的影响力,受到每一个接触她的人的尊敬和热爱———她的家人,邻居的大人和孩子们,她遍及各国的学术界的同事、学生、朋友和亲属。
  我们一家人从远方赶到爱荷华这里,不但和姐姐的众多朋友一同承担悲痛,也一起分享了姐姐在世时所留下的美好回忆。
当我们在悲伤和回忆中相聚一起的时候,也想到了你们一家人,并为你们祈祷。因为这周末你们肯定也是十分悲痛和震惊。
  安生前信仰爱和宽恕。我们在你们悲痛时写这封信,希望分担你们的哀伤,也盼你们和我们一起祈祷彼此相爱。在这痛苦时刻,安想必是希望我们大家的心,都充满同情、宽容和爱。我们知道,在这时会比我们更感悲痛的,只有你们一家。请你们理解,我们愿和你们共同承受这悲伤。
  这样,我们就能一起从中得到安慰和支持。想必安也会希望是这样的。
  
   诚挚的安柯莱瑞博士的兄弟们,
      弗兰克、迈克、保罗克莱瑞
  
           1991年11月4日
  
  关于这一信件,很少有中国媒体进行报道。也不知道卢刚的家人是否收到这一信件,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回应。但这一信件比整个残酷的枪杀事件更有价值。这封信战胜了邪恶与死亡,体现了人性的高贵和宽容。这封信件展示了教育中最为宝贵的一个侧面:这就是爱的教育、人性的教育和宽容的教育。
柯莱瑞副校长生前就很关心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她的家里经常聚集着不同肤色的学生。在柯莱瑞的指导下完成博士学位的中国学者黄琪恩在《她仍旧在说话》一文中回忆说:
“安童年出生在中国上海,父母是美国传教士。这段经历使她尤其喜爱来自中国的留学生。每年感恩节、圣诞节,安总是邀请中国留学生到家中做客。她一定没有想到自己会丧生在一个中国留学生的枪口之下。
  然而,安的惨死并没有动摇亲人们的信仰,并没有让他们以仇恨来取代爱。他们深知,仇恨的心理最后伤害的是自己,仇恨的心理也不符合安生前所坚持的理想。爱和宽恕才是对亲人最好的纪念。 于是,他们向杀害亲人的凶手的家人伸出了温暖的双手;于是,一项以“安柯莱瑞”命名的奖学金在爱荷华大学建立起来了,前后3名获奖者都是来自中国的留学生。
发表于 2014-7-14 1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篇

有一种爱我们还很陌生
标签
马加爵,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事件,赵承熙,爱
  一名凶手开枪打死了32个人,凶手本人饮弹自尽。在守夜仪式上他们点燃了33根蜡烛,为33个生命祈祷。牧师看着33根蜡烛说:“当那名凶手在开枪的时候,我相信他的灵魂在地狱里,而此刻,我相信上帝也和他的灵魂在一起,他也是一个受伤的灵魂。”
  与33根蜡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马加爵被枪决后的骨灰至今还孤独清冷地在那里没人收留,包括他的父母。
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事件发生的时候,我正在波士顿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名凶手开枪打死了32个人,凶手本人饮弹自尽。刚听到这一消息时有些震动,但震动很快过去了,因为这种事听多了见多了;当风闻凶手是中国人时有些不安,毕竟自己是中国人,仿佛自己也脱不了干系,但不安很快也消失了,因不久便有更正,凶手不是中国人;再听说美国人在悼念活动中竟连凶手也一起悼念,我惊讶了,这惊讶久久不能平息。
一天在去波士顿大学的途中,一名同行的中国留学生对我讲了事发第二天晚上他们社区的守夜祈祷。她告诉我在守夜仪式上他们点燃了33根蜡烛,为33个生命祈祷,这让我惊讶。她向我转述了守夜仪式上人们的悲伤以及他们的言谈,其中一位牧师的话让我惊讶。这位牧师看着33根蜡烛说:“这里的每一根蜡烛都象征着一个生命,它们现在都很平静,我相信他们都在上帝那里得到了安息。当那名凶手在开枪的时候,我相信他的灵魂在地狱里,而此刻,我相信上帝也和他的灵魂在一起,他也是一个受伤的灵魂。”
这之后,我又看了一些相关报道,这些报道继续让我惊讶。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4月20日中午举行的悼念仪式上,放飞的气球是33个,敲响的丧钟是33声。次日,安放在校园中心广场草坪上半圆的石灰岩悼念碑是33块,其中一块碑上写着“2007年4月16日 赵承熙”。赵承熙的悼念碑旁边也放着鲜花和蜡烛,还有一些人留下的纸条。其中有两个纸条这样写着:“希望你知道我并没有太生你的气,不憎恨你。你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和安慰,对此我感到非常心痛。所有的爱都包含在这里。劳拉”;“赵,你大大低估了我们的力量、勇气与关爱。你已伤了我们的心,但你并未伤了我们的灵魂。我们变得比从前更坚强更骄傲。我从未如此因身为弗吉尼亚理工学生而感到骄傲。最后,爱,是永远流传的。艾琳。”
再后来,我在网上和报上发现,不只是我一个中国人对美国人的做法感到惊讶和意外,很多中国人都如此。就在我听到那名波士顿大学中国留学生对守夜仪式的转述之后,我便打电话问了国内的几位研究生和朋友。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要为这次事件举行一个悼念仪式,我们会烧几炷香?”他们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32炷。当我告诉他们美国人的做法时,他们也惊讶了。
于是,一个问题缠绕着我,让我久久不能平静:“33”这个数字为什么让我们惊讶?为什么我们只想到“32”而不会想到“33”?那个让我们惊讶和意外的“33”究竟意味着什么?没有“33”的地方缺少什么?为什么我们只有“32”的悲伤经验,而没有“33”的悲伤经验?换句话说,为什么在我们的悲伤经验中没有凶手的位置?为什么凶手理应是愤恨的对象,而非悲伤的对象?
悲伤的经验起于爱,我们因爱被害者而悲伤,当悲伤将凶手包含在其中时,爱同样给予了凶手。我们所惊讶并陌生的就是这种爱:对凶手何以不恨而爱?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爱?
在枪击事件发生后,我们至少看到三种截然不同的感受与反应:第一种是为受害者悲伤,憎恨凶手,这是最为通常的悲伤经验,它的前提是善恶区分,特点是爱憎分明;第二种反应因受害者是敌人而幸灾乐祸,这里没有悲伤只有快乐,没有爱只有恨,它的前提是敌我区分;第三种反应是既为受害者悲伤也为凶手悲伤,它的信念是一切生命都有同样的价值,或者说生命的价值高于一般的善恶敌我区分的价值。
我们熟悉第一、第二种,而惊讶和陌生于第三种。那第三种感受与反应中就有我们不熟悉的爱。于是我想问:我们熟悉的爱是什么?它与我们不熟悉的爱有什么不同?
我们熟悉的爱乃有分别的世俗之爱,不熟悉的爱乃无分别的神圣之爱。
一般来说,世俗之爱主要有两种形式:1.以亲疏敌我区分为基础的爱;2.以善恶是非区分为基础的爱。第一种爱是最原始本能的爱,是本能的自我之爱或自爱,它的基础是利害关系,即对我有利者爱,对我无利者不爱,对我有害者恨;对我有大利者大爱,对我有小利者小爱;对我有小害者小恨,对我有大害者大恨。由于血缘关系是最原始本能的利害关系,所以血缘上的亲疏远近决定了爱的等差或爱与不爱,而当亲疏关系恶化为敌我关系时,等差之爱便转换成了恨与爱的对立。通常的自私自利、狭隘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地方主义中深藏的就是这种爱,而所谓阶级斗争中也活跃着这种爱。在这种爱的背后可能潜藏着对他国、他族、他乡、他人、别的阶级的疏离、冷漠甚至仇恨。这种爱是我们最熟悉的爱,也是我们习以为常并在无意识中践行的爱。在那种因受害者是敌人而幸灾乐祸的感受中,我们看到了这种爱的极端样式。第二种爱是文明程度很高的爱,它的根据是社会正义和道德善恶,即对义者爱,对不义者不爱,对大不义者恨;对善者爱,对小恶者不爱,对大恶者恨。这种爱也是我们所熟悉的,在为受害者悲伤而怨恨凶手的悲伤经验中,我们看到的是这种爱,在狭隘的道德主义情感和律法主义情感中我们看到的也是这种爱。
显然,让我们惊讶的爱是另一种爱。这种爱超越了所有世俗之爱的偏爱与选择,它不以亲疏敌我、义与不义、善恶是非的区分为前提和条件,它爱人如己,爱义人也爱不义的人,爱善人也爱恶人,“33”这个数字就是这种爱的见证。这种爱只有爱而没有恨,那是一种来自基督启示并在长期的信仰实践中培育起来的神圣之爱。
一种“爱敌人”、“爱恶人”的爱的确让我们惊讶,一种“与恨彻底割断了牵连”的爱的确让我们意外。尽管在我们的传统中也有宽恕、大度、以德报冤、相逢一笑泯恩仇的美德,但却是一些太过脆弱的美德,它不仅缺乏强大的文化观念支持和信仰实践的支撑,更是在以牙还牙、爱憎分明的腥风血雨中不堪一击。
“恨”是一种原始的非理性情结,也是一种传统的道德理性情结,它们都寄生于世俗之爱。爱亲友与恨敌人二位一体,于是有“对敌人的同情就是对同志的残忍”之论;爱善人与恨恶人一体不可分,于是有“疾恶如仇、爱憎分明”之说。有爱就有恨,仿佛天经地义,亘古不移。然而,十字架上的真理却见证了另一种爱,一种与恨分离的爱。耶稣说:“爱你们的敌人并为那些迫害你们的人祷告……天父的光既照好人也照坏人;天父的雨既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耶稣一生的讲道与践行都在向人们启示这种无条件、无分别、化恨为爱的爱。这种爱经过两千多年的基督信仰传播,已成为西方文明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分,并铸造了一种相当普遍的信念和实践态度,于是才有了“33”那个令我们惊讶的数字。
一种化恨为爱的爱并不是与社会正义相冲突的爱,并不是不要社会正义的爱,而是一种在正义的要求与践行中将爱贯彻到底的爱。一个有圣爱情怀的人也会主张惩罚凶手,因为一个人必须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这是社会正义的基本要求,但他不会怀着对罪犯的仇恨来实施这种惩罚,而是在惩罚中有一种巨大的悲伤和怜悯,他会因一个生命被罪行所毁而痛惜,他会为罪人的不幸堕落而伤心。这种爱对己是一种悲剧性的告诫,因为自己也可能犯罪;对罪犯是一种同情式的惋惜,它会撼动罪犯内心那顽固的恨。与之相反,如果我们把惩罚罪犯的正义要求变成对他的深仇大恨,把对罪犯的惩罚变成一种泄恨的方式,恨就不仅会中断我们对自己可能犯罪的警醒,还会强化我们由正义要求而滋生的恨。至于对罪犯,这种恨会让他更为凄凉地走上不归路,并与自己的恨纠缠不清。
其实无论是民众对凶手的恨,还是凶手对被害者的恨,都可能是一种出于正义要求的恨。赵承熙杀人的直接心理意向是恨。在遗书中他说:“你们要什么有什么。光有宾士轿车还不够,你们这些被宠坏了的家伙,有了金项链还嫌不够,有了伏特加酒和干邑白兰地酒还嫌不够,你们放浪形骸还嫌不够。”在录像带上他充满怨恨地说:“你们原本有1000亿个机会可以避免今天这种下场,却把我逼到墙角,让我只剩下一个选择,这是你们自己决定的。”显然赵承熙的恨出于他对社会公义和道德之善的坚持,这种恨的积累使他失去了以恰当的态度来对待不公与不善的理性,最后致使他疯狂地走向犯罪,并将这种犯罪看作是伸张正义的壮举,为此他才说:“我死得像耶稣基督一样悲壮,得以启发后世的弱者和弱势族群。”赵承熙的凶杀让我想起了三年前杀死四位同学的马加爵。在执行死刑前记者问他:“你是想通过杀人发泄什么?”马加爵回答:“恨,反正那段时间真的是很恨他们……他们不光说我打牌作弊,而且说我平时为人怎么怎么样。他们说的与我一直以来想象中的自己很不同,我恨他们。”记者又问:“有没有想过去和他们谈谈,交换一下看法呢?”马加爵回答:“没想过,不可能的,当时只想到恨……那段时间每天都在恨。必须要做这些事,才能泄恨,至于后果是什么,没去想。”在遗书中他说:“我决定给那些歧视穷苦人、蔑视穷苦人的人一个教训,我决定给那些无情践踏、残忍蹂躏穷苦人人格尊严的人一个教训。”显然,马加爵的恨也有道德正义的理由:人格尊严不容侵犯,他也把杀人看作伸张正义的方式。
恨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非理性激情,不管它来自何处,都可能导致罪,尤其是来自正义要求的恨。历史上形形色色以“正义之剑”杀人的罪实在是太多了,马、赵只不过是其中的小巫而已。以伸张正义之名而产生的恨可能导致十分邪恶的罪,于是,爱的问题最终将我们引向恨的难题。恨是一种非常隐蔽而顽固的罪恶之因,尤其是在正义的名义之下,因此,重要的不是道德上的是非,而是心理上的爱恨。也许,如何消除恨,才是杜绝罪恶的首要问题。显然,只有爱可以否定恨并战胜恨,而恨不仅不能否定恨和战胜恨,还是滋生恨的土壤,所谓“因恨生恨”。世俗的爱恨情仇之所以轮回不已,其主要根源就是它们之间割不断的纠缠。
与33根蜡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马加爵被枪决后的骨灰至今还孤独清冷地在那里没人收留,包括他的父母。马加爵的父亲说:“骨灰我们不要了,就当我们没有这个儿子,让一切都过去吧!”马父真的不想要儿子的骨灰吗?马加爵所在村子的村主任马建伦对三年后来采访马家的记者说:“马建夫一家老实本分,善良处世,但马加爵这个事天下皆知,让全家背上恶名,再把骨灰弄回来,他们怕再被人指脊梁骨啊!”不单有普通人指脊梁骨,还有社会机构的歧视,甚至执行死刑也不通知家属。种种不光彩的压力都让这个父亲难以坦然地处理儿子的后事,以至于马加爵的姐姐在听到弟弟被枪决后绝望地恳求社会和人们:“我们会接受事实,但却有一个请求:请善待我们!”
与马加爵家人的不幸遭遇相比,赵承熙的家人就幸运多了。因为在美国社会的大多数公众眼里,他们也是受害者,甚至是更大的受害者。当赵的姐姐代表家人公开道歉后,马上有人在网上回帖说:“这不是你或你家人的错误。”
我在前面提到的那名波士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还告诉我这样一件事。有一次她和一位美国教授谈起这次凶杀事件,脱口而出说这次凶杀让32个家庭失去了亲人,这个教授马上纠正她说:“不,是33个家庭失去了亲人。”对凶手及其家人的宽容,在美国民众中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精神。1991年在美的中国留学生卢刚开枪打死了5名教师和同学,最后自尽。事后第三天,受害人之一的副校长安妮女士的三位兄弟就发表了一封给卢刚家人的公开信,信上说:“安妮相信爱和宽恕。我们也愿意在这一沉重的时刻向你们伸出我们的手,请接受我们的爱和祈祷……此刻如果有一个家庭正承受比我们更沉重的悲痛的话,那就是你们一家。我们想让你们知道,我们与你们分担这一份悲痛……”
一个经过了神圣之爱洗礼的社会,是一个共同以爱来承担罪恶与不幸的社会,是一个化解仇恨的社会,那里的人有福了;一个没有经过神圣之爱洗礼的社会,是一个爱恨情仇轮回不已的社会,在此人们不仅世世代代饱尝了世态之炎凉和仇恨的苦果,也混混噩噩地参与了这种炎凉与仇恨的铸造。唉,19世纪德国诗人里尔克的诗句又在我的耳边响起来了:“既不了知痛苦 / 亦不懂得爱 / 那在死中携我们而去的东西/还深深地藏匿。”
什么时候,那陌生的爱才会进入我们的灵魂,成为中断爱恨情仇轮回的巨大力量?
发表于 2014-7-29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伤害过的 可以宽恕,可是对方现在还一直伤害,没有结束的呢?说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这句话太绝对也不正确,有的父母杀害自己的孩子,虐待致死的多了,发菩提心以念母知恩推及一切众生这是就普通情况而言,

在别的佛教论坛上有一些师兄的观点是:无论父母怎么对你,你都应该无条件的孝顺他们,

个人不太同意这种观点
发表于 2014-7-30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真 于 2014-7-30 12:44 编辑
异界 发表于 2014-7-29 15:54
对伤害过的 可以宽恕,可是对方现在还一直伤害,没有结束的呢?说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这句话太绝对也不正确 ...
对伤害过的 可以宽恕,可是对方现在还一直伤害,没有结束的呢?

您的意思是对自己伤害的程度小,时间短就可以宽恕,反之就不可以宽恕?
有的父母杀害自己的孩子,虐待致死的多了,发菩提心以念母知恩推及一切众生这是就普通情况而言,

您的意思,普通情况下,没有受父母虐待的人才能发菩提心,大乘菩提心对个别情况下个的别人是无意义的?
如果普通情况下的您发了菩提心,某时遇到了对您不共戴天的死敌,那么您是否把对方从大悲心菩提心的对境中删除?,
在别的佛教论坛上有一些师兄的观点是:无论父母怎么对你,你都应该无条件的孝顺他们,

这句话用大乘佛教的教义来说就是,父母众生无论怎么对你,你都该无条件的去慈悲众生,行菩提心愿去度化他们。大乘佛教有此教证:
众过归于一,思众皆有恩。
即一切痛苦都是由我造作而感,一切众生不论亲仇无缘皆有恩德,其中仇敌的恩德不限于往昔曾做过我们的父母,对于菩萨行来讲,没有仇敌伤害便不能圆满忍辱波罗。您是否也不太同意这种大乘忍辱的观点?

老笨转载了论坛某法师ID的文章:
别人伤害我,我为什么要忏悔?
您是否认可该文章的观点?
其中,从佛法的角度,别人伤害我,和父母伤害我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么?如果您认可该法师的观点,可以原谅别人的伤害,为何不能原谅父母的伤害?

发表于 2014-7-31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4-6-30 08:13
转载:

                                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这是这个世界上无数谎言中的No.1。

  受教了,说真的,很多年轻人的的确确在父母那边没有得到足够的爱,相反有很多伤害。有时候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身边的人在没有同样经历的情况下,只会劝那些受伤的儿女,不管怎么你都要原谅啊,好好当孝子啊~~数不知,有些伤口和记忆,挥之不去啊! 学佛的人未必能轻松放下,那些平时连信仰都没有,又不乐意心理咨询(没条件没时间?),有阴影的年轻人~~为之担忧。
 楼主| 发表于 2014-7-31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到伤口,也要看到爱护的恩德,这两面都要看到,单独强调某一方面是错误的,当然也要懂得去理解父母。
父母不是完人,不是圣人,可能在养育我们的过程中犯下错误,坦白承认这点,是如实知见,而不是自我欺骗。
然而,在生养过程中,父母的确为我们付出了很多,又有很大的恩德,处理好伤痛,是为了更好的面对自己和父母的关系,处理好父子或者父女关系,这样才有真正的孝道。
发表于 2014-7-3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出离心上来就菩提心,这个事非常困难。
因为,菩提心首先要平等舍。
如果,没有出离的话,无法做到平等舍。
你不生起爱亲灭仇的心,是不可能的。因为,有切身利益在里面。说句不好听的,假设,你有一个孩子,孩子手指头破个皮,你都会好像刀割一样。这是,生物的本能。父母,亲友,也是一样。儒家讲五伦,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性质。
所谓的仇恨,说白了很大程度是因爱生恨。因为,你对父母或者朋友期望太高,所以最后很怀恨。不是有句话吗,:“你为什么这样对我”。说白了,你觉得他不应该这样对你。一般来说街上的路人甲,在怎么坏蛋,你也不会痛恨他。所以,凶杀案很多都发生在朋友,恋人,亲友,之间。
道家就很反对,孝道。认为,六亲不和有孝慈。看看,24孝,卧冰的,喂蚊子的,割肉的。在道家看来,全是变态行为。父母对孩子,孩子对父母,自然天生就有一种感情,不需要更多,也不需要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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