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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rrypotter

唯我 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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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將領 发表于 2013-10-4 22:13
可以確定你根本不知道我在講什麼,費了些力氣講了許多也像在對虛空講話。隨你怎麼說了。

算是再做點公 ...

是啊, 你只需要给自己的观点贴上应成的标签, 就可以破一切.

可惜, 这是你自己的"应成", 成立的是你自己的观点.
发表于 2013-10-5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再举一例, 为什么要通过自相共相等概念, 趣入无我见解的证据.

摄类学最开始建立小理路的时候, 纯粹的使用了经部宗的名相, 包括自相共相, 胜义谛世俗谛等等. 完全没有再加任何的注解, 直接使用,这样做的用意何在, 难道丝毫都不担心大家混淆概念吗?

发表于 2013-10-5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荷丹 发表于 2013-10-5 09:37
是啊, 你只需要给自己的观点贴上应成的标签, 就可以破一切.

可惜, 这是你自己的"应成", 成立的是你自己 ...

我也不必常篇大論,希望你自己好好保留這些論式,有機會問問前輩,那些論式寫的是什麼。什麼稱作攀敵所許而反破的應成論式。現在多說無益。
发表于 2013-10-5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荷丹 发表于 2013-10-5 09:47
这里再举一例, 为什么要通过自相共相等概念, 趣入无我见解的证据.

摄类学最开始建立小理路的时候, 纯粹的 ...

一開始有的觀念後來要照單全收? 有人學到上部宗義也不會混淆,有人是一下就混淆,全都兜在一塊,這也正常。看看你對唯我的描述,就是例子。
发表于 2013-10-6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問自答: 如果不使用自相與共相的名言,應成師如何區分火的實例與意識分別上火的概念? 答: 事反體gzhi ldog與自反體rang ldog (暫譯)。
发表于 2013-10-1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將領 发表于 2013-10-5 12:58
我也不必常篇大論,希望你自己好好保留這些論式,有機會問問前輩,那些論式寫的是什麼。什麼稱作攀敵所許 ...

需要借用你的"应成式", 继续的来破俺的所立, 这样背后隐藏的逻辑错误才会明白显现.

无为虚空, 应是常法, 唯名言假立故. 这是俺再次的所立

北方将领会这样破: 不遍, 应成有过, 奥巴马有法, 应是常, 唯名言假立故.

于是, 接下去俺又可以回到初次的所立:奥巴马有法, 是无常, 唯名言假立故.

然后, 北方将领又可以破: 不遍,  应成有过,无为虚空, 应是无常, 唯名言假立故.

......

"应成式" 自己陷入困境, 成了个死循环, 呵呵. 这下大家应该明白看出问题所在了吧.



发表于 2013-10-14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荷丹 发表于 2013-10-13 10:59
需要借用你的"应成式", 继续的来破俺的所立, 这样背后隐藏的逻辑错误才会明白显现.

无为虚空, 应是常法 ...

已經提醒過你了,真要我一一分析你才能懂,我只好再作點公益。也看看能不能利益一些後生,看似讀過了許多書,背了一點專有名詞,卻連基本的應成式走法都不懂 (我的天啊)。

一開始你舉了一式: 唯我有法,無常,唯名言假立故。
你說一般人哪裏能從這一論式就懂意思。我說這根本就是不通邏輯的人舉的論式,並且做了說明,你顯然不懂我說什麼,後面又囉哩巴索講了一堆無關之論。

現在說明如下:
你說: 唯我有法,無常,唯名言假立故。
不管是你立的,還是模擬應成師立的(應成師不可能立這種論式),立了"唯名言假立故"為因,要成立唯我無常,立者必然已承許宗法與周遍,否則立這個論式作啥?
換句話說,立者須承許1.唯我是唯名言假立。2.凡唯名言假立者遍是無常。
第1沒問題,第2有嚴重問題,因為周遍不成立。

所以我立一應成論式,主要就是針對你的周遍,說無為虛空有法,"應"是無常,唯名言假立故。

看出來沒有? (一定看不出來,否則不會到現在還糾纏),繼續聽我道來:

在這個應成式中,"無為虛空是唯名言假立",立敵共許,對吧。"凡唯名言假立遍是無常",是你那論式當中承許的,立者如果自己立論式時許此周遍、後來又不許周遍,不必來談因明了啦。好,把這兩句合起來,得到的結論就是: 無為虛空是無常。這就是攀敵所許而反破,攀的是你在立論式時所許的周遍,而投引至立者亦不能許的所立,以此提醒對方當初所安立的因不是正因,不能以該因成立其所立之宗。

這樣懂不懂了?

很明顯,前頭主題沒話說以後,大概一口氣吞不下,以為抓著一個可以回駁的就大張旗鼓,結果也不過是自顯自己連一些常識都不通。你如果讀過攝類學,一開始已經是一堆這類應成式。如果你都把"應"是如何,當成"必然"是立者所許,再怎麼讀也讀不通了。

真的是做公益。打字也要花時間的,總不能老是要人花時間回頭教些基礎知識,而這人又無求教之心。
发表于 2013-10-14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唯我]既不是常,也不是無常,如兔角般,不存在故。
发表于 2013-10-14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將領 发表于 2013-10-14 13:35
已經提醒過你了,真要我一一分析你才能懂,我只好再作點公益。也看看能不能利益一些後生,看似讀過了許多 ...

看来还是得举更简单的例子, 不然还是弄不通

比如说: 东边日出, 西边下雨, 都是自然现象.

那俺就说: 东边日出, 是自然现象的缘故

北方将领说: 不对, 应成西边日出, 是自然现象的缘故.

就是这个彪悍的逻辑. 这下该通了吧?
发表于 2013-10-14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方將領 于 2013-10-15 00:02 编辑
荷丹 发表于 2013-10-14 17:53
看来还是得举更简单的例子, 不然还是弄不通

比如说: 东边日出, 西边下雨, 都是自然现象.

你現在好好注意,如果北方將領如是說,是提醒你以"是自然現象故"不足以成立是東邊日出。其實你那論式也有問題,有法是什麼,所立法是什麼? 這些沒弄清楚要設應成式還真不容易。
看論壇誰想接手教教新人,我實在沒耐心了。
以因立宗的道理也不懂,攀敵所許以破之的應成論式的走法也不懂,還想學格魯的論?

而且,東西邊哪一邊日出是由現量斷,不是由比量斷,比量是量不現見法。
发表于 2013-10-17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將領 发表于 2013-10-14 21:27
你現在好好注意,如果北方將領如是說,是提醒你以"是自然現象故"不足以成立是東邊日出。其實你那論式也有 ...

前面在岔路上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看来还是得回到主题比较好.

请问: 唯我是名相还是性相?

比如说, 人不喝水会死, 唯我不喝水会不会死?

这样问就比较清楚
发表于 2013-10-24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將領 发表于 2013-10-6 00:09
自問自答: 如果不使用自相與共相的名言,應成師如何區分火的實例與意識分別上火的概念? 答: 事反體gzhi ldo ...

似乎已经有“事反体”“自反体”的译例了。
发表于 2013-10-26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性相, 是具有作用者的补特伽罗,无论是五蕴的聚合体, 蕴的相续或者意识,阿赖耶识,还是唯依五蕴或四蕴而假立, 所指的具有作用者, 没有任何差别,是无常.

如果要在这个性相上安立名相, 无论安立的是什么名相, 都是常.

前面的讨论中, 对性相和名相两者, 多有混淆之处, 这里特别说一句.

接下去的问题就是: 是否可以安立"唯我"这个名相?

发表于 2015-3-6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唯我是六處中的法處,唯是意識之所行境"

又花了点时间把这帖重新读了一遍,

克尊格西的这句话, 说明了所有的问题,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有人可以弄明白这句话的真实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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