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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efffangji

萨迦除病祈祷文·金刚语加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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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伟大的萨迦派万岁!
发表于 2012-7-13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伟大的十世班禅大师万岁!
发表于 2012-7-13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雅木 发表于 2012-7-13 21:32
怎么可能是“康师傅纯净水”和“康师傅果汁”涅。而且你所说的关系也只是历史关系,和两派的教学、修学 ...

小可说,是康师傅纯净水和康师傅果汁的关系,是由于先前您说是康师傅纯净水和百事果汁。如果是康师傅纯净水和百事果汁,请问什么是康师傅果汁、什么是康师傅?
并没有一个包含格鲁、比格鲁大、不包含萨迦的“康师傅”存在啊?而只有是康师傅和纯净水和康师傅果汁,则可以说“康师傅”就是金刚乘,包含萨迦和格鲁以及其他教派。
而如您所说的话,什么是康师傅呢?
如果您说是康师傅和百事,则还略微有一点道理。

如果楼主发此贴是“故意”,则您可以说“百事跑去康师傅宣传产品,说你们的果汁也是学自我们的,都过来喝喝吧”。
如果楼主发此贴不是“故意”,则最多是跑去百事去和康师傅说,我们的果汁也很好,大家可以交流一下。
如果说这是砸场子,则已经称许楼主的“故意”。交流和砸场子,完全是不同的两码事。

而如前面所述很多萨迦的大德也传格鲁教法,格鲁很多大德也传萨迦教法。也就是康师傅和百事,或说康师傅的部门间领导本身已有交流,那么双方的员工提及自身之产品,则理应归入交流的范围。

如果说是格鲁的大德都没有接受、传授萨迦教法,而只有弟子那么做,您还可以说,这是砸场子。

而本身主论坛就存在关于萨迦教法的帖子,也就是有先例,则自然不可以说楼主是砸场子。
发表于 2012-7-13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雅木 于 2012-7-13 23:05 编辑
蒋雍曲措 发表于 2012-7-13 22:41
小可说,是康师傅纯净水和康师傅果汁的关系,是由于先前您说是康师傅纯净水和百事果汁。如果是康师傅纯净 ...


如果楼主发此贴是“故意”,则您可以说“百事跑去康师傅宣传产品,说你们的果汁也是学自我们的,都过来喝喝吧”。
如果楼主发此贴不是“故意”,则最多是跑去百事去和康师傅说,我们的果汁也很好,大家可以交流一下。
如果说这是砸场子,则已经称许楼主的“故意”。交流和砸场子,完全是不同的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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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您的分歧恰恰就在这里啦,我的意思就是说,不管楼主是出于什么“意”(我也认为很好意,我也很欣赏楼主),但都应该“允许”主场的人有权行使他的权利的嘛,因为这是他们一早就定下的规则啊,客人没有(或者忘记)遵从规则,反而说我是好意交流的耶,你怎么能赶我走啊,这才是有点说不通的啊(出动规则时才不理你什么意),至于他们有时赶人,有时不赶人,这都是他们自己的自由,作为客人,我们是没资格干涉的啦。

如我刚才说的,你完全可以认为他小气,他语气有问题,他很粗鲁,但没有反过来说你赶我走是你的错这样的吧??

主方有人认为你来砸场子(声明,我只是尝试从了了角度出发,因为他说楼主发了此文就是不让人念密则玛),最多说这是误会,你好好解释一下就行,没必要反过来说你不能赶我走,按规则赶人走是他们的权力!



发表于 2012-7-13 23: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需要有传承么?
发表于 2012-7-13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雅木 发表于 2012-7-13 22:54
如果楼主发此贴是“故意”,则您可以说“百事跑去康师傅宣传产品,说你们的果汁也是学自我们的,都过来 ...

小可非常的认同您说的“不管楼主是出于什么“意”(我也认为很好意,我也很欣赏楼主),但都应该“允许”主场的人有权行使他的权利的”

但是如小可之前所说,主论坛并不是之前没有任何关于其他教派的帖子,如小可之前所举例的三个帖子,一个是普通论坛成员所发、一个是法宝编辑所发、一个是管理员所发。那么也就是说,主人并没有完全禁止此等行为,那么如何能说客人是不遵守规则。

在主人并没有声明完全禁止、并且以前曾经存在过的情况下、客人做出的话,主人也可以说,以后不要这么做了,并没有问题。但是不能够就这样说客人是恶意的吧?

所以小可的结论是,小可认为如果已经明确声明禁止、并且一切之前的这种行为都被禁止,则小可甚至不认为主人语气有问题和粗鲁,因为如果有人犯我的禁我肯定更粗鲁。但问题在于,之前并没有明确的声明禁止、且之前的这种行为并未被完全禁止,则主人依然可以提示、警告、纠正,但是不可以把错误归于客人。
发表于 2012-7-13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蒋雍曲措 发表于 2012-7-13 23:05
小可非常的认同您说的“不管楼主是出于什么“意”(我也认为很好意,我也很欣赏楼主),但都应该“允许” ...

“不能够就这样说客人是恶意的吧?”,这个很赞成,我刚才64楼也说了,你可以针对这个解释,声明自己没恶意,所以说了了的问题不在于赶人走,而在于说话太过于生猛直接,听起来有点不近人情,譬如直接就把帖子定义为“恐怖级”。但有时这是个人性格或者说话风格使然,好好沟通互相谅解就好。

此外分歧之二在于,我不认为之前主坛不赶走某些萨迦贴,所以就不能赶走其他萨迦贴,还是刚才说的,“至于他们有时赶人,有时不赶人,这都是他们自己的自由,作为客人,我们是没资格干涉的啦”。
发表于 2012-7-13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2、社区建立不易,请珍惜有限的网络资源,保持社区各论坛良好的学习环境,不要转载其他教派祖师的开示——一定要转载请到其他教派的论坛去张贴并讨论。

你看,主坛置顶一早就这么说过了,作为客人,自当自觉遵从的,至于他们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不用,实非我们所能干预的哦。
发表于 2012-7-13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雅木 发表于 2012-7-13 23:21
“不能够就这样说客人是恶意的吧?”,这个很赞成,我刚才64楼也说了,你可以针对这个解释,声明自己没恶 ...

如果“我不认为之前主坛不赶走某些萨迦贴,所以就不能赶走其他萨迦贴,还是刚才说的,“至于他们有时赶人,有时不赶人,这都是他们自己的自由”。
那么客人自然可以“有人没有被赶走,那我发一下试试看会不会赶走~”

除此之外,所谓论坛的主人,应该定义为什么呢?--佛弟子?格鲁弟子?论坛成员?论坛的格鲁弟子?
至少可以说,了了并不是“主人”吧,只可以说,包括了了在内的一大群人形成了“主人”。
而帖子中可以看见,很多人都是随喜赞叹,少部分人是认为恐怖。那么如何成立是“主人”要赶走?

所谓规矩是用来遵守的,如果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那就不是规矩是儿戏。
据小可所观察的格鲁论坛是守规矩的,以前曾有管理员违反版规也会禁言,所以小可认为说论坛守不守规矩“这都是他们自己的自由”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2-7-13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蒋雍曲措 于 2012-7-13 23:44 编辑
雅木 发表于 2012-7-13 23:30
2、社区建立不易,请珍惜有限的网络资源,保持社区各论坛良好的学习环境,不要转载其他教派祖师的开示—— ...


如果您要说“论坛的规矩是可以有时候守有时候不守”,那么无疑是说以前管理员违规被禁言这类的事情是演戏?如果是如此的话,则小可无话可说了。
如果的确论坛的规矩是必须要遵守的,则如我所举例的那类帖子也应该移动到联谊论坛才对。如果是如此的话,则楼主情有可原了。

如果论坛的确规矩是可以有时候守有时候不守,则至少这可以说是不公正对待吧?
而如果按照您的逻辑,是否您受到不公证的法律对待,也是“法律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不用,是法官大人的自由,实非我们所能干预的哦”?
发表于 2012-7-13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客人自然可以“有人没有被赶走,那我发一下试试看会不会赶走~”

我觉得这样就属于钻空子了,遵不遵守,应该多从自身出发滴,这属于礼貌问题,你不能说看到很多人不遵守,所以自己也就放开乱做了,毕竟他们一早就写好版规的。
发表于 2012-7-13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雅木 发表于 2012-7-13 23:43
那么客人自然可以“有人没有被赶走,那我发一下试试看会不会赶走~”

我觉得这样就属于钻空子了,遵不遵守 ...

古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也就是说,管理的人如果自己不遵守,让其他人遵守岂非是天方夜谭?
自己写的规矩,自己不当一回事,要求人家遵守,您觉得合理?
如果自己已经不当一回事了,别人不小心犯禁了,还能说别人不懂礼貌?

当然,小可一直认为格鲁论坛是守规矩的地方,所以,您此番言论实在不能说恰当。
发表于 2012-7-14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雅木 于 2012-7-14 01:19 编辑
蒋雍曲措 发表于 2012-7-13 23:48
古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也就是说,管理的人如果自己不遵守,让其他人遵守岂非是天 ...


太好了,终于进入终极分歧点了,你认为“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则认倾向“正人先正己”(当然我也做不到,但不妨碍这么想),毕竟规矩早在那,若违反在先却反过来说不能这么干,我自己也是不怎么能接受滴。不过这个分歧大概属于个人看问题的方式问题,见仁见智,已没必要再深究下去了。

感谢您的参与哦。
发表于 2012-7-14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蒋雍曲措 于 2012-7-14 00:17 编辑
雅木 发表于 2012-7-14 00:02
太好了,终于进入终极分歧点了,你认为“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则认倾向“正人先正己”(当然我也做不到 ...
顶礼大恩上师及萨迦班智达

您认为正人先正己,并没有任何的错误,小可非常的随喜。
但这是否应该是您“先正己”而不是去“正人(楼主)”的理由呢?
而您的所言已经是“先正人”而不是在“正己”,那么您说这话是否是没有立场的?

如果您这个“倾向正人先正己”的人都已经做不到了,那么没有认为正人先正己而是有可能认为“上梁正下梁才能不歪”的楼主,为什么理应要做到呢?
如果楼主并没有理应要做到的话,是否您如前所述的所有言语都可以忽略掉了?因为那只是您理想中的状态。

(小可要叙述的是雅木兄的逻辑问题,并非说论坛的任何人上梁不正,如小可之前所说,小可认为此论坛是守规矩的地方。所以以上一切答复均是针对于雅木兄的逻辑而言)。
发表于 2012-7-14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雅木 于 2012-7-14 01:12 编辑

后面就不再说太多了,感觉有点绕下去了。

还有就是,我不认为版规是和世间法律等同的东西,这只是主人在自己家定下来约束客人行为的规则,他可以觉得过分就动用,也可以选择容忍,并不属于你说的“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种层面的对所有人适用的情况。版规所针对的对象本来就是客人,主方自己是不会在主坛谈别派的教法的,至于客人犯了,他们要不要动用版规,就视乎他们的容忍度了。

所以说,我为啥说客人(包括楼主)最好先正己,因为版规本身就是针对客人的一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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