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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西北之青天

宁玛巴辽西寺即将举行莲师大圣像等开光大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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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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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aljor 于 2012-6-11 14:33 编辑
西北之青天 发表于 2012-6-11 00:39
根据我的了解,白玉传承最重要的,也最为我们所知的,是白玉的历代法座持有者,寺主职务均由历代法座持 ...

呵呵,好牵强的论调。比如就象格鲁派的尊者喇嘛转世期间,热振活佛曾担任尊者喇嘛摄政,难道热振活佛就自动成为甘丹或哲蚌寺主了吗?
发现不少其他传承的道友好象很喜欢为白玉寺“指认”第12任寺主哦。好吧,不做无谓之口舌,改天把《白玉寺史志》和《宁玛派源流》相关内容贴上来给大家看看。
发表于 2012-6-11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了了 发表于 2012-6-11 07:59
卖糕的受不了请离开。

一处乡村一处例, 没见过入了人家房子左批評右批評这么没礼貌的小孩!

呵呵,我注册你这里的ID,就是一个契约,大家都在同一个规则下面玩呢,玩不起就说玩不起呗!
发表于 2012-6-11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洛桑丹尊 发表于 2012-6-10 22:15
对直美信雄仁波切的争议,是否因为他是一位日本来的仁波切呢?

如果是在宁玛的论坛,我的这个提问可能会马上得到回复,我也可以及时了解情况了;

如果我在格鲁论坛问格鲁某大德的情况,也可以得到格鲁师兄的及时的回复;

但是,如果在格鲁论坛问宁玛的师父,就难以得到及时回复了,可能因为知道相关信息的师兄比较少吧!

不过,在格鲁论坛难以了解宁玛的情况,是很正常的,术业有专攻嘛!看来,需要多来一些宁玛的师兄,多说一些有关宁玛的知识,为我们补补课了。——但是,这样一来,这里就不具备专门论坛的特点了。

我目前只有精力学习格鲁一个派别的功课,所以,我希望这个论坛只有格鲁的联谊和活动、只有格鲁的八卦和素材,其他的了解多了,我这个初学的人会无所适从的。

管见,  仅供管理员参考。
发表于 2012-6-11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講到底就是想說樓主發廣告發錯了。大約改為寧波車在某寺唸過五部大論,得到堪布位置,又寫了一二部有關註釋宗大師《廣論》的著作,也以格魯諸位先賢的註解為嚴飾。這樣樓主的待遇應該會好一點。
发表于 2012-6-11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還有,隨喜樓上的「打圓場」。不過如果換成是薩迦天津法王的廣告,可能效果很不一樣。
发表于 2012-6-11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在格鲁论坛发布宁玛的讯息,很明显是素质问题!!!
发表于 2012-6-1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danawei 发表于 2012-6-11 22:26
呵呵 在格鲁论坛发布宁玛的讯息,很明显是素质问题!!!

什么是素质呢?呵呵!
还维稳呢!呵呵
发表于 2012-6-11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我接触到的藏人来讲,不见得乐见汉族人来接触藏传佛教,并且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在里面。打个比方,一个藏香汉族拿到的出厂价是50元,藏族只要30多元。要是没有偏见,也就不会有族群之间的冲突了。
汉族的争口气吧,最好不要象他们一样有门户的偏见!有时候想学佛的脑袋里面想花岗岩一样,就是这些所谓的偏见,真的很没意思
发表于 2012-6-12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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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了了 于 2012-6-12 09:50 编辑

同一个帖子, 在龙钦宁提论坛居然只有一个回帖, 92个阅读, 真也怪事...这个龙钦宁提论坛人气比格鲁论坛火wo..

http://www.duozhiqin.com/forum/forumdisplay.php?fid=101&page=1

在这里说酸话的, 不如省点气力去这个论坛贴多一点、说多一点, 那里是明擺着的龙钦宁提社区呀....
发表于 2012-6-12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那里是龙钦宁提传承专区,这里是佛子联谊论坛,要么你把名字改成格鲁佛子联谊论坛好了,你是老大,免得误解! O(∩_∩)O哈哈~
发表于 2012-6-12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格鲁修学社区】新手指南(版规)




假如您是一位初次光临本社区的新手,俗话说,入乡随俗,首先我代表本社区的管理员们欢迎您的到来,其次,为了您能在本社区愉快的交流,我想为您提出一些忠告、建议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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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区的前身是鸿泥师兄创办的朗忍论坛,原来朗忍论坛的各位版主,现在都是本社区的管理人员,顾名思义,朗忍也好,格鲁修学也好,都旨在说明这是一个具有宗派性的BBS,以交流格鲁教法的修学心得,讨论格鲁教法的深义,汇集格鲁汉译法宝,传递格鲁新闻资讯为主,任何远离本宗旨的议题都是不受欢迎的,如果您想讨论其他宗派的见解,请到各自宗派的论坛,敬请理解。



2、根据本社区的宗旨,下列类型的帖子是不受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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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频繁发贴,主题与格鲁巴教法无关,或者是政治立场不符合国家要求,存在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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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一次欢迎来到【格鲁修学社区】的各位同修,希望你们在这里过的愉快!
发表于 2012-6-12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danawei 发表于 2012-6-12 10:58
【格鲁修学社区】新手指南(版规)

不明白你贴版规的意图啊,你又一个字没说,版规我看了两遍,没看到有违规的现象啊,有的话我头顶长疮脚下流脓好了,要是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你该发啥毒誓呢?不理解
发表于 2012-6-12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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