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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笨者之帚

十一世班禅大师在2012年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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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3-11 12:13
依止善知识要观察很多,例如“双十”,但惟独没有必须观察名位这一条,柯南忘记了吧。

我的原則大概就是..不被強迫依止  ps: 就像福智那樣..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南 发表于 2012-3-11 12:25
我的原則大概就是..不被強迫依止  ps: 就像福智那樣..呵呵

OK,那么我们就事论事,在这个帖子里,谁是被强迫依止了呢?您能举例了吗?
如果不能,那么您说这些意义何在呢?
发表于 2012-3-11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3-11 12:23
呵呵,说不了几句话,就开始气急败坏,言出不逊,由此可见风骨人品,领教了。
至于说倒向哪边,我倒向 ...

呵呵,你说倒向释迦牟尼佛那一边,这个咋个证明哪,释迦牟尼佛都圆寂了2000多年了,就像马克思圆寂200多年一样,随便你打着他旗号干事,他又不会出来踹你,你说倒向利益众生,这个众生是哪些啊,做人要实实在在,不能瞪眼说瞎话,是利益汉族还是利益藏族,利益汉族的话,那么多自焚的你是去灭火了还是去超度了还是忙着和谐了
发表于 2012-3-11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3-11 12:27
OK,那么我们就事论事,在这个帖子里,谁是被强迫依止了呢?您能举例了吗?
如果不能,那么您说这些意义 ...

這個嘛..我坦誠地說: 笨帚決沒強迫我要承認假的..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南 发表于 2012-3-11 12:40
這個嘛..我坦誠地說: 笨帚決沒強迫我要承認假的..呵呵

呵呵,真会偷换概念哦,从讨论主题【强迫依止善知识】,忽然变成【强迫承认真假】。
如果按格鲁的辩论规矩,您这样说,就该得个“嗏”!
发表于 2012-3-11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與不信是很個人的事,至少我相信現在這位,是假冒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 发表于 2012-3-11 12:34
呵呵,你说倒向释迦牟尼佛那一边,这个咋个证明哪,释迦牟尼佛都圆寂了2000多年了,就像马克思圆寂200多年 ...

呵呵,我做过什么,社区上有很多例证,认识我的不少网友也知道,我自觉问心无愧,没强迫您认可的意思,您说我倒向政治,不也是毫无证据信口开河?到了我这里,就要举证,我觉得这很没意思.现在又挑动说利益汉族利益藏族,汉族和藏族都是众生,都需要利益,舍弃其中一类即犯菩萨戒,请自己去好好读读宗喀巴大师的菩萨戒品释.

其次,说到自焚,我从来不赞成任何形式的自焚,而且自焚是违背佛教戒律的.
宗喀巴大师的<密咒戒品释>解释密宗十四根本堕中第八个,就曾明确反对过:
释第八根本堕:
        “蕴即五佛体,轻损即第八。”
此中分二:(1)境者,色、受、想、行、识依次说是遍照、宝生、无量光、不空成就、不动“五佛之体”或自性。《红、黑降阎摩》二续与《金刚幕》说是自蕴故,当以自“蕴”为根本堕之境。
(2)于彼境作何事成堕者。于彼轻损或毁谤者成堕。“轻损”之理者,那波巴说,蕴住诸佛自性,及由加持力生为遍照等佛,当以内护摩而作供养、以乐修乐。以遮断、舍身、下劣业行、非处忍、断支分支节、斋戒、苦行、难行等为“轻损”义。馨底巴说:“菩提安住于此五蕴,以此咒理精进而(获得)故,及说‘自毁坏人乐’故,不可毁之。”
所以,按照密戒,僧人也绝不该自焚,更何况,自焚只能挑动族群对立,分割藏汉,紧张局势,对利益众生没有丝毫的帮助,你如果赞成自焚,请举出理由,不然我觉得这个话题实在没必要继续.
我的观点,在前面说的很清楚,能正面回应就正面回应,不能的话,说一些阴阳怪气的话,很无聊.
发表于 2012-3-11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靈恒 发表于 2012-3-11 13:03
信與不信是很個人的事,至少我相信現在這位,是假冒的

因為我不希望別人強迫我,所以我也不敢強迫你..呵呵
发表于 2012-3-1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3-11 13:04
呵呵,我做过什么,社区上有很多例证,认识我的不少网友也知道,我自觉问心无愧,没强迫您认可的意思,您说我倒 ...

您说的有些观点我是蛮赞同的,不过把观点单拎出来就不靠谱了,因为观点都有个存在背景,比如在文革时候,说假话的行为还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有那个背景在。在不能说真话时,宁愿不说话,也不要说假话。尤其是现在地沟油毒奶粉遍地的,你再在造假那就是忽悠别人的智商了,小弟这里感谢您的付出,同时也祝愿您佛学路上精进、智慧增长!
发表于 2012-3-1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3-11 13:04
呵呵,我做过什么,社区上有很多例证,认识我的不少网友也知道,我自觉问心无愧,没强迫您认可的意思,您说我倒 ...

這我也不贊成傷害眾生的生命.
但是有一點.."下至戲笑乃至命緣,應當守護不捨三寶者。"身命受用,定當捨離,若為此故,棄捨三寶,則一切生輾轉受苦,故任至何事,不捨歸依。

就是遇到命緣時,非得生死相見時,究竟是選擇
1.讓對方殺你
2.你殺了對方
3.自殺

苦惱啊!
发表于 2012-3-11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3-10 11:21
说一点内幕。

在十世班禅大师圆寂以后,在确立十一世班禅大师的问题上,听说当时的统战部长丁很开通,和 ...

能够入灵童的候选人这点上来看,起码就不是一般人转世。
如经过系统密集的宗教训练,成为一个优秀的比丘那是肯定的。
发表于 2012-3-11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常回家看看 发表于 2012-3-11 13:28
能够入灵童的候选人这点上来看,起码就不是一般人转世。
如经过系统密集的宗教训练,成为一个优秀的比丘 ...

但善知識不一定就得稱為班禪..呵呵
发表于 2012-3-1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南 发表于 2012-3-11 13:30
但善知識不一定就得稱為班禪..呵呵

这话是你说的哦,
大陆和谐的气氛下, 点到为止吧。
发表于 2012-3-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3-10 11:21
说一点内幕。

在十世班禅大师圆寂以后,在确立十一世班禅大师的问题上,听说当时的统战部长丁很开通,和 ...
听说当时的统战部长丁很开通,和大老板那边通过私下渠道沟通,最后达成的协议是,十一世班禅大师由大老板指定,但必须由中央政府来宣布,这样双方都承认第十一世班禅大师的地位,事情就会比较圆满的解决了

老笨, 这个说法是不是有依据啊?

有国内的学者说,大老板先提出也是如您说的那样,先抓住主动权等原因。

有看过外国记者写的一本关于寻找大师转世的书, 没有看完就留在外国了, 呵呵个人胆子小
发表于 2012-3-11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常回家看看 发表于 2012-3-11 13:35
这话是你说的哦,
大陆和谐的气氛下, 点到为止吧。

當然是我說的啊! 難道你認為入選的都要稱班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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