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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愚者

讨论:名言我是哪种量的显现境?(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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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愚者 于 2011-8-25 23:15 发表


1、为何“唯我”不能?
2、瓶之义总和常的瓶有什么区别?
3、瓶的性相为何?常的瓶是不是瓶?
4、可以说为无常的瓶是不是那个“唯名言的瓶”?其是不是也是就“瓶安立所依”而安立? “可以说为无常迁灭的瓶” ...



愚者兄的問題恕我不一一回覆,總論如下:

如同觀察車時以七相尋求而不可得,故車為唯名言有;唯名言有的意義就是境上無塵許可得。雖然車、瓶、名言我皆唯名言有,但不同於經部師以唯名言假立即是常,否則應成師說一切法唯名言假立,應說一切法皆是常。前面我可能在論述時沒講清楚,此處再提出我所想要說的重點:

既然仍有常法及無常法的區別,一切法又唯名言有,怎麼安立常與無常,還是要看有無生住滅相,有生住滅相則是唯名言有的常,無生住滅相則是唯名言有的無常。就世俗名言量觀察時,若說是常,即非無常,反之亦然;常與無常正相違故。

之所以堅持名言我無生住滅相,是因為無始以來之我皆是同一個我,所以才能說我造業而我受果,造業受業者是一。既然是一,就是常。這個常卻不同於外道的常我,因為外道所許的常我是離蘊實有之我,而此名言我是唯名言假立,因為無生住滅相故亦假立為常的我。說昨日之我與今日之我不同,其實是名言我施設所依-諸蘊-的不同,昨日之我與今日之我不是兩個我。

瓶、桌雖雖七相尋求而不可得,是唯名言假立,然被稱為瓶、桌的事物猶見有生滅相,故可說瓶、桌為無常法。然瓶、桌之義總無生滅相,故瓶之義總為常。見有生滅、被稱為瓶、桌的事物與瓶、桌之義總不同,由自己的經驗應可察覺其中差別。

如果就應成宗義看,一切都得在唯名言假立的觀點上討論了。
发表于 2011-8-25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眼菩提 于 2011-8-25 23:01 发表
明天还要早起上班,先不聊了。传说中格鲁论坛很好,果然是很好,在讨论中很受益,希望以后能有更多讨论。小弟告退。


能參予此討論何其榮幸,得益亦多,情緒上興奮,思慮卻傷氣血,呵呵!早點睡覺也好。

在另一帖中求教深圳格西,不知格西弟子是否可代為詢問。本論題之討論有可能是我墮負,但思慮過一遍總是有益。
发表于 2011-8-25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下有人在放癫狂音乐无法睡觉,在报警和看看论坛之间我选了后者。
针对将领,还有问题:若以你所说在支分上名言安立的苹果唯是义总的话,苹果和苹果的义总有何区别?为何分别心只能显现苹果的义总而不能显现苹果?——这不仅是经部许,是四家宗义共许。

说几句题外的:
以前总是自己看书自己听光盘,没有人交流学习,也是周围没有这个环境吧。自己学得对不对,理解得有没有偏差,都无从判断。久仰江译师,为寻译著慕名而来,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跟江译师对上话,非常高兴!又发现这个论坛有这么多研习教理的同修,而且还愿意搭理我这个后进,真开心!其实我学习上有很多问题都得不到解答,非常希望能在现实中找到同行道友,更希望有善知识不吝提携,希望我这个愿望能够借格鲁论坛这块宝地快快实现。:lol
发表于 2011-8-26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這麼說吧:蘋果與蘋果義總的差別,在於蘋果是那個堪被稱作蘋果的具體事物,之所以說是「堪被稱作為蘋果」,因為以該事物為對象作七相尋求的觀察時,蘋果不可得。但因符合名言中蘋果的性相,就說該具體事物為蘋果。這個「蘋果」是有生滅的。唯在分別上顯現的蘋果義總,則無生住滅相。

其實相關具體論述我也不是完全從書上看來的,部份是書上看來,部份是自己的推敲,只想扮好一個思想演員的角色,設想在應成師的基本宗義上,如何不違背應成師基本論述的情況下作推敲,您參考參考就好。

一起疑念,就睡不著了,此時已半夜,也正愁待會兒睡不著,千萬別再激起我的疑念。以後也希望有機會彼此多多論議,十分受惠。

江譯師也參予了,受教了。

[ 本帖最后由 北方將領 于 2011-8-26 00:16 编辑 ]
发表于 2011-8-26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關於這個問題,再思考了一下:

如果要觀察世人如何緣我,自己既然也是世人,觀察自己如何緣我即可。說過去之我與現在之我是一個我,及過去之我與現在之我有所不同,兩種觀點似乎都存在。如果不堅持說有「滅」,而說有變化,就無法否認了;既然有變化,也就不是常。

老實說,我也覺得說名言我為無常頗有道理,既然以五蘊為所依法,由五蘊無常說我無常;由五蘊有作用說我有作用,也十分合理。

《入中論》破四生時提到:「世人亦不執他生」,敵方辯稱破他生有世間妨難,破曰世人對因果亦不執為有自性之他,如僅種樹種而說此樹是我栽,不執樹苗及長成之樹為自性相異者。論中僅說至此,因為佛教內部至中觀續師皆許他生,故強調除了作勝義觀察他生不合理之外,隨順世間名言也不作如是執。我們如果再進一步衍伸,世間人也不會說樹苗與樹為同一。把這個說法套到我是常或無常的討論上,似乎也可以說:「世人不執過去與現在之我為決定為同一、或決定為常,也不執過去與現在之我決定相異、或決定為無常。」

雖然分別可區分為執實有、不執實有,其非此二之第三種分別,但在未證空性之前,世間人分不清執實有及非此二兩種分別的差異,世俗諸法皆如實有般顯現。所以如果作進一步考察,特別是所作考察隱隱指涉到什麼是該法、該法在何處時(尋求假立義,而指出其假立義所在),隱然已執自性成立。

最近這幾樓的討論集中在常與無常,但說無常者,是就蘊來說,彷彿我在蘊上;說常者就非蘊(不是離蘊)來說,彷彿我異諸蘊,似乎都已牽涉到尋求假立義了。如此便違背了一項原則,唯我是不假觀察(勝義觀察)而安立的。世人對因果也是不假勝義觀察安立因果,一但作勝義觀察,因果諸法亦不堪理智觀察之擔,無法建立因果的合理性。
這一句「不假勝義觀察」,份量不輕啊!

下文引自《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可供參考:明許有假我之功德
若安立我為假有,則非堅不堅等邊執分別之所依,故計常無常等有自性之分別皆易遣除。頌曰:
「非有性故此非堅,亦非不堅非生滅,此亦非有常等性,一性異性均非有。」
此依諸蘊假立之我,若堅不堅皆無自性。若我為自性不堅,則我與所取應無異性,即所取為我,若果爾者,則我一一剎那,應是自性各別生滅。是則前後全無系屬。又所取法應成能取。故不應理。如是若謂常住堅固,亦不應理。我若常者,應前生之我即現在我。又前世我與現在我,所取諸蘊自性各異,則我應非一,以離所取無異體之我故。中論曰:「若五蘊是我,我即為生滅。」釋論云:「可知龍猛菩薩許非生滅二種差別。」此言生滅謂有自性者。

附帶一說:
思考問題有如數學演算,演算結果與標準答案一致,不一定能說對,因為演算程序可能失誤,只是恰好算出來的答案正確。答案錯誤也不代表演算全然出錯,可能是一二計算程序失誤。破要能真能破,立要能真能立;而破了還有破救,立了還有破諍,在辯論過程中逐步獲得定解。
辯論實在有益,不經思辯無以深入。只是辯論亦令人頭大,參予辯論又得處理世間事,更是一個頭兩個大。

[ 本帖最后由 北方將領 于 2011-8-26 13:28 编辑 ]
发表于 2011-8-26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眼菩提 于 2011-8-22 19:46 发表


俱生我执不是分别心的理由是什么呢

——应成派许俱生我执不是分别心,异生缘普覆谛必伴随着真实现起及执实,下部所许的俱生我执应成不许为俱生我执,而许为分别我执,而分别我执全是分别心。下部所许的俱生我执下部自己也许为分别心。
发表于 2011-8-2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水堂主 于 2011-8-26 12:49 发表

——应成派许俱生我执不是分别心,异生缘普覆谛必伴随着真实现起及执实,下部所许的俱生我执应成不许为俱生我执,而许为分别我执,而分别我执全是分别心。下部所许的俱生我执下部自己也许为分别心。


应成许的俱生我执,拿法我执来讲吧,大体共自续,区别在于自续许谛实执,应成许自性执,有四类:退还所取分别,转趣所取分别,实质能取分别,施设能取分别,三界共计108种,全部是分别心。
发表于 2011-8-26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北方將領 于 2011-8-26 12:15 发表
關於這個問題,再思考了一下:

如果要觀察世人如何緣我,自己既然也是世人,觀察自己如何緣我即可。說過去之我與現在之我是一個我,及過去之我與現在之我有所不同,兩種觀點似乎都存在。如果不堅持說有「滅」,而 ...


是啊,其实这里我想没有人敢说自己讲的都是对的,但是对方错误的地方,很可能也是自己实际上存在的错误,互相讲出观点,互相指出缺陷,确有极大帮助。
发表于 2011-8-26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并非所有的俱生我执都不是分别心,俱生我执有分别及无分别二。这是我询问一格西的答案,暂时没细研。
发表于 2011-8-26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水堂主 于 2011-8-26 16:07 发表
并非所有的俱生我执都不是分别心,俱生我执有分别及无分别二。这是我询问一格西的答案,暂时没细研。


请有机会时再向格西询问解答。

[ 本帖最后由 龙眼菩提 于 2011-8-26 17:29 编辑 ]
发表于 2011-8-26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3.1.7.2.1.分别颠倒知
        「执着兔角的分别知和「补特伽罗我执,就是第一的实例。

——《西藏佛教认知理论》
发表于 2011-8-26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意识能否缘五蕴而不分别就执为我呢?就如同我们心里安静时,一下受惊,当时有我执吗?若有,此有无义总现起?确实有疑。望能观心说出一点体会,以飨道友。许有无分别俱生我执也可能只是部分大德的见解,在承许下部所许俱生我执是俱生还是分别时就有不同的说法。
发表于 2011-8-26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水堂主 于 2011-8-26 18:30 发表
意识能否缘五蕴而不分别就执为我呢?就如同我们心里安静时,一下受惊,当时有我执吗?若有,此有无义总现起?确实有疑。望能观心说出一点体会,以飨道友。许有无分别俱生我执也可能只是部分大德的见解,在承许下部所 ...



之前已经一再说明,俱生我执不是任何时候都会现起的,但是实有的显现——俱生我执的习气——却是佛以下、根本定以外都会显现的。这在广略论中阐述所破的部分都有说,平时我们不加思择时所认知的那个我,是名言我,它固然显为实有,但彼时我们并不能抓住自性我这个所破。但是当我们情绪很激动的时候,比如强烈的贪,强烈的嗔,或者强烈的恐惧等时候,我执就出现了,这时候那个好像完全是自性成立的我才能清楚显现出来。断法也就是利用这个原理来修的。

[ 本帖最后由 龙眼菩提 于 2011-8-26 18:58 编辑 ]
发表于 2011-8-26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眼菩提 于 2011-8-26 18:53 发表



之前已经一再说明,俱生我执不是任何时候都会现起的,但是实有的显现——俱生我执的习气——却是佛以下、根本定以外都会显现的。这在广略论中阐述所破的部分都有说,平时我们不加思择时所认知的那个我,是名言 ...


佩服!
 楼主| 发表于 2011-8-27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摩诘经》中有一偈赞佛说:“善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
这里赞佛说能善分别诸法相,佛是没有分别心的,但佛会分别诸法,那么分别心和分别的差别在哪?
俱生实执是分别心还就只是分别?
还有俱生实执无明是心所,其是不是唯于分别意识相应?此无明心所于无分别之根识和意识相应吗?
若其于无分别之根识不相应,那么《广论观章》:“故无翳等内外错乱因缘损害诸根识等,惟无明力错乱,执取实无自性现有性境,此不能害无倒名言”当做何解? 没有无明相应的根识是如何执取实无自性现有性的境的?
若无明和根识是相应的,那么心王心所相应五条件中的“行相相同”如何解说?分别心执取境的行相,和无分别心取境的行相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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