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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化身磁儿

随便写写——让我感动的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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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觉醒 发表于 2012-12-28 22:05
你是什么角色呢?我们玩无间道好不?你相不相信jjeryou是我们的人?

我觉得,其实大家都不必搞阴的那套。
谁和傅老师有恩怨,很明显。
谁是他徒弟,也很开宗明义。
我觉得,不如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把恩怨说透。
譬如:
我是XX,我老婆被老师带走了,我讨厌他。
我是YY,我认识XX,他撒谎,他根本没老婆,他是因为什么什么事结怨的。
这样会更明白。站出来!好男儿!
发表于 2012-12-28 22: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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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觉醒 发表于 2012-12-28 22:16
我很诚恳的说,假若有证据说‘我在某时某刻看到了’那反对方同样会问,“谁证明你去到了现场?或者说荒谬那刻老师正和我还有他讨论话题,或者说某某证明那个女当事人不在场。或者……”显然既是有了答案“我看见了我叫什名字,我在某年某刻看到傅味琴和许﹡做﹟﹟”,也只是当事人一面只词。你还需要找更多证据


那也起码有个说法让大家自己判断啊。总比说“我相信谁谁和谁谁有一腿但我不提供证据”强点吧?!
让我们搞清楚,您的主张是,您认为傅味琴和许X有上床,对不对?依据是什么?(感觉、看到实际行为、看到亲密举止、听说...咋都行)您是不是傅味琴的前徒弟?是不是果戒法师徒弟?让我们知道一下来龙去脉会更清晰判断。当然,这是建议而已,任何人在论坛都没有义务交代自己的身份,我只是建议如果您不介意,我好奇想知道。
发表于 2012-12-28 22: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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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觉醒 发表于 2012-12-28 22:26
假设按照社会的法律把场地租给别人使用,使用方在这个场地制造毒品或犯罪。房东没有责任吗?

我已经邀请您几次了嘛。请给出证据,那么,我认为论坛起码有责任让人知道“有争议...发生过这样的事....他上了自己的女徒弟”甚至更严重的做法。我不知道论坛是不是有这个责任,但我个人认为责无旁贷。可是,您要求论坛这么执行,可是您没给我们依据啊。相反,我邀请给证据的时候,您又说您不负责给证据,甚至说您没有要求论坛封杀他,突然又大方起来了。
发表于 2012-12-28 22: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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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2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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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2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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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觉醒 发表于 2012-12-28 22:33
我是觉醒,我的老婆没有被傅味琴带走,但我讨厌他,不知道为什么?
上善你知道吗?


我也不知道。
既然今天这么高兴,我也来个告白,我讨厌小罗,不讨厌您(您可能不相信,我也没办法),不讨厌jerryou...唔...虽然我有时候必须封一些人ID而且老吵架而且有时候说讨厌谁谁,可是,我好像其实真的不怎么讨厌太多人...唔...主要就是小罗,很讨厌的那种。我知道我知道,佛教徒不应该这样,我就是个失败的佛教徒,努力中...我承认。
其实,我还得承认,我讨厌我自己每次都忍不住变相变成傅方的枪。这明明没我的事。傅老师自己在论坛有很多徒弟,他们都不吭声,我干吗要当傻瓜出头?可是,真的,每次都是反对方给出的“罪名”太好笑,我实在忍不住。我其实真不是想帮傅老师出头的,实际上我多次告诉自己必须忍着不出手,可是,每次都是反对方给的“罪名”太好笑....所以...算了...没啥可说的...我失败,我恨自己...
发表于 2012-12-28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觉醒 发表于 2012-12-28 22:37
我不是傅味琴的徒弟,也不是果戒师的徒弟。

您的意思是,其实您和双方都没关系、没交接、没恩怨?也就是说,您就是个没事找事的人?那么,我们看来是一伙,就是负责把派对气氛搞活跃的那种,哈哈。
发表于 2012-12-29 1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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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9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觉醒 发表于 2012-12-29 11:11
谢谢多次邀请;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责任提供证据;
我只有一些傻话而已,没有证据;

你这人真没劲 关键时候掉链子。
我还以为你真有啥证据证明傅老干了什么坏事,失望中。。。
发表于 2012-12-29 1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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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9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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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9 1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意思了,为了证实傅老师的正派,居然不辞辛苦的把自己伪装成诽谤者的帮凶,厉害啊,年度格鲁最佳角色奖非你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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