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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n

單純Tin與Jimmy兄兩人之間的對話。若有不便,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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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9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請教兄

所知 是 【無常法】嗎?



若不是,則所知 是 【剎那改變的法】不能被成立。

若是,請容弟再問:
為何所知是無常法呢?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1-9 03:28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10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

所知 是 【無常法】嗎?
若不是,則所知 是 【剎那改變的法】不能被成立。
若是,請容弟再問:
為何所知是無常法呢?


答:  是.   所知 是 【無常法】 . 因为前几帖已许:

1. "所知 不是 【不是剎那改變的法】",
2.不是 【不是剎那改變的法】 =  是 【剎那改變的法】

(如果在没有前面第45帖的问题和上述 的二个许可这一前提条件的情况下, 直接问:所知 是 【無常法】嗎? 答案则变成【不是】)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請容弟繼續問

若說
所知 是 【常】。
可否說出 有何過患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兄說了這句:
(如果在没有前面第45帖的问题和上述 的二个许可这一前提条件的情况下, 直接问:所知 是 【無常法】嗎? 答案则变成【不是】)

所以我好奇的想問個問題:

第一,除了常與無常以外,還有其他法的存在嗎?
若有,請指出一個不屬常與無常其中一者的法。

若無,
當我們被直接问: 所知 是 【無常法】嗎? 答案则变成【不是】 的話, 所知 是 【常】嗎?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1-10 10:58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10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

若說
所知 是 【常】。
可否說出 有何過患

答: 【诸法的集合】= 【所知】   为什么是【常】而不是 【无常】呢?   如果没有道理, 那就是过患.


问:

第一,除了常與無常以外,還有其他法的存在嗎?

答: 没有.


问:

若無,
當我們被直接问: 所知 是 【無常法】嗎? 答案则变成【不是】 的話, 所知 是 【常】嗎?


答: 是.  因为【不是】【無常法】= 是【常】.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JIMMY兄

既然一定要從 常 與 無常 其中選擇其一,
我再問最後一次
【诸法的集合】= 【所知】 是  常  還是  無常?

您怎麼回覆呢?
(因為有些帖中 兄的回覆是【無常】,但又在某些帖中說是【常】。所以我要再次確認)

如您所言:
若說 所知 是 【常】。
【诸法的集合】= 【所知】   为什么是【常】而不是 【无常】呢?   如果没有道理, 那就是过患.

若說 所知 是 【無常】。
【诸法的集合】= 【所知】   为什么是【無常】而不是 【常】呢?   如果没有道理, 那就是过患.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1-10 01:06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10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

若當我們被直接問道
所知 是 常 還是 無常?

您怎麼回覆呢?

答: 我会答"我不知道答案, 这个问题超出我现在的认知水平".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0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如果我說
所知 不是 無常, 
因為不是因緣所生之法
因為 【诸法的集合】= 【所知】 不會隨著因緣而生 因緣而滅
您覺得這樣的答覆滿意嗎?
发表于 2007-11-1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TIN兄说:

因為 【诸法的集合】= 【所知】 不會隨著因緣而生 因緣而滅

请问TIN兄:

【诸法的集合】= 【所知】 包含有隨著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法, 也包含有不會隨著因緣而生因緣而滅的法. 请问为什么不可以说 "【诸法的集合】= 【所知】 會隨著因緣而生 因緣而滅"呢?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JIMMY:
请问为什么不可以说 "【诸法的集合】= 【所知】 會隨著因緣而生 因緣而滅"呢?

-----------
TIN
因為【诸法的集合】= 【所知】 本身的本質不變!


如: 一億年前的【诸法的集合】= 【所知】,與一億年後的【诸法的集合】= 【所知】,兩者比較後,本質完全一樣,沒有改變。
這代表【诸法的集合】= 【所知】,並沒有隨著因緣而變!

可是,一億年前的【地球】與一億年後的【地球】本質已經相差許多。
所以地球是無常性、隨因緣性。

不知這個答案您滿意嗎?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1-11 11:46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12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

TIN
因為【诸法的集合】= 【所知】 本身的本質不變!

如: 一億年前的【诸法的集合】= 【所知】,與一億年後的【诸法的集合】= 【所知】,兩者比較後,本質完全一樣,沒有改變。
這代表【诸法的集合】= 【所知】,並沒有隨著因緣而變!

可是,一億年前的【地球】與一億年後的【地球】本質已經相差許多。
所以地球是無常性、隨因緣性。

不知這個答案您滿意嗎?


答: 满意.

请兄继续!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2 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兄上樓回覆
請容弟繼續問:

在沒有【偷換概念】的情況下,

【诸法的集合】= 【所知】 是 常
【诸法的集合】= 【所知】 不一定是 常


這樣的總結,您覺得滿意嗎?
发表于 2007-11-13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

在沒有【偷換概念】的情況下,

【诸法的集合】= 【所知】 是 常
【诸法的集合】= 【所知】 不一定是 常

這樣的總結,您覺得滿意嗎?


答: 70%满意. 为了确认一下我有没有理解错TIN兄所表达的涵义, 请TIN兄能否给出这里【常】的定义?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常的定義 ---- 屬法,然非剎那改變。

甚麼叫非剎那改變呢?
只要某法續流的前者與後者,本質無異相同。
這就足以說明沒有剎那改變了!

(雖然無常與有為法同義,但解釋的時候,角度稍有不同。上述的這種解釋偏【無常或常】。下術的解釋偏【有為無為】。)


或倘若某法【不由近取因演變轉化】而成,
也可以接間地證明非剎那改變。
就像苗的形成,是來自近取因種子的本質,慢慢轉變而形成的。
滅諦雖由道諦而有,但非由道諦而生,因為滅諦的形成,不是由道諦的本質慢慢演變而形成的。

這樣的回覆,補足了您剩餘的30%的不滿意了嗎?

[ 本帖最后由 tin 于 2007-11-13 01:39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13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

這樣的回覆,補足了您剩餘的30%的不滿意了嗎?


答: 多谢您的回覆, 界限非常清晰明了, 完全解除了我剩余30%的不确定性. 到目前为止, 我已经明白了为何这一论式能成立的理由了, 即

在沒有【偷換概念】的情況下,

【诸法的集合】= 【所知】 是 常             【诸法的集合】= 【所知】 不一定是 常

能成立.

由此而来,  按照我所理解的TIN兄所表达的涵义, 我想到另二个论式, 我想以此来测试我是否真的弄懂了TIN兄所表达的内涵(以试图解除自己以为弄懂了,其实不是真懂的过患 ).


【诸无常法的集合】 一定是  【无常】            【诸无常法的集合】 不是  【无常】

【诸常法的集合】 一定是  【常】                       【诸常法的集合】 是  【常】


在沒有【偷換概念】的情況下, 我认为上述二个论式成立, 请TIN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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