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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慧灯元照

索达吉堪布讲解的因明的确特别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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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4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瑞 发表于 2016-7-4 15:11
那不好意思了,看您的发言,跟他们是一个路数,想必是得到过堪布大德的加持的人物。

看了我的言论得知我是“某堪布大德“加持的人物
那您这个“互相调戏老婆”的言论一出 我们得得出一个什么结论呢? 不敢想象啊。。。。
我没攻击谁 谁有德行都可以公开讲法  希望您绕过我这个“写顺口溜做文殊加持的所谓堪布的内弟子”吧
发表于 2016-7-4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svaha1@163.com 发表于 2016-7-4 15:22
看了我的言论得知我是“某堪布大德“加持的人物
那您这个“互相调戏老婆”的言论一出 我们得得出一个什么 ...

得了吧您就,满满都是套路。
发表于 2016-7-4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灯元照 发表于 2016-7-4 15:21
我们这些闲来稍微学了几天因明的,实在没有自信去藏地弘扬因明。
而一天天台宗也没学过,就敢复兴天台的, ...

我们自己的事情 自己肯定清楚 可别人的事情就不好说了
发表于 2016-7-4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瑞 发表于 2016-7-4 15:27
得了吧您就,满满都是套路。

真抬举我
发表于 2016-7-4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rrypotter 于 2016-7-4 16:07 编辑

修正了一下,拿走不谢。除了拨乱反正在应该写“宗”的地方替换了“宗法”,问题比较大的特别标出了颜色。

宗者即法与有法,聚合宣说乃真名,
为持彼之一方故,任意一者用假名。
对从来没有学过因明推理的人突然讲这个颂词恐怕有些困难。在这里,作者首先给大家介绍三相中的宗法。什么叫做宗法呢?其实前面我们在其他论典中也涉及过宗法。三相当中,有时候有法和所立法两者的聚合叫宗,有时候其中的一者叫宗。比如说柱子是无常的,所作之故。柱子和无常可以称为宗,这种聚合叫宗;其中的柱子和无常分开单独也可以叫宗,有这两种情况。这里我们要分析,真实名称的宗指的是哪一个,假立名称的宗指的是哪一个。
关于三相的道理,在《释量论》第一品中有这么一句“宗法彼分遍”。上师如意宝在八七年的冬天带我们学《释量论》的时候,光是这一个句子在麦彭仁波切的大疏里面也讲得比较广。自利比量在《释量论》的第一品中介绍得比较广。现在汉传因明学的逻辑推理中关于自利比量和他利比量,我觉得介绍得比较不错,下课之后方便的话你们自己可以参考一些书,然后再思维,有些道理应该会明白的。
这里的意思是,很多因明论典中讲宗或者所立的名言是有法和法的聚合,这叫做宗的真实名称。我刚才也讲了柱子是无常,所作之故。“柱子”是有法,“无常”是未知法(因为原来不知道柱子是无常的),这两个法的总合叫做宗,这种聚合就叫做宗的真实名称。应该这样来理解。如果持执其中的一种:要么是柱子要么是无常,单独也可以叫宗,但是这种宗的名称是假名。名称中有假名和真名两种。
按照因明的真正推理来讲,所立法和有法的总合才叫做宗。在《量理宝藏论自释》中也是这样讲的,所谓宗,有时候叫法,有时候叫有法,有时候叫有法和法的总合,有几种说法。这里,宗、所量、所立这几个意思应该是一样的。所以,三相推理里面的第一相——宗法到底指的是什么呢?也就是刚才所讲的柱子和无常的总合,或者说有法和所立的总合。我们平时讲三相推理的时候,经常分析因在宗法上成立还是不成立,意思是说所作的道理在柱子与无常的总合上成立不成立。如果我们把这两个分开,应该要这样分析,所作这个法在柱子上成不成立,或者说所作这个法在无常上成不成立。这个道理大家应该慢慢去分析。
发表于 2016-7-4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rrypotter 于 2016-7-4 16:13 编辑

慧灯元照 之前贴出的萨迦班智达自释的藏文,对应的翻译借用明性法师的译本是这样的(不是说因为他是法师所以我就用这个本子,是因为至少这个译本 宗 这个词的翻译是对的,而我恰好懒得重新翻译一把)

  【法与有法之聚体,诠述宗谓是真名,彼若唯取一支故,任二支分属假名。】从因明
论:「宗」、「所立」、「所比量」皆是同义异名。彼诸所取境亦分为三:「欲知有法」
、「所立法」二者摄属假名,彼诸之聚义摄属真名。陈那论师云:「因相所立是聚义,故
法与有法二者,非主要属一方是安立所立性」,欲知有法趣入「宗」。
法称论师谓:「宗即有法」、「所比量」,谓具有差别相之欲知有法,谓所立唯同品有之
说法。「法」亦摄入「宗」。「因相随行于所立,若无所立则无因。」「聚义」亦诠说所立
,故谓「宗」之辞。虽相续心亦无生效能谓之。除彼诸外,不摄属其余,决定宗之声义,
是共称量故。
发表于 2016-7-4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rrypotter 于 2016-7-4 16:46 编辑

宗辞之辩,陈那菩萨 门论 便已有之。后世大师无有逾越。

            宗法于同品谓有非有俱
            于异品各三有非有及二

  论曰。岂不总以乐所成立合说为宗。云何此中乃言宗者唯取有法。此无有失。以其总声于别亦转。如言烧衣。或有宗声唯诠于法。此中宗法。唯取立论及敌论者决定同许。于同品中有非有等亦复如是。何以故。今此唯依证了因故。但由智力了所说义。非如生因由能起用。若尔既取智为了因。是言便失能成立义。此亦不然。令彼忆念本极成故。是故此中唯取彼此俱定许义。即为善说。由是若有彼此不同许。定非宗法。如有成立声是无常眼所见故。又若敌论不同许者。如对显论所作性故。又若犹豫。如依烟等起疑惑时。成立大种和合火有。以现烟故。



简单说,这里的“宗法”的意思是“(宗上)有法的法(属性、特性)”。第一相汉传叫 遍是宗法性(这个“是” 不太精准但对初学来说大方向不错),也就是说正因 首先必须是 有法普遍具备的特性。 声是无常,所作性故;  所作性是一切声的特征来着,所以第一相成立;   蛋糕是商品,中国生产之故 ,  中国生产 这个特性 不遍于一切 蛋糕, 所以第一相不成立
发表于 2016-7-4 1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LM 于 2016-7-4 16:58 编辑

我只是想说,如果这个是普通会员发的帖子,早就被封了。理由是管理员会说楼主是来捣乱的。
发表于 2016-7-4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MLM 发表于 2016-7-4 16:57
我只是想说,如果这个是普通会员发的帖子,早就被封了。理由是管理员会说楼主是来捣乱的。

那可以再开个帖子 不具名地 讨论翻译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6-7-4 17: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删帖啊啥的也无所谓啊,我本来只是看热闹好玩的。但错就是错嘛,指出他错了正正视听又没妨碍谁~
发表于 2016-7-4 18: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MLM 发表于 2016-7-4 16:57
我只是想说,如果这个是普通会员发的帖子,早就被封了。理由是管理员会说楼主是来捣乱的。

普通会员提不出这种学术问题吧
 楼主| 发表于 2016-7-4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问题不发到这里难道发到五明的论坛?我还想多活几年吃点好吃的呢……
发表于 2016-7-4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灯元照 发表于 2016-7-4 18:40
这样的问题不发到这里难道发到五明的论坛?我还想多活几年吃点好吃的呢……

其实堪布前面那些品翻译和解释都还正常, 如果能早早修正这一些瑕疵,原也无损功德和事业。在此也祈请堪布留意这个问题 后续能修正之  滋养众生慧命
发表于 2016-7-4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harrypotter 发表于 2016-7-4 20:12
其实堪布前面那些品翻译和解释都还正常, 如果能早早修正这一些瑕疵,原也无损功德和事业。在此也祈请堪布 ...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您这祈请有效的话早改了,呵呵。人为声名所累,凡夫如此,“文殊化身”也免不了。
发表于 2016-7-4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灯元照 发表于 2016-7-4 17:14
删帖啊啥的也无所谓啊,我本来只是看热闹好玩的。但错就是错嘛,指出他错了正正视听又没妨碍谁~

法义辩证,为何要删?管理层自是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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