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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慧灯元照

学因明的请进,来讨论兔角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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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8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句話對,符合邏輯

這論式不是正因,是不成因

我这人就是有点像疯丫头,时常笑的合不拢嘴,师兄别见怪,不要搞我,有时实在是忍不住。

比如上面,即是对的,又是错的,一样东西有即是对,又是错的么?
发表于 2015-3-18 11: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遠方之城 发表于 2015-3-18 11:36
你的第一题回复仍未感惬意,得再追问一下:
「东方之所闻,是无常,是所闻故」,你说正同遍成立,同品遍不 ...

如同#31樓已列舉的那些正因那樣般成立,「東方之烏鴉有法,與貓頭鷹不能無傷害而並住,因是烏鴉故」是正因,正同品遍和同品遍都成立。
若認為找不到要依此種因方能決定所立的補特伽羅,那你何不也用相同思路去推論「聲,是無常,所作性故」不是正因,在他決定「聲是所作性」且「是所作性周遍是無常」後,還會需要依此種因方能決定「聲是無常」嗎?是需要的,存在這種補特伽羅,不然該論式就不是正因了。
发表于 2015-3-18 11: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蓝海 发表于 2015-3-18 11:50
這句話對,符合邏輯

這論式不是正因,是不成因

大哥,明明是你在搞我啊…
我怕你了還不成嗎,趕緊逃走…哈哈
发表于 2015-3-1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哈

我也是瞎说的,没关系,我也不知道是对还是错,要翻书才知道,继续学习。
发表于 2015-3-18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龍騰四海 发表于 2015-3-18 11:54
如同#31樓已列舉的那些正因那樣般成立,「東方之烏鴉有法,與貓頭鷹不能無傷害而並住,因是烏鴉故」是正因 ...

也就是说,你认许有人已知柱遍非瓶(只要是柱就不是瓶),而仍會犹疑东方之柱是不是瓶?
发表于 2015-3-18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遠方之城 发表于 2015-3-18 12:21
也就是说,你认许有人已知柱遍非瓶(只要是柱就不是瓶),而仍會犹疑东方之柱是不是瓶?

對,真的有這種人,沒辦法啊,他就是要靠這種論式才能決定。
「東方之柱有法,不是瓶,是柱故。」此論式具備宗法、同品遍、異品遍三支,對他來說是正因,且屬於可現不可得正因。
這就好比外道雖承許聲是所作性,又承許凡是所作性必是無常,但他卻又認為聲是常,否認聲是無常,真的會有這種人啊,
那你就跟他說「聲,應非所作性,是常故」去破他宗,或者說「聲,是無常,所作性故」來立自宗。
发表于 2015-3-18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龍騰四海 发表于 2015-3-18 15:03
對,真的有這種人,沒辦法啊,他就是要靠這種論式才能決定。
「東方之柱有法,不是瓶,是柱故。」此論式 ...


虽然你认许有这种人,但仍未能去疑。而且所举之例不能相类。
有外道承许声是所作性,又承许凡是所作性必是无常,但又认为声是常,在这个情况下,我们举「声,是无常,所作性故」,是因为他已了解此论式因的宗法相及遍相,只差临门一脚,我们架构一个论式,让他从执正因三相之心引生「声是无常」的定解。
在「东方之乌鸦有法,与猫头鹰不能无伤害而并住,因是乌鸦故」等例子中,如果已了解这个遍相,理应不再犹疑「东方之乌鸦是不是与猫头鹰不能无伤害而并住」等,如果还犹疑,就表示对这遍相未生定解,或虽了解但暂时遗忘。对方如果对此遍相未生定解,列「是乌鸦故」作为因也没用,可见在这里只是提醒他回忆起既有的理解。

但「东方之所闻,是无常,是所闻故」这个例子就不同了,请看下去。
发表于 2015-3-18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遠方之城 于 2015-3-19 00:43 编辑

承上
你在47#的回答中说:
若认为找不到要依此种因方能决定所立的补特伽罗,那你何不也用相同思路去推论「声,是无常,所作性故」不是正因,在他决定「声是所作性」且「是所作性周遍是无常」后,还会需要依此种因方能决定「声是无常」吗?是需要的,存在这种补特伽罗,不然该论式就不是正因了。

这不是相同思路。对方能决定「声是所作性」且「是所作性周遍是无常」,我们才架构这论式「声,是无常,所作性故」。
换句话说,列论式所要成立的是「声是无常」,藉此论式引导对方对此结论生起定解。能于结论生定解,必已先了解「声是所作」及「是所作性周遍是无常」。

再看另两个论式:
一、「声是无常,是所闻故」,设此论式,对方要生「声是无常」之定解,必先了解「声是所闻」的宗法相,及「凡是所闻遍是无常」的遍相。但众所皆知,「是所闻」在此既是不共不定因,所以遍相不成。
二、「东方之所闻是无常,是所闻故」,设此论式,对方要生「东方之所闻是无常」之定解,必先了解「东方之所闻是所闻」的宗法相,及「凡是所闻遍是无常」的遍相,你许此中「是所闻」是正因,所以是许其遍相成立。
我的问题是: 若有一补特伽罗对于前后论式俱是已成宗法,为何同样是「凡是所闻遍是无常」的遍相,一是根本不可能成立,另一却可成立。
所以第一题才会问「凡是所闻遍是无常」遍相如何成立? 这与前举四个问题中的第四个问题也习习相关。
还请继续释疑。
发表于 2015-4-1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兔角有法,应是常,是不存在故。

这个貌似也可以啊!

晕死个人,我哭
发表于 2015-4-28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荷丹 于 2015-4-28 11:26 编辑

似乎有点明白了,这个论式是不成立的(因不成)

兔角有法,是无我。这句是基成的,因为任何有法都是无我的,无常的,刹那性的,这是可以通达的,就是可以以量所成立。

兔角有法,没有。这句也是基成的,可以以量所成立。

但是,这两句所讲的,是名相性相八周遍门中的两个方面,一个讲“是”周遍,一个讲“有”周遍。

是周遍是指的“量所成立”,是基成不基成;有周遍是指“量所缘及”,是有或者没有。

在这里,不可以用有周遍的“量所缘及”,来成立是周遍的“量所成立”,这个是不符合逻辑的,

就如同说,兔角是无我的,因为兔角不存在。

如果硬要说这样是符合逻辑的,那任何我们知道的不存在的东西,都是无我的,任何我们想象中的妖魔鬼怪瞬间变身为大力护法,这样的日子,是没法过的,每个人立刻都得进医院吃药,不是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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