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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众生即母

谈谈究竟为什么要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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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法如幻 发表于 2013-12-12 00:12
我們的108位創始贊助人

http://84000.co/%e6%84%9f%e8%ac%9d%e5%89%b5%e5%a7%8b%e8%b4%8a%e5%8a%a9%e4%b ...

請提供大寶法王關於捐款的開許?或對此計畫的開示?
发表于 2013-12-12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份慷慨的禮物”

看清楚
发表于 2013-12-12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3-12-12 00:03
如果用不好的角度來說 那可否說成用5萬美金買來大寶法王的名號做招攬 但法王不知情?


噢,倒不存在这个嫌疑。宗活佛在国际上名气绝对不比法王低,而且,如果他觉得需要,这样的有意义项目,如果他请法王说几句话支持,也是5秒钟的事,根本没这必要做别的动作。
这里说的是,很多时候,譬如说法王自己想这样做,他自己会做,不必徒弟代劳。活佛和活佛之间,寺院和寺院之间,拉章和拉章之间,有它们自己的一套文化、礼仪,都是有很多规矩的,不是我们爱干吗干吗的。很多时候,汉人不懂这些规矩,会闹很多笑话,甚至导致是非。这里没有,我只是从这个想起很多这些傻案例而已。譬如胡编一个例子,最近理塘不是失火吗?譬如说,如果祈佛还健在,如果他自己想捐又有能力,他自己就会做。如果他没有干什么,也不必徒弟自己代表他去干什么。如果我捐给10元,写上祈佛捐,或者大藏寺捐,这是很不恰当的行为,会导致很多很多问题和是非。

如果以这里的实例说明,43楼是宗活佛给所有赞助者的信,这本来是很恰当很好的内容。可是,现在变了法王是赞助者,那么也就是说,这也是他给法王的信,对不对?如果你把那信再读一遍,记着这是宗活佛致法王,那么,这内容就变很不恰当了。当然,这里只是举例。实际上,活佛大概没留意,而且两大师都很习惯和外国人相处,所以当然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从这个能看出我说的道理。
总之,我们不要为活佛、喇嘛、拉章、寺院自作主张代表他们。如果他们要做,这是有一定的传统礼仪的。
发表于 2013-12-12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3-12-12 00:37 编辑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3-12-12 00:24
噢,倒不存在这个嫌疑。宗活佛在国际上名气绝对不比法王低,而且,如果他觉得需要,这样的有意义项目,如 ...


那就跟大寶法王或辦公室報告  看看他怎講  還是...
大寶法王官方網站
http://www.kagyuoffice.org.tw/
发表于 2013-12-12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3-12-12 00:35
那就跟大寶法王或辦公室報告  看看他怎講  還是...

看!我就是这个意思嘛!如果您真去跟大寶法王或辦公室報告看看他怎講,是非就开始了嘛!
发表于 2013-12-12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3-12-12 00:38
看!我就是这个意思嘛!如果您真去跟大寶法王或辦公室報告看看他怎講,是非就开始了嘛!

所以就特別寫下 "還是..."
发表于 2013-12-12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王噶瑪巴辦公室   公告

─ 針對各中心、寺院與專案計畫,欲使用「法王噶瑪巴」名號之規範
 

法王噶瑪巴對於推廣眾生喜樂與世界和平之各中心與計畫,向來給予關注與支持。為此,法王辦公室針對各中心、寺院與計畫之法王名號之使用方法,制訂如下規範,盼大眾謹守遵照。

凡欲直接、間接或完整、部分使用法王噶瑪巴名號者,皆需事先取得法王辦公室之認可信函,規範如下:

1. 各類中心:使用噶瑪巴名號者,說是得到噶瑪巴指示而成立者,說與法王噶瑪巴或法王辦公室有關連者等情況,需出示法王辦公室之認證信函為證。

2. 各項計畫:使用噶瑪巴名號者,說是為噶瑪巴而實行者等情況,需具法王辦公室之認證信函為證。


法王辦公室聯繫電子郵件:
gs2karmapa@gmail.com
kargyal@gmail.com

法王噶瑪巴辦公室
秘書長竹奔仁波切
2008/8/5
发表于 2013-12-12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3-12-12 00:46
所以就特別寫下 "還是..."


这里只是举例而已啦。实际情况下,如果是这2位师父的拉章,倒不会有出现是非、误会问题的可能性,因为他们太熟悉非藏族爱干的莫名其妙的事了。
再举一些例子,譬如说祈佛常常会遇到一些别的活佛的徒弟,他们一片好心,给祈佛供养的时候,会要求,请您加持我的师父某某活佛。在传统上,这是很傻的事...噢,这样说也不精确...在传统上,这事情根本不会发生。问题出在哪里呢?譬如说,如果祈佛圈子不习惯,像古代那么封闭的情况,那么,圈子可能就会到处传,某某活佛让徒弟来求我们祈佛加持,我们活佛慈悲,答应了,已经加持了他了。然后,那活佛的圈子可能会觉得,祈佛你以为你是谁?这样,就会出现很多是非,而两位本来世俗上其实互不相干,平起平坐的活佛,从此拉章之间可能出现一些怀疑,其实他们都是躺枪而已。

再举一个例子,看这个顺序:

http://bbs.gelup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835&highlight=%B4%F3%B2%D8 楼主问:
大藏寺接受漢人出家嗎?

此外,这这和下贴中,都有不少人给了一些建议,譬如三大寺、色达五明等等。
然后:

http://bbs.gelupa.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829&extra=&highlight=%B3%F6%BC%D2&page=5 众生即母说:

出家就要跟随至尊夏坝仁波切出家...

这种话很傻,对不对?他肯定没有别的意思,上述如大藏寺等也不缺人,甚至不一定很欢迎。可是,假設两寺院、活佛不认识,他的话完全就是自己给自己喇嘛、寺院找麻烦,给借口给别人上纲上线。甚至,我们再夸张点假设,如果两寺院、两活佛的拉章本来有点互不买账(这是假设例子...实际两活佛是同寺同师的“家族”),他这样的话不单没有对夏佛这边有任何推广作用,反而是反作用,我只需要随便问一句“您是说我们寺院不靠谱只有你们寺院、活佛才灵吗?”,他就很狼狈怎么回答都不是;而从围观者来说,大家不知道来龙去脉,只会觉得夏佛这边太目中无人了(可是,夏佛从头到尾都没参与过,不是吗?这是典型躺枪啊!)。

这里要说的是,对于西藏文化不了解,不要做多余的事。而,如果自己各种能力不很高,先别忙推广,先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不要帮倒忙。




发表于 2013-12-12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3-12-12 02:46 编辑

2. 各項計畫:使用噶瑪巴名號者,說是為噶瑪巴而實行者等情況,需具法王辦公室之認證信函為證。

#34  於十七世大寶法王29歲生日之際,一對香港夫婦以大寶法王的名字捐贈了五萬美元給「八萬四千‧佛典傳譯」計畫,使大寶法王成為本計畫的一百零八位創始贊助者之一
发表于 2013-12-12 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對香港夫婦如果拿不到法王辦公室之認證信函  應該改回以自己的名義捐贈  
若這對香港夫婦真的很喜歡大寶法王  可另外供養法王  至於法王如何應用  那是他自己的事
发表于 2013-12-12 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3-12-12 03:03 编辑

開個玩笑  前提是上善管理員不知情的狀況下
如果正X同修會的雜誌出現有上善管理員的捐款贊助 大家看了應該很不是滋味
发表于 2013-12-12 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我上面只是为了说明有时候非藏族会出于好心但做出各种各样外行事而已。这事情本身挺好的,而,如果您不是宗活佛代表弟子,也不是法王代言人,那么,简单说,关你屁事呀?
发表于 2013-12-12 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3-12-12 03:03
可是,我上面只是为了说明有时候非藏族会出于好心但做出各种各样外行事而已。这事情本身挺好的,而,如果您 ...


格魯是甚麼意思
发表于 2013-12-12 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智學員s 发表于 2013-12-12 03:01
開個玩笑  前提是上善管理員不知情的狀況下
如果正X同修會的雜誌出現有上善管理員的捐款贊助 大家看了應該 ...

告诉您一个真实笑话。我们有一乡下亲戚,老用我爸名义到处捐钱,然后问我爸收,然后,结果,隔壁黄家祠堂捐款碑其中一个最大功德主是我爸(他根本不姓黄,而且我们村和隔壁村毫无关系)。后来事情很不好,我们村村民老对我爸很不满,怎么为外姓建祠堂(这既也是钱的问题,也是原则的问题),而隔壁村也很不满,凭啥我们姓黄的需要外姓人捐钱?这算什么意思?
这是真事。上面我说的一些SB外行情况,其实从这个实际案例就能明白一点点。
发表于 2013-12-12 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福智學員s 于 2013-12-12 03:24 编辑

後來捐款碑的名字有沒有更正或澄清 還你父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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