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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鬃狮子

我这样算违反“盗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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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诺布 于 2011-2-25 17:05 发表
突然想到 现在离谱的高房价和高通胀
这是赤裸裸的偷盗。。。
虽然不犯盗戒,(因为公仆们够不皈依的吧)。。。
但是这个因果是不是仍然是存在的呢?
好奇中。。。


个人认为,这绝对是一种掌权者主动发起的偷盗行为。这个是有经济学依据的……
发表于 2011-2-2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慧灯元照 于 2011-2-25 17:10 发表
有区别。美国人招妓不是邪淫,中国人就是。因为美国妓女合法的。


中国人到了美国似乎也不是?呵呵。中国政府要出国者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来的。
不过个人倾向于国内也不应是犯邪淫,这似乎算是尊重戒律。
当然,个人也不支持嫖妓。

[ 本帖最后由 bigg 于 2011-2-25 17:18 编辑 ]
发表于 2011-2-26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多杰索南 于 2011-2-25 16:38 发表
哦,原来如此。
那如果一个人归依了三宝,但没有受持不杀生的别解脱戒,其后杀生的同时会失去归依的戒体?


看情况吧,
如果只是基于贪欲或嗔恨杀生,应该不算是破皈依。
如果是觉得“法性悲悯”不可信,佛法不堪皈依而放肆杀生,这个似乎才很悬。
如何算破皈依,广论上有严格说明的。
发表于 2011-2-27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igg 于 2011-2-25 06:36 发表


这个从戒律上,要看是你亏欠了还是盗版商亏欠了……从责任上来说,是盗版上亏欠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盗版商是很伟大,无论多大的业,都自己来背,而让你花5块钱就可以用到微软的操作系统、office软件,而 ...



哈哈哈,这位师兄的言辞很有意思,顶一个

关于购买盗版光盘是否犯戒,肯定是不犯的,我求戒的时候问过活佛。
但用盗版确实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发表于 2011-2-27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多杰索南 于 2011-2-25 15:29 发表
是不是归依时最少要受持一条“不杀生戒”?我皈依时,上师的大致意思是:三宝弟子就意味着是不能伤害众生的人,因此至少要受持一条不杀生的戒律,其余随个人自愿发心是否受持。


我前不久刚刚问过上师大藏寺堪布,既然皈依学处就要求不害众生,为何还单独有一条杀戒?不是重复了吗
格西拉回答,应止学处就是必须明白那是不好的,尽量不要做,但不做强制要求。戒律就是绝对不可以做,否则算破戒,是强制要求。

皈依与受戒没有必然联系。很多居士一条戒律也没有受。恩师联波活佛多次说,五戒之中最根本的是酒戒,如果只受一条戒,就应该受酒戒。理由是酒戒不受的话,其他四戒无法圆满,酒后乱性,哪条都可能破掉。
发表于 2011-2-27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asd 于 2011-2-25 14:36 发表
如果从大的角度说,小日本当年侵略中国之初,肯定在想:支那是我们大和民族的,此时,中华民族已经失去了对领土的所有权,那后来中国人浴血抗战8年,岂不是犯了大大的盗戒了?


前不久一个贪恋的女人(好像是西班牙)把太阳给注册占有了,ok,整个地球的佛教徒仁波切全犯了盗戒了???
发表于 2011-2-27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慧灯元照 于 2011-2-25 17:10 发表


有区别。美国人招妓不是邪淫,中国人就是。因为美国妓女合法的。


一位法师开示的,邪淫主要防范的是耽迷于欲乐,所以合法夫妻之间如果不是以生育为目的,就算邪淫。
还有,非时非处等条件,如果你和妓女(即使是合法)在白天ml,或者玩口交,那就是邪淫。
发表于 2011-2-27 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洛桑日不丹 于 2011-2-27 00:31 发表
一位法师开示的,邪淫主要防范的是耽迷于欲乐,所以合法夫妻之间如果不是以生育为目的,就算邪淫。

这法师也太狠了吧?这个结论应该明显是不对的。
因为公认以前佛世的时候嫖妓是不犯邪淫的,但那时候的嫖妓就是纯粹是耽迷于娱乐,不是以生育为目的的。
1-asd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2-27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1-2-2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嫖妓不算邪淫?
什么道理啊?哈哈,太好玩了。我现在算明白数年前,网络上盛传的广东还是哪里的三大寺集体嫖妓事件了,原来根本是不犯戒的嘛。真搞。
发表于 2011-2-27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asd 于 2011-2-27 08:30 发表
如果按照前面Bigg师兄的意思似乎就是如此,哈哈。


呵呵,那个意思是从宁玛益西彭措堪布的开示里总结出来的,当然我的说法的确是有些简单化了。如果格鲁本身不给公开说明开示,我倒是很建议暂时借用一下宁玛的,有,聊胜于无。
不过注册太阳的例子并不是一个合适的例子。难道他注册了太阳,就表示我们不得使用阳光?甚至我们得给她缴税?如果是这样,估计那个注册的女人老早就被人扁死了。
而如果你还可以使用阳光,你何必非得获得阳光的所有权。:lol
发表于 2011-2-2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洛桑日不丹 于 2011-2-27 00:20 发表


我前不久刚刚问过上师大藏寺堪布,既然皈依学处就要求不害众生,为何还单独有一条杀戒?不是重复了吗
格西拉回答,应止学处就是必须明白那是不好的,尽量不要做,但不做强制要求。戒律就是绝对不可以做,否则算 ...

感谢师兄,我懂了。
发表于 2015-8-8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2-25 17:10
май


е
发表于 2015-8-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慧灯元照 发表于 2011-2-25 17:10
有区别。美国人招妓不是邪淫,中国人就是。因为美国妓女合法的。

如果这么说,国内堕胎合法,那么杀胎不算杀生,不可以这么理解的,干了就是干了,不管是邪淫还是杀生。和合法不合法无关。
发表于 2015-8-8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MLM 发表于 2015-8-8 20:58
如果这么说,国内堕胎合法,那么杀胎不算杀生,不可以这么理解的,干了就是干了,不管是邪淫还是杀生。和 ...

哎呀,这个人,你就算啦啦。

我清楚记得,这位说不是人身难得,是暇满人身难得。

你就别和这位较真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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