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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mmy

"龟毛兔角"是不是属于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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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4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饶嘉措 于 2008-6-24 10:28 AM 发表

“有”、“所知”、“成事”、“法”是同义,那么您说“无”是所知吗?
另:若“无”是无遮,是常。则空性是“无”。

最好用因明论式来辨。
你这个破试:
应回:不周遍
发表于 2008-6-24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分类方面确实有一些有趣的东西值得讨论的:

“非无我”是有,还是无? 任何一种情况,非无我 都仍然是无我。呵呵。
发表于 2008-6-24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4 10:55 AM 发表
分类方面确实有一些有趣的东西值得讨论的:

“非无我”是有,还是无? 任何一种情况,非无我 都仍然是无我。呵呵。

由量所缘是有的性相。
发表于 2008-6-24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的帖子

既然大地兄熱衷辯論,就再湊個熱鬧,請按辯論格式辯:

大地:“无”是所知.
chodrak: 何以故?
发表于 2008-6-24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08-6-24 12:05 PM 发表
既然大地兄熱衷辯論,就再湊個熱鬧,請按辯論格式辯:

大地:“无”是所知.
chodrak: 何以故?

呵呵,我不是热衷辩论,我是要锻炼因明。难得译师如此赏光。
译师:我说“无”是所知,这是在立宗,应该您立式破除才是,不能问我何故了。
发表于 2008-6-2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了宝僧法师,以无作有法,应该是无。也许我的记忆出错了,抱歉。

用无遮的方式去证明 无 是有,会碰到一个比较有趣的问题,下面用我所设想的因明格式来表示一下:

A:以无作有法,应该是有
B:为什么?
A:以是常的缘故
B: 因不成
A:以无作有法,应该是无,以是无遮的缘故
B:因不成
A:以无作有法,应该是无遮,以是遮遣,且是以自身直接认识的心、由破除自所破分(有)之际、不能引申其他非遮的法和成立者,
B:因不成
A:哪一支不成?
B: 第一支(是遮遣)不成
A:以无作有法,应该是遮遣
B:为什么?
A:是以自身直接认识的心,由直接否定自所破分(有)从而认识的法
B: 因不成
A: 哪里不成?
B: '是法' 不成立!

得,绕了一圈,原来还在原地。。。
发表于 2008-6-24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4 04:12 PM 发表
请教了宝僧法师,以无作有法,应该是无。也许我的记忆出错了,抱歉。

用无遮的方式去证明 无 是有,会碰到一个比较有趣的问题,下面用我所设想的因明格式来表示一下:

A:以无作有法,应该是有
B:为什么?
...

如果从定义来成立似乎很简单:
兔角有法应不是有,因为不是量所缘境;
兔角有法应不是所知,因为不是了别境。
发表于 2008-6-24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兔角作有法,当然是比较简单的。

问题是 无 作有法,是有还是无 的时候就比较吊诡了。
发表于 2008-6-24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的帖子

辩一辩就清楚了。
如果我立宗:
无是所知。
你该如何破除?(但是不要问何故?因为我是立宗,守方)
发表于 2008-6-24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地:

你立宗,按规矩,我攻的人当然是马上问你 为什么 。。。
你这个不让我问, 那就不是因明的辩论规矩了。
发表于 2008-6-24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4 04:58 PM 发表
兔角作有法,当然是比较简单的。

问题是 无 作有法,是有还是无 的时候就比较吊诡了。

这样呢?
无有法,应非所知,以不是有故。
若不成立,无有法应不是有,以与有周遍相违故。
若不成立,无有法应与有周遍相违,以不能表功能故,非量所缘故。
发表于 2008-6-24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arrypotter 于 2008-6-24 05:13 PM 发表
大地:

你立宗,按规矩,我攻的人当然是马上问你 为什么 。。。
你这个不让我问, 那就不是因明的辩论规矩了。

据我所了解的规矩:
如果我问:无是所知吗?
这表示我是攻方,你若不承许,应该问何故?
但是我说:无是所知。此时为立宗,你不承许,应该立式破除。
如果我问:凡是无皆是所知吗?你不承许,应答:不周遍。
关于这点,您可以问一下宝僧法师。
发表于 2008-6-24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的帖子

“无有法”本身就说明了是有法了,再说不是有,自相矛盾。
故周遍相违。
发表于 2008-6-24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地 于 2008-6-24 05:21 PM 发表
“无有法”本身就说明了是有法了,再说不是有,自相矛盾。
故周遍相违。

老大,“有法”似乎不是你理解那意思吧?有法是指讨论的焦点、争依的意思。。。
发表于 2008-6-2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饶嘉措 于 2008-6-24 06:02 PM 发表

老大,“有法”似乎不是你理解那意思吧?有法是指讨论的焦点、争依的意思。。。

老喜,据我所知,一个完整的因明论式分因法事三支。
与汉传因明立式稍不同者,在藏传因明论式中,通常于所诤事后加"有法"
汉传因明中,若在论式中,若不举有法,则暗示立敌双方皆默许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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