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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n

懇望青增格西、江波兄、寶僧,以及對因明學有興趣的管理員及諸兄等共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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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明是使用自然语言的逻辑工具,西方逻辑数学使用的是符号语言,可以避开自然语言的歧义。但因明是为教法服务的,使用自然语言可以提供一个从凡夫思维到佛法深奥命题的证明序列接口。
发表于 2007-10-24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明是建立正确认识的工具,因此应该是很重要的。如果自己的认识或者观点、理解没有有力、正确的论据支持,那么认识及观点就极有可能有错误。
发表于 2007-10-24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很难做到理信!!!!!!!!!!!!!!!!!!!!!!

要理信啊不要感性啊
发表于 2007-10-24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drak 于 2007-10-24 09:44 AM 发表
打個閑岔:

Geshe Thubten Jinpa 的現場口譯,水平一流。但他這裏的兩句英譯,文法錯誤就有幾處,不知何故?呵呵。


chodrak 譯師您好:

可否請您指出錯誤的文法趁現在TIN兄跟Geshe Thubten Jinpa 翻譯還在一起的時候,我可以請TIN兄去詢問Geshe Thubten Jinpa ,如果有需要的話
我甚至可以請求TIN兄拜託Geshe Thubten Jinpa 附上更進一步的說明以及他親自的簽名,TIN兄將會掃描給您。

您覺得有這個必要嗎?
发表于 2007-10-24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18楼译师不知在说什么?
我很习惯1楼的藏汉句式,一听就明白的。

您说,应该是怎样才更好呢?
请译师勿啬才,再立一个您认为适合我们汉人的最好最明白的因明论式,我等有福了,请!感恩!!

[ 本帖最后由 guang 于 2007-10-24 07:01 P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4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aya 于 2007-10-24 06:56 PM 发表


chodrak 譯師您好:

可否請您指出錯誤的文法趁現在TIN兄跟Geshe Thubten Jinpa 翻譯還在一起的時候,我可以請TIN兄去詢問Geshe Thubten Jinpa ,如果有需要的話
我甚至可以請求TIN兄拜託Geshe Thubten Jinpa ...


原本轻松的玩笑话,怎么就不看看说的是不是符合实际呢?
发表于 2007-10-24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A屬B,不一定代表A定屬B。

-----正確

A屬B,一定代表A定屬B。

-------------不正確
发表于 2007-10-24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一。
例子:补特伽罗是众生,若是补特伽罗不一定是众生(补特伽罗是众生,若是补特伽罗,不遍是众生)
喜饶嘉措是我,若是喜饶嘉措不一定是我。哈哈。
发表于 2007-10-2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1

好像不难理解啊。
发表于 2007-10-25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玉兄忘了举例说明了,只得50分,哈哈。:D

我也选一。
例如:
桃树是树,是果树,也是植物,不仅只能归类于树类。
自行车是车,是交通工具,不仅只能归类于车。
女生小张,是学生,也是女儿(对父母),是妹妹(对哥哥),是同学(对同学)……不仅可归类于学生一种角色。
员工老李,是员工,是父亲(对孩子),是丈夫(对妻子),是同事(对同事)……不仅只归类于员工一种身份。

(我理解的“属”,就是“是”,是“属于”的意思)
发表于 2007-10-25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uke 于 2007-10-25 01:08 AM 发表
白玉兄忘了举例说明了,只得50分,哈哈。:D

我也选一。
例如:
桃树是树,是果树,也是植物,不仅只能归类于树类。
自行车是车,是交通工具,不仅只能归类于车。
女生小张,是学生,也是女儿(对父母),是妹 ...

这些例子似乎有问题,跟楼主的不同。如果按照楼主的格式,你的例子会变成这样:桃树是树,但若是桃树不一定是树。事实上桃树一定是树。
刚才跟宝僧师聊了几句,他说我说的例子也有问题,不过没有细谈。他说所知是常,若是所知不一定是常。这里的所知是从自返体(相状)来说的。但若是所知的所知是指个体了,那么不一定都是常了。
发表于 2007-10-25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选择二,理由我已经在另外给老T的帖子里说了,那是破;这里我立一个公式,让大家去破:

缘起是性空,若是缘起一定是性空

有谁认为缘起不仅只是性空,还是别的什么玩意儿?!!!
发表于 2007-10-25 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缘起即性空,而不是缘起属性空。
看来“是”不是“属”,难怪公式里是“属”。
发表于 2007-10-25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喜绕兄,我说“是”是“属于”的意思哦,我已经在帖中说明了。
桃树是树,是说桃树属于树,但不一定属于树。没问题啊!

您没看我“是”的解释,所以让老龙钻我的空子了。
缘起属于性空,缘起一定属于性空吗?缘起还属于种种幻象呢。
所以才有二谛之说。
老龙兄弟,就是常常恶取空见,否定缘起幻象的存在。

[ 本帖最后由 youke 于 2007-10-25 02:00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5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我有点儿明白了

TIN兄这里的A定屬,绝不仅是A在周遍上包含和只等于B的意思那么简单,更有在内涵上,A的性质一定只是保持B的性质,仿佛自性,决定坚不可变的意思!这里A应是代表某一事物,B只是用以说明该物的性质和内涵!

TIN兄在这里是想通过基本公式启发我们自己发现:说到究竟说到底,没有任何一个东西的本质和内涵,它将永远成为B,且是固定不变的!因为梢微改换一个角度,稍微更改一下时空,稍微变换一个前提,它就无法再保持为B了,它想保持都不行,因为它本身,它和其他事物之间,一直是在每一刹那都变化的动态缘起系统中共存的,总是在动态地行进着,所以不由自主地在演变着,这个本是事物存在的真相,根本不是谁要人为地[偷换概念]或[诡辩术]来引领的,恰恰相反,人类总是胶着在它原来显现的那一点上而不变,而不能与时俱进,发现跟随它当下演变的新的点,并且由此发现它的本质就是无法固定在一点,它的自身就是如此不能停留和保留的空性,它就是一个动荡流变中的它,随时随地必须随着任何一丝缘起条件的改变,而改变全体自身的内涵!

所以公式二,从事物绝对本质的层面上来说,是根本无法安立的,而从暂时相对的层面上,作为一时的现象的话,它可以暂且安立,人类可以假定A暂为B,但即便如此,也要充分给出它暂时为B的各个缘起具足条件和它观待的角度,才能认可,也必须知道,这些具足凑泊的条件,也无一不在动态的流变中,一倏而过,只能反映出它一时的现象,(虽然一时的现象也非常有用)这些事物诸多观待的角度,也不过是事物某一[靓利倩影的侧面取景],不是事物独立的整体,不能规纳出它的根本性质,归纳根本性质的,就只能是那公式一了!

因明正是通过观察事物在动态流变中的各种相互联系,和它在各种瞬间时空下变化了的侧面,分多视角,把事物自身必须依他,无法固定成为某一独立不变的本质,显现还原,并通过推理,证明给我们看,由此使我们不得不采用接近事物真相的全圆,流动的思维方式,放弃我们一贯以来,对于事物坚不可变的点性[常执]

还请Tin兄赐教啊!

[ 本帖最后由 一板一眼 于 2007-10-25 12:37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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