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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钟毁弃,瓦釜雷鸣,本年度最悲惨的佛教事件在五台山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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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了了 的帖子

您認為供護法是高調嗎?是不能說出口的嗎?沒那麼可怕吧!
发表于 2007-9-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次,不要曲解。
我说你们高调地强调护法上与主流团体的矛盾(在媒体上做过什么,你更清楚)。并无说供护法是高调,其实很多上师是低调地供吧...
发表于 2007-9-3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了了兄是个明白人!赞一个
发表于 2007-9-3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basone999 的帖子

赤珠犯强奸案的时侯,台湾法律对强奸案尚是告诉乃论,也就是说被害者不告或者撤告就不起诉。现在已改成公诉罪。
请你告诉大家,法院结果是什么?有判决吗?是双方和解,而撤消告诉呢?如果法院没判决,你不应该问我判决结果是什么,勇敢地以佛子的心态告诉大家,事情是怎么样。
更勇敢地告诉大家,赤珠是出家人,当时是否发生男女关系?他没否认发生关系,只是否认强奸。他现在还是出家人吗?
因在网吧,时间不便详答。
发表于 2007-9-3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tibetken 的帖子

十五年前的事我不在場,請問有誰在場?
我只知是獲判無罪(引用網頁>http://tw.myblog.yahoo.com/jw!7vUT4FCVEQUlmwvIpLK0XBny3g--/guestbook>

這件大恩上師被陷害的事,我早就知道了,這件事是發生在約十五年前,在新店,那個小姐因為看到我大恩上師一人隻身到台灣,然後又可以幫他帶來很多信徒、有很多供養金,因此他想控制我大恩上師,跟我上師談條件,要把所有信眾供養的錢都歸他,這個我大恩上師怎麼可以接受,因為這樣一做,會害他將來下地獄,所以就離開那個小姐所提供的道場,到別的信徒所提供的道場,因此這小姐串通他男朋友,用計引我大恩上師入甕,照了幾張相,取得一些他自己可以製造的假證據,就送上法司,非告我大恩上師不可。



所以有一點,既然案子到了法庭,為何大家不去追問,最後結果怎麼樣?到底是誰對、誰錯?就是不去理智的知道結果,然後很容易的就被有心人事利用。這個消息在約幾年前,在大陸被某些有心故意攻訐我大恩上師的人拿來大肆宣傳,可是所宣傳的內容又只限於到上法庭為止,對於上法庭之後的事,誰對誰錯,竟然就不提半句,請問這種手法,就很明顯的可以看出,就只是為了攻訐我大恩上師而已,因為他不敢把最後真相也講出來。



所以對那些不去探求最後真相,然後也跟著一起起舞、被拿來利用當宣傳工具的那些人,我真的是要好好的呵斥一番,這社會的亂相,有一半就是這種人做出來的。



您想知道最後打官司的結果嗎?這個部份您真的關心嗎?還是只有關心前半部被陷害的性侵害的內容而已,至於誰對誰錯您是一點都不想知道?是真的這樣嗎?還是您很想知道呢?



對於真心想學佛修行的人,真是不該有這種衝動的行為的,為什麼要那麼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呢?



就告訴您最後的結果吧,我大恩上師有一次就在電話中問他,其中一句關鍵話就是“我有對你做出這種事嗎?他回答沒有”,大恩上師把電話的內容錄音起來,呈上法庭,因此我大恩上師獲判無罪,而新店那位局長也講了一句話“這位師父真是委屈了”。
发表于 2007-9-4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basone对于赤珠自己认证了那么多汉人当活佛有什么解释?是不是有点太轻率了?如果格鲁派里面每个活佛都象赤珠那样去随便认证些汉人作活佛的话,那过不了很多年,全台湾除了阿扁都快成活佛了吧!以后台湾可以超越以往的西藏成为另一个活佛之乡了!以后台湾人选总统,就相当于2300万活佛们投票选法王了,呵呵!以后台湾TVBS的那个2100全民开讲节目,可以更名为2100全活佛开讲了!
发表于 2007-9-4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只觉得搞得舍利展相当的强。这样的大手笔确实厉害。好多网站纷纷转贴。对了,还有会动的舍利。高啊,实在是高。胡汉三都得佩服。

不得不说无耻之极,太差三字经供养。

利用宗教骗人的是最下流的人。(请用东北口音朗读)
发表于 2007-9-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6 basone999 的帖子

首先末学要强调一点, 末学提到赤珠的事, 是一连串赤珠犯法与伪造的过程, 是末学长时间在当地考查的结果, 不是所谓缺乏证据与被人利用, 或别有用心, 如果讨论者皆相信佛法的话, 末学愿诚依吉祥天母前起誓, 所述如有谎言与违背良心, 不正确发心, 愿受最大果报.  

    大家应注意到一点, 有些讨论者唯只对赤珠强奸的事反驳, 却对其余事不谈, 是否远离主题, 大家便应自行客观判断. 更欢迎, 也应对全部事件举证讨论或反驳.  

    当讨论者一再说并指责要提出证据才论证, 论证本应依比量与圣言量安立, 这是大家所共许, “但是否有提出证据? 这是客观行为”; 而非徒口舌说对方不提证据; 且污蔑对方的发心, 此只能说"你不懂我的心", 不要随便给予对方戴帽子, 请依证据客观讨论. 不要给讨论者妄下结论与评语. 相信读者可客观看出双方那一边提出证据? 而非徒以口舌之争.

    另外末学在调查过程, 知道有些举证者是赤珠的熟知, 或是现在尚与其来往, 因赤珠的学生一直对甘丹寺进行捐献佛像. 所以为保护与尊重举证者, 不便全部告知举证者姓名, 但有些是当地"老"百姓皆知的事, 不信者欢迎前往查询.

    还有些赤珠事件与证据, 尚待讨论过程适当时提出.  

    其实赤珠与一些大陆假活佛有深不可分的事, 全部谈来可写本小说, 拍成电影, 更可供立志当假活佛学习, 但有些不便太早公布, 以免证据遭到破坏, 以及举证者受其干扰.   

"十五年前的事我不在场,请问有谁在场?"
刚看到这句话时, 本让我震惊与困惑, 想想可能有下面意思吧.

"十五年前的事"???   是指那件"事"?
1. 是你的大恩上师与蒋小姐发生那件"事"时你"在场"? 你是帮手吗? 应该不是吧!
2. 或是你的大恩上师与蒋小姐的"事"发生时间时, 赤珠与你同在, 你可做赤珠不"在场"证明? 不会吧!
3. 或是你是指全部"事"件发生"始末", 你身在台湾, 听到你大恩上师-赤珠的解释, 所谓"事"件发展"始终""在场"关注吧!
4. 或是你意思为你是不在场, 但谁在场呢?
希望您澄清一下!

或许末学来讲一些所谓"在场"的事
1. 当时赤珠在警察局时, 首先打电话给谁? 跟他说了什么话? 那时你"在场"? 不知的话, 问一下赤珠吧!
2. "这位仁波切最近才在台北永和认证了一位本省藉的男孩,为转世活佛,也曾为报纸所刋载", 请问为何当时那位台湾小活佛要离开台湾赴美, 不在台湾继续接受赤珠的教育, 您可知那位台湾小活佛父母亲因"赤珠强奸案"受到多大压力?
3. 赤珠一再宣称他法力多高, 许多学生离开赤珠后不敢说话, 特别是小活佛的母亲一再怕赤珠做法, 赤珠做何种法呢? 赤珠曾学过外道的法! 在此再次呼吁, 只要诚信三宝, 不用惧怕任何邪魔外道的法. 我们从蒋小姐得癌症的事可知, 赤珠与其学生尚到处给予批评宣传, 以致有些人更怕赤珠修诛法. 蒋小姐是否诬告赤珠? 癌症是否是此事的果报? 客观读者应可判断. 但正信的读者, 或许对蒋小姐的不幸与过世, 更寄予同情, 而非如某些人随便将二件事合为一, 又對蒋小姐如此不敬, 而不面对证据.

    恳请讨论者仔细看末学的文章, 有些事不想说的太明白, 以免伤他人的心, 但读者己可自行客观判断, 末学己经一再的说, 赤珠否认用暴力手段强奸, 他承认是自愿, 不应构成"强奸罪", 并未否认发生男女关系, 此即为何我一再问当时他是否身为出家人, 甚至现在亦现出家相呢?  

    这事后来以和解方式解决; 所以恳请对方提出法院无罪判决的COPY传上网以做证据!!! 取信于大家. 再次强调, 就算没有发生强奸案, 不代表没发生男女关系, 相信客观读者不会被误导方向.  

    蒋小姐身上遗留的精子与分泌物是蒋小姐男友的吗? 蒋小姐不幸的"处女膜破裂新痕"是谁做的? 刘永明分局长要蒋小姐去检察的医院做假证据吗?

    赤珠说: “「我承认一个多钟头前和蒋小姐发生过关系,但是她主动引诱我!是她要我到她房间 」、「我是在无法控制下失去理智,才和她发生关系」、「在这之前,我就曾蒋小姐发生多次关系」、「我和蒋小姐在1990三月就认识了,真的想强暴她,那时候早就行动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这不是一件很矛盾的事吗?」 “

    这些口供是假的吗? 是赤珠被逼供吗?
    不要忘记末学上面己提出"赤珠先打电话给谁"? 谁到警察局看到事实? 听到什么? 在此再次声明, 请不要打电话或用任何方法来干扰举证者.
     
    如又要说媒体乱写, 为何不告媒体做假口供呢? 妨碍司法公正呢? 当然我们会听到有人说赤珠慈悲的原谅他们媒体了, 阿弥陀佛,
客观读者自行判断吧.

    如我所述, 赤珠认证的假活佛不是只有台湾人, 尚有藏族, 即赤珠旁边的出家人, 待视讨论过程必要时再提出事实.

    赤珠卖枪的事, 极欢迎到松赞林寺问崩珠活佛, 可能他不方便说, 末学也不是从崩珠活佛老人家听到, 但问一下他的亲友便知. 松赞林寺左右二个施主村子, "小街子村"与"从古龙村"中有些较老者也知此事. 顺便说一下, 末学前后在松赞林寺藏族家里住约半年, 请讨论者拿出证据讨论, 不要再随便乱称别人没证据. 记得食指比向对方时, 另四指是比向自己.

      
       于拉萨    二零零七年九月五日

管理员希望将这些稿另开新贴, 请帮末学开新贴与转贴. 因末学不熟, 且在网吧不便. 谢谢
发表于 2007-9-5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tibetken师兄:关于赤珠的讨论可以先在这个帖子里讨论,等信息收集比较完全后再可以作一个合集。
发表于 2007-9-6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tibetken 的帖子

依世間法來講是獲判無罪,如依師兄所言調查屬實未何法院判無罪?
依佛法則是如是因如是果,您依吉祥天母所立誓亦然,謹此打住不再回應.

頂禮 吉祥天母

願母變眾生諸罪障,無余現今於我盡熟報,凡我善根安樂施於彼,眾生悉得安樂祈加持

[ 本帖最后由 basone999 于 2007-9-6 09:47 AM 编辑 ]
发表于 2007-9-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basone999 的帖子

A."依世间法来讲是获判无罪,如依师兄所言调查属实未何法院判无罪?"

我再三恳请basone999仔细看贴子, 不知为何仍重复一样问题, 是看不懂? 还是我讲不清楚, 如是我讲不清楚, 请指出, 我好修正以让您清楚明白.  
上贴己说你说法庭判无罪, 请上传法庭判决的copy以取信客观读者; 我一再暗示所谓合解, 有些话我不想说太直接.


我再提示或暗示二点,
1.如是您所述法庭判决无罪, 请问蒋小姐与其男友有否被判罪?
2.那些是假证据?


B."依佛法则是如是因如是果,您依吉祥天母所立誓亦然,谨此打住不再回应."

我天资愚钝, 真不懂您上面这句话是什么逻辑? 或许大德您或客观读者能告知末学.
"末学愿诚依吉祥天母前起誓, 所述如有谎言与违背良心, 不正确发心, 愿受最大果报."
我想大家从上文都能知道末学所谓起誓目的在何?
"是因如是果,您依吉祥天母所立誓亦然" 是什么意思?
依上言而"不回应", 回不回应是大德您的权利, 但如提出末学起誓以杜某些人怀疑末学可能有"谎言与违背良心, 不正确发心"等, 与"不反应"有何关系?

我发心与目的不在说谁对谁错, 主要在:
1.告知大家我所知道的, 与赤珠所说与所做之不同处, 当然主要不希望佛法遭到染污. 我与赤珠无任何一丝过节. 我坚信讨论者都不希望有人再遭到假活佛, 假上师, 假出家的伤害, 格鲁派或藏传佛教不受污蔑.
2.在讨论赤珠强暴事件时, 大家是否想到或关注到蒋小姐与其男友, 我想为己过世的蒋小姐与她男朋友说些话, 她是否贪钱而诬告上师? 是否做假证据? 是否有男之时又诱惑上师? 是否因这件事而得癌症? 这些与人贞节名誉有关, 我们是否忍容所谓的活佛上师对己亡者一再放此消息, 包括在网络上, 是否可客观讨论, 如有污蔑? 是否应当停止!

3.或许大家可从此事件学习到, 如何基本观察与判断上师, 不要看到"活佛"便决定为上师, 应以佛法为主. 辩经时, 在确立释尊为圣者前, 尚依释量论第二品成立士大夫来辩, 依释尊所来辩论其所言之法是否自相矛盾, 而后才安立说法者是否为具量士大夫. 嘉瓦仁波切曾说, 要确认上师前, 应如侦探观察小偷的客观态度来观察. 也就是说听其言, 观其行, 是否符合三法印. 如其己脱离世间所认可的行为, 客观的学法者自应决择.

讨论应是客观, 依证据与逻辑推理安立, 大德应依上文我所问一一客观回答, 如不知, 答不知, 如对或不对, 答对或不对, 以后回不回应, 大家都尊重您的权利, 如深思后觉得蒋小姐是受害者, 也可说声"对不起", 如是我错, 我也说声"对不起", 因果自负, 无人可代, 我们忏悔对象主要是三宝与一切有情, 我坚信大德能依佛子行, 应是大家共勉之.

当然末学所言与表达如有不当, 让你有一丝不舒服的话, 在此说声抱歉, 末学也会自行忏悔与修正, 但请相信末学发心除上所述以外, 没有别的一丝负面想法.

于慈悯众生观自在怙持圣地  9/6/2007
发表于 2009-2-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2-6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哀我祖庭蒙羞。
发表于 2009-2-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心跳得快 于 2007-9-3 13:36 发表
破败之家出孝子,地狱门前僧道多

今日佛门,妖人横出,善辈远避不及!


师兄,“地狱门前僧道多”这记得是出自明朝谤僧道的恶语。

我们应好言,应不恶口。
发表于 2009-2-9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春节去大朝台,不知怎么滴,狮子窝和清凉桥吉祥律院两处,仅是远远在路上拜了,门都没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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