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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生喜悦

高难度求救,各位老大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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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6: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生喜悦 发表于 2016-7-5 15:17
法院好像不承认这种脱离血亲关系的文件

原来如此
发表于 2016-7-5 16: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水堂主 发表于 2016-7-5 15:42
百度知道上說的不承認血親脫離。這個要問法律律師!還有就是如果再婚,組成家庭,新人和舊有子女之間,遺 ...

谢谢科普
发表于 2016-7-5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没有立遗嘱、没有和她扯结婚证,那么财产这个女士是没有办法拿走的。如果一旦有遗嘱要把财产给她,或者有了结婚证就麻烦了,法律规定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第二继承人才是子女。
发表于 2016-7-5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生喜悦 发表于 2016-7-5 12:43
师兄很宽宏


倒不是我很宽宏。
若我碰到这样的父亲,如果他拼了命的坚持,那么我就舍了。随他去了。如果他给人家坑了,再回头帮他。

话说回来,你来这里问,你是一方,你父亲是一方,那个女士是一方,这三方谁对谁错,或是对错参半,大家很难公允掌握,而且清官难断家务事,顶多是七嘴八舌给你参考建议。

要么你就放他们一马,要么你就采取合法手段看看怎么阻止。
最后——还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发表于 2016-7-5 17: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jysy 发表于 2016-7-5 16:50
倒不是我很宽宏。
若我碰到这样的父亲,如果他拼了命的坚持,那么我就舍了。随他去了。如果他给人家坑 ...

楼主的父亲时日无多,可能一去就不复返了,没有回头的机会,这才是楼主烦恼的地方
发表于 2016-7-5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实说,我父母那么多年来是对上楼主师兄这种事了,不过对象变成了亲戚和他弟弟的儿子。我父亲看见我奶奶都已经写下公证了(不知道是否在神识清醒下进行)她自己后事和谁照顾她。结果我爸爸看见自己母亲既然放弃了我们,也没办法。结果你们就知道会怎么样了,房子提前写了七公的名字,然后照顾她的乡下堂叔的老婆就偷光了她保险箱的金币(老人买了一辈子数量非常多)和人民币,居然我奶奶还不敢报警。堂叔怕我奶奶死在已经属于他的房子里,就让她搬到他的另外一套房子里,老人不愿也没有用。我奶奶后来才后悔,对我母亲那样,诬陷她偷钱二万,其实她根本就知道是照顾她的叔婶。我妈对她不离不弃让她感动,每次煮了补品给她吃都狼吞虎咽,让人心酸。在往生的那天还在找我们,你们说我们这些后人伤心不。所以说,放弃了父母也就是放弃了自己,楼主要是放弃了父亲,以后会后悔一辈子的。虽然父母即使放弃我们。
发表于 2016-7-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像楼主和我家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我就放眼看着我那堆奇芭亲戚,看看亲近我父母的亲人会不会也像对我奶奶那样的对待我。
发表于 2016-7-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楼主太软弱了 ,此女又不是楼主父亲的妻子,直接轰走不让进门不就得了

从治命不从乱命,要看大方向
发表于 2016-7-5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跟那女的起冲突,伤心的是老父亲。他会觉得你们对我都不好,好不容易来了个人对我照顾有加还被你们赶跑了。他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如果任由事情发展,很可能把人骗走了,钱也骗走了,当他知道是个骗局之后也会非常伤心。

这是个两难的局面。而且我也感觉出来,你们姐妹不可能像那个女人一样全职照顾,你们不可能把工作放下。但实际上,在病人严重,在患者看来谁能在身边陪他谁就是最亲的人最可靠的人。
发表于 2016-7-5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可能这样,你或者你姐,其中一个人辞职来照顾老父亲,另外一个继续上班,一个出钱一个出力?
发表于 2016-7-5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这种照顾可以日久生情,啥都不图,我是不信,年纪一把了,不可能图身体长相,病情这样了,估计相濡以沫的时间也很短,更别提会有啥共同语言吧,那图啥很明显嘛!而如果对方是这种不要face的人,你就甭客气啦,世俗点找人唬一唬她,出世点那咱就吃亏麻烦点但是一定要快准狠,不能犹豫, 知道住址那就房子出租+知道医院那就换医院+知道手机号那就换手机号+删除所有可能的联系方式 ,  时间长了她没看没啥可能估计就撤了,然后全力照顾挽回父子父女关系,珍惜最后的时光,不要在失去时再后悔,真的别让自己的父亲跟一个不熟的人去异乡,不然怎么去世的你们都永远不会知道,细想如果换成是你的孩子你怎么办?
发表于 2016-7-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咋办。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外人。事情闹到这一步了,估计是把老爹都劝急了。算了吧。老爹愿意去就去,乐乐呵呵送去就行了,要是啥都没有了,再接回来呗。什么是孝顺啊,孝顺第一义是婉容,其次才是别的。


针对那个法律问题,能不能脱离是吧。可以的。公证处公证就可以,公证两个方面的内容就可以了。一个是公证放弃被赡养权利,因为儿女都长大了,完全行为责任能力了,不需要家长监护,主要就剩下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和责任,老人主动放弃此项权利,而且表示因为不喜欢,拒绝被赡养,就可以了。一个是财产处置,不会留给儿女。这两个公证就可以了。父母和儿女所谓脱离关系,还有什么吗?没了。
发表于 2016-7-5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云梵 发表于 2016-7-5 21:31
不知道咋办。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外人。事情闹到这一步了,估计是把老爹都劝急了。算了吧。老爹愿意去就去 ...

如果老人愿意去就去?那个妖妇明显是为了钱的 把老人送到东北 还会有好日子吗?稍微虐待一下 本来羸弱不堪的老人就算交代了 可不单单是没了钱的问题了
发表于 2016-7-5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svaha1@163.com 发表于 2016-7-5 21:43
如果老人愿意去就去?那个妖妇明显是为了钱的 把老人送到东北 还会有好日子吗?稍微虐待一下 本来羸弱不堪 ...

问题的关键,在老爷子,劝得了吗?
劝你别指望用道理,逻辑来劝了,老爷子缺的是感情,是另一半,儿女也替代不了。
发表于 2016-7-5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挑快要走的老人下手,就是为了钱,世间法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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