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修学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末学

用盗版软件属于不与取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3-14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才让扎西 于 2019-3-14 23:07 编辑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19-3-14 11:01
那请问您承许软件有版权吗?

中嶽嵩山,看你的言论是不是hanjiangxuej 不承认软件有版权那就没有版权了?这是什么逻辑?……我看你还是举佛经和大成就者的观点来论述更合理一些!hanjiangxuej有一点说的也有道理,世间法是经常性的变来变去的,但佛法戒律不能变化,中心思想就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9-3-15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嶽嵩山 于 2019-3-15 07:35 编辑

盗戒的基本意涵就是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未经权属所有人同意擅自窃为己有。为什么要强调软件版权的问题,这个就是确定软件所属权的问题,盗版使用者使用版权不属于自己的软件,就是违反了不与取戒律。我问hanjiangxuej师兄承许版权与否就是强调这个问题,请楼上师兄看清楚我的意思再发表意见啊!
我们学习戒律,就是要闻思相关经论,把戒律的内涵领会清楚,反复思维形成定解,最后身体力行,我认为这是佛弟子应当遵从的。至于说不与取戒律的相关经论不要太多,关于盗取软件版权也就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也有很多高僧大德做相关开示。世间人不明因果,不认为使用盗版会有不善果报还能够理解,佛弟子为了蝇头小利,舍弃戒律,实在是可惜。
发表于 2019-3-15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19-3-14 19:49
您应该是在家修行者,所以称您为师兄可以吗?既然承许软件有版权,那盗版使用就是未经版权所有者同意窃取 ...

您说的对,明知盗版,就是窃取了使用权。我们不必要去找什么借口或开许,认为这没犯或可以。若实际情况做不到,我们当起惭愧心。虽然,在下也用盗版软件,希望诸佛菩萨加持我,有一天能变的富有,不再在乎这些几千几万的正版软件费用吧。
发表于 2019-3-15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njiangxuej 于 2019-3-15 19:18 编辑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19-3-15 07:10
盗戒的基本意涵就是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未经权属所有人同意擅自窃为己有。为什么要强调软件版权的问题,这个 ...

你讲“领会内涵”,其实就是用的类比法来推断。我非常相信如果佛在今天会很容易的承认知识产权,把离本处的概念给扩展了——可是今天偏偏就没法找佛来问。在论证侵犯知识产权犯盗戒这个问题上你走完了99步,这第100步是不是能顺着走下去?旧戒不能舍,旧条文不能改,相对应的就必定是新条文不能加,不可能说半点都不改,同时又往里加东西,哪怕加的无比合理。
发表于 2019-3-15 20: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hanjiangxuej 发表于 2019-3-15 19:06
你讲“领会内涵”,其实就是用的类比法来推断。我非常相信如果佛在今天会很容易的承认知识产权,把离本处 ...

师兄您可能有成立盗戒的究竟“离本处”的疑惑,这个确实是佛所说,这个问题我们格鲁派开派大师早已经解决了。请看广论不与取的究竟:究竟者摄分中说:「移离本处。」于此义中,虽多异说,然从物处,移于余处,唯是一例,犹如田等无处可移,然亦皆须安立究竟,是故应以发起得心,此复若是教劫教盗,彼生即可,譬如遣使往杀他人,自虽不知,然他何时死,其教杀者,即生本罪。希望师兄能夠理解宗大师的高明之处:犹如田等无处可移,无处可移的如何离本处呢?宗大师举例杀戒说指示杀人者,自己不知道被杀者死了沒有,但是只要人一死,犯杀戒即成立!宗大师高明之处还有一个地方,他写下“田等”,虽说举一例,等字其实也说明还有别的盗戒有相同的地方。比如还有有形的房产矿山,生长的树木,池塘水面,现在的无形的知识产权,冠名权,比特币,甚至电子游戏的虚拟装备,请问如何移离本处?这些都是属于所有权的问题,我们学法不能说佛说了离本处,一字不改,只有离本处盗戒才成立,佛没有说的就无法解决了,这个可不是我们格鲁的学风!四根本堕罪盗劫及其细微,不是只看看佛经和论典就能够解决的,我很多地方也是不明就里。但是我还希望能够多交流心得体会,真正的相互讨论互相激励!而不是为了世间八风非得我正确你错误,我觉得这不是学佛人所为!
发表于 2019-3-21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njiangxuej 于 2019-3-21 23:45 编辑
中嶽嵩山 发表于 2019-3-15 20:59
师兄您可能有成立盗戒的究竟“离本处”的疑惑,这个确实是佛所说,这个问题我们格鲁派开派大师早已经解决 ...

这两天学习了一下。盗戒解决的是“侵犯他人享有的财物”的问题,但没有解决“谁,在何时,享有什么财物”的问题。后面这部分是由一时一地的世间法来规范的。

举例来说,古代的奴隶是没有资格享有任何财物的,奴隶的任何财物都属于主人,那么彼时主人拿奴隶的财物是不是盗呢?应不是。“奴隶的财物”这个东西在那个社会形态中根本就不存在。“人人有权享有自由和财产”是近代的人权理论。虽然根据佛经的精神,我很愿意相信佛在今天会很容易对这些权利予以承认,但佛毕竟没说过原话。佛经中也说过一切人民土地皆属国王之类的话,结果今天很多国家根本就没有国王了,你又不能强行把主席总统解释成国王的类比。即使是今天有国王的国家,也不承认国王有这些权利了。“世间法支持的你的财物”,才是你的财物。如果我觉得是就是,那我觉得银行里的钱都是我的,行吗?


那使用盗版软件是盗吗?那就要先根据版权法和公约来厘定开发者“在何时,享有什么财物”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

-把别人的软件破解了拿去卖,犯。
-自己破解了或者下载破解版日常使用,犯。
-自己拿来学习、测试、研究,不犯。-自己将自己合法获得的软件复制一份备份,不流通,不犯。
-享用正版软件15天或30天的测试期把工作做完,然后把软件删掉,过几天重置系统,重新开始测试期——贪小便宜,但版权法没有明说,按法律应推定无罪。

至于具体怎么算学习研究,怎么算日常使用,只能具体个案具体分析。现在软件这么复杂,学习个两三年也是正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社区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格鲁教法集成

GMT+8, 2024-11-24 23:03 , Processed in 0.032215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