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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喜饶嘉措

关于“有边”和“断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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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6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好好学道次第,不要再胡言乱语,我一定随喜<IMG src="http://www.gelu.org/bbs/images/Emotions/5.gif"></P><P>还有请你不要提什么“传承于你的法教”。我猜你是没有什么传承的,自己认的应该是不算。</P><P>嗯 看来这次是真的敲到你的痛处了 反应好大 <IMG src="http://www.gelu.org/bbs/images/Emotions/10.gif"></P><P>我再猜一下:你其实大概不是想要来这亲近正法,而是想来这里弘扬你的“正法”吧。</P><P>其实不管是格鲁也好 还是你自以为懂的中观也好 我和你都是门外汉 好像自以为懂得一直是你老兄啊 </P><P>我是俗人 连业果都没学清楚那里敢说懂格鲁 懂中观 </P><P>还有你也不要有顾虑 我根本就是个挂名的管理员 还没学会怎么把人关进黑屋呢&nbsp; 有什么话尽管说<IMG src="http://www.gelu.org/bbs/images/Emotions/66.gif"></P><br>[此帖子已被 俗人 在 2004-10-6 0:29:54 编辑过]
发表于 2004-10-6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释观清</B> 发表于 <I>2004-10-5 23:48:29</I> :<BR><BLOCKQUOTE><P></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FONT size=4>我想是你没明白:)</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FONT size=4>1、如果“<FONT size=3>我执是五蕴和合上的自性见</FONT>”,则,执“离蕴我”的人将已经无有“我执”了;</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SIZE: 9pt;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FONT size=4>2、“轨持”义已经是对一切“法”的定义了,故不应该由此而分为两种。</FONT></SPAN></P></BLOCKQUOTE><BR>[此帖子已被 释观清 在 2004-10-5 23:56:30 编辑过] <HR></BLOCKQUOTE><P>谢谢指点,您说的的确有道理,但这只是道理。<BR>1、一般情况下,都是执蕴为我,若一旦证明五蕴非我,是不会另执一个“离蕴我”的。因为蕴即无我何况非蕴,这只能是一种在道理上可以说的执取,实际上除非是一个偏执狂,根本就不可能执著一个“离蕴我”,你拿什么执呢?纯粹的概念吗?<BR>2、“轨持”是对一切法的规律的定义,而不是指一切法,这是有区别的。一切法在这里是指通过世俗而分别的种种诸法,而“轨持”则是指这一切法的空性,前者的法执是执取诸法实有的自性见,后者的法执是执取性空本身的自性见。法师应该知道,执著性空为自性有的人大有人在,龙树说“众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同时他还说“亦名是假名,亦是中道义。”,这说明性空本身还是依缘起而假名安立的,还是不可得的空。而认为从空中生出妙有,空为诸法自性的人不正是一种法执吗?</P>
发表于 2004-10-6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P>还有你也不要有顾虑 我根本就是个挂名的管理员 还没学会怎么把人关进黑屋呢&nbsp; 有什么话尽管说<IMG src="http://www.gelu.org/bbs/images/Emotions/66.gif"></P><BR>[此帖子已被 俗人 在 2004-10-6 0:29:54 编辑过] <HR></BLOCKQUOTE><P>您是在安慰我还是在威胁我?</P><P>要么和我理性的讨论,要么不要理睬我,要么就把我关起来,您可以选择。</P><P>而我只要没被关进黑屋,也有权利发表我的意见,请您自重!</P><P>顺便说一句,我知道传承的意义,我有僧宝的教导和清晰的传承,请您不要诽谤!</P><P>另外您一方面让我省省他心通,一方面自己在那里他心通的胡乱猜想,这难道还没有说明您自己内在的问题吗?难道您不能听进哪怕一句规劝的话语,稍微生起一点反省的自觉吗?</P><P>您好自为之吧!</P><P>&nbsp;</P><BR>[此帖子已被 龙吟 在 2004-10-6 0:46:43 编辑过]<br>[此帖子已被 龙吟 在 2004-10-6 0:52:45 编辑过]
发表于 2004-10-6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P><IMG src="http://www.gelu.org/bbs/images/Emotions/66.gif">^_^</P><P>你给我说说你的传承,最好从释迦佛说起一直到你的师父,你看行吗?</P><P>不要躲闪</P><P>还有提醒一下,一个出家人并不一定等于僧宝,僧宝也有严格的定义。</P><P>很让人奇怪的是很多基本常识你都会弄错,而你却那么有信心的认为自己懂中观。</P><BR>[此帖子已被 俗人 在 2004-10-6 7:38:40 编辑过]<br>[此帖子已被 俗人 在 2004-10-6 7:48:55 编辑过]
发表于 2004-10-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P>龙吟的上两点说明有问题。执“离蕴我”是一种常见的外道见。另外,一般认为“任持自性、轨生物解”的“轨持”义,就是法的定义。</P>
发表于 2004-10-6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整合</B> 发表于 <I>2004-10-6 9:55:55</I> :<BR><P>其实龙吟的第二段话可以解释第一段话的疑问。第二段话要表达的意思我是同意的,但第一段话我不同意。实际上是比较容易产生“离蕴我”的执着的,就犹如容易产生对“空性”的执着一样。<BR>法和法的空性,都有可能成为执着的对象。<BR>同理,蕴和无我,也都可能成为执着的对象。那个“无我”,就可能成为某种形式的“离蕴我”。当然,“离蕴我”还可能有其他的形式。</P><HR></BLOCKQUOTE><P>栏目上有一个引用的按钮,点击就可以了。</P><P>“离蕴我”是一种外道的见解,或者说理论,而真正的执取还是来自于蕴。<BR>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所谓“离蕴我”只不过是说离此蕴别有我,其实还是针对于蕴而说的,若无此蕴更无离蕴。离蕴只是一种纯粹的概念,必须借助于蕴的概念才能成立,否则如何谈得上离呢?又离什么呢?所以所谓“离蕴我”归根结底还是对于蕴的执取,是一种变相的“蕴我”观。</P><P>关于“法”有两种定义,这是常识。一种即是《俱舍论》的七十五法和大乘的百法,把法作为一切现象来理解,法被偏重的泛称一切。第二种是作为三宝之一的正法来理解,即是释迦牟尼佛自觉自证而为众生宣说开示的不变的规律,是普遍存在着的必然的真理理则,所谓法性、法住、法界都是指这个意思。</P>
发表于 2004-10-6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P>给龙吟解释一下佛教基础常识吧。嘻嘻。法有很多种解释,最通用的就是轨持——“任持自性、轨生物解”。意思是说每个不同的法有自己的特性和属性是任持自性的意思。而这种属性可以让他人了解是轨生物解的意思,很简单,不难,只是看您是否认真学习而已。</P><P>说这些不会有人认为我十分傲慢吧?其实说这些很正常,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不知道为何不喜欢别人说自己不懂?是什么心态?还是观察自己比较好。</P>
发表于 2004-10-6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anson</B> 发表于 <I>2004-10-6 11:34:23</I> :<BR><P>给龙吟解释一下佛教基础常识吧。嘻嘻。法有很多种解释,最通用的就是轨持——“任持自性、轨生物解”。意思是说每个不同的法有自己的特性和属性是任持自性的意思。而这种属性可以让他人了解是轨生物解的意思,很简单,不难,只是看您是否认真学习而已。</P><P>说这些不会有人认为我十分傲慢吧?其实说这些很正常,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不知道为何不喜欢别人说自己不懂?是什么心态?还是观察自己比较好。</P><HR></BLOCKQUOTE><P>呵呵~~我不同意您的观点,但我也不强迫您改变观点,而且我保留自己的观点。</P><P>至于心态,您我都扪心自问好了!</P><br>[此帖子已被 龙吟 在 2004-10-6 14:29:48 编辑过]
发表于 2004-10-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很有趣啊龙吟,不同意我的观点无所谓,但我说的这个对于“法”的解释是无著、世亲等菩萨的解释,你自己说的是谁的解释呢?能否告知我们呢?如果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解释,但却和大菩萨和经论解释不同,你宁肯相信自己也不相信大菩萨和经论是吗?你为何这么固执、坚持自己的观点呢?这就是一个通达中观空性的人的实际情况嘛?</P>
发表于 2004-10-6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BLOCKQUOTE><STRONG>引用</STRONG>:<HR>原文由 <B>anson</B> 发表于 <I>2004-10-6 14:44:13</I> :<BR><P>你很有趣啊龙吟,不同意我的观点无所谓,但我说的这个对于“法”的解释是无著、世亲等菩萨的解释,你自己说的是谁的解释呢?能否告知我们呢?如果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解释,但却和大菩萨和经论解释不同,你宁肯相信自己也不相信大菩萨和经论是吗?你为何这么固执、坚持自己的观点呢?这就是一个通达中观空性的人的实际情况嘛?</P><HR></BLOCKQUOTE><P>我说的正是世亲菩萨的解释,您该不会不知道“阿毗达磨”是什么意思吧?!</P><P>以下是引用的经论和词典内容,您自己看吧:<BR>世亲释一卷四页云:对故,数故,伏故,通故;应知名阿毗达磨。谓阿毗达磨、亦名对法。此法对向无住涅槃,能说谛菩提分解脱门等故。阿毗达磨、亦名数法。于一一法,数数宣说训释言词、自相共相等、无量差别故。阿毗达磨、亦名伏法。由此具足论处所等,能胜伏他论故。阿毗达磨、亦名通法。由此能释通素怛缆义故。<BR>阿毗达磨又作阿鼻达磨。论部之总名。旧称阿毗昙。译曰大法,无比法。大法,无比法,乃真智之尊称,凡论部为发生其真智者,故附以大法,无比法之名。</P><P>法者梵云达磨Dharma,为通于一切之语。小者大者,有形者,无形者,真实者,虚妄者,事物其物者,道理其物者,皆悉为法也。唯识论以自体任持与轨生物解二义解法。自体任持者,谓竹有竹之自体,梅有梅之自体,有形者,有形之自体,无形者,有无形之自体,各保任维持其自体也。轨生物解者,谓如是既各有自体,皆为自体任持之状,然只限于有体,不能容无体,法者,兼摄无体,该尽一切也。唯识论一曰:‘法谓轨持。’同述记一本曰:‘法谓轨持,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俱舍论光记一曰:‘释法名有二:一能持自性,谓一切法各守自性,如色等性常不改变。二轨生胜解,如无常等生人无常等解。’大乘义章十曰:‘法者,外国正音名为达磨,亦名昙无。本是一音,传之别耳。此翻名法,法义不同。泛释有二:一自体为法,二者轨则名法。’唯识述记二末曰:‘法者,道理义也。有般涅槃之义,名般涅槃法。’丁福保《佛学大辞典》</P><P>另外,我比较注重根本阿含和初期的大乘经典,所以这里面也有一些内容,您可以参考:</P><P>《相应部》(六·一)说∶「世尊独处禅思,作如是念∶我所证得甚深之“法”,难见难悟,寂静微妙,---------」。<BR>《杂阿含经》(卷三○)说∶「此法(缘起)常住、法住、法界」。玄奘在《瑜伽师地论》中,译作「法性、法住、法界常住」。<BR>《杂阿含经》(卷二八)说∶「何等为沙门“法”?谓八圣道,正见乃至正定。┅┅」。<BR>《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小品卷五)说∶「诸佛依止於法,供养恭敬尊重赞叹於法。所谓法者,则是般若波罗蜜」<BR>《法华经》(卷二)∶「今复转最妙,无上大法轮,是法甚深奥」</P><P>我不想说服任何人,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不是出于固执的自以为是。</P>
发表于 2004-10-6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P>世亲菩萨说“法”有十种解释,根据不同语言环境有不同的解释。请问你是对哪个语言环境下的“法”的解释?是把所有经论中关于“法”的解释都罗列出来嘛?那不用了,大家回去看就知道了。</P><P>至于你是否固执的自以为是大家心知肚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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