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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龍騰四海 于 2015-3-18 03:01 编辑
遠方之城 发表于 2015-3-17 23:19 「声,是无常,是所闻故」中,是所闻故遍是无常的遍相如何不能成立?
我說的是此論式的第二支"後遍"不成立, 但是"正後遍"當然是成立的呀.
你說的"遍相"的定義甚麼? 是指"若是該因則周遍是該所立法"嗎? 那當然成立啊, 若按照藏漢大辭典的翻譯, 這個叫"正同品遍", 跟我說的論式的第二支"同品遍"是不一樣的,
關鍵在於: "若正同品遍成立,不周遍有同品遍"
也就是說, "若是該因周遍是該所立法, 並不周遍有第二支"
附上同品遍(或稱:後遍)的定義供您參考:
[自是成立聲是無常之第二因支相應的補特伽羅,決定自己唯於成立聲是無常之同品中有],即[自是成立聲是無常之同品遍]的性相.
「东方之所闻有法,是无常,是所闻故」,对于已成为有宗法之补特伽罗而言,「是所闻」为什么又是正因?
類似的例子很多啦, 請您去看看因類學吧, 比如說:
"空中之煙為有法,自因之火已先行,因是煙故" 這是果正因,
"無樹之峭壁上有法,無沉香樹,因無樹故" 這是可現不可得正因,
"東方之火有法,與寒冷之果寒毛豎起不能無傷害而並住,因是火故" 與
"東方之烏鴉有法,與貓頭鷹不能無傷害而並住,因為是烏鴉故" 都是可現之相違可得正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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