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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永真

如果是你的妻子(丈夫)把大额存款捐给寺庙,你会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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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1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人都愿意布施,怎么会有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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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1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于,一个愿意,一个不愿意。这就不能凭一己之愿做想当然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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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呢,是涉及到了个人利益,凭什么要损害别人的利益呢……。
不管以什么借口和名义,本质就是为了一已之私,损害别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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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空空 发表于 2014-7-22 13:36
要是不会要回来,但是日子肯定是过不去的了……。对方净身出户吧
女方捐献的财物并不是她个人财物,凭什么 ...

婚前财产,想捐就捐,凭什么要对方同意?
而且,婚后财产,女方也有一半的处置权。如果捐款是存款的一半以内,女方有处置权,也有权捐献。

而且社会上,打老婆的男人也存在,估计这个男方平时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然为了钱的事情就要木棍打老婆致死吗?平时可能也有虐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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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愿生净土 于 2014-7-22 20:00 编辑
ts250 发表于 2014-7-22 16:31
涉及到个人利益或财产的损失就闹个你死我活,结什么婚,瞎了眼了


千万不要跟吝啬的非佛教徒结婚,尤其是挣钱困难、福报不够的、有暴力倾向的非佛教徒。
不然捐点钱也要担心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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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为了布施就要去傍个大款吗?什么时候这也成了傍大款的理由了…难道时代真的变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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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2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财产就表示你可以支配一半了吗。。你什么逻辑啊。支配一半那个婚姻破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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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做人首先要坦诚,既然叫做家庭,那么根据社会上对家庭的定义,这就意味着,一种共同的责任。不能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家庭毕竟不是单身宿舍。说句难听点的,这个女人来世下恶道都是轻的。遭罪的时候在后面呢。因果面前,人人平等,佛教徒就可以随便有权利,处理共同的财产?你把钱捐庙里了,孩子怎么办老人怎么办?难道孩子上学不要钱?老人看病不要钱?要想自由,干脆就单身。自己花自己的钱不是挺好。佛教不是敲诈勒索自己师兄的理由。难到,你信佛,别人就应该把自己钱给你捐出去?我曾经,多次看到这种人,拿着个舍利照片或者庙的照片或者上师照片,到处化缘。你看他是师兄或者,金刚兄弟,不好意思回绝,他们却变本加利。。。这不是借佛教名义敲诈勒索是什么呢?学佛久了,觉得有时候面皮薄真不行,一到某个时间,A师兄打电话要放生,B师兄打电话建庙,C师兄家来了某位活佛。D,师兄遇到经济困难需要帮助。普通学佛人本来很多都经济情况不太好,一般人也都不是大款。一次两次可以,要是总是做功德这可以断定,谁也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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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经对方同意,运用双方共有的大部分财产进行布施,这本来就是私心作怪。我记得某部佛经中说,不赡养父母的做布施为恶布施。当然,我们无法确定她的动机,在家庭中间的事本来就无需很明白,如果你觉得她人值得你这样大额的付出,并有未来的可塑性,那么嘉许她并制定布施的规则。如果人本身有问题,我觉得完全可以追偿。哪怕你追偿后再用此款布施。自己的所作所为必须承担代价,这就是因果,而我们,则因势利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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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七篇  惹琼巴的成就
敬礼上师。
    尊者密勒日巴之心子惹琼巴与贵族女甸布邂逅后,(在法上)发生了障碍;为了除遣惹琼巴的障碍,尊者变现成一个乞丐到惹琼巴门前来讨饭。惹琼巴有一块雍要得布出产的大玉石。他就把这块大玉石送给乞丐说道:“你拿这个去生活吧。”尊者想道:“我的儿子对世间的财物确是没有什么贪著,他的慈悲也很大啊!”
    因为惹琼巴布施这块玉石的缘故,(惹琼巴和甸布女发生了争吵),惹琼巴心生厌倦,离开了她,回到尊者的面前来。......
    ......
    随后,尊者就要为徒弟们灌顶,说道:“为了表示缘起相应,你们各人应该准备供养。但惹琼巴你可以例外,你可以不必供养。”惹琼巴听了心中不太舒服,但他仍旧参加了灌顶的仪式。等他走进曼陀罗的时候,看见曼陀罗中央有一块亮亮的绿玉。(原来这块绿玉就是惹琼巴施给那个乞丐的)。惹琼巴惊诧得发了呆,半晌才恍然悟到那乞丐原来是尊者的化身。他之所以能够离开甸布女也是尊者的慈悲加持。这时他才深深的感激尊者的慈悲。
    尊者说道:“惹琼巴啊!如果不是我,你就会为了这块玉石把自己毁灭了。因为你对我的信心不移,对众生的慈悲不断,(所以才能从这场障难中解脱)。你现在应该欢喜满意了。”随即歌道:
    “父师加持威力大,密勒神通关键大,惹琼悲心施舍大,施丐绿玉入我手,
    今夜上乐坛城中,供此绿玉求灌顶。悲悯无助无依者,即是供养三世佛,
    以悲心施乞丐,即是供养我密勒。众生即是汝父母,于彼分别或歧视,
    如服剧毒甚愚蠢。僧侣学者应和谐,若执己宗兴贪嗔,所学尽付流水中。
    佛法岂有好坏别?执著宗派即谤法,是为斩断解脱根。一切己乐由他生,
    利他诸行终自利,害他诸行必自损,是故应生利他心,趋入佛陀之坛城,
    忏悔所有之罪业,严持净戒三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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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钱她无权做处置,必须双方共同决定。
她等于是偷拿了老公的一部分钱来做供养,这部分钱按说寺院不能要,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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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20: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愿生净土 发表于 2014-7-22 19:57
千万不要跟吝啬的非佛教徒结婚,尤其是挣钱困难、福报不够的、有暴力倾向的非佛教徒。
不然捐点钱也要 ...

呵呵,谢谢师兄提醒,俺已婚了。归根结底,福报相等的才能走到一起共同生活,这是师父说过的。若有问题,先从自身找原因,或许会更好呢;-),俺也不懂,需要好好学习。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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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2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一直觉得这是小事情,居然会发生杀人案,实在让人费解。还是供养自己那一份就可以了,他人的,哪怕是好心以他人的名义供养,也不好。毕竟对方不是自己。不知道女方当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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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不会又是邪教或者附佛外道作出这样的事情  然后新闻报道又把它算在佛教徒头上   就和上次的那个马航事件一样  明明是什么卢台长他们的  却算在佛教上   我觉得一个正信的佛教徒不太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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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布施成就了,有人布施被打死。人不一样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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