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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诃提娑迦罗

《现观》相关论典翻译时需注意的几处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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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喇荣常用“遍计烦恼”,影响比较大,所以也说两句。

用“遍计”的原因是,把这里的“分别”理解成“分别心”了,所以认为:由分别心生起的烦恼,这样表达不准确,应改成“遍计烦恼”。
但是遍计也有同样问题,因为一样会包含“俱生烦恼”。

据我的理解,分别烦恼,这里的“分别”,不仅有“分别心”的意思,还是特别强调:这是特别的、特指的(special)邪执分别。
所以,这个“分别”,就还包含了:是不同分别邪执“分别而有”,不是“共同而有”的意思。
发表于 2013-12-12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看法,其实宝法师和云法师说的都有道理。只是宝法师在此帖中所表达的意思是更注重“意译”,而云法师在此帖中是更强调“直译”。

其实“意译”更适合佛学基础较弱的普通读者阅读,而“直译”更适合佛学功力比较深厚的专业人士阅读。

盼望各位译师在翻译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下读者阅读时的感受,看翻译的作品是给什么人看的。要站在大多数读者的角度去翻译。设身处地的为读者着想,尤其是当下活着的读者。
发表于 2013-12-12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ar 发表于 2013-12-9 12:06
另外,喇荣常用“遍计烦恼”,影响比较大,所以也说两句。

用“遍计”的原因是,把这里的“分别”理解成 ...

  的确,无论用【遍计烦恼】还是【分别烦恼】,都会有问题。
  既然如此,何不用古译,而一定要新创一个【遍计烦恼】,跟我们固有的已经传统过不去,造成术语的混乱呢?所以末学还是主张,一律译成【分别烦恼】【分别所知障】【分别我执】【分别法执】。比如对汉地学学过唯识教典的同修而言,看到这些词,他自然会不费吹地明白其中含义。但是一看到【遍计烦恼】等,他就要琢磨好一阵子了:是遍计所执吗?难道俱生我执不是遍计所执吗……等等。
  而对于一个没有学过唯识教典的同修,新学习相关知识,那不管用哪一种翻译,都是一样的。
  供参考。
发表于 2013-12-13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遍計所執的遍計,藏文是ཀུན་བརྟགས་
分別煩惱的分別,藏文是ཀུན་བཏགས་
發音相同,卻是不同字。
发表于 2013-12-13 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chophel 发表于 2013-12-13 00:50
遍計所執的遍計,藏文是ཀུན་བརྟགས་
分別煩 ...

  末学暂时存疑。
  首先,【分别烦恼】意义上的【分别】似也可用ཀུན་བརྟགས་。如世亲《大乘五蕴论》:
  अविद्या कतमा। कर्मफलसत्यरत्नेष्वज्ञानम्। सा पुनः सहजा परिकल्पिता च।
  མ་རིག་པ་གང་ཞེ་ན། ལས་དང་འབྲས་བུ་དང་བདེན་པ་དང༌། དཀོན་མཆོག་རྣམས་མི་ཤེས་པ་དེ། དེ་ཡང་ལྷན་ཅིག་སྐྱེས་པ་དང༌། ཀུན་ཏུ་བརྟགས་པའོ། །
  云何無明?謂於業、果及諦、寶中無智為性。此復二種,所謂俱生、分別所起。


  其次,【分别烦恼】的【分别】和【遍计所执】的【遍计】,梵文都是parikalpita。一例如上文。二例如世亲《唯识三十颂》及安慧《唯识三十颂释》:

  येन येन विकल्पेन यद्यद्वस्तु विकल्प्यते।
  परिकल्पित एवासौ स्वभावो न स विद्यते॥२०॥
  རྣམ་པར་རྟོག་པ་གང་གང་གིས། །དངོས་པོ་གང་གང་རྣམ་བརྟགས་པ། །
  དེ་ཉིད་ཀུན་ཏུ་བརྟགས་པ་ཡི། །ངོ་པོ་ཉིད་མེད་དེ་མེད་ངོ་། །
  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evaṃ vijñānasvarūpe bahiś catmadharmābhāvāt parikalpita evatmā dharmāś ca tu paramārthataḥ santîti vijñānavad vijñeyam api dravyata evêty ayam ekāntavādo nabhyupeyaḥ |
  དེ་ལྟར་ན་རྣམ་པར་ཤེས་པའི་རང་གི་ངོ་བོ་དང་། ཕྱི་རོལ་ན་ཡང་བདག་དང་ཆོས་རྣམས་མེད་པས་བདག་དང་ཆོས་རྣམས་ཀུན་དུ་བརྟགས་པ་ཉིད་དེ། དོན་དམ་པར་ཡོད་པ་མ་ཡིན་པས་ཤེས་བྱ་ཡང་རྣམ་པར་ཤེས་པ་བཞིན་དུ་རྫས་ཉིད་དོ་ཞེས་མཐའ་གཅིག་ཏུ་སྨྲ་བ་འདི་ཁས་མི་བླང་ངོ་། །
  (拙译)如是,于识自性及[于识]外无我法故,我及诸法唯是遍计,胜义无有,不应承许“所知如识实有”之一向说。


  第三,kun brtags和kun btags似仅是同词异写。如《藏汉大辞典》说:

  ཀུན་བཏགས། ཀུན་ བརྟགས་ ཀྱི་ འབྲི་ ཚལ་ གཞན་ ཞིག

  当然,末学并不主张因为同形就要同译。因为古代译师就明确因为它们的含义不同,而采取了【分别】和【遍计】两种译法。我们应当采纳,避免人为制造混乱。
发表于 2013-12-13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礼进 发表于 2013-12-13 02:00
  末学暂时存疑。
  首先,【分别烦恼】意义上的【分别】似也可用ཀུན་' ...

難怪了,看某一版本的僧成大師釋量論疏,常見頌文為བརྟགས་,釋文卻用བཏགས་字,本來以為是排版問題,原來是另一種寫法。懂梵文真有用,見賢而思齊焉。
发表于 2013-12-16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ar 发表于 2013-12-9 11:43
一点看法如下:

法是什么?古德云:任持自性,轨生物解。

对于“性相”一词,再多说一些。

其实,将“性”、“相”二字连起来说,并不是没有先例。
如《唯识三十颂》里面说第七识,“思量为性相”,前六识“了境为性相”,当然,解释的时候,都是分别来说体性、行相二者。

这里,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吧,也就是要用体性、行相等来规定一个法的定义的时候,用“性相”这个词,还是很贴切的。
发表于 2013-12-16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将“性”、“相”二字连起来说,并不是没有先例。
如《唯识三十颂》里面说第七识,“思量为性相”,前六识“了境为性相”,当然,解释的时候,都是分别来说体性、行相二者。

既如此,“先例”一语等于呓语。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6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ar 发表于 2013-12-16 14:30
对于“性相”一词,再多说一些。

其实,将“性”、“相”二字连起来说,并不是没有先例。

"要用体性、行相等来规定一个法的定义的时候"

要是自己想这么规定,似乎还可以。但翻译的时候是不能由自己做主的。在梵文和藏文里,体性的“性”、行相的“相”、和所谓的“性相”,完全是三个词。梵藏文中表示定义的那个“相”,和“法相”的“相”是一样的。
您所举的例子,恰恰证明了不能译为“性相”,因为会被理解成“体性和行相”,可是梵藏文原本的lakSNa、mtshan nyid(相)和“体性”、“行相”完全不搭界啊。
发表于 2013-12-1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诃提娑迦罗 发表于 2013-12-16 21:18
"要用体性、行相等来规定一个法的定义的时候"

要是自己想这么规定,似乎还可以。但翻译的时候是不能由 ...

是啊,如果定义没有相对应的汉传术语的话,我们将如何呢?

我们看:
能作为某法性相(虽有争议,先用)的表述,
有时是用该法的行相,有时是用其体性,有时用其功用,对其进行表述,
直到这个表述能达到“不作为自之名相以外的任何其他名相的性相”的时候,才算完成。

那么,从这个表述方式来说,它的本质就是对该法体性的相状进行描述,以界定该法的内涵与外延,从而确定该法。
故此,用性相,即性之相,并无不可。
又,从表述的内容来说,可以是对法体的描述,对行相的描述,对功用的描述,或者综合。
故此,用性相,即性或相,说明内容,并无不可。
这也就是在 #30 所说的意思。
发表于 2013-12-17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对于翻译来说,我想,最终目的是为了汉语系的学者,能听到佛菩萨用汉语讲法。

如果梵文中的定义,就只是相,那让人的感觉还是少了一些意思吧。
或许,梵文中的相,并不完全对应“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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