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众适不适合阅读律藏?】 有关在家众能不能读出家律典,大体可从以下几点来谈: 一、严格说来“出家律典”包含“比丘、比丘尼戒”与“沙弥、沙弥尼戒”。若是“沙弥、沙弥尼戒”的话,在家众也是可以研读的。 二、佛世时已有半月半月诵戒,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分开诵。诵戒时主要分两部分: (一)“羯磨”:如有犯戒者,必须先行发露忏悔.....等。 (二)“诵出戒文”:当时主要是靠背诵(可能还没有文字),由一人代表诵出。
三、比丘“羯磨”时,必须先清场,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居士等不得在场。由于在“羯磨”时已经清场,“诵出戒文”时他们通常是不在场的,因此居士等是无法听闻出家戒律。同样的,即使是出家众,比丘尼、沙弥、沙弥尼也是无法听闻比丘戒的。 四、受三坛大戒时,“沙弥戒”、“菩萨戒”都是事先讲解,但“比丘戒、比丘尼戒”则是受完具足戒之后才解说的。或许有人会质疑“未受戒前还不知道戒的内容,如何受戒呢?”有关此问题也曾请教过印顺导师,导师回答说: (一)在印度或南传国家,受比丘戒的仪式很简单,短时间就可完成了。也没有详细解说 250 戒或 347 条戒的开遮持犯(各律典戒条数目不一)。 (二)“受比丘、比丘尼戒”,主要是“审核可不可以接纳这个人入僧团”,有点类似“通关的关卡”,不是单纯从“个人”能否行持来考虑;至于行持方面,都是在受完戒后在僧团里跟着大众随分学习的。
五、“比丘戒等出家律典”在家众是否能阅读,大德们有不同的看法: (一)有的认为在家众研读出家律典,并没有需要,有时反而会增加疑惑,甚至造成造成戒障,所以还是以“不要研读”为宜。 (二)有的认为主要是“忏悔羯磨”时,在家众不得参与(这一点没有争议,所有部派、律师看法均一致);至于研读“出家律典”,若有心想出家或想随分持守出家戒者则无妨。(若存心找缺点批评他人者则心态可议,不该!)
【经文参考】 白衣不得闻律 “毗尼者。禁律也。为二部僧。说捡恶[佥*殳]非。或二百五十。或五百事。引法防奸。犹王者秘藏非外官所司。故曰内藏也。此戒律藏者亦如是。非沙弥清信士女所可闻见。故曰律藏也。”《分别功德论》(T25, no. 1507, p. 32, a11~a15) “毗尼中说白衣不得闻。”《大智度论》(T25, no. 1509, p. 66, a12~a13) “问曰。仙人堕处有几许苾刍。答曰。强逾二万。问曰。苾刍之众其数已多。所有经典未知多少。报曰。苾刍经典总有三藏。问曰。其一一藏数量如何。报言。一藏颂有十万。问曰在家俗侣颇得闻不。报言。得闻二藏谓论及经。毗奈耶教是出家轨式。俗不合闻。”《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T23, no. 1442, p. 672, b28~c05)
不为未受具足戒者说 “若比丘向未受具戒人。说比丘四事十三事。得波夜提。说三十尼萨耆九十二波夜提。越毗尼罪。说四波罗提提舍尼法众学威仪。越毗尼心悔。说比丘尼八波罗夷十九僧残。得偷兰罪。三十尼萨耆百四十一波夜提八波罗提提舍尼众学威仪。得越毗尼心悔。说沙弥沙弥尼十戒。得越毗尼罪。下至俗人五戒。得越毗尼心悔。”《摩诃僧祇律》(T22, no. 1425, p. 338, a22~a29) “若为未受具足人。说波罗提木叉五篇名者。越毗尼罪。”《摩诃僧祇律》(T22, no. 1425, p. 448, b29~c01)
在佛世时,曾有人不怀好意,偷学比丘戒(包括各种僧团运作的法规,例如:布萨自恣)而混进佛教僧团(盗住),造成僧团的困扰。如下所引的律文: “佛住舍卫城,广说如上。尔时,有檀越就精舍中饭僧。时有一人,黑色大腹,来在上座处坐。须臾,僧上座来问:汝几腊。答言:坐处食饭一种用,苦问岁为?上座威德严肃言:咄!汝下去。复坐第二上座处。须臾,第二上座来问:汝几岁。答言:坐处食饭一种用,苦问岁为?如是展转,乃至沙弥中,沙弥推排问言:谁是汝和上?谁是汝师?沙弥有几戒?沙弥应数有几?初名何等?一者一切众生皆仰食。二二名色。三三痛想。四四圣谛。五五阴。六六入。七七觉意。八八正道。九九众生居。十十一切入沙弥法,应如是数。答言:我是难陀优波难陀上众弟子。诸比丘以是因缘,往白世尊。佛言,非难陀优波难陀上众弟子。此是自出家人。若如是人比未曾入布萨自恣中,后有好心得与出家受具足。若曾入布萨自恣中者,是名盗住,不听出家受具足。若王子若大臣子避难故,自着袈裟,未经布萨自恣者,得与出家。若曾经布萨自恣者,不听出家。若沙弥作是念:说戒时论说何等,即先入上座床下盗听。若沙弥聪明,若觉知初中后语者,后不得受具足。若闇钝若眠,若意缘余念,不记初中后语者,后得受具足。若盗住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者,应驱出。若度出家受具足者,得越比尼罪,是名盗住。” 《摩诃僧祇律》(T22, no. 1425, p. 417, a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