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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票进寺院朝圣是有功德还是造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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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olga66 发表于 2012-8-18 14:12
某天我在广州,去了两个寺庙,光孝寺和六榕寺,那天突然想,为什么进寺庙要收门票呢,不收不是更好~然后我那 ...

这两个寺庙不管怎么说,还算是认归依证的,虽说有时门口工作人员也许会有些挑剔、不情愿,但一般还是会放行的。
抛开随喜与门票钱进入的系统不同来说,国内的通行思维逻辑是,随喜与门票是两码事,你可以买了门票,又依然随喜多过门票;
可你不买门票,另外随喜的话,也不见得会随喜多过门票的钱......
发表于 2012-8-1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见佛一面,礼佛一拜,冲破重重关卡,很英武滴说...
发表于 2012-8-19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pusu 发表于 2012-8-19 16:57
这两个寺庙不管怎么说,还算是认归依证的,虽说有时门口工作人员也许会有些挑剔、不情愿,但一般还是会放 ...

只是那天看到两个寺庙门口都有很多乞丐,就想如果乞丐某天突然产生想进寺庙看看的想法呢,我觉得一般乞丐不太会愿意花钱进去的~那样收门票的话,不是就有可能令乞丐们失去一些机会。所以才突然觉得不应该收门票的···话说回来,所以还是买门票好咯~
发表于 2012-8-19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哦,那些是所谓‘职业者’,大多常年都在的吧?~
门口的四天王和弥勒佛会看顾他们的啦
发表于 2012-8-19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8-17 08:20
如果门票钱是寺院制定的,而且都给寺院了,那逃票该是有罪业的。
否则,就没什么罪业可言。信徒去寺院,只 ...
如果门票钱是寺院制定的,而且都给寺院了,那逃票该是有罪业的。
否则,就没什么罪业可言。信徒去寺院,只有寺院有权利收费,其他人收费都是贪婪作怪。


那麼請問,如果有人取寺院或者 僧團或者某僧人之物,據為己有,並聲稱“這是我的”。在這種情況下,僧人是否可以強行取回被盜物呢?
发表于 2012-8-19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2-8-19 20:52
那麼請問,如果有人取寺院或者 僧團或者某僧人之物,據為己有,並聲稱“這是我的”。在這種情況下,僧 ...

按照戒律,似乎不许的,不可以強行取回被盜物。
发表于 2012-8-19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8-19 21:22
按照戒律,似乎不许的,不可以強行取回被盜物。

那麼如果有人在寺院門口設關卡收票,不論收入是否歸寺院,也不論此人是王臣還是盜賊,只要他宣布有此權利,而且也尚沒有遭到王法的阻止(被公安禁止、抓走),那麼僧伽是否可以強行阻止而不污染僧戒呢?似乎是不能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在這種情況下,居士是否可以通過欺騙方式(逃票)或者強硬方式(強行闖入)進入寺院而不污染甚至破毀自己的在家戒呢?
发表于 2012-8-20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2-8-19 22:14
那麼如果有人在寺院門口設關卡收票,不論收入是否歸寺院,也不論此人是王臣還是盜賊,只要他宣布有此權利 ...

呵呵,假设说,某居士不认同这种收费,找个没人把守的偏门,趁人不注意溜进去,这犯了啥在家戒呢?
发表于 2012-8-20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麼如果有人在寺院門口設關卡收票,不論收入是否歸寺院,也不論此人是王臣還是盜賊,只要他宣布有此權利,而且也尚沒有遭到王法的阻止(被公安禁止、抓走),那麼僧伽是否可以強行阻止而不污染僧戒呢?


早年有好些类似的例子
少林寺武僧请假完回山,被保安阻止在山门外要收门票,不然不让进,造成肢体冲突。
法门寺进入寺门的路被起围墙,连寺院的车都进不了,寺院僧众和居士把围墙推倒。
柏林禅寺为了反对有关部门收门票,关闭寺门三四个月,最后有关部门妥协,不收门票,在寺外安排小贩摊点。

我没看过出家戒,更不敢评说会不会污染僧戒,但某些事情,如果害怕污染自己而不去做,纵容某些人的某些贪欲行为,对事情的发展(佛教事业),是有利还是会形成更大的弊端?
发表于 2012-8-20 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麼請問,如果有人取寺院或者 僧團或者某僧人之物,據為己有,並聲稱“這是我的”。在這種情況下,僧人是否可以強行取回被盜物呢?
按照戒律,似乎不许的,不可以強行取回被盜物。
那麼如果有人在寺院門口設關卡收票,不論收入是否歸寺院,也不論此人是王臣還是盜賊,只要他宣布有此權利,而且也尚沒有遭到王法的阻止(被公安禁止、抓走),那麼僧伽是否可以強行阻止而不污染僧戒呢?似乎是不能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在這種情況下,居士是否可以通過欺騙方式(逃票)或者強硬方式(強行闖入)進入寺院而不污染甚至破毀自己的在家戒呢?
这个三段论,不是在偷换概念,误导人么?
前面说的概括说,是寺院或僧人的有主物,被人占据,僧人不可以强行取回被盗物。后面说设关卡,僧人强行阻止。
“有人”设关卡的收入,等于已经是寺院物,僧人物么?如果是,就可以适用“不可强行要回”,而不是适用不可强行阻止。
你应该假设的是,寺院设门票,然后对于已经收入的门票,有人宣布“这是我的”,然后才适用于第一段的,僧人是否可以强行取回门票收入。
而因为是寺院设的门票,已经收入的应该是寺院的财产,居士占用,才适合污染甚至破毁已经受居士别解脱戒或菩萨戒里的不偷盗戒。不然,象你假设的情况,居士是污染甚至破毁了哪条“在家戒”呢?
发表于 2012-8-20 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伐折羅伊喜伐羅 于 2012-8-20 03:44 编辑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8-20 00:42
呵呵,假设说,某居士不认同这种收费,找个没人把守的偏门,趁人不注意溜进去,这犯了啥在家戒呢?
不認同這種收費,不能成為不犯的前提。就好比說,佛教肯定不認同偷、搶。如果強盜來偷、搶比丘的東西,比丘也一定不認同這種行為。但卻仍然不能索回被偷被搶之物。
除非是有大福報的輪王,不然普通的王的治下,不可能人人都認同他的統治。但不管是否認同其統治,只要其統治是現實存在的(哪怕是倒行逆施的暴虐統治),違犯王禁的行為仍然也同時是佛教戒律所禁止的。
比如佛制盜之不可悔的金額時,是順隨當時的王法的。當時的摩羯陀王並非受一切人擁護,無任何怨敵的聖王。他的治下並非所有人都認同他的法度,但不論是否有人不認同國王的法度,也不論國王的王政是否有過失,佛世尊還是按照當時的王法來制定不可悔的金額。



发表于 2012-8-20 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8-20 00:42
呵呵,假设说,某居士不认同这种收费,找个没人把守的偏门,趁人不注意溜进去,这犯了啥在家戒呢?

還是有可能犯的。因為不予取中有”擲出成犯“。就是說,如果某人帶著一種物品行路,經過一個關口,而按照規則(不論此人是否認同這種規則),他所持的這種物品經過此關口是要課稅的。此人為了避免繳稅,遠遠地將物品從關口外投擲過界。若他用此種方式逃稅成功,則盜戒成犯。(在家盜戒無數量和等級的區別,故而除非是“微賤、糞掃、棄物”,不然哪怕價值不到僧戒他勝的數額,對於居士,還是犯了盜戒(此點漢傳中有異說)。
在逃票的個案中,還是滿足“擲成犯”的條件的。只不過此處“擲出越界”的物體是活人而已。(而活人本身可以成為不予取犯戒成立的對象,比如偷搶他人的奴婢)。
发表于 2012-8-20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2-8-20 03:39
還是有可能犯的。因為不予取中有”擲出成犯“。就是說,如果某人帶著一種物品行路,經過一個關口,而按照 ...


老实说,由擲出成犯证成逃票成犯,这点我很难认同,擲出成犯似乎不是汉传五戒里面的,也不是格鲁派在家五戒里面的,大概是南传的规矩,所以,这点由于戒律传统上的传承不一,这点难以认同。
再者,擲出成犯是人和物两个,但逃票入寺却仅仅是针对一个人来说的,这点似乎和擲出成犯的构成要件不合。


按照汉传的五戒说法:

偷盗也就是不与取,可以分三种:强权不与取,盗窃不与取,欺骗不与取。

强权不与取:是通过自己的势力和权利,用强硬的手段夺占别人的东西。例如君主不依靠合法税收,而是凭借暴力甚至军队来劫夺财物。

盗窃不与取:是在暗地,偷偷摸摸地窃取别人的东西。

欺诳不与取:是通过欺诳、诈骗等手段得到别人的东西。做生意的人很容易造这种业。把不好的货物说成是好的,把廉价的货物说成是贵重的,以此欺骗顾客,这些都是欺诳不与取。还有的人专门喜欢占别人的便宜,这也属于是不予取。

进寺院收门票,其实才属于不与取,属于强权不与取。
发表于 2012-8-21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2-8-20 03:39
還是有可能犯的。因為不予取中有”擲出成犯“。就是說,如果某人帶著一種物品行路,經過一個關口,而按照 ...

毘尼藏分部,居士五戒似乎並不分部。儘管不同傳承中對五戒的解說容有小異,但我從來沒聽說過“我是某某律部下的五戒鄔婆薩伽”的說法。所以,我個人認為,儘管在具體實行上各依師教,但在義理探討上,在家五戒若將不同說法合同參考,似乎並無如出家戒(尤其是具足戒)的那種“諸部互摻雜,智者所呵斥”的過失。

關於“擲出成犯”中“擲出的對象”是否一定不可以是本人?應該不是。此處“擲出對象”的要素,在於是需要課稅(門票)的對象,而不在於本身的特質(是人還是物,是否有情等等)。

进寺院收门票,其实才属于不与取,属于强权不与取。
似不能成立。甲:收門票非國法所禁止故。乙:買票者出於自願,並非被搶奪。

发表于 2012-8-2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en 于 2012-8-21 21:45 编辑
伐折羅伊喜伐羅 发表于 2012-8-20 03:07
不認同這種收費,不能成為不犯的前提。就好比說,佛教肯定不認同偷、搶。如果強盜來偷、搶比丘的東西,比丘 ...

师兄所言:“但不管是否認同其統治,只要其統治是現實存在的(哪怕是倒行逆施的暴虐統治),違犯王禁的行為仍然也同時是佛教戒律所禁止的。”,不敢苟同。
比如:纳粹德国的捕杀犹太人、不允许窝藏犹太人,日本鬼子的三光政策。还有,三武一宗一毛的灭佛,不都是王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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